#香港最新【香港國安法法庭保釋決定出爐,47名泛民人士被繼續關押;群眾在外呼籲「釋放義士」;中國政協同時發布「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
遭到香港律政司以違反港版《國安法》的「串謀顛覆國家罪」起訴的47位泛民派人士,在今天(4日)傍晚8點左右,總裁判官、《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宣布包括灣仔區議會主席楊雪盈、區議會議員劉偉聰等15位受審者得以保釋;但控方代表律政司隨即要求覆核裁判官的判決,又令15位受審者暫時不得保釋。
經歷了4天3夜針對保釋案的審理,蘇惠德在今晚宣布此次被保釋者包括:譚文豪、李予信、施德來、張可森、伍健偉、郭家麒、柯耀林、林景楠、呂智恆、鄭達鴻、楊雪盈、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彭卓棋。
但這15名獲得保釋的泛民人士,卻在律政司的覆核後,立即還押。根據香港《刑事訴訟程序條例》規定,若律政司司長向裁判官申請覆核保釋的決定,而獲准保釋的人在場,裁判官須命令將該人羈留扣押;因此48小時內再開庭,確認這15名是否能順利被保釋。
而另外31名泛民人士的保釋申請則被法院裁判庭駁回。包括前香港眾志祕書長黃之鋒、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梁國雄(長毛)、毛孟靜,以及現任區議會議員岑子杰、前《立場新聞》記者何桂藍等32位泛民派,未獲保釋,遭到還押。他們將在獄中渡過近3個月的時間,等待下次5月31日的提訊審理。前香港大學副教授戴耀廷則是今日在佔中九子的上訴案中,被上訴庭撤銷保釋、立即還押,隨後他決定撤回本案的保釋申請。
高達32名被駁回保釋者分別是:區諾軒、戴耀廷、趙家賢、鍾錦麟、吳政亨、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胡志偉、黃之鋒、李嘉達、譚得志、朱凱廸、黃子悅、譚凱邦、吳敏兒、尹兆堅、劉頴匡、何桂藍、楊岳橋、林卓廷、鄒家成、范國威、梁國雄、陳志全、岑敖暉、王百羽、余慧明。
這47位泛民派的人士,在2月28日根據警方的指示前往警署報到之後,於3月1日被送往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從3月1日上午9點30分法院開庭之後,連續4天馬拉松式的法院審訊,其中前兩天超過12個小時,至深夜時間才結束。多數人經歷了5天4夜無法更衣,在審理過程中要到深夜,才被送往各地拘留所稍作休息的待遇,被輿論評為有違人道。
蘇惠德批准控方押後案件審理時間至5月31日,從今天起至5月底,允許警方進一步對泛民人士進行400多項的電子與數位證據的調查。
蘇惠德指出,15位獲得保釋的人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出任何可能違反港版《國安法》與香港法例中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不得以任何方式轉發、發放,任何可能違反港版《國安法》與香港法例中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
・不得組織、安排、參與任何級別的選舉,無論政府或非政府組織所舉辦的選舉。
・不得以直接或間接聯絡外國官員、外國議會成員,或其他服務於以上人員的人士。
・每天必須遵守晚10、朝7的宵禁。
・交出所有旅行證件。
・每週須向指定警署報到3次。
在晚間宣布保釋名單之前,數百位民眾聚集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外,高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釋放義士、還我公義」等口號,對受審人士表達支持。入夜後,在場維持秩序的警察人數也增多,警方一度舉起紫旗,警告民眾有觸犯港版《國安法》可能,並且也拉起封鎖線,將民眾與法院之間隔出一段距離。當總裁判官做出所有被起訴者還押的決定後,警察封鎖街道,不讓支持者送車。但支持者仍努力在黑夜中亮起手機的燈光,並拉起「愛你們,撐!」的布條,給予溫暖。
■連續4日馬拉松式開庭,多人體力不支送醫
如此高強度的身心折磨讓包括包括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灣仔區議會主席楊雪瑩、區議會議員譚凱邦、阿布泰生活百貨創辦人林景楠等幾位被起訴者,因身體不適而在法庭上分別暈厥或送醫。遭起訴者在羈押的時間裡也無法更換新的衣服,並且一直到昨晚才第一次獲准盥洗。
從3月1日首次開庭開始,每天都有近百位的民眾以排隊申請入庭旁聽的方式,在法院外面聚集,表達對47位受審者的支持。在這4天裡,民眾不時地喊出「五大訴求、缺一不可」、「釋放政治犯」與「沒有暴徒、只有暴政」等口號。雖然維持秩序的警方與民眾之間的摩擦,但在大部分時間,警民雙方都沒有發生嚴重衝突。
■多人在陳詞中表示一生貢獻香港,講至哽咽、落淚
在連續4天的法院開庭期間,47位遭起訴者輪流陳述自己申請保釋的原因,大部分的人都是由委任律師代為說明,但2天後包括林卓廷、楊岳橋、譚文豪、何桂藍與楊雪盈等人決定解除委任律師,親自陳詞。今天楊雪盈在陳詞時,一度哽咽、落淚。林卓廷在結束申請保釋的陳詞前哽咽,並表示「願我的家人、親友、各位朋友平安、幸福、健康」。前《立場新聞》記者何桂藍以及林卓廷在結束陳詞之後,法庭內都有人鼓掌表示支持。
擁有大律師身分的楊岳橋昨(3日)在陳述的過程中對總裁判官表示:「作為大律師想像不到,我要在這塊玻璃(隔離被告的玻璃)後面陳詞。」曾任裁判官的大律師劉偉聰在2日陳詞時也提到他自己一生奉公守法,從沒想過會成為階下囚;他也提到法庭工作人員還尊重他叫他一聲劉大狀(劉大律師),而不是叫他D16(第16號被告)。在陳詞的過程中,劉偉聰也一度哽咽。法庭內外皆有旁聽者和記者跟著落淚。
■總裁判官否決放寬媒體報導限制
根據《香港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P條,對於法院裁判的過程與內容,媒體只可以報導基本的資訊,不得報導控方與辯方所陳述的細節。但因為在這4天的過程中,有部分人士在法院上陳詞的內容,被流傳到網路與社交媒體中。因此辯方律師在昨天提出,因為此案件受到社會關注,因此希望可以放寬報導限制,讓民眾可以知悉法庭審判的細節。
法院今天花了數小時的時間討論是否放寬媒體採訪與報導限制。在下午5點左右,蘇惠德表示拒絕放寬媒體採訪限制,所有媒體仍須依循《香港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d條的規則報導。
■47人因參加或協辦民主派初選,遭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香港警方在1月6日上午以突襲的方式,對總共55位泛民派的人士進行大抓捕。當天警方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多數人被捕理由是因為參加了2020年民主派初選時,企圖通過「民主35+公民投票」過半數的席次後,以否決政府財政預算議案等方式,來迫使港府做出更大的讓步,進而實踐戴耀廷撰文的「真攬炒十步」,達到解散香港立法會、癱瘓港府運作等效果;這些行為被視為涉嫌違反港版《國安法》中第22條的「顛覆國家政權罪」。
當時55位遭到逮捕的人士在被關押38小時之後,皆給予保釋,但必須在警方指定的日期前往報到。
涉嫌相關案件的人員原本預定是在4月8日前往指定警署報到,但港警在2月26日發出通知,要求其中53人在28日前往警署接受調查。53人依照指示前往警署接受調查後,其中47人遭到警方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羈押。
■中國政協開幕,政協主席汪洋:「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
而中國一年一度的「兩會」,全國政協會議(政協)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人大)會議,從今天(4日)和明天(5日)舉辦。政協主席汪洋在今天中午宣讀今年的政協工作報告,但今年並沒有如往年一樣多次提及一國兩制的字眼。跟往年相比,今年涉及港澳的部分大幅刪減,只有數百字。
但在工作報告中,汪洋提到政協將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的原則,加強港澳青年的愛國主義教育。他在報告中說:「強化港澳委員政治責任,支持特別行政區和行政長官依法施政,鼓勵港區委員圍繞推動香港國安法制定實施等持續發聲......」
這一波對47位反對派人士的逮捕和起訴,是港版《國安法》實施後最強硬一次的落地;在正式審判開始前,他們將被關押數個月;不少港人對於香港的法院是否能維持獨立有了更多的懷疑。
(文/楊智強、李雪莉、張詩芸;攝影/陳朗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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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旁聽規則 在 譚蕙芸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抓緊着成績表的爸爸]
瘦削的少年,一頭濃密黑髮,梳了時下韓星流行的「中分」髮型(前額留海中間分界)。身上穿着窄身深藍色西裝,裡面的白色襯衣鈕扣的深藍色,和西裝外套顏色一樣,吊腳褲子下搭配了一對啡色綁帶紳士鞋,刻意地沒露出袜子,腳眼配合潮流低調地裸露着。
他要面對三名年紀比他最少大一倍的成年男士查問。有人穿着帶波點煲呔,有人頭髮花白背微佝僂,有人不住托着自己的眼鏡。少年說話清晰,刻意安排停逗位置,句與句之間有足夠的沉默,讓大家有足夠時間抄筆記。
少年那對細小的眼睛,留心地捕捉看着成熟男人抄寫的速度,待對方停筆,眼光從桌子上抬起,他才繼續說下去。即使說到緊湊的內容,他也刻意把語速放慢:「我個人所知_通常_第一_萬用刀有好多地方買到_野外用品_店鋪_有得買既_第二,我自己的用途_同其他人…」
成熟男人問:「你怎知道其他人呢?只能講你自己。」
少年接招應對:「sorry,我自己就只用在野外活動_萬用刀上都是微型工具_用途好普通_係開罐頭剪野既用途。」
***
房間異常安靜,卻坐滿了人,有穿了格仔裙校服的女同學,也有少年人父母。父母穿搭得體,母親腳踏斯文裸色女裝皮鞋,父親剪了乾淨髮型搭配格仔上衣,兒子讀的是區內頗有名氣的直資中學。答問持續兩小時,即使來支持的友好都忍不住打瞌睡,父母仍緊張地伸長脖子探頭張望。
這個場景,和把子女送去心儀學校的面試場景何其相似:一批穿着西裝的大人,輪流向少年查問,看少年人應對如何,穿得過於早熟的少年小心翼翼地回應,背後是一對肉緊的父母。
但這個少年人面對的是審訊。他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於鰂魚涌被捕,於其袋中搜出一把萬用刀,被控「管有非法用途工具意圖作非法使用罪」。
11月11日早上,西灣河發生警員槍擊男學生事件。不久,警員在附近康怡一帶,從警車下來追截一班在行人路上奔跑的年青人。少年被噴中胡椒噴霧,警員作供指稱學生承認自己堵路,並在他身上搜出手套、游泳鏡、望遠鏡、黑色口罩等,但案中關鍵那個「非法用途工具」,是一個放在背包裡面暗格底部已摺起的萬用刀。
少年於1月15日選擇在法庭上自辯。他解釋,那天早上,他從借宿的女友家離開,穿黑衣是因為準備參加位於自己入讀的小西灣中學的罷課活動。當他和同校女友準備搭地鐵上學,怎知遇上交通塞擠,聯絡同學後決定回路面匯合,再計劃回校。在路上才知道較早時西灣河發生槍擊事件,怎知道在路上就遇到「奔跑而來的警察」,有人嗌「快啲跑!」他們受驚就跑,再被噴射胡椒噴霧、制服及被捕。
代表少年的辯方律師,呈上一本小冊子,證明少年在學校有參與童軍活動,是故袋中的萬用刀和望遠鏡,是在一個月前,在學校作為童軍領袖要使用的工具,少年稱平常沒有收拾袋子習慣。
少年人指着證物相片,詳細解釋多功能萬用刀:「這套萬用刀主要用途,只有五至六種。第一個用途是開瓶器;第二個是小剪刀;左下角那個『一字鈚』用來開電器上的電芯蓋,例如露營燈;上面那個細鈎就是用來開啤酒蓋;右面細那個刀仔,好鈍的,我用來在外活動處理食物和包裝;右邊『一字鈚』更細小,也用開小電器螺絲;最裡面鈎型東西,是罐頭刀。」
法官問:「你是逆時針方向去解釋?」
少年答:「對。」
控方追問:「小刀你說比較鈍,鈍的『定義』是甚麼?」
少年答:「只會用來處理食物或切包裝,不會用來切比較硬的東西。」
法官追問:「甚麼叫作『處理食物』甚麼叫『切包裝』?實在點告訴我嘛。」
少年補充:「例如我去露營時,會用這小刀來切午餐肉,切腸仔,(開)雞蛋的包裝盒。」
法官抄寫時重覆呢喃着:「嗯……切午餐肉,腸仔。」
彷彿像一場中文科閱讀理解課堂活動,又像一場辯論比賽。那個證物萬用刀,放在膠袋裡,再放入紙箱裡,靠在法庭的牆邊,隨時準備翻出來讓大家有需要時檢閱。
控辯雙方,曾就「萬用刀」的威力,各執一詞。較早時,法官更曾在庭上測試,用那把萬用刀切開一張白紙。辯方指出,萬用刀「合法用途達一萬種」,切紙都要力氣,沒證據可以用來堵路。法官則指出:「測試過能夠切紙,難不難是另話,但係切到。」
萬用刀威力爭辯過,少年「童軍」的資格亦一度被爭議。
控方白髮大狀,微胖的他佝僂着身子,他質疑地問少年,他的童軍紀錄本,更新日期在2015年之後便沒有,言下之意,近期未必是童軍。
少年則反駁,自小學三至四年級已領有童軍紀錄本,升上中學後,由於是以「學會」形式運作,故執行程序沒有那麼嚴謹,才沒有每年更新,堅持至今仍是童軍總會的會員。控方追問:「有沒有更可信文件?」少年答:「學校的成績表……(也可證明)。」
語音未落,此時,旁聽席發出微微聲響,少年的父親壓抑着想衝出去的欲望,其太太提點丈夫說:「(把文件)交給律師吧!」原來少年爸爸在目睹兒子自辯,一直緊緊握着一堆兒子的文件,聽到控方挑戰兒子的「童軍資格」,想把多一點文件交出來,證明參與過童軍活動。
此時,父親躡手躡腳地走到辯護律師旁邊,把成績表交出來,希望幫上一把。當爸爸回到坐位上,庭上的討論已轉移到其他焦點。忽然,旁聽席上,少年的父親鼻頭抽搐了幾下,哽咽的聲音傳出。坐在他前面的記者,感覺到這對父母,面對着巨大壓力。
被多方質疑,父親都忍不住哽咽,但少年人仍在語氣平緩地,一板一眼地回應一個又一個問題。
控方:「你見到警察點解要走?」
少年:「當時社會環境,例如那幾個月,警方經常拘捕我們年輕人,更傳出傳聞,說會給人毆打,新聞都會見到這情況,所以見到幾個警察衝過來,自然會驚。」
控方:「我向你指出,你的裝束是黑衣人,所以你驚。」
少年:「我不認同,(和我一同)被拘捕的十來個人,不是全部黑色衫,而且不少人都不是,其中一兩位是匯合一起的同學,直情是穿着校服的。」
辯方大狀總結陳詞時不忘指出,其中一名拘捕少年的警員曾在口供中被問及「是否學生就可疑?」當時這位警員表示:「當然是的,有甚麼問題?」。大狀指出,在2019年11月,學生就被標籤為可疑,學生就被理解為示威者。
答辯過程裡,控方律師一度因為組織不了自己的問題,被法官教訓了一頓。在裁判法院的小小房間裡,大家都要按遊戲規則運作。而小心翼翼的少年,每一刻都維持着比他年紀更成熟的平和語氣,直至一處,才顯露一點點稚氣。
控方:「萬用刀可以用在堵路的過程裡?」
少年:「我不同意,我不會這樣用,我不同意……囉~!」那個短促而沒有尾音的輕輕的「囉」字,輕飄飄的。即使穿着整套西服的裝束下,在唇槍舌劍的對答之中,少年人只有那麼一剎那流露了一點點孩子氣。在那個初秋,背包裡被發現一把小型萬用刀,被噴了一臉胡椒噴霧的他,被拘捕時年齡才17歲。
(案件前日判決,裁判官指,少年打算參加罷課,是故沒有帶上課用品,故認為他曾整理過背囊,沒可能沒有發現裡面有萬用刀。裁判官亦認為,少年背囊被搜出的物件,是堵路常見裝備,涉案萬用刀可作鬆脫地磚及剪開物件。裁判官亦認為警員口供可靠,而警員指拘捕時少年曾招認自己堵路,判處少年罪名成立,需還押至農曆年後,等候報告及判刑。和他同案的另一被告,因為警員搜證出錯而脫罪。
後續:2月19日法庭判處少年240小時社會服務令,他在還押21天後可以回家。)
法院旁聽規則 在 高雄市議員鄭孟洳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高雄市議會無限期延會
#高雄市議會淪為國瑜市議會
#國民黨多數暴力自我閹割監督權
#議會只能當太監 #就為國瑜萬萬歲
💢 拒絕議員列席旁聽程序委員會
高雄市議會在今天下午召開程序委員會,多數議員想列席旁聽,卻被阻止,被要求非程序委員會的議員不得列席,議事規則並未規範非委員會之議員不得列席旁聽,而國民黨議員們卻可以為了護航韓國瑜,自己說了算,忽視其他議員權益!
💢 臨時變更開會地點,動用警察權拒議員於門外
當議員要爭取列席旁聽的權益時,主席指示臨時更改會議地點在議長室,並且動用駐警將議員擋在門外,程序委員會瞬間變成密室會議!
為了護航韓國瑜市長,程序委員用盡一切手段也要強行通過延期開議,不僅未經合法會議通知程序,將開會地點改到議長室之外,甚至在無錄音錄影設備的議長室,強行通過開議無限延期!
💢 無限期延會,棄人民權益而不顧!
在國民黨多數暴力的程序委員會上,強勢通過 #延後召開第3次定期大會,#並等疫情緩和再召開程序委員會決定開會日期。
這等同於無限期延會!不管是民進黨議員、時代力量議員,都有提出各種方法,甚至可以仿效立法院、桃園市議會、台北市議會等地應對方式,分流監督、遠距質詢都不是不可能!
身為代表人民行使政治權利的議員,拒絕讓議會正常運作的方式,寧願自廢武功、放棄監督職責、自我閹割議員職權,而以無期限延會的方式拖延,就是為了幫韓國瑜市長解套,度過被罷免的危機,根本就是棄市民朋友權益而不顧!
💢 高雄市議會已經淪為國瑜議會
議會本應該是監督市政、把關預算,但自從國民黨過半、韓市府上任以來,卻是與韓市府合作無間,自我閹割議員質詢權,創下議員要質詢市長,只能用 #抽籤 方式來決定的首例,甚至在第二次定期大會的總質詢直接任由 #市長請長假不備詢 ,還有縱容韓市府創新高的 #總預算1465億,#韓國瑜市長不用到議會交付審查!
高雄市議會的監督標準,真是為了保護韓國瑜市長而不斷的放寬!若是韓國瑜市長,如此沒信心面對議會與市民朋友的檢驗,那請 #自行辭職!不要為了對您放水,而拖市民權益與高雄市議會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