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密立委又出招!?
國安豬隊友洩漏「新型飛彈實測結果」!
昨日民進黨立法委員在臉書公開「新型飛彈實彈射擊」的測試結果,被質疑洩密後,卻揚言提告?令人匪夷所思。
「新型飛彈實彈射擊」的測試結果原本只是新聞揣測的報導,負責實測的「中科院」對外都稱「不予評論」,民進黨的立委認證下,等於是被迫證實新型飛彈的試射成績,讓恐怕讓中共能精準掌握我國實彈射擊測試結果。
洩密已是既成事實,民進黨對於洩密立委,你辦不辦?抓不抓?
從機密考察貼臉書炫耀、暴露敦睦艦行蹤,到這次的飛彈測試,都是明確的洩密案例,但是卻未見民進黨政府有任何提醒,等於是對於立委洩密一再縱容。國防部對於士官兵的洩密處理嚴格,遇到民進黨立委卻悶不吭聲,雙重標準如何做好軍隊資訊管理。
執政黨立委想要誇耀國防武力,可以理解。但是如果臉書貼文成為國防機密破口,恐怕不是一個立委可以扛起的責任。
洩漏個資如何提告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儘管本粉專一再強調不提供個案法律諮詢,但還是有網友不斷發訊息來想要「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
我們長得很像律師事務所嗎?
這樣好了,我們幫網友公告其中一個問題,大家來思考如何?
「小編你好:如果在針對OOO候選人的留言下面按讚/按哈,新聞寫律師說這可以告,請問按讚的人會一起被告恐嚇嗎?」(然後 #丟來一堆截圖要我們解答是在哈囉?)
新聞內容指的應該是這則:http://bit.ly/3ae4f4z
「律師程立全說,除針對兩位發表不當言論的網友外,包括按讚網友也不排除提告,因為不了解其意圖,基於保護未成年子女觀點,希望這些人能出面說明。」
首先,我們不知道是不是媒體對於這位律師的發言斷章取義。
其次,應該思考的問題是:
1.留言是否構成恐嚇?那 #按讚是不是恐嚇?
2.「不解其意圖」,所以用「提告」讓對方出面的方式,真的能夠達到「保護未成年子女」的目的?策略上妥適否?
而且.......如果連律師都「不解其意圖」,那算恐嚇嗎???(恐嚇的前提是要讓人感受到惡害告知啊......)
這個問題,司法實務的見解是,必須就個案前後文脈絡來看,抽象的法律分析請見:http://bit.ly/2TnYkUw
(只是網路上的截圖非常混亂,現在很多充滿「愛」的網友四處對韓粉出征,到處截圖肉搜留言要提告,但單憑那些斷章取義的截圖,根本無從判斷,而且我們也沒有提供個案法律諮詢服務的義務吧?)
但就個案案情與法律評價,是需要就個案詳細事實以及通篇前後文脈絡進行專業法律分析的。
看病要掛號費,那請問你們各式各樣光怪陸離的法律個案問題,難道不需要 #出門找律師付費諮詢 嗎?
-------
本粉專一再公告:#不提供任何個案法律諮詢
我們雖然有編輯是執業律師/律師資格,但 #不會透過本粉專經營律師業務、#不會推薦律師(這點大家可以檢驗:本粉專從來沒有透露過擔任律師的小編姓名、律師事務所名稱,從來沒有使用本粉專拓展律師業務!!!)
但是總是收到大量的個案法律諮詢,
昨天更狂,還有人把疑似他人個資丟到本粉專信箱,#是不是很想被告洩漏他人個資啊?
洩漏個資如何提告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儘管本粉專一再強調不提供個案法律諮詢,但還是有網友不斷發訊息來想要「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
我們長得很像律師事務所嗎?
這樣好了,我們幫網友公告其中一個問題,大家來思考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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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不知道是不是媒體對於這位律師的發言斷章取義。
其次,應該思考的問題是:
1.留言是否構成恐嚇?那 #按讚是不是恐嚇?
2.「不解其意圖」,所以用「提告」讓對方出面的方式,真的能夠達到「保護未成年子女」的目的?策略上妥適否?
而且.......如果連律師都「不解其意圖」,那算恐嚇嗎???(恐嚇的前提是要讓人感受到惡害告知啊......)
這個問題,司法實務的見解是,必須就個案前後文脈絡來看,抽象的法律分析請見:http://bit.ly/2TnYkUw
(只是網路上的截圖非常混亂,現在很多充滿「愛」的網友四處對韓粉出征,到處截圖肉搜留言要提告,但單憑那些斷章取義的截圖,根本無從判斷,而且我們也沒有提供個案法律諮詢服務的義務吧?)
但就個案案情與法律評價,是需要就個案詳細事實以及通篇前後文脈絡進行專業法律分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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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粉專一再公告:#不提供任何個案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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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總是收到大量的個案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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