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需要撲殺局!
2004年一印尼男子違規攜帶20多隻珍稀保育類鸚鵡來台,農委會在採集檢體之後,不等檢疫報告完成,便將這批一、二級保育類的珍稀鳥類全面撲殺。
民法上,動物仍然只是「物」的一種,對比其他先進國家已經將動物保護入憲,台灣應該比照。
蔡總統曾指示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洪申翰提案,時隔僅一年,動保入憲原地踏步。
#會員 追蹤報導 歡迎加入支持
洪申翰動保 在 蔡適應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邁向國家正常化修憲論壇》
今天是 #世界地球日,適應上午在立法院與 陳亭妃委員、陳歐珀委員、陳秀寶委員、洪申翰委員、蔡壁如委員一同,針對「永續環境:人類與自然的共榮」為題,邀請專家學者共同討論修憲議題。
以環境權為例,我國環保署在1982年自衛生署升格為二級機關,並於2002 年12 月11 日公布《環境基本法》。在聯合國環境法治(Environmental Rule Of Law)報告揭示指標中,目前僅剩環境權入憲尚未完成;透過今天的論壇,適應希望拋磚引玉,讓更多台灣公民關注修憲議題、豐富公共討論,才有機會帶著這些價值走得長遠,共同打造理想的家園。
立委舉辦修憲論壇 聚焦居住權、動保權入憲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5406399
洪申翰動保 在 陳秀寶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世界地球日,和秀寳一起關心環境議題,#修復我們的地球】
我們台灣近年來因地理及大氣條件遭遇空污,境外空污無法有效排除,而境內的空污如何加強防制,是秀寳自議員時期到上任立委,都一直高度關心的議題。尤其我們中部快速發展,環境與經濟如何取得平衡,在 #污染防制、#空品維護、#能源轉型,以及 #生態保育 等等,這些已不只是政府要處理的問題,也是我們全民要有共識來面對的課題。
今天適逢4月22日世界地球日,秀寳很高興能與各方夥伴藉由 #修憲論壇 的平台交流「#環境權、#居住權 及 #動物保護」入憲的意見。就環境權納入憲法部分,秀寳認為可從「實體」及「程序」兩面向來討論。實體上,基於生存的最基本條件,台灣公民本就可以主張享有健康環境的實體權利;當然相對也有拒絕環境受到污染的權利。程序上,針對實體權利的維護,在發生環境污染時,衍生出我們要能及時掌握所處環境的相關資訊,才能有效確保身體健康;涉及環境權益事務或政策時,我們要有可參與程序監督的權利。
透過上述兩個面向來討論環境權,或許能讓我們進一步思考「我們想要的台灣,未來會是什麼模樣?」「我們留給下個世代或下下個世代,是不是個 #宜居生活、#世代共好 的 #永續環境?」讓環境權納入國家根本大法的憲法之中,能自然引導國家政策方針,會更有它積極表彰的意義,「人類與自然不只是共生共存,也能共榮」!
▶️立委舉辦修憲論壇 聚焦居住權、動保權入憲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5406399
陳亭妃 蔡適應 陳歐珀
洪申翰 Sun-Han 蔡壁如
#寳貝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