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旱象沒有緩解,水利署也積極地開源找水,他們把腦筋動到了一個久遠的計畫——新竹海水淡化廠。為了能夠在明年春天開始運轉提供海淡水,他們提了一個規模比較小,每天供水3000噸到13000噸的緊急用海淡供水計畫。
本來根據法規,#海水淡化廠每天設計出水量1000公噸以上就必須進行環評,但是在行政院要求1月底就要能產出海淡水的壓力下,水利署想出了用《災害防救法》來規避環評的作法,這個方法其實很有法律適用上的疑慮,也有法律專業的人士提醒他們,不該老是想繞開環評,不在環評上說明、解決及承諾的污染和破壞生態的問題,其實一定無法通過外界的檢驗,到時候說不定還會花更多時間在處理民怨,但在壓力之下,它們還是打算這樣做。
結果今天水利署在新竹漁會召開的說明會,只準備了3張A4雙面的簡報,而且關於排放水污染的部分竟然只有紅圈圈裡的那一點東西,就只是把人民當小孩騙地說不會有污染問題,不會影響生態。
現場水利署的人甚至還舉澳洲的例子說,生態搞不好會變好,當然結果就是被漁民洗臉洗得很慘,#海水淡化製程中會產生大量的高鹽度鹵水,這些鹵水的排放對於沿岸生態是可能造成影響,損及漁民從事漁業的權利的。
兩年前麥寮海水淡化廠環評時,漁民都提出過類似的質疑,新竹漁會當場表示對於這個案子漁會內部還有不同意見,於是就散會了。
在新竹建海水淡化廠其實不是個新東西,早在2003年,新竹地區就已經被認為是水源有限,未來有缺水的疑慮,甚至因此限制了科學園區的擴張,那年跟今年一樣,桃園和新竹有部分地區停灌休耕。
行政院第2822次院會,當時擔任行政院長的游錫堃決議,在新竹地區至少先設一座海水淡化廠,而年底的新十大建設中,也把金門、馬祖、澎湖和新竹興建海水淡化廠列入。
當時是為了給竹科穩定的供水,才考慮建海水淡化廠,然而因為海淡廠的水一噸成本超過30元,比起自來水價實在貴太多,缺水時可能園區還會考慮,但旱象一過當然就不願意花這麼貴的價格買水,加上2007年寶二水庫完工,一時間水情沒那麼吃緊,這個案子就此停擺多年。
但在水利署中長程的水源開發規劃中,根據「台灣北部區域水資源經理計畫」,桃園和新竹建設海水淡化廠一直是中遠程的計畫,兩邊都備註「#視工業用水成長檢討推動」,#可見海淡廠原來的設計就是為了因應工業用水的增加。
那我們這次緊急供水產生的海淡水,是否也要先給工業用水使用,工業騰出來的好水優先給民生公共用水使用呢?這個問題我認為是必須要釐清的。
同時我想特別提醒行政院和水利署,該走環評的就應該走環評,海淡廠作業中的廢水排放,以及鹵水排放對生態造成的影響,乃至可能犧牲到漁民權益的部分,都應該是透過環評的資料及委員們的討論,紮實地釐清對環境的影響。
絕對不是讓公務員空口說白話地把漁民和人民當小孩子騙,在環評的歷史上我們看過太多「#欲速則不達」的案例,最後甚至可能像美麗灣一樣各方皆輸,誠心建議行政院和水利署,照環評來。
有的時候慢慢來,反而比較快。
Search
海水淡化製程中會產生大量的高鹽度鹵水 在 海水淡化- 廖子齊新竹市議員's post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現場水利署的人甚至還舉澳洲的例子說,生態搞不好會 變好,當然結果就是被漁民洗臉洗得很慘,#海水淡化 製程中會產生大量的高鹽度鹵水,這些鹵水的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