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申訴效率不彰 清龍議會問清楚】
消費糾紛不斷,清龍在服務過程中也常處理相關案例。市民如發生消費爭議,向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申訴(一申),必須先由業務主管機關發函通知企業經營者做妥適處理,並要等企業回函未能妥適解決時才能進入下個階段,但往往從一申到二申(申請調解)公文往返耗時兩個月以上,甚至更久。
清龍在議會提出疑問,消保業務具時效性,但若一申程序就要月餘,很多牽涉到第三方金融機構的分期付款跟壓力該要如何處理,更何況許多企業不理主管機關要求妥適處理之公函,對消費者保護延宕,讓消費者權益更加受損,消保法保護消費者的精神蕩然無存,應將一申、二申等流程更簡化,其也符合消費者保護法第43、44條的規定,清龍要求法制局徹底予以檢討,在依法情況下更有效率。
--
水岸花都 改變成真
點網址加好友
https://line.me/R/ti/p/%40mxa3074x
清龍與你繼續前進
消費者保護法第44條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月旦知識庫 - 聚焦議題:#網路直播🎥 (公法篇)】
暨上篇整理了網路直播可能牽涉到的民、刑法爭議,繼續整理可能涉及的公法爭點。
🔻爭點一:憲法基本權
#隱私權 層面的問題可能有於公開場合直播,被鏡頭所及的他人,是否有合理的隱私期待?
#言論自由 層面,則可能涉及如臉書平台社群守則禁止直播者散播露點、仇恨言論及暴力血腥內容,是否有違反直播者的言論表達自由?如設定直播對象為非公開,禁止直播是否為過度限制?直播者是否有主張基本權第三人效力之可能?
🔘隱私權
🔸從美國法的觀點評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89號解釋
──以新聞自由、言論自由、隱私權的保障與衝突為中心/劉定基
🔸網站留言與隱私權之侵害及個資法之違反
──臺灣高等法院105年度上字第293號民事判決/徐婉寧
🔸資通訊法及隱私權保護/林三元、李榮耕、謝祥揚、章忠信、黃宗旻(影音)
🔘言論自由
🔸當網路霸凌遇到言論自由/許育典
🔸網路中立性原則和言論自由:美國法制的發展/劉靜怡
🔻爭點二:行政法各論
美妝部落客透過直播宣傳化妝品或藥品,可能有藥事法第65條及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4條的宣傳管制之適用,並與最新大法官釋字第744號解釋對於化妝品廣告事前限制違憲可以綜合觀察;
另外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4條禁止對於兒童散布有害其身心健康之內容,違者依同法第91條處罰鍰處分,現行文化部對於「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有分級管理之辦法,則對於網路直播節目,是否有管制上的漏洞?
🔸當網路言論自由遇到青少年保護/許育典
🔸濫發網際網路廣告信相關法律問題之研究/王郁琦、陳炳全
🔻爭點三:稅法與消費者保護法
透過網路直播販賣商品,則有 #營業稅 是否課徵的爭議,透過網路直播販賣物品,似乎構成消費者保護法第2條第10款之通訊交易要件,而依同法第18、19條有資訊提供及7日無條件解除權之規定,但如果僅是透過直播販賣自己所有之物品而非以此為營業者,是否即因此不構成通訊交易之要件,而買家即無上述第18、19條之保護?
🔸從一則舊法案例反思新修正消費者保護法有關「消費者解約權」之適用/吳從周
🔸消費者保護與訴訟/陳鋕雄(影音)
➡完整原文💯 http://www.angle.com.tw/event/lawdatasell/?f=fb
延伸閱讀⤵⤵⤵
🔸OTT發展之隱私與個人資料保護問題初探/翁逸泓
🔸簡析美國OTT TV 之法制發展
—初探OTT TV 在我國推動之可能性/黃志雯(影音)
🔎相關爭點及文獻📚
⚫憲法基本權 https://goo.gl/B839P7
⚫隱私權 https://goo.gl/th8m8C
⚫言論自由 https://goo.gl/M8iK7w
⚫行政法各論 https://goo.gl/LCYlrp
⚫營業稅 https://goo.gl/LJhniR
⚫消費者保護法 https://goo.gl/EPjQ7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