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工商心理學感興趣的朋友,有個好課程要推薦~~
輔仁大學劉兆明教授是國內非常資深的工商心理學學者,任教35年持續在這個領域耕耘。
劉老師即將退休,本學期將是最後一次開這堂課,將會採用網路直播的方式供網友旁聽,有興趣的人可別錯過囉
以下為課程說明:
工商心理學概論是劉兆明老師民國71年回到輔仁大學心理學系任教後開設的工商領域大學部入門課,劉老師深信「師父領進門,修 行在個人」,任教35年來,除了赴美進修四年外,這門課從未中斷。劉老師今年七月即將退休,這將是他最後一 年上這門課。對這堂課程或內容主題有興趣的朋友們,歡迎註冊參與旁聽直播課程,在劉老師的帶領下進入這個極有發展潛力的重要領域。
【旁聽說明】
- 此為輔仁大學劉兆明老師於109學年度下學期開設「工商心理學概論」課程的直播旁聽申請表單。
- 此直播採 Facebook 不公開社團方式進行,要加入必須透過此表單進行申請,身份確認後核准加入社團,即可開始參與直播。
- 課程進行間也可申請,申請核准時間約 1-3 個工作天。
- 直播進行間,線上同學可使用留言功能發言,惟此課程授課對象仍以現場同學為主,授課老師與現場工作人員將視情況,有權決定是否與直播端同學線上互動,敬請見諒。
【直播時間】
2021/03/05-2021/06/18,每週五 09:10-12:00
【課程大綱】
**此為暫訂大綱,實際授課狀況依老師當週安排為主
03/05 工商心理學的發展與現況
03/12 預測效標的基本概念
03/19 工作分析
03/26 預測指標
04/02 春假休息一週
04/09 績效評估
04/16 訓練與發展
04/23 期中考
04/30 組織心理學的基本概念(團體報告與討論)
05/07 工作動機(團體報告與討論)
05/21 領導(團體報告與討論)
05/28 職場健康(團體報告與討論)
06/04 工程上的人類因素(團體報告與討論)
06/11 消費者行為(團體報告與討論)
06/18 綜合討論(團體報告與討論)
【使用教科書】
《工商心理學導論第二版》,李志鴻(譯)(2019),台北:五南
原著為 Schultz,D. & Schultz,S.E.(2014). Psychology and work today (10th ed.).
報名由此去
https://forms.gle/D94SstadknYpWBpB6
消費者行為概論 在 藥師陳進男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從藥師專業論中藥師及中藥技術士
藥師公會全聯會中藥發展委員會副主委 陳進男
摘要
我國衛福部中醫藥司從2015年提出中藥師及中藥管理技術士的構想,本文嘗試從藥師專業的角度、藥學訓練的養成、國際趨勢觀點、法規制度面,來討論這兩個構想從理、法角度的適當性。
如同醫師是醫療的專業,藥師自然是用藥的專業。藥學系的訓練養成過程其實與中藥的掌握運用息息相關。如同身體不會分中、西藥,從國際趨勢而言,用藥不分中西,由藥師管理,理所當然。國民健康是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從法規角度而言,藥師更應負起民眾在中藥用藥的照護責任。
關鍵字: 中藥師、中藥技術士
壹、前言:
制度設置簡單,但若考量不周設置不當,後續將有可能衍生許多管理問題(註1)。從2015年開始,衛福部中醫藥司就開始陸續規劃中藥師及中藥管理技術士的構想(註2,註3),然而這些構想,對於我國民眾用藥照護是否是正向的發展,值得深思。從長遠的角度來看,如果這樣的作法的確對民眾健康用藥照護有所助益,當然值得推動。相反的,若這是不利國民健康並危害民眾用藥照護,衛生福利部職司國民健康,這些構想實在不宜推動。制度設計本不應為特定團體要求而量身訂做,應當有長遠眼光,以國民健康為優先考量,才無負國民所託。
貳、論用藥捨藥師其誰
如果一個國家負責診斷的專業醫療人員是醫師,那麼無疑地,藥師是為民眾用藥把關的專業人員(註4)。如同先前冠脂妥偽藥事件,若非由基層藥師發現舉報,這些偽藥恐怕也還在所有通路繼續流竄。中藥、西藥都是藥,對於中藥的用藥把關責任,全國所有藥師應責無旁貸(註5)。
目前實際現況是,不論是醫院中藥局的調劑工作、中藥諮詢,或是在中藥廠的藥品鑑定、品質管制,均是藥師在負責。藥師的養成訓練是在醫療領域中著重從科學的角度來理解藥物,例如傳統炮製對於水飛法僅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藥學的專業訓練讓藥師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再如中藥古籍所記載十八反十九畏,也必需要現代藥理研究來理解(註10)。因此對於中藥,藥師不光要學習理解傳統藥物相關記載,更要能從科學出發來理解所有藥物(包含中藥及西藥),如果藥師不能了解中藥,還有誰能更了解中藥(註6)?
參、十六學分綽綽有餘
許多倡議中藥師及中藥管理技術士設立者,往往以「藥師僅修習16個中藥相關學分」來論斷藥師無法勝任中藥調劑、鑑定、品質管制等相關工作,這樣的說法根本對於藥學系的教育訓練缺乏認知,也欠缺對藥師專業養成的尊重。例如,藥學系只修藥物分析三學分,為何卻沒人質疑藥師是否有能力進行藥物分析?因為學會藥物分析之前需要有普通化學、分析化學、有機化學、藥物化學等相關的基礎知識才有可能學習藥物分析。藥學系修習藥理學含實驗也才6學分,誰敢說藥師不懂藥理?中藥16學分的學習也不僅只於古文的理解,更要有現代的科學相關知識做基礎,才能徹底理解並了解中藥的各方面特性(註6)。
其實,16學分已經相當一學期的課程,從基本的中藥概論、生藥學、中藥學、炮製學、方劑學,包含相關實驗,以藥學系學生本身受訓練的藥學基礎,再加上這些訓練作為基本功,以這樣的基礎投入中藥領域其實已綽綽有餘。藥師的訓練是從科學的角度來理解藥物,傳承古書記載再結合現代研究,自然能更透徹理解中藥。如同德國及日本也沒有另立中藥師或相關技術士,因為藥師的養成訓練本來就可以有這樣的能力(註7)。
再者,如同台大藥學院長沈麗娟所說,中藥也是藥物,藥學系老師進行教學時,中藥及西藥相關知識均會提及,因為中藥及西藥,都是有其藥理、藥化、藥動、藥劑,乃至調劑與治療,藥師所學中藥不僅只十六學分。許多藥物的基本知識都是共通的,在藥師國考中,考題與中藥相關者遠超過三十%,也絕非如中藥商所提藥師國考中藥題目不到五%(註8)。
肆、藥無中西國際趨勢
目前,在世界醫藥先進國家,如日本也未另立漢藥師制度,一律由藥師管理藥品相關事宜;在草藥使用發達的德國,也未另立草藥師。目前有中藥師的中國大陸及韓藥師的韓國,中國大陸藥政管理問題很多,實施中藥師制度幾十年,現在已經考慮調整學制及體制,效法台灣用藥照護模式,可見中國大陸的中藥師制度並不是一個值得效法的模式(註9)。在韓國的韓藥師制度也出現許多爭議,韓藥師管理的韓藥局也出現偷賣指示用藥的情況,顯現藥分中西管理並不是一個良好模式(註6)。
中國大陸去年12月25日最新通過的《中醫藥法》中也主張以促進中西醫結合為目標,可見藥事照護融會中西用藥是未來正確而先進的方向(註12)。因此,若未來不幸中醫藥司硬推中藥師制度,後續一定會衍生一堆問題。
其次,我國藥事人力已經相當充裕,相較WTO建議及OECD先進國家平均的藥師人口比,均已過高11。再者,依國家發展委員會出版的《中華民國人口推估》報告中,以其推估的模式,三十五年後我國人口將跌破二千萬人(註13),相對國際趨勢,屆時我國藥事人口比例將更加提高,因此如何充分運用既有藥事人力,都是值得重視的課題。
伍、合法照護國民健康
憲法第十五條陳述人民的生存權應予以保障,以及基本國策中第一百五十七條也提及「國家為增進民族健康,應普遍推行衛生保健事業」等內容可推知,人民的健康保護為一具體而重大的公共利益。藥品是達成醫療行為所必須之工具之一,民眾藥品使用之適當與否與「增進我國國民健康」實有直接之關連性。
早期中醫師、藥師數目或許較為不足,政府為因應國民健康所需以落日條款模式列冊中藥從業人員,待相關專業人才足夠之後,則應漸而取代,中藥商二代應以成為中醫師或藥師為目標,才能使國民健康獲得最大保障(註14)。如果中藥技術士是可行的,當初就可以設置,又何須以列冊方式處理?
我國《行政程序法》第六條:「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衛福部長期以來對中藥行的管理向來執法不嚴,如今在中藥商壓力下,竟然公然提出中藥管理技術士的謬論,提出依『消費者自用』需求的『調配權』,此舉除了中醫師公會及藥師公會反對之外,甚至連消基會也提出質疑(註15),憲法第八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專門職業人員之執業資格,應經考試院依法考選之。釋字第四五三號解釋即曾嘗試予以定義,謂:「憲法第八十六條第二款所稱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係指具備經由現代教育或訓練之培養過程獲得特殊學識或技能,而其所從事之業務,與公共利益或人民之生命、身體、財產等權利有密切關係者而言。」因此,透過勞訓機制養成醫藥專業人員,恐將違反憲法及相關釋文保障民眾健康的意旨(註1)。同時也扞格醫療權、調劑權及製藥權,違反《行政程序法》的主張,若這樣的修法可以通過,將形成一個自相矛盾的法規怪相,我國的醫療、藥事、製藥等相關規範形同破功。
陸、結語:
藥,不分中藥、西藥,我國不少民眾往往誤以為所有中藥都藥性溫和,可以常服久服,殊不知藥物在低劑量使用的情況下就會影響人體的生理機能,而且中藥在使用上,往往需要數種藥物配伍成方,並依症狀體質作調整,服用才能獲益而不受害。如果藥師不懂中藥,還有誰懂中藥?中藥的用藥照護,全國藥師實在責無旁貸。
綜上所述,中藥的用藥照護,從藥師的專業而論,無論從藥師的專業屬性、藥師充實的專業能力、中藥藥事照護在國際的潮流趨勢、法律相關規範的邏輯思考,藥師均是中藥用藥把關的最佳及不二人選。衛福部中醫藥司所提出的中藥師及中藥管理技術士的想法,對於民眾在中藥的藥事照護而言均不適當,也無益於我國國民健康。
Discussion of the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Pharmacist and the Technician for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from the Specialty of Pharmacists
Jin-Nan Chen
Vice chairman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Development Committee of Taiwan Pharmacist Association
Abstract
In this paper, we try to discuss the two systems of the traditionalChinese medicine pharmacist and the technician for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from the point of view of the perspective of the pharmacist’s professional, the development of pharmacy training, the international trend and the system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As physicians are medical professional, pharmacists are naturally medicine professional. In fact, the training process in Department of pharmacy i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use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From the international trend, as the body does not distinguish between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and western medicine, both of those managed by the pharmacist undoubtedly. Since the health of the People is the constitutional protection of the basic human rights, from the regulatory point of view, pharmacists should take the responsibility about the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medication.
附註:
1. 陳進男:設置中藥材管理技術士 這樣做對嗎?蘋果即時論壇。2017.03.02。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orum/20170302/1067660/
2. 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規劃建立中藥師制度 促進中醫藥整體發展。2015.06.15。http://www.mohw.gov.tw/news/531349761
3. 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建立中藥材販賣業者管理制度,健全中藥藥事服務。2016.11.17。http://www.mohw.gov.tw/news/572558697
4. 陳進男:反對中藥技術士連署三天過門檻邁向萬人連署。藥師週刊第2007期(106/3.20 ~ 3.26)。http://www.taiwan-pharma.org.tw/weekly/2007/2007-2-1.htm
5. 陳進男:藥師:冠脂妥偽藥誰該負責?蘋果即時論壇。2017.03.07。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orum/20170307/1070610
6. 陳進男:現職藥師看中藥師制度。自由開講。2015.06.22。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1355867
7. 陳進男:一名藥師心聲:中藥調劑 中藥商有什麼資格質疑藥師。蘋果即時論壇。2016.11.18。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orum/20161118/991855
8. 沈麗娟:反對中藥技術士修法。自由廣場。2017.04.11。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093340
9. 蔡惠婷:台灣需要的是先覺的中藥發展制度。蘋果即時論壇。2015.06.22。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orum/20150622/633413/
10. 吳柏鋒、鄭國宏、林恭儀:中藥配伍的禁忌:十八反與十九畏應用探討。北市中醫會刊;22卷1期(2016/03/31),P83 - 93.。
11. 蕭卜秧:健保署應支付社區藥局調劑中藥處方箋,實施「中醫醫藥分業」。自由開講。2017.03.01。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1989337
12. 陳進男:一名藥師:中藥技術士設立 恐短多長空。蘋果即時論壇。2017.01.21。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121/1040675/
13. 國家發展委員會:中華民國人口推估。國家發展委員會。105.08。頁28。
14. 陳進男:衛福部這樣做對嗎?談中醫藥人員養成考選機制。蘋果即時論壇。2016.12.0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204/1004300/
15.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聲明稿。2017.4.12。http://www.consumers.org.tw/contents/events_ct?c=2&page=1&id=324
(藥學雜誌132冊p145-148)
消費者行為概論 在 趣旅行Go Go Travel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概論政府對菲政策對台旅行業生態之影響
相信大家都有接觸到各式管道發出來的訊息,
政府已於民國102年5月15號對菲律賓地區,
標示為紅色旅遊警示地區,在很多人拍手叫好,
大聲稱快的同時,於旅遊業界無疑是投入了一顆震撼彈,
政府的政策,我們作為守法的國民只能支持,基於廣泛認為合理的愛國心,我們心裡面也是在吶喊著,要給菲律賓政府好看,我們希望他們正視這個問題,尊重我們台灣人的主權與人權。
但是一個政府的政策勢必帶來很多方面的影響,我們不能去評論與訴說這個政策影響是好是壞,而我們這些守法的國民,只能怪我們自己生不逢時,運氣不好罷了。
《引述外交部公告》
外交部自即日起對菲律賓全境發布「紅色」旅遊警示燈號,
不鼓勵國人前往菲國旅遊或洽公對於我國「廣大興28號」漁船漁民遭菲律賓公務船射殺,菲國對我政府四項嚴正要求未能作出應有回應,我政府表達強烈抗議,並採取各項制裁措施。
菲律賓政府此項不誠懇且不友好作法已造成兩國關係緊張,
因此我自即日起對菲律賓全境發布「紅色」旅遊警示燈號,
不鼓勵國人前往菲國旅遊或洽公。 外交部發布國外旅遊警示,
係為提供國人出國旅行之參考資訊,由國人自行決定其旅行計畫,屬參考性之建議,並無任何強制約束力,與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條款之適用並無必然關係。民眾如遇有消費爭議而無法解決時,
可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或交通部觀光局安排調處。
此段文字所簡述的意思為,
因應政府的制裁措施將地區設為紅色警戒,不鼓勵國人前往,
但對於旅遊業界及客戶方已簽署之國外定型化契約之約定事項
並無任何關係,及任何的法定強制效力。
這只說明了,我們政府將菲律賓列入不建議前往的區域,
但卻沒有任何的配套措施
來使這個政策發揮它應有的結果與我們想得到的結果(制裁力量)
更沒有相關的配套法律措施,來讓不管是客戶端或是業者端
有更好的退場機制,
因為一時檯面上的展現魄力行為就來公告實施,
既未達到效果更是折損國力造成社會內部不必要的消費糾紛。
引述交通部觀光局新聞稿:
因應菲律賓船艦5月9日射殺我國漁民之行為,
菲律賓政府對我國不友好之作法,造成臺菲目前關係緊張,
於今日將菲律賓全國列為紅色警示區域(代表不宜前往),
不鼓勵國人赴菲律賓旅遊。另就旅客參加赴菲旅行團
之解約退費處理原則,交通部觀光局經與民航局、
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及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會商決定:
行程如有安排至菲律賓旅遊者,
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第28條規定辦理,
即旅客解約無須負賠償責任,旅行社應將已代繳之規費
或履行本契約已支付之全部必要費用
(如簽證費、已開票之機票款等) "扣除" 後之餘款退還旅客。
此段文字所簡述的意思為,隸屬於交通部管轄的觀光局,
因應政府機關的政策作為,同步發布紅色警戒,於退費原則上
是可以依照觀光局國外定型化做出解約,
客人針對此事件的解約行為,可以不必負擔額外的賠償責任,
但需由旅行社扣除,已經支付的必要費用,將餘款退還給客戶。
這段的新聞稿只會讓我想到幾個字,
『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為什麼呢?
因為管轄全台灣所有旅行社的觀光局,因應政府政策,
對著所有的民眾說,菲律賓政府對台灣不友善不要再去了,
你們可以合法地申請退費,但是就退費的部分,
也不可能讓旅行業者吃虧阿,房間的費用、機票的費用、
證件的費用、各類合理之必要費用,都要先扣除再還給消費者。
請問就消費者的心理這個就叫做不用負擔賠償責任嗎?
試問此舉處罰到的是誰?
菲律賓政府? 飯店? 航空公司? 旅遊業者? 消費者?
我想影響最大的,恐怕是消費者及旅遊業者吧。
那施加壓力的效果有達成了嗎?
這樣的狀況是怎麼回事? 我們來做個比喻
一個天真的商人跟一個廠商購買東西,貨品訂了之後,
跟廠商發生了口角,商人為了賭氣
"在沒有任何配套措施的狀況下",對那個廠商說,
你們錢都拿去 但是貨品我不要了,
後續我也不要再跟你做生意了。
所以肥了仇人而瘦了自己。這樣?
政府現在的作為,就像這個天真的商人
可以在檯面上耍狠,可以在檯面上爭取面子,
可以在檯面上大聲的說,我替天行道
但是實際上的結果呢? 真正倒楣的是我們國民自己
我愛國,我支持政府的政策,我覺得菲律賓政府這次真的機車,
我想抗爭,我想罷工,我想我們的同胞爭取他們應有的義務,
甚至我能上前線,我能打仗保護我的同胞,
我能配合政府經濟制裁。
我想上面是我們身為中華民國的一員都能夠也希望能做到的。
但是我希望我們的制裁是有效的,
我希望我們的制裁是真正有魄力的,
我希望我們的政策,是有配套跟延續性的‧
而不是像辦家家酒,一時的生氣,
爸爸媽媽就可以離婚,或是再嫁給別人
而不是像打電動,一時的魄力展現,
就可以砍來砍去,按下重新開始就什麼事情都沒有。
我心裡願意配合國家的政策,
只要國家真的有站在我們的立場去了解,並制定最好的政策。
但現實的層面是 要斷絕菲律賓的旅遊
有著很多的配套可以同步執行 更會有其他更顯著的效益
而不是這樣草率盲目的執行。
明著看是出了一口惡氣,暗地裡卻是傷了我們自己。
我不是大間的旅行社,我更沒有很多的資金,
市場上很多的小公司更可能一瞬間,
因為這樣巨大的退費問題面臨與客人的訴訟協調更甚者倒閉,
台灣是我的國,沒有國就沒有家,
我願意配合政府跟我說的所有方案,
但是我也希望政府能夠多為人民著想,
有時候要公布一個政策,或許是檯面上人物勢必要做出來
穩定民心,穩定自己選票,穩定自己支持度的政策,
但相對著這樣的政策,在沒有相對完善的配套措施下
對於我們到底是好或是不好呢?
只能說見仁見智.... 祥鴻假期-黃彥霖201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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