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外高溫場所,勞工有權退避】
今年特別熱!已經是極端氣候下的日常。依照中央氣象局的資料顯示,2020年已經打破了至少四項歷史紀錄。
台北站7月突破38度天數:8天
台北站7月連續38度天:5天
台北站全年突破38度天數:截至目前為止共12天
13個平地測站7月均溫30.02度,史上最高
熱到爆的天氣,造成了嚴重的「熱傷害」。以國民健康署統計為例,今年5、6、7月,熱傷害至急診就診人次已高達1608人次,創下十年新高。
依衛生福利部「即時疫情監視及預警系統」,分析全國181家醫院急診及時資料顯示:今年7月1日至24日止因中暑等熱急症至急診就醫的人次659人次,是去年7月同期370人次的1.8倍;108年至7月24日因中暑等熱急症至急診就醫的人次1248人次,而今年至7月24日因中暑等熱急症至急診人次高達1722人次,較去年同期增加4成。
這些數據告訴我們,高溫氣候對於人類的影響越來越大。我們的勞動法規已有相關規範,但還遠遠不足。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規定,雇主必須提供預防高溫導致熱傷害的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第18條也規定,勞工若察覺工作現場有危害健康的狀況,得以實行「退避權」。
退避權並不是職安法獨有的概念,例如消防法第20-1條也具備相同精神。當勞工認為工作環境有健康危害時,可以依據職安法第18條退避至安全的地方。
今日上午,我與新北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洪清福,以及 台灣郵政產業工會 副理事長陳廣志召開記者會,針對台灣越來越炎熱的天氣,要求勞動部不該只設置預警系統,而應該制定高溫假的相關規範,讓勞工免於烈日的熱傷害。
勞動部在去年,就已經實施「高溫勞檢」,查出1217場次違法。結果,勞動部只罰了一場,其他都是「限期改善」。依照職安法第6條,明明就可以開罰3萬元到30萬元,勞動部此番作為,顯然過於消極。
我們認為,當氣溫過高的時候,應該要有勞工可以暫時停止工作的機制,避免烈日所造成的熱傷害,等氣溫下降時,再進行工作,這樣才能夠確實保護勞工。
所謂的高溫「假」,指的是在這類有可能造成勞工身體生命危險的特定狀況下,勞工可以免於繼續提供勞務(不然就要受傷或出人命了),雇主也不能不顧勞工的安危,要勞工非工作不可。
以台電高架作業為例,烈日當頭,重勞動、重體力的工作,就給予充分的休息時間,並計入工時之中。身兼台電員工的洪清福理事長表示,天熱濕度高,容易使人反應速度下降,再加上流汗等因素,過往就曾發生台電員工修理變壓器而感電的意外。身兼郵局員工的陳廣志副理事長更為9000名郵差抱不平,郵差在炎熱天氣下送信送到暈倒的意外事故時有所聞。
針對室內高溫作業的工作者(例如玻璃廠、煉鋼廠),勞動部訂有<高溫作業勞工作息時間標準>,然而,對於戶外高溫卻沒有完善的規範。
面對氣候變遷、地球暖化,經濟部跟環保署都動起來了,只剩下勞動部,像一隻樹懶一樣,慢吞吞,幾乎沒有應變作為。
我想,這篇文貼出之後,可能面臨的風險是,樹懶可能會抗議我們拿他來類比勞動部,在此先向廣大的樹懶朋友道歉。
消防法20-1 在 王郁揚 WHO FCTC 菸草減害專家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消防法
「民間的聲音」:被打折的法案。
「多數媒體放出來的聲音」:消防法三讀通過,退避權入法。
您看懂這中間落差了嗎? 一般民眾只會有個印象:「消防法好像修過了。」
至於修法的確切內容? 一般人正常不會去了解,因為:我哪看得懂、跟我又沒關、不是有立委跟一些團體在爭取嗎?
真的無奈,這種情況我都會說:「希望您永遠不會有跟政府交手的那一天,不然您就會知道,以前那些不關您的事、而且吵得轟轟烈烈的事,民間為何會如此氣憤😡。」
#沒有人是局外人 #你我都推了一把 #愛的相反不是恨 #是冷漠
2019-10-29【生命三權有基礎,遺憾法案仍打折,本會將持續監督】
消防法部分條文三讀本會聲明
稍早,立法院舉行院會進行《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三讀程序,本會所提之消防員生命三權 #退避權[20-1]、 #資訊權[21-1, 43-1]、 #調查權[27-1],三讀通過。這個結果標誌著在眾多殉職案頻繁發生,基層與殉職家屬努力爭取後,消防員的生命安全終於入法,有了基本的保障基礎。
但遺憾的是,院會最後仍將 #退避權 與 #調查權 的立法說明動用表決。結果 #基層版卻遭到過半委員反對(如附圖)與封殺。最後結果,立法說明全部空白,交由消防署訂立後續規定。
如此結果致使消防生命三權的落實,在保障基層的道路上,徒增許多不確定。本會必須事先警告,仰賴消防署後續制定細節,但依消防署日前的不良紀錄,今天這個打折結果,未來很可能讓未來消防員的生命打折。
今天,是基層消防員在推動消防制度上的重大里程碑,但看到我們距遠離殉職,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因此,作為一路推動修法的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將會扛起保障基層的責任,為了避免殉職死傷,將持續推動消防改革,並參與立法後,各項殉職死傷調查機制,以及任何可以改善我國防災制度的各項議題。
除此之外,亦鄭重敬告消防署,若未來消防署推出任何打折子法與方案,為了同仁安全,本會不惜抗爭到底。
本會也呼籲全國消防員,加入本會一同努力,本次修法證明基層有實力可以推動改革,有能力可以提出意見,一起打造平安回家的路。
最後感謝一路協助本會提案的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蘇嘉全院長、蔡其昌副院長、協助法案推動的民進黨黨團、親民黨團、國民黨團與諸位委員,以及8515位連署民眾、團體,消防改革從來都不是消防員自己可以促成的,需要社會各界的協助與支持,才得以走到今天,感謝各位。 未來消防改革的路上,請繼續支持本會為消防改革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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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版立法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由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提案)
§20-1基層版立法說明(附帶決議1)
結果: 出席69人,贊成4人,反對62人,棄權3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予通過。
§27-1基層版立法說明(附帶決議2)
出席68人,贊成4人,反對61人,棄權3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予通過。
消防法20-1 在 楊博宇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今日公祭、#明天忘記」--《消防法》#修法打折基層焚燒法案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消防法》,基層消防員不滿消防署推出「打折」版本,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今天在立法院群賢樓前演出行動劇,焚燒消防署法案版本,呼籲跨黨派立委支持時代力量黨團協助提案的基層消防員所期待法案版本……..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表示,自2018敬鵬大火殉職案後,推動台灣史上第一次基層修法,並提出「退避權」、「資訊權」、「調查權」等消防生命三權修法行動,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指出,10月24日黨團協商中,因消防署重大行政瑕疵,攸關生命三權落實與否的立法說明,鬧烏龍產生不同版本,內政部陳宗彥次長亦因此道歉,然而此重大瑕疵外,又提出第三版立法說明,製造修法爭議、致使法案保留而延宕,極有可能將以附帶決議方式,動用113位立委表決。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呼籲各黨派委員看見超過8400餘名連署的民意,支持基層版消防生命三權修法及其立法說明。若動用表決,不論是表決條文、附帶決議,本會均將會支持基層版修法與立法說明,也會將表決結果,包含各委員贊成、反對、不表態的決定公布與社會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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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20-1退避權之「將『無人待救入室搶救』明確納入『危險性救災行動』當中」之附帶決議:
出席69,贊成4,反對62,棄權3(林淑芬、陳宜民、曾銘宗)
針對27-1調查權之「名確定義『重傷』範圍,攸關啟動事件調查的條件」之附帶決議:
出席68,贊成4,反對61,棄權3(林淑芬、江永昌、曾銘宗)
中國國民黨_王育敏(未按)中國國民黨_江啟臣(未按)
中國國民黨_呂玉玲(未按)中國國民黨_林為洲(未按)
中國國民黨_陳超明(未按)中國國民黨_陳學聖(未按)
中國國民黨_黃昭順(未按)中國國民黨_李彥秀(未按)
中國國民黨_賴士葆(未按)中國國民黨_蔣萬安(未按)
民主進步黨_蔡易餘(反對)民主進步黨_陳曼麗(反對)
民主進步黨_邱議瑩(反對)無黨籍_趙正宇 (未按)
時代力量_黃國昌 (贊成)時代力量_徐永明 (贊成)
時代力量_鄭秀玲 (贊成)無黨籍_林昶佐 (贊成)
❤️「立法更新,國會換新」❤️
❤️「專業治國,安心過活」❤️
#藍綠推兩邊 #民眾擺中間
參考資料
【消防法三讀無危險認定標準 消防員嘆打折版】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413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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