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大安 #建設文山!穎孟第五會期問政報告出爐📖
📍 問政快報電子檔:https://reurl.cc/yE8lDO
.
2021上半年歷經了全台三級警戒,對各行各業及所有市民來說,都是特別辛苦的日子,感謝有所有對抗病毒的一線人員,與每一位在日常堅守防疫的大家,才讓疫情慢慢趨緩。
全民防疫期間,穎孟也在議會做大家的後盾!除了持續爭取一線人員福利,更全力監督疫苗接種市政、要求擴大紓困補貼,服務處亦積極協助確診者釋疑、幫助民眾申請紓困。
此外,我也專注於推動轉型正義、性別人權、友善育兒,關心特殊教育、實驗教育,並踏實建設在地,改善社區的行車行人安全。在此向大家報告我的問政成果與服務進度,下半年,穎孟也會和大家一起努力,繼續打造更好的台北!
.
#防疫紓困
▎接種市政
▸成功與區公所協調加開預約疫苗熱線。
▸第一批莫德納疫苗發配到各縣市後,我便以書面質詢建請市府開放讓孕婦優先接種莫德納,6月22日中央也成功宣布開放孕婦任選疫苗。
▸要求市府改善長者接種疫苗配套措施,提出完整交通配套、放寬到宅施打資格,並建立單一諮詢窗口,同時呼籲開放大型場館安排就近施打。
▎市場防疫
▸穎孟持續建請提升市場防疫補助,要求市府公告夜市及市場周邊防疫指引,協助自治會落實分流降載,目前已成功爭取市場處三度提高補貼金額,支援防疫人力與物資。
▸我多次建請市府輔導攤商媒合外送平台、建立扶持交易網絡,已成功爭取市府挹注金額補助攤商每月25%至50%的平台服務費。
▎基層協助
▸持續媒合防疫物資,更協助青商會到台北市消防局捐贈330桶防疫酒精,相當於消防局一個月的用量,為基層人員打氣。
▸穎孟不斷為基層發聲,已讓里長、里幹事納入優先接種順序。
▸成功爭取觀傳局為辛苦的警消醫護,加碼1萬名免費住宿名額,讓一線防疫人員能安心入住,不必擔心染疫或傳染給同住家人。
▎確診者與民眾釋疑
▸協助居家隔離多日的確診者取得隔離通知單。
▸協助確認確診者隔離日到期後之解列程序。
▸解決民眾自費疫苗相關疑惑。
▸釐清實聯制落實情形,要求市府確實協助確診者足跡上傳至「台灣社交距離APP」。
▎紓困爭取
▸穎孟積極要求加碼紓困、放寬條件,已成功爭取完善藝文產業、計時人員紓困。
▸協助確保新創基地的減租計畫,能實際落實到進駐團隊身上,減輕大家的負擔。
.
#轉型正義
▸中央法規已明訂,公共場域若含威權象徵,應移除、改名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但北市卻獨創保留銅像、僅「抹除威權文字」的手法,來虛應故事,我已在當面質詢市長時要求積極改善。
▸台北市的威權象徵移除進度極其緩慢,至今仍未及10%,我要求市府應指派副市長主責轉型正義工作,但柯文哲市長僅含糊同意將由彭副市長督導。
#友善城市
.
▎推動親子廁所設置
▸台北流行音樂中心及表演藝術中心,是「5+3無圍牆博物館」政策的重要地標,將陸續落成啟用。然而兩大場館內的尿布台、親子廁所等硬體設備,卻嚴重低於法規要求建置的數量。穎孟歷經與文化局、經營團隊的多次來回溝通,已成功爭取場館承諾改善標誌問題、增設親子衛廁設施。
▸去年開始,我便積極督促公園處改善市有公園缺乏親子廁所的狀況,工務局重新盤點公園公廁整體情形後,已成功將文山區景美運動公園、大安區福州山公園納入優先施作!景美運動公園預計今年八月中即可啟用親子廁所,福州山公園則規劃於2022年施工改善。
▎關注性別人權
▸穎孟發現北市公務人員的性別主流化線上課程中,竟含有許多性別歧視的不當內容,在質詢後已成功要求公訓處下架5堂問題課程。
▸親子館、公托機構等,都是市府委外經營、與親子習習相關的業務,一線人員會頻繁接觸多元家庭與同志家長,卻不見得具備性平知能。我建請社會局在委外契約中,明訂從業人員應受多元性別與人權訓練,已成功爭取於2021年底換約前陸續明文納入。
▸商業處的「友善店家」標章,具備友善空間與反歧視精神,如:寵物友善標章,由動保處訂定手冊,清楚告知店家空間規劃、服務上的應注意事項。但性別友善標章卻缺乏相關指引,容易造成實際情形與標章原有目的產生落差、構成民眾困擾,我已提案建請局處製作相應之輔導手冊。
▎無家者關懷
「城市導引員」是協助無家者建立信心,由社會局、勞動局等合作建立的臨時職缺。許多無家者都有積極重回職場的意願,但政策執行2年來,轉職率卻極低。我已成功建請就服處納入每3個月一次的評估期,建立具體輔導轉職期程,今年已有1名無家者成功穩定就業。
▎監督社宅建設
北市社會住宅興建速度緩慢,柯市長上任7年,實際完成進度卻不到當初宣稱「八年五萬戶」的一半。我向柯市長當面要求,興建戶數應提升至30~50%、往每年至少應完工兩千戶以上調整。
.
#教育關懷
▎優化特殊教育
「心理評量」是特殊教育中,執行相關鑑定、幫助孩子獲得適性安置及支持的重要工作。
但台灣的心評工作由特教老師一肩挑起,不僅造成教師負擔超重,也連帶侵害孩子的受教權。穎孟要求教育局全面檢討改善,擬定優化待遇方案,並參考外國經驗,朝特教心評專職化發展,才能讓特教老師專心回歸教學工作、有足夠的時間照顧每個孩子。
▎爭取公托資源
公共托育中籤率低,是所有家長的煩惱。穎孟發現大安區平均每名兒童可享有的公托資源數,竟是全市最低,私立托育機構也僅有38%成功轉型「準公共化」。
我已要求社會局特別關注大安區,提出因地制宜的托育推展策略,並訂定準公共化轉型的年度目標,務必完善友善托育服務。
▎關注教育民主
北市宣稱將於6月全面解除學校的髮禁、衣禁。中央法規已要求,學校僅有在保障安全、健康與公衛的前提下,才能對學生髮式訂定規範,但教育局卻以華岡為「藝術型學校」為由,讓華岡成為解禁的漏網之魚。我已要求教育局積極改善。
▎環南沿線加裝氣密窗
捷運環狀線南環段,是木柵居民期待已久的建設,但預計工期長達9年,沿線又經過7間學校、市圖永建分館及文山區親子館等設施,施工噪音勢必影響學童上課的安寧。
穎孟特地提案,建請市府出資,為沿線受擾的教育機構裝設氣密窗等隔音措施,相關提案將進入委員會研議討論。
.
#綠能減碳
▎鼓勵民間減碳
柯市長宣示將於2030年減碳30%,但去年整體用電量仍微幅增加。我建請環保局提出檢討與具體改善方案;也和財政局討論,應如何以稅務補貼或減免,鼓勵綠能、節電、綠建築。
▎統整氣候治理數據
▸北市的氣候治理計畫和預算散布在各局處,因此我要求主計處統整各局處數據,建置清楚的氣候預算架構,規劃整體性能源政策,處長也承諾研議。
▸產發局今年已釋出私部門電能管理狀況,及用電大戶資料,卻未同步以開放資料的格式,放到「台北市資料大平台」中,我建請局處將資料上傳,才能讓民間運用、促進公私協力資料治理。
▎推動產業節電
▸產發局的節電政策,部分受中央「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的經費補助,但中央經費已於今年停止,我已建請市府主動補足經費、勿讓計劃停頓。
▸市府節電工作雖訂有2030年目標值與KPI,但卻僅有估算值,我建請產發局應掌握實際用電增減數量,才能有效推動政策。
▎掌握降溫效率與實績
內政部研究已指出,綠屋頂覆蓋率需達80%才有降溫效果。但北市目前田園城市計畫所推展之綠屋頂,多為盆栽種植,覆蓋率不高。我建請局處與研究組織合作,才能掌握田園城市計畫的降溫實績。
.
#建設在地
▎推動智慧站牌
穎孟致力推行大安、文山公車站牌100%智慧化,今年已會勘完成天恩宮、政大學苑、草楠橋口、指南山莊等多站設置,景福街、文山運動中心亦已納入規劃改善。
▎增設Youbike 2.0 站點
我經常接獲居民陳情,希望增設Youbike站點,今年會勘後,已成功確定於景美醫院前增設站點,預計新增15個車柱,8月底即將完工。
▎推動學校風雨操場
博嘉實小是主力於藝術美學教育的公立實驗學校。文山多雨,但博嘉一直苦無可以遮雨的大型活動場地,穎孟便在教育委員會建請中央補助興建風雨操場,成功獲得校長、家長、里長及市府齊心協力的支持,風雨操場已在今年5月正式落成。
▎東區、師大商圈振興
由於商業處目前多以單次行銷活動,推動地方振興,不僅難以留住人流及商機,也缺乏空屋率、空店率等指標性數據。我已建請市府依據各商圈的特色與困境,提出具體的長期振興計畫,並建置例行指標以評估成效,商業處也承諾會朝向此方向努力。
.
#安心出行
▎人行安全
萬寧街人行道狹窄,輪椅無法通行,經會勘協調後已移除立桿式道路燈,改為附掛式路燈,並安排公車站牌內移。
▎道路安全
▸景美堤便增設標誌,並將人孔蓋降噪改善,保護行車安全。
▸光輝路21巷、光輝路71巷、下崙路交叉口增設號誌桿。
▸渭水新生南路口,交通標誌改善。
▸協調改善新生南路與八德路、市民大道兩路口,及光華商場周邊號誌秒數,減緩尖峰時段車多、滯留路中央,與行人通行不易問題。
▎整理市容
▸育英街57巷的側溝已長期堆積淤泥,不僅無法排水,還有黑色液體從旁邊管路不斷流入,會勘協調後已確定將翻新改善。
▸敦化南路一段161巷69弄7號旁國有地綠美化,將設置步道供民眾休憩,預計2022年4月底完成。
---
#大安 #文山 #林穎孟
陳情與免費法律諮詢請洽 https://forms.gle/pG7YjamwHcN1735d7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9的網紅台南市議員林易瑩,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02:05 #品格教育可能是宗教入校破口? 今日市議員林易瑩針對國小校園晨光時間志工入校教導品格教育的課程內容提出疑慮,根據中央品格教育網內容指出,品格教育具體推動內容結合了三好校園、靜思語、彩虹品格教育、弟子規及讀經教育等,其中三好校園的前身為1998年星雲大師與時任國民黨副總統連戰共同推動的三好...
消防設備師工作內容 在 創業圓夢 Start-up Hub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最近守著電視轉播和朋友一起觀看今夏體育盛事的Ryan,想問:「如果我想開健身房推廣體育健身,在經營上有甚麼細節需要注意呢?」
👩🏫小編說明書:
隨著現代健身風潮不停歇,越來越多人注重運動習慣的養成及體態的維持,上健身房更是許多人必備的生活習慣了。但是顧客在健身房運動的過程中,若場地因設備或人員有所疏失,便可能造成學員生命無法挽回的遺憾!
以下幾點就需要創業者多加注意:
1️⃣設置三溫暖、蒸氣室、淋浴設備等應更加注意
若有設置三溫暖或蒸氣室,應特別注意 #土地使用分區限制、#裝修規範 及 #消防法規。如果不符合相關行政法規,都有可能被認定違反應注意義務而有過失。
2️⃣不在場的主管也有監督義務
無論是人事及器材的管理,或是教練資格規定及學員人數配置等,都應有明確規範及監督管理。
3️⃣巡場教練、客服人員都要隨時注意場內狀況
就算是 #自行使用器材沒有上教練課的學員,巡場人員也要隨時保持警覺及注意。平時主管就要建立好SOP及各項工作規則,否則就算出事那天你不在現場,也可能會有業務過失責任。
在經營上,健身房對消費者應準備合法但風險最小化的健身房設備使用合約、教練課程合約,對內員工要簽立僱傭契約或委任合約,並要確實執行「健身房專用的工作規則」及內部流程管理。
相關事件常見刑法上業務過失傷害的判決及民事賠償,建議想經營健身房的朋友在場地法規上一定要多加留意,若有相關疑問也可請教消防技師或建築師等專業人士。若有經營管理或合約訂定相關的疑問,也可洽創業諮詢服務專線0800-589168由專業顧問幫您解答喔!
而關注創業之餘,更別忘了和小編一起追 #世界菁英賽事 喔!讓我們 #一起為台灣選手加油 !
註:本文引用自新創圓夢網方道樞顧問專欄文章<三個健身房老闆一定要知道的法律風險>,更多詳細內容歡迎可參考:https://taiwangov.com/d2dPs
貼心提醒:因應疫情,在8/9之前健身房仍須遵照政府營運指引:https://taiwangov.com/JlEGx
——————————————————————
📌 #創業圓夢指南值得你分享
📌 創業可找 #新創圓夢網 #創業問與答
🔥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https://dba.gov.taipei/
🔥 內政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nfa.gov.tw/pro/index.php
——————————————————————
消防設備師工作內容 在 張淵翔 JCI Sean Chang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日期 2021/07/19 星期五 農曆六月初十日 天氣 晴
基隆市議員張淵翔服務處新式工作法✨
👉方式:臉書粉專線上直播服務
👉時間:週一~週五 9:00~9:30
👉內容:接受各方建議,分享有趣的時事與基隆市新聞分享
因應新冠疫情,保持社交距離,大家都少出門,少了與民眾面對面互動,因此淵翔開直播跟大家聊聊天,大家有問題也可以上線來問我歐👌
🎥直播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keelungsean/live_videos/
或是臉書搜尋keelungsean
張淵翔Line ID: @m0937507877 聯繫電話:02-24692122
📣直播了一段時間,分享好友林天瀚留言說:「贊成盡快接管 保護海洋環境。」
#今日分享主題:
分享一 貓咪單獨在家誤觸電器開關! 「2分鐘起火冒煙」整面牆黑掉
台中市消防局6月接獲通報,東區的集合住宅發生了一起火警,原因竟是因為貓咪誤觸了久未使用的電陶爐。由於電陶爐並未拔除電源,導致貓咪在走動時意外啟動開關,使爐面開始加熱,燒掉了上方塑膠籃內的物品,所幸樓管人員發現後馬上通知屋主和報警,這才及時撲滅火勢,並無人傷亡。
消防局在臉書表示,屋主的電陶爐已經閒置了1個月,上面放著塑膠籃及鍋具器皿,但電源線並未拔除。沒想到屋主的貓咪「黃大瑪」獨自在家時,跳上了櫃子,正好踩在電陶爐上,因此啟動了開關,導致塑膠籃內的物品不斷加熱。
所幸屋主接獲通知後趕緊回到家中,在消防隊到達前,便已經用了滅火器撲滅火勢,不過「犯人」黃大瑪則繼續裝無辜。消防隊員事後也提醒屋主,為了避免毛孩獨自在家玩過頭,建議飼主們詳閱電器產品的使用說明,將長時間未使用的電器拔除插頭,並將爐面保持淨空,才能保障飼主與毛孩的安全。
新聞連結: https://pets.ettoday.net/news/2033528#ixzz70xkHURoX
分享二
街頭奇景!道路孔洞釣魚 拉出1斤半鰻魚
高緯度地區有人在結冰的湖面鑿洞釣魚,新北市瑞芳區深澳路出現類似場景,更奇特的是從路面洩水孔洞垂釣,還釣出1斤半的鰻魚,讓人覺得新鮮有趣。原來路面下方是通往大海的水道,在地民眾發現今年鰻魚特別多,興起釣魚熱潮。
有人上傳影片到臉書「爆廢公社二館」社團, 畫面是林姓男子在深澳路面洩水孔洞釣魚,魚竿往下彎顯示釣到魚,並從孔洞拉出1尾鰻魚,重約1斤半,市價800元。
為什麼可以在路面釣魚?原來道路下方是水道。林男說,幾十年前小時候就曾在水道抓鰻魚,後來道路拓寬加蓋,變成涵洞。以前都沒想過從深路路面的洩水孔洞釣魚,因為多天以前有人發現水道出海處有很多鰻魚,開始有人從孔洞釣魚,他也跟著釣,
林男1天最多釣到40多條魚,10日那天釣到10多條,還有1隻紅蟳。因為紅蟳3斤多重,體積太大,沒法從孔洞拉出來,所以涉水進涵洞抓回來。除了鰻魚、紅蟳,林男還曾釣到小管、沙毛,收獲還不錯。
新聞網址:https://reurl.cc/O0DyoD
分享三
遠距教學緊盯電腦「超酸澀」 眼科醫師授7招護眼保視力
線上遠距教學,眼睛緊繃又酸澀!亞洲大學附屬醫院眼科主治醫師黃毓璇表示,因應疫情關係,學校採遠距教學模式,眼睛長時間盯著螢幕時間較多,眼睛常常感到很酸澀,提醒家長要關心孩子用眼的習慣,近視看似不嚴重,但高度近視是許多嚴重眼科疾病例如視網膜剝離、黃斑部病變…等的危險因子,慎防在家中長時間近距離用眼,把握三十分鐘用眼休息十分鐘原則,下課時間也要讓眼睛好好放鬆,避免近視度數快速飆升。
長時間緊盯電腦 眼睛度數飆升快
自從疫情停課以來,學生和老師一整天緊盯著螢幕、線上寫作業,長時間用眼讓很多學生和老師直呼眼睛相當痠澀。黃毓璇指出,長時間近距離用眼,像是緊盯螢幕、看書本等會讓睫狀肌處於緊繃的狀態加深近視度數。近視看似不是嚴重疾病,但是到一定年紀後罹患得到視網膜剝離、黃斑部病變的機會比一般人高出許多,提醒家長在家中務必多關心孩子的用眼習慣,讓孩子的近視度數不要加深太快。
疫情期間遠距教學 七項護眼小提醒 線上遠距教學期間,學生在家中學習時,長時間近距離緊盯電腦或平板,黃毓璇提供七項護眼小提醒:
1. 下課時間讓眼睛放鬆:下課時多看窗外遠眺、家人聊天、室內運動等活動對眼睛有放鬆的效果。休息時繼續看書、上網、玩電動玩具、看電視等近距離用眼活動都是近視危險因子,讓度數快速加深。
2. 上課環境燈光適中:如果環境位於西邊,下午太陽會直射進來,因為陽光太亮,桌上檯燈開更亮反而會造成傷害,因此要調整環境的光線。此外,不要在黑暗房間看發亮的螢幕,環境燈光要充足。
3. 訂定使用設備時間:長期盯電腦螢幕、平板電腦睫狀肌會緊繃,掌握30分鐘休息10分鐘原則。有些網路課程可以定鬧鐘讓眼睛休息
4. 用眼姿勢距離要正確:眼睛與電腦距離50公分,若是連接一般電視螢幕至少一兩公尺;平板螢幕較小,至少30到50公分,不要躺著看手機。
5. 避免冷氣直吹臉部:一整天在房間開冷氣、吹電風扇,為避免淚液蒸發太快,造成眼睛乾澀及眼睛的不舒服,盡量避免冷氣直吹臉部。
6. 眼乾多眨眼、熱敷緩解:上完課程後,眼睛乾澀時可以多眨眼、多閉眼休息,或選擇成份單純的人工淚液,或使用熱毛巾與蒸氣眼罩熱敷眼睛,有助於緩解眼睛的乾澀疲勞。
7. 點散瞳劑記得回診拿藥:疫情嚴重,許多人不想要回診拿藥,醫師提醒,若擅自長期停藥,近視度數恐怕會快速增加,提醒家中有用散瞳劑控制度數的孩子,記得回診拿藥,持續點眼藥水控制度數,預防度數增加,保護眼睛健康。
新聞網址:https://news.tvbs.com.tw/health/1544771
分享四 基隆市新聞
基隆和平島公園預定若在7月27日解封後,將推出「換換氣」夏季限定活動﹗有「海邊空氣」、「自由空氣」、「秘境空氣」和「青草空氣」4種套票讓遊客選擇合適的方案。凡線上購買即日起到至26日門票即送「20元園內消費券」1張及「下次玩水券」1張。
和平島公園今天表示,13日微解封後,至26日期間每日限量開放並採線上實名制預約,無預約者不開放進入園區,同時每日分成四梯次分流,確保遊客間能保持適當的社交距離。
另外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規定,所有水域暫停開放,考量微解封期間未能下水體驗藍海水池、親親水池水池的遊客,和平島公園決定凡線上購買7月13日至26日之門票即送「20元園內消費券」1張及「下次玩水券」1張,消費卷可於島嶼物舍選物店及園內四家餐廳消費使用。而遊客更可憑「下次玩水券」於水域開放後免費入園再玩一次,享受海水泳池。
即日起接受線上預約,若於7月27日解封後,將推出「換換氣」夏季限定活動﹗「海邊空氣」、「自由空氣」、「秘境空氣」和「青草空氣」4種套票讓遊客選擇合適的方案。
希望與大自然融為一體可以選擇「青草空氣」,在大片草地上席地而坐,透過美食、美景為匱乏已久的心靈換換氣;「海邊空氣」最適合喜愛體驗生活美學,在專屬帳篷布置野餐道具,吹著海風及海浪聲,品嘗來自在地食材的美味。
育兒崩潰、極度需要呼吸自由空氣可以選擇「自由空氣」; 希望逃離人群,與好友自成一方的你可以選擇「秘境空氣」。
也可以選擇包島特別企畫─「我們的島 你來作主」一日島主專案,讓遊客獨享島上12小時的專屬時光,企畫特設島主私人管家,為各位島主安排各式各樣專屬行程。
新聞連結:https://udn.com/news/story/7328/5602822
消防設備師工作內容 在 台南市議員林易瑩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02:05
#品格教育可能是宗教入校破口?
今日市議員林易瑩針對國小校園晨光時間志工入校教導品格教育的課程內容提出疑慮,根據中央品格教育網內容指出,品格教育具體推動內容結合了三好校園、靜思語、彩虹品格教育、弟子規及讀經教育等,其中三好校園的前身為1998年星雲大師與時任國民黨副總統連戰共同推動的三好運動,其他項目亦帶有強烈宗教色彩,若循此教學內容所言,難保成為志工入校傳教的破口。
市議員林易瑩再三強調,此次質詢非針對特定宗教,而是教育基本法明確指出教育本應中立,不得為特定宗教宣傳,林易瑩更要求教育局應隨時掌握現況,以預防心態嚴謹審查所有志工團體入校使用的教材,保障學童的受教權。
06:25
#強制講習,勞權教育超前部署
對今年台南勞檢員正職員工比例在市政團隊和勞工局的努力下即將提升一事,我予以肯定,但台南勞權現狀仍有不少待改進的部分,從去年勞檢清冊,可知仍有許多雇主因不同原因被多次開罰。因此,我提議市長和勞工局在台南勞權教育部分超前部署,比照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道安講習模式,訂定地方自治條例,強制台南雇主於違反勞基法等相關法規時除現有裁罰外必須另參與勞權講習,這樣的做法除使中小企業和新創產業雇主可獲得完整的勞基法基本認知,避免再犯外,更可讓知法犯法的大企業付出額外的時間成本,相較於目前動輒重罰兩萬的勞基法,更能對其達成警戒目的。
依照目前地方制度法,勞資關係及工商輔導本為地方自治事項,且台北和台中都對此有比中央更嚴格的自治條例,在已有前例的情形下,我要求市政府研議於地方自治法規中,在不變動現行勞基法罰則前提下,增加強制勞權教育的可能性。
11:05
#社會住宅,越蓋越多還越少?
興建社會住宅部分,台南市政府都發局於2019年11月22日「台南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二期計畫記者會」指出公辦都更部分將可提供210戶的社會住宅,但根據2020年5月20日報導,台南市公辦都更完成招商簽約可提供戶數為180戶。黃偉哲市長表示,會在今年內達成210戶的目標,並努力爭取更多的興建戶數。都發局長指出,180戶社會住宅僅是第一期的部分,將在暑假前後開始第二期招商,預期總戶數可以超過210戶,並在3年內完成興建。我再三強調社會住宅的滾動式檢討,總是越滾越少、越滾越慢,台南在社會住宅議題上本就發展較慢,請都發局加緊腳步,迎頭趕上其他城市,另外滾動式檢討應該是隨時現下狀況做策進,而不是當成果未達期許就將未來尚未發生的事物納入現下的政績。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部分,由台南市政府提供資料中顯示,第二期包住代管計畫截至109年3月31日共媒合146件、達成率約12.1%,我能理解在武漢肺炎疫情影響下,業者在開發新房源及媒合房客勢必更加困難,但達成率不佳仍舊是現實狀況,都發局應審慎思考策進方法。都發局長表示,第二期包租代管媒合數量截至今日已有242件,會再繼續努力讓媒合數量提升。
過去我在業務部門報告及總質詢皆多次提起社會住宅相關議題,希望台南市政府可以將好的政策持續推廣、普及,落實居住正義,也感謝在基層共同努力的夥伴,期待未來可以看見更好的達成率。台南的社會住宅或許是剛開車、開慢車,但只要目標不變,終究可以抵達終點,大家一起努力。
17:35
#消防員勸募住警器也要算評核?
針對住警器預算,在108年消防局共編列100萬元以及中央補助暨地方自籌29萬6000元購置5115顆住警器;109年消防局無編列任何預算,中央補助暨地方自籌21萬6千元購置857顆住警器,消防局長指出,目前住警器裝設率已達百分之七十幾,裝設次序第一優先的部分也幾乎完成,由於在庫存還有民間捐贈的2萬6千顆住警器,因此尚不需要編列預算購置。
我非常感謝民間團體捐贈物資、協助市府推動市政所需,我也曾在疫情期間媒合民間力量捐贈C級防護衣予消防局,然而根據「台南市政府消防局109年度防火宣導執行計畫」,消防局將勸募住警器做為消防人員業務評核標準。民間團體的付出我深表感謝,但不該以要求或記功嘉獎的方式促使基層消防夥伴必須負擔勸募的業務。消防局長指出,該份評核表是在過去裝設率較低的時空背景下訂立,目前已經沒有需求,會在總質詢後迅速將該部分廢止。
此外針對住警器裝設部分,我認為消防局在裝設住警器過程中最常接觸的三大族群,過去多由其他局處如民政局、社會局等辦理相關業務及清冊製作,消防局相對不熟悉,民眾也較為陌生,消防員登門輔導裝設住警器被當成詐騙集團或因恐懼拒絕裝設者時有所聞。希望其他局處可以更主動協助消防局,訂立明確執行計畫、建立制度,避免因各區域消防同仁與當地里長或區公所熟識程度不一,造成裝設情況出現區域差異。
透過區公所社會課通報需求、里辦公處開放民眾申請回家自行裝設、里長里幹事陪同消防員到府安裝、社會局社工與消防員聯合到府併行訪視三大族群業務等方式,在不過度增加基層業務的前提下促進各局處的互助協力,形成良性循環,才讓台南市政府的市政推動更加順暢。
27:34
#公園違停怎麼辦?
目前台南公園綠地中常有駕駛或違停汽機車之情事發生,儘管公園管理上有負責巡查之人員,但無法24小時都在原地守候,因此常需要倚賴民眾通報或檢舉,來協助取締。
我接獲陳情,陳情人以清楚拍到機車及行為人的照片向工務局檢舉,但卻獲得工務局以「《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內規定違停的罰則對象是行為人,而照片只拍到機車,難以認定機車持有者是否等同行為人。」為由拒絕開罰;但就去年的開罰記錄來看,只要檢舉人提供拍攝到機車的照片就可開罰,並未要求將行為人入鏡,這樣的結果,很明顯有標準不一的狀況,因此我要求工務局對此情形徹查檢討,讓檢舉成案的標準一致,同時也應檢討台南各公園周遭的停車空間,並加強對公園內違停和駕駛的取締,把公園還給使用公園運動、休憩的市民。
34:43
#T-bike站點怎麼架?
上述公園違停外,其實台南的人行道也面臨著同樣的問題,汽車、機車、攤商違停嚴重,民眾無法安心行走在人行道上,常必須冒著危險走至車道外,造成諸多不便及意外險象環生。另外,人行道數量不足也是一項困擾台南很久的大問題,這兩個問題也間接導致T-bike站點的架設無法普及,因為公共自行車站點依規定須設站於公有土地,其中最為常見的公有土地便是人行道,自行車站體的設置要求最少要長度22米、寬度3.5米以上,若人行道長寬不足,便會影響到設站,同時,越少的人行道也就代表越沒有空間可供公共自行車設站,那我們的站數當然也就長不起來了。
我要求市府,末端運輸網路的規劃要盡快完成,行人的路權當然也不能忽視,透過人行道跟公共自行車站的建設以及違規取締,才是快速建置完善大眾運輸系統的捷徑。
38:41
#永康親子館咧?
永康的新生兒數量,近幾年都是台南市行政區裡數一數二多的,卻一直無法設立在地的親子館,在上次我的總質詢當中,市長也提到目前的方向之一,是針對現有閒置空間進行盤點,從中尋找適合的場地,而我在這次大會期間也督請財稅局盤點永康地區的低度利用空間,我們若有閒置的空間,就應該要有效率的運用。
在總質詢當中,我也質詢社會局長,目前永康設立親子館的規劃進度到哪裡了,局長提到在未來可能會朝向搭配社會住宅新建的空間,規劃設立親子館。我理解目前永康寸土寸金,在找尋適合設立親子館場地的方向上,不管是搭配新建社會住宅,還是閒置空間再利用,都希望市府可以加緊腳步找到適合的空間進行規劃,讓永康的小朋友能夠早日擁有自己的親子館。
40:11
#無障礙廁所空間有障礙!
永康探索公園內的無障礙廁所長久沒有維護,廁所內堆積雜物、欄杆鏽蝕嚴重,根本幾乎無法供身障者使用,且緊急按鈕離馬桶過遠,若如廁發生意外,身障者也難以觸碰求援,我認為這些缺失如果是台南各地區公園的常態,那是對身障者的需求極不尊重,因此要求工務局針對全台南所有無障礙廁所進行盤點,務必將失修的設備改善,讓身障者的生理需求也能受到保障。
41:30
#祥合公園景觀做半套!?
公七公園在今年二月風光地啟用,但近期有民眾和我反映,公園周遭的排水渠道環境仍然處於未完工狀態,今天在總質詢確認該區的負責單位為水利局,我希望市府盡快解決,應將公園裡進入排水渠道的入口圍籬設置齊全,以免有民眾或孩子誤入發生事故;接下來是登革熱好發的季節,未完成的疏濬工程導致水流阻塞易孳生蚊蟲,應盡速處理,莫讓渠道環境成為病媒蚊繁衍的溫床。水利局長則承諾,會責請相關廠商進行改善。
42:57
#公車站整修,公車停不停要說啦!
我接獲民眾陳情,近日永康區內因為有道路工程施作導致公車暫停靠站的狀況,民眾早起出門工作才發現公車不會經過,必須步行到下一站才可以搭乘,並且該路公車行經奇美及成大醫院是許多需要看診的長輩時常搭乘的路線,公車管理處卻沒有在站牌有任何標示告訴大家暫停停靠的預計時間,也沒有任何臨時停靠站的設置,造成許多民眾的生活受影響。
我一直希望台南能夠逐步培養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的觀念,但倘若政府不將大眾運輸的品質提升,我們如何讓市民產生對大眾運輸的信賴感,我相信許多人都有因為公車誤點或班次過少造成時間安排延誤的經驗,這也是我一直提出要檢討的問題,希望交通局好好努力。
45:08
#工策會,若亂來不違法?
工策會長年爭議不斷,我已經在之前的會期中指出工策會的諸多疑問,但至今仍沒有改善的跡象。於是,我於今日質詢時提出幾個疑問,針對工策會成員是否為公務員及兼職是否違法一事,詢問南市府人事處、法制處及政風處,並得到三個局處回應,表明工策會並非市府法定機關,因此也不具有公務員身分,在該情況下若兼職經營其他生意,無違法問題。
這樣的狀況非常荒謬,工策會請領市府數千萬經費補助,其成員卻不像公務員受法規規範,若利用職務之便經營自己的事業也無法可罰、完全無法監督,這些結果的出現都係因於:目前台南沒有針對工策會的法源依據,對此我也一再要求市府,盡快完善工策會的相關法源,同時也要納入日落條款,讓工策會業務逐步回歸經發局。若經發局因為業務回歸而導致工作量增加無法負擔,也應該盡快研擬增加員額編制,以補齊空缺。請黃市長拿出道德勇氣,解決工策會長年爭議!
消防設備師工作內容 在 hulan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政治大學化南新村位於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一段65巷1至93號,興建於1960年代,曾住過多名政大教授,保留初期政大復校的教育文化記憶;建築群分為甲、乙兩區,住宅為二層樓加強紅色磚造雙拼建築,建物內部空間精簡,反映1960年代經建條件,而區間留設小公園,形成極富特色的鄰里景況。
不過,由於政大學院空間不足,校方擬在化南新村興建法學院大樓,當地居民反對,向文化局提報文資,訴求全區保留,文資委員也多次前往會勘
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辦法
中華民國106年7月27日文化部文授資局綜字第10630079121號令訂定
第一條本辦法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聚落建築群之修復及再利用,應基於文化資產價值優先保存之原則,並保存主要紋理、原有建築式樣、風格與外在形貌或重要之開放空間、環境與景觀。
第三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應符合其聚落建築群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之規範,優先保存聚落建築群原有生活形態與無形文化。
第四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包括下列標的:
一、聚落建築群之建築、構造物。
二、聚落建築群整體空間紋理。
三、聚落建築群保存再利用之必要公用設備、公共設施。
第五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其辦理事項如下:
一、修復或再利用計畫。
二、規劃設計。
三、施工。
四、監造。
五、工作紀錄。
六、其他相關事項。
第六條前條第一款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依據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之保存強度分區、分級設定,擬定修復或再利用範圍及內容。
二、現況調查,包括擬修復或再利用範圍內建築物群之環境、景觀、結構、構造與設備、損壞狀況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調查。
三、文化資產價值與再利用適宜性之評估,原有建築形式工法之調查。
四、景觀維護方針、修復或再利用原則、方法之研擬。
五、必要之現況測繪或圖說。
六、修復或再利用所涉建築、土地、消防與其他相關法令之檢討及建議。
七、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第四條所定因應計畫研擬之建議。
八、修景、環境設施整建整備、防災系統設施之設置建議。
九、修復或再利用實施期程及經費概估。
辦理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應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
第七條第五條第二款規劃設計,應依前條修復或再利用計畫為之;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必要調查之資料整理分析。
二、規劃及設計方案之研擬。
三、現況之測繪、圖說繪製及必要差異分析。
四、必要景觀與設施保存之設計。
五、必要之結構安全檢測及補強設計。
六、施工說明書之製作。
七、工程預算之編列。
八、依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建築法、消防法及其他相關法規適用之檢討。
九、依前條第一項第七款之建議研提之因應計畫。
辦理規劃設計,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
前項所定之開業建築師或相關技師,其參與執業之範圍,應依建築法、建築師法及技師法之規定辦理。
第八條第五條第三款施工,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原有構件、文物種類及數量之統計。
二、各項現況之清理、清點、核對及設計書圖與現況不符事項之記載。
三、依修復原則及設計書圖執行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
四、有關施工之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重要分包廠商與設備商資格文件及名冊之備置。
五、修復構件之量測及彙整。
六、原用材料之保存、修復或更新及品質之管理。
七、原有文物、重要風貌、設備保護措施之執行。
八、施工中因重大之發現所為對業主之通報。
九、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將竣工書圖及因應計畫送土地使用、建築及消防主管機關建檔。
施工廠商於第五條第三款施工中,應置工地負責人,並依其他法令或契約規定置相關人員。
第九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之施工工地負責人,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一年以上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或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二、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前項修復或再利用工程經費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者,並應領有營造業法所定工地主任執業證。
工地負責人於施工期間,應確實到場執行業務。
第十條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內容中,其保存強度分級高者,原有建築與景觀形貌,應由具備傳統匠師資格者施作。
第十一條第五條第四款監造,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施工廠商辦理之原有構件及文物種類、數量統計之監督。
二、清理、清點、核對各項現況之督導,並查對設計書圖與現況不符事項及其後續之建議。
三、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重要分包廠商及設備廠商相關資格文件之查對。
四、對施工廠商執行修復構件量測成果之校驗。
五、施工廠商辦理原用材料保存、修復或更新與品質管理工作之督導及查驗。
六、施工廠商執行原有文物保護措施之監督。
七、施工廠商依修復原則及設計書圖,執行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之監督。
八、施工廠商現況施工中重大發現提報之查對及建議處理。
九、施工廠商依第八條第九款規定,辦理竣工書圖與因應計畫建檔之協助及督導。
第十二條第五條第五款工作紀錄,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修復或再利用範圍之建築物群之環境、景觀、構造與設備、損壞狀況施工前後修復狀況之紀錄。
二、參與施工人員與匠師施工過程、技術、流派紀錄及其資格文件。
三、採用科技工法之實驗、施工過程及檢測報告紀錄。
四、修復工程歷次會議紀錄、重要公文書、工程日誌、工程決算、驗收紀錄及其他必要文件之收列。
五、修復成果綜合檢討與建議。
第十三條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之進行,應受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前項指導監督,主管機關得邀集機關、專家或學者召開工程諮詢或審查會議。
前項諮詢或審查會議,得為規劃設計之審查、協助審查廠商書件、指導修復工程進行、審查各項計畫書圖及其他必要之諮詢。
第十四條因應聚落建築群之特殊性或非屬聚落建築群整體性之修復或再利用者,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定後,其修復及再利用得依實際情形簡化,不受第五條至第十二條規定之限制。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