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長的智商,我的老天爺,怎會有這樣的人來當署長?公設比的高低,都在建商的良心,我家啥公設都有,公設比26%(十年前也不算低的),怎現在新案啥都沒有只有大廳,然後公設比就35%??
營建署抓的都不正確,枝微末節,應該要規定地下室停車位、車道、車道旁的空間等等,不能變成房屋的公設,這樣公設比才能降到合理值。
不然建商都在亂登記,尤其是如果你的平面停車位低於十坪,你全社區的公設比都被建商A走了。
【公設比之亂/上】哪裡虛坪最多?營建署抓出「管委會空間」作怪
聯合報 / 記者何醒邦
政府雖然開始打炒房,房市今年升溫已是不爭事實,進場買屋的不少民眾質疑,買到的房子坪數被灌水,立委高嘉瑜與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也一度為此在立法院舌戰「實坪制」,讓建案「公設比」過高問題再受關注。營建署開始研究如何減少虛坪,初步方向指出,最虛之處就是「管委會空間」,要「適度限縮」。
北市新建案 公設比突破35%門檻
據《住展》雜誌調查,今年台北市新建案平均公設比約35.3%、新北市約33.1%,雙創新高。因購屋族對公設的容忍值約是30至35%,北市等於直接突破35%「魔王關卡」這臨界點。
在內政部訂定的預售屋或成屋買賣契約書範本中,建物權狀上,就是登記主建物、附屬建物(陽台)、及共用部分。「公設比」則是業界慣用的用語,就是「共用部分(扣除車位面積)除以建物總坪數(共有部分+主建物+附屬建物)」。譬如一間總權狀坪數30坪房子,共有部分若10坪,公設比就是33.3%。為什麼公設比有的是28%、或33%,甚至高到50%?由於法律沒有規範,這一切都取決於建商的良心。
減少虛坪 花敬群:免計容積空間再檢討
花敬群說,如果是社區基本使用需求,及必要的消防避難空間,沒有理由說那是「虛坪」;某個空間「虛不虛」、多大空間才合理,要靠「免計容積」空間的再檢討,來減少虛坪。
「建築技術規則」中的免計容積項目,包括陽台、梯廳梯間、機電設備、逃生設施、停車空間等,其目的是鼓勵建商提供住家必要的設施,但同樣也讓建築物體積增加,因容積率代表建物的身材有多高或多胖,體積愈大的建築當然愈賣錢。
「管理委員會使用空間、機電設備空間、梯廳、停車空間是目前最需要檢討之處,又以管委會空間,是建商最容易作怪之處。」內政部營建署長吳欣修說,上述這些地方的總量都應「適度限縮」,但後續還會與建築師公會及地方政府討論。
建管官員說,管委會使用空間、機電設備空間、安全梯的梯間、緊急昇降機的機道、特別安全梯與緊急昇降機的排煙室,這5項雖不計入容積,但其面積的總和,也不得超過該基地容積的15%,「但後3項是整套的固定設備,建商也不會多做,不過既然都免計容積了,所以管委會、機電設備當然就要蓋好蓋滿,銷售空間才會更大,公設比就愈高。」
吳欣修說,管委會空間原本是社區開會、辦活動的辦公室,後來就被建商變成圖書室、健身房、KTV、遊戲室之類的,這類案例太多了,也是最常被檢舉濫用的;而機電設備空間,也會刻意做很大提高公設,但裡面通常只放小機器。
他指出,梯廳則是電梯到門口之處,面積上限是該層樓面積的10%,他看過一些豪宅,就把這類通道做得很浮誇、很滿;而增設獎勵停車位原本是好意提供公眾使用,結果卻加重住戶負擔公設比;而建商自行增設停車空間,得不計入容積,可是沒買車位的民眾,也要一起負擔公設。
張金鶚:應推建物、公設分離計價
房地產教授張金鶚表示,現在虛坪登記情況不合理,但完全實坪制也不合理,因為公設仍須花成本興建。他認為,政府要改革,除了完整揭露資訊,讓消費者判斷,也應推動建物、公設「分離計價」。而他根據實證研究結果,發現公設價格只有主建物價格的3成左右。
賴正鎰:是買房誘因 公設有其必要
商總理事長、鄉林建設董事長賴正鎰說,公設是建商吸引消費者買房的誘因之一,例如有建案標榜飯店式管理等,但公設會增加,是政府及業界對消防逃生的嚴格要求,這些設備都有必要存在;且管委會空間變成圖書室,也還是屬於全體住戶共有,官方顯然多慮了,也不甚瞭解市況。至於分離計價,他認為意義不大,買房還是看「總價」,「如果這邊少、那邊就會多啊!」
「根本無濟於事、劃錯重點!」房市作家SWAY指出,重點是建商亂挪用空間,例如車位公設為何能移到房屋的公設?應約束這種行為;且這些分配合不合理,要有一套檢視標準,官方不能任由建商濫灌虛坪,還裝死不管。
【公設比之亂/下】為何持續飆高?營建署說豪宅是肇因
營建署評估 將可逐步降至30%
近年公設比持續飆高,目前台北市新建案平均公設比約35.3%、新北市約33.1%,皆雙創新高。而其背後原因,營建署認為,應是大坪數豪宅帶動所致,但目前豪宅不好賣,紛紛改成小坪數,預估往後3年,公設比可望慢慢降回30%左右。
內政部營建署長吳欣修說,這兩年公設比確實飆高,直達32至35%,快超過一般人忍受範圍,但他調閱2016到2020年的新成屋使用執照統計資料,發現戶數成長了35%、達12.8萬戶,但每戶的平均樓地板面積約從178平方公尺(53坪)降到93平方公尺(28坪),降幅近5成。
他後來請同仁分析新成屋坪數由大改小的原因,「豪宅太大不好賣,結果都變更設計,改成中小坪數了。」
官方認為推案坪數轉小 將讓公設比下降
他舉例,他看到豪宅一樓大廳刻意做得很氣派浮誇,但lobby愈大,圖書館、KTV、三溫暖、交誼廳等休閒設施做得愈多,公設比就愈高;甚至連二樓以上的梯廳,為了彰顯氣勢,都做到法定面積的上限。
吳欣修說,目前住宅市場都規劃中小坪數產品,以此產品定位,應不會有太多浮誇公設,不然只會更難賣。例如每戶20、30坪的產品,公設還這麼高,消費者難以接受,所以他估計往後3年,公設比應該會慢慢降下來到30%左右。
專家不認同:公設比難回頭 要靠法規限制
但房市作家SWAY對吳欣修的說法不以為然,他認為,豪宅之所以公設比高,是因豪宅有許多不同的設備、公設的面積也多,但就算改成小坪數產品,不代表公設比就會變少;且近5年房市走空頭,坪數下修的不只有豪宅,市場上每家建商都推小坪數建案,「同樣有氣派大廳。但公設比沒有比較少,」他認為制訂合理分配公設比、不任由建商濫灌虛坪的法規,才是正辦。
對於公設比攀高,SWAY指出,消費者可注意「這設施有無必要」。因建商為讓消費者覺得建案很高貴,就做一些毫無尺度的公設,如超大的圖書館與交誼廳等,進而拉高公設比與房價。
建商在地下車位動手腳 公設比更增
建商也會在空地上增加假山假水庭園造景,來增加居住空間的舒適度,但消費者的負擔自然會增加。還有麻將間、撞球場、三溫暖泡澡池,最終都可能因使用次數少、疏於清潔保養而作廢。
SWAY指出特別提醒,地下室車位是最容易動手腳之處,有的建商會擅自挪用地下室機車格,當成湯屋或健身房,最終被檢舉而拆除。而建商把地下室車位的面積設定愈少時,地下室其他部分,分攤做為全體共有公設的面積就會愈大,公設比也因此增加。
https://vip.udn.com/vip/story/121161/5100030?from=vipudn_main2_cate
https://vip.udn.com/vip/story/121161/5099150?from=vipudn_newest_index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清潔 契約 範本 在 陳秀寶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校園營養午餐 100%國產!】
秀寳今日(11/4)早上和民進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委員、教育部、農委會一起召開記者會,澄清國民黨政治作秀與惡意造謠。
#校園零萊豬 #校園吃萊豬是假議題
👉教育部行文給各級學校和縣市政府,校園營養午餐「一律」使用國產食材,我們的孩子吃台灣米、吃台灣蛋、吃台灣肉、吃台灣菜,100%國產食材!
👉教育部訂定「學校外訂盒(桶)餐採購契約」範本,規定各種履約、價金、管理、配送、清潔等條文。為協助地方政府及學校落實一律採用國產肉品,修正規定肉類及其加工(再製)品一律採用國產在地生鮮食材,若學校廠商未配合則記點15-20點,記點累計至20點者應終止契約。也就是說 #只要肉類有用到美豬,#幾乎就已達到終止契約的標準。
👉目前《學校衛生法》已要求供應業者在食材、配送、清潔等管理學校膳食廠商 #採用在地食材,目的就是 #使用契約 來高標要求供應業者在食材、配送、清潔等的管理,確保學童食安。
計算現在各種食材不能有的物質,總共有1萬零6種,不可能全部訂在學校衛生法母法裡,因此政府從母法裡授權教育部來訂採購契約,讓所有學校來遵照辦理。
👉#不只棍子還給蘿蔔
除了上述契約範本要求外,政府還將每位學童每餐3.5元獎勵增加至6元,以落實食用在地當季食材、國產肉品。
守護孩子們食安是秀寳的責任,請對政府有信心!
清潔 契約 範本 在 范雲 FAN, Yun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學校營養午餐100%無萊豬!!
💢💢💢國民黨惡意造謠😡😡
教育部8月28號就已經發公文要求學校營養午餐限用國產豬肉,國民黨為了政治利益,繼續造謠把人民當白癡😡
#學校衛生法2013年就增訂第23-1至23-3條
#目的就是使用契約規範供應業者
#查出使用萊豬就可解約!
我今天和民進黨教文委員會的立法委員、教育部、農委會一起召開記者會,目的就是要澄清國民黨政治作秀、漫天飛舞的惡意造謠。
✅學校衛生法早有法源可以禁萊豬
為了要完善營養午餐的相關規範,《學校衛生法》在2013年就已增訂第23-1至23-3條,目的就是 #使用契約 來高標要求供應業者在食材、配送、清潔等的管理。
✅使用契約嚴格規範業者最有效
由教育部訂定的「學校外訂盒(桶)餐採購契約」範本,整本共48頁,除了各種履約、價金、管理、配送、清潔等條文外;針對食材管理部分,早就訂有若業者有查出藥物殘留、禁用農藥或動物用藥、防腐劑、二氧化硫、過氧化氫、大腸桿菌和其他非法定添加物,必須記點,累計20點就終止契約!
✅母法不可能把1萬項禁止項目都寫進去,針對性修法不可取
仔細去計算,各種食材不能有的物質,總共有 #1萬零6種;在立法技術上,不可能全部訂在學校衛生法母法裡,因此政府才負責任的母法裡授權教育部來訂採購契約,讓所有學校來遵照辦理。
✅教育部已公布最嚴格契約範本
✅業者被發現用美豬就終止契約(加工品也包括)
今天記者會中,教育部已經在契約內新增「肉類及其加工(再製)品與蛋類未使用國產在地之產品」將記「15-20點」,也就是說,只要肉類有用到美豬,幾乎就已達到終止契約的標準。
✅不只棍棒還有蘿蔔
除了前面所說的依照法規在契約範本上要求與處理外,政府還將每位學童每餐3.5元獎勵增加至6元,讓學校全面使用在地國產食材,這才是創造三贏,家長贏、農民贏、食農教育贏。
✅保證校園百分百無萊豬
美豬明年1月1日才開放進口,教育部及地方政府將會督導所有學校在11月前完成採購契約的換約,保證所有學生在學校,不僅不會吃到萊豬,吃的還一定是國產優質豬。
✅接續推動「學校飲食教育法」
我在10月21日教文委員會審查《學校衛生法》的修正草案時,就已經提出來,食育是五育之外的第六育,其重要性不該只由《學校衛生法》的少數幾個條文規範。應該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學校供餐機制,以及強調飲食的營養與健康、飲食與農業、飲食與文化的「食育」。
例如:日本也不是針對性、歧視性立法,而是訂有《食育基本法》,並由地方政府設置法人「學校給食會」來統籌校園食材的供應,並且有專責校園食育的專業「營養教師」。
供餐機制與食育的內容應該要包括「採用國產可溯源食材」、「設置統籌校園食材供應的中心」、「增加學校專職營養師員額」、「推廣多元飲食文化」、「促進地產地消」、「規劃減少剩食」等重點。
先前吳思瑤委員已有相關法案,我也正在研擬「學校飲食教育法」,以專法的高度通盤的解決近來社會關注的校園飲食議題,這才是負責任的立法。而不是像國民黨炒短線做政治操作,針對已有法源規範及處理程序的事,像小孩吵糖吃一樣的提出要修法。
#早有法源
#校園吃萊豬從頭到尾都是假議題
#國民黨不要再惡意造謠
國民黨立委這段時間的操作、抹黑及造謠,提出各種法案修法版本來反對萊劑進入校園,卻不管其他的進口農產品進入校園,完全是政治作秀。
我在今天記者會中,也再次呼籲國民黨立委,不要再癱瘓議事,趕快讓立法院及各委員會回歸常軌。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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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兩次有關校園萊豬的PO文👉
https://www.facebook.com/daan4fanyun/posts/4039343419428927
https://www.facebook.com/daan4fanyun/posts/401341201202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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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衛生法 第23-3條(摘錄第一、二項)
學校辦理膳食之採購,應參考中央餐廚或外訂餐盒採購契約書範本與供應業者簽訂書面契約,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前項中央餐廚或外訂餐盒採購契約書範本,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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