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aoRi 後續兩篇文章中譯 🙋♀️
今年4月1日,長期與日本攝影師荒木經惟合作的模特兒 KaoRi,發布了一篇名為「那樣的知識,真的正確嗎?」的公開信(bit.ly/2rJv2AP)。信中描述了與荒木合作16年的心路歷程,以及不合理的合作關係對她所造成的巨大傷害。
在這封公開信被大量轉載、擴散開來之後,KaoRi 後續又在部落格發佈了兩篇文章,試圖回應媒體的報導,並傳達內心的想法與感受。為了讓大家可以深入了解事件所牽涉的議題,我們決定也將它翻譯成中文。
KaoRi 事件發生之後不久,Lightbox 收到一批荒木經惟的攝影書。在討論之後,我們決定將 KaoRi 第一篇公開信的中文翻譯,印製成小冊子,並夾在館內有 KaoRi 影像的荒木經惟攝影書中,讓讀者在閱讀攝影作品時,也能一併看到被攝者的觀點。未來,我們也將這兩篇文字加入,更讓整起事件的被攝者觀點得以更加完整。
最後,也歡迎大家來參加本週日的「#MeToo 運動與當代攝影」討論會,一同來關注與思考事件中的各項議題,提出想法並相互傾聽。
🤓 KaoRi第2篇發文原文 ☛ goo.gl/BnjB23
KaoRi第3篇發文原文 ☛ goo.gl/3roQ3i
活動頁面 ☛ goo.gl/d8opKd
行前閱讀 ☛ goo.gl/LfQSq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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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後續發生的事」2018/4/13 📜
從去年11月開始,BuzzFeed已聽我說了好幾次話,而我再次接受他們的採訪,說出現在的心情。很感謝他們一直都很尊重並配合我動搖的心情。
Buzzfeed報導連結:goo.gl/rT7Gpo
現在收到很多採訪邀約,但在超過自己預期的反響中,有必要冷靜地思考自己想做什麼,對於自己沒辦法習慣而導致很晚或是沒辦法回信...真的感到抱歉。如同BuzzFeed的文章裡提及,我有自己聯絡荒木,但他的回應卻只是「是律師擅自寫的」。而對於我在精神上被逼到想自殺,他也只說了「應該不會這樣吧,不要這麼誇大的寫」因為全部都「忘記了、沒聽說、不知道」,因此沒辦法做任何事。我可以理解並接受,他對我已經完全沒興趣。所以往後,我沒有辦法回應只想知道我們關係演變的採訪。此外,也希望這種電視及媒體報導能節制。也希望大家能夠理解,因為這樣會造成紛亂,很可能會影響到日常生活。
關於攝影,如果可以讓業界及朝向攝影為目標的人們思考並討論這件事,並且得出自己的答案的話,我會很開心。真的很抱歉造成了各方相關人士的麻煩。也有人透過我認識的人傳遞「等到事情告一段落,一起去吃燒肉吧」這種訊息給我,我想應該能和這樣的人建立新的關係,真的非常感謝。他們這種心意,真的讓人非常非常開心。
關於視其為勞動問題、契約問題、#MeToo 運動方面,即使我不再繼續發表意見應該也能夠持續討論。也請詢問法律專家。不是用「不知道」來草草了事,如果大家能好好思考是怎麼樣的事情,會如何傷害或壓迫到弱者。若是為此,引用這篇note文章是沒有問題的,報導等也歡迎使用。(4.15補充追加)
既然人不是獨自生活在世上,我認為要追求單一真實是很困難的。我會尊重荒木往後還是想要展示及販賣我的照片的這種想法。在這樣的狀況之下,我只是想做現在自己能做的事情,並不是想要毀壞外界對荒木的評價。荒木不只拍了我的照片,還有很多其他很好的作品。也因為如此,當時就算置身於那樣的狀態下,我還是沒有想要離開他。我也擅自認為那些作為舞者所參與的照片,也是我作品的一部分。畢卡索、羅丹或是安迪沃荷,雖都曾傳過醜聞,但都是至今仍持續被討論的藝術家。但是,我希望以藝術之名,把人當成物品對待的事情能不再出現。也因為有這樣的脈絡,如果照片還是會被販賣的話,若能讓人意識到問題,以及能在美術史脈絡下讓人感受到時代的話就好了。至於是否要把這些作品排除,就交給美術館或是美術相關人士了。
我完全不後悔成為荒木攝影的一部分,不對任何事感到後悔。本來文章是想要表達「現在自己能夠這樣想很好」的文章,真的很抱歉造成超乎預期的騷動。但是,知道也有這麼多對這件事感同身受的人的「傷痛」,自己內心感到複雜。
我也才發現,在面對這件事的日子裡,當時沒有辦法直率說出「謝謝、對不起、很喜歡」的身心狀態有點不太正常。雖然不是能跟大家說明清楚的「正常」,在自己的當中有只屬於自己的「正常」,而我透過舞蹈和呼吸法能夠找回它。了解自己呼吸的頻率,感受正在呼吸這件事,也定期回到自己的「正常」。我總是被身體的神聖性所救贖。
往後,我會以自己的舞蹈工作室為主,去推廣上述的事情。因此很歡迎關於壓力與身體、呼吸法、冥想、舞蹈、編舞等我專業範圍的採訪或工作委託。
現在還有些忙亂,我想5月之後應該可以好好的回應所收到的聯絡。 最後,很抱歉沒辦法回覆所有給我的信、訊息及支持。希望有一天能用什麼樣的形式回禮就好了。希望大家能夠理解,麻煩各位了。
Kao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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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Art is long, life is short」 2018/05/12 📜
note的文章擴散開來後,約莫過了一個月。因為和我的目的不同,幾乎拒絕了所有的電視等媒體的採訪。在NY TIMES的文章刊出一週後,突然湧入了從世界各地而來的回應。果然媒體報導的力量很恐怖。至於是哪個部分使人害怕?這幾個月裡好幾次都感受到就算是報導,也很可能會產生暴力或是比那更令人恐懼的東西。因為荒木擅自的言行、出版、報導等,我受到了傷害,也曾導致生活崩壞。而這次我是否也對其他人做了一樣的事情,可能也因為這樣的關係,我連續失眠了好幾天。想起荒木說那是「編輯者擅自寫的」,也開始理解怎麼會有這種想法。但就算這樣,仍不能接受他視而不見且不負責任的態度。因此,自己更是不能跟他做出一樣的行為。雖然人在精神疲憊時,會想要依靠強大的東西,但還好我當時寫下「在這種時候更要相信自己」。人總是很難發現自己有多虛弱的啊。我很習慣一個人撐下所有事情,而這次我有意識的跟周遭的朋友分享心情。也因此即使稍有偏離,但也才能很快的回到正常軌道。真的很感謝在身旁支持我的人們。也非常非常感謝社會裡有很多聲音和很多人能有意識地為弱者著想。也因如此,雖然已經過了一段時間,有兩個無論如何都想要更正之處。第一個是下面這段NY TIMES的報導:
”During one photo session, she balked when he snapped Polaroid pictures of her and sold each individually without paying her any royalties. “That money that he earned is based on my contribution,” Kaori said.
“He says, ‘I am Araki, and you must be happy and honored that I am taking a picture of you,’” she said.”
從在巴黎的美術館「Palais de Tokyo」的活動開始,在國內外有進行數次荒木拿寶麗來相機拍攝我跳舞的現場攝影表演。的確那些照片有被販賣,而我沒得到任何報酬。但是整個過程中,荒木從未對我說「我是荒木,你應該感受到榮幸」這種話。以他的性格來說,是有說過「因為我是荒木,是(攝影)之神的關係」這種玩笑話。我也看到如同「言靈」(註1)一般,在不斷重複的過程中,他被自己言語吞噬了。
另外,我朋友松澤吳一在自己的電子報「Vivanon life」裡,發表的「KaoRi並非想否定作品(15)」文章中,提及了我認為最大的問題點。
「此外,就算再有什麼爭執,要求簽下寫有『往後不能有任何妨害有限公司ARAKI的商業活動,或是造成名譽毀損的行為』的文件,實在是太過分。(省略)不管中間有什麼過程,這種否定表現者存在的行為相當不應該。」
如同我最先寫的文章中提到,那之後我收到有限公司Araki的社長寄來的信,也不是讓人能容忍的內容。但我最憤怒且悲傷之處,是因為荒木極度自我中心式的對待我。就算發展到經由律師來處理,他仍舊完全無視。但對我來說,今後若這些照片還會在全世界被看見及被販賣的話,我也只能作出宣言,將眾人捲入。
「覺得荒木與模特兒之間,最大的思想落差在於『荒木忘了攝影也屬於被攝者』,才導致契約等這種雙方的想法落差,這也是他輕視被攝者的行為的展現吧。」
其他曾和荒木合作,寫信給我的模特兒們也有一樣的感受。而我為什麼會在第一篇文章中強調契約書,那篇文章本來不是為了想要告發荒木而寫,是想讓現在年輕人知道有這樣的看法。也因為如此,當看到報導中使用”accuse”此字感到心痛。我以為最初有寫得很清楚,如果我想要指控他的話,會使用媒體的力量。
雖然我在寫那篇文章的時候,還沒辦法用言語說明,但我無法原諒我的舞蹈被他剝奪。可能因為是靜止的影像的關係,沒有辦法傳達給觀者,我的照片幾乎都是由自己的意識所跳的舞蹈。如同荒木的攝影家人生是由陽子的死而成立。對我而言,不論何時我的舞蹈是我和已經逝世的母親產生連結的唯一手段,也是讓我能感受到母親的行為。而我在note寫的第一篇文章也是,想要把與母親的關係的背景悄悄地寫進去。如同對荒木來說寫真是他的人生,對我來說舞蹈是我的人生,即使我不是有名的人,但這種想法應該是平等的,當這件事被完全否定時,讓我感到悲傷。
此外,另一個想要訂正的是標題。對我來說荒木不是”EROTIC PHOTOGRAPHER”,而是拍攝人生的攝影家,就如同我所敬愛的舞蹈家Pina Bausch及Maurice Béjart編的舞台表演一般,體現人生。當然也很可能是我的誤解,如同飯澤耕太郎先生所說,我遇見荒木時雖然那些可能都是過往的事,就算到現在,想要相信他仍保有那部份的我還是存在著。不是被拋棄所產生的依戀,而是那種對16年中,一起擁有過相同時間的朋友的感受。
雖然中間有很多誤解,以後就算我沒有權利去干涉這些影像被使用的情形,但應該能有自信感到「這些也是我的照片」。因此,就算各位在哪邊看到我的照片,也請不要覺得那些照片很可憐。
我覺得這篇文章也需要被英譯,近日會進行準備並公開。雖然完全是篇擁護自己的文章,但表達了我目前真誠的想法。(5/19 update*決定不進行英譯了)
社會的共識和業界也逐漸改變。可能的話,很深切的希望有限公司Araki能夠再深入了解荒木的作品和藝術,並且和荒木本人一起找尋回應現在這個時代的方式,就算是為了在往後也能繼續將作品留存下去也好。
如果之後被控訴的話,可能會有更多其他後續的發展,但我想說的已經全部表達了。感謝各位耐心讀完文章。也由衷感謝協助翻譯及邀約採訪的人們。對於沒能將所有想感謝的人列出及沒辦法接受所有採訪感到抱歉。
也希望鼓起勇氣對我吐露自己傷痛過去的大家,現在能過著相較平穩的生活,相信黑暗被光所照亮的時刻及和解的日子終將到來。我有讀完所有的訊息,如果感到痛苦的時候,請來我的工作室玩,一起跳舞吧!
註1) 在日本,有些人相信語言有其靈魂及力量,說出口的話會成真。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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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工作,請睜大眼睛停看聽
不特別只有針對韓國
放諸四海皆準!
【韓國打工度假:仲介的陷阱與自保】
隨著韓劇、K-POP的流行,
韓流爬上最高峰。
而韓國的打工度假也成為眾多國家中,
頗熱門的選項之一。
然而,看中這背後商機的商人也不少。
今天就用這兩天在韓國找工作版上討論度很高的文章
跟大家分享一些事情。
截圖是網友實際案例,內容是「公開社團」的截圖
據說這個林姓仲介好像之前就發生爭議事件,
但後來文章被洗下去,所以還是陸續有不少人跳出來指證。
內容有案件苦主的苦逼狀況、
林姓仲介近日持續在各大公開社團徵人的截圖
與曾經跟該仲介接洽的網友提供的「基本條件內容」
在國外其實你本來就容易碰到少數當地人讓你很無語,
但如果再碰到同鄉的欺負自己人就覺得更無語。
今天,我們只就這件事情的幾個部分來作探討
至於該仲介與網友之間的爭議,
因為我們都是第三者,所以我們只能提醒
無法做更多的干涉。
📍1.『我該不該透過代辦呢?』
老實說,在準備申請韓國打工度假簽證申請的階段,
我並不建議透過仲介或代辦。
雖然說這中間有很多文件要跑,
的確會花許多時間在東奔西跑,
可是通常是一至兩天內可以做完的。
基本上只要將地點跟路線安排好,
是可以很快速的在短時間內完成這些事情。
除非你真的是非常非常非常忙的大忙人
不然我真的會建議你抽一點時間出來自己跑。
雖然辛苦又麻煩,可是這段時間,
同時會讓你思考你是否要做這件事情。
當然,如果你有這個預算請代辦的話,
的確是真的可以省下不少時間在準備文件。
📍2.『韓國起薪比台灣優渥很多,
我不喜歡偶像也不迷韓劇,我只是想去韓國打工賺飽後,
再去做我自己想做的事情。』
那你就去澳洲。
那你就去澳洲。
那你就去澳洲。
我真的可以用我的腳頭屋回答你,
就去澳洲就好,不要來韓國浪費時間。
韓國打工現在規定更加嚴格,
對於打工時數上有規定。
此外,韓國打工薪資即使比台灣高,
但是相對的打工的福利無法比照正職。
加上韓國的物價水準同樣不低,
打工月領的薪資除了要支付房租(抓平均20-50萬韓幣的金額)
扣除伙食費一天抓高一點7000*2也要將近600塊台幣、
交通費(單趟地鐵基本料金單趟1250韓幣,
隨著距離會有增加料金)
即使你完全不喝飲料、不出去玩,
光靠打工的薪水要存到你想要的錢也很難。
H1打工簽證的目的是「促進韓國觀光」。
所以一年的時間裡,
你的工作就是以為了籌旅行需要的費用而賺的。
不要懷著「韓國起薪高」的美夢來韓國打工度假。
📍3.『不會講韓文,因此求職上有所困難,
透過仲介,希望除了能找到好工作以外也希望能獲得工作簽』
其實過去我也講得很白,真的不要來韓國找工作。
你自己想,如果你是老闆,
你會用一個一句韓文,
可能學經歷也普普,
專業技能也好像不是說無人取代
重點是你要請他工作,
你還要很吃力地用英文跟他溝通
最後你還要擔心,他到底懂不懂你交代給他的任務。
這真的是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
相信大家也知道韓國就是個很愛用國貨、
選材也幾乎以本國人為主的國家。
當然,在韓國工作的人,
不完全都是從事與韓文相關的工作,
但要找到一個好工作,要跟韓國人平起平坐,
那某種程度上韓文程度是必須的工具。
也許有人覺得「那西方面孔是不是比較吃香?」
其實也沒有,因為我以前待食品公司,
當時有中東人,他韓文一樣講得很好。
除了專業性很高、無法被取代的工作以外,
基本上你韓文完全不會講的狀況下,
是沒辦法找到好工作的。
當然仲介總是包著美麗的糖衣,
幫你找工作、找房,一切幫你喬好好,
感覺一切都讓人很安心。
最開心的是還附帶一個工作簽給你,
是不是AMAZING好棒棒呀~
其實像該案例的狀況一樣,
一般不會韓文的情況下不是去民宿打工,
就是去免稅店工作。
基本上你不用透過仲介,
不用支付這種貴三三的仲介費也能找到。
的確因為免稅店的特質下,
申請工作簽的門檻會比一般企業稍寬一點,
然而,申請該簽證需符合韓國政府規定的資格。
講白點就是你沒這些資格,韓國政府不讓你請簽。
從大學學校、主修、工作經歷幾年以上、語言能力等
綜合條件是否符合該職缺都是審核要點
此外,申請人需要準備的文件同樣非常多,
同樣的,企業端需要出示的文件也是不少,
因為申請需要備妥的文件很多又繁瑣,
所以願意讓企業點頭心甘情願幫你申請的狀況不多。
韓國因為經歷一次經濟危機,
所以對於現實面的考量非常多,
但是如果你是值得企業聘請的人才,
他們滿意你的學經歷,希望你成為他們的助力,
那他們聘請你的時候,絕對願意幫你辦簽證。
我過去面試外國人時,也只會問:
「我們公司符合請簽資格,
可是你要親自跟出入境管理局諮詢你是否符合資格」
因為這真的不是老闆喜歡你就能解決的事情。
資格不符,出入境管理局的承辦人員是連看都不看一眼,
就會把你的資料退回。
鋪梗鋪這麼長,到底重點在說什麼?
你其實不符合資格的話,
你透過砸錢請仲介想辦法幫你把資格喬到符合,
最後獲得了工作簽,
但你只是被仲介使用非法手段當合法奴役的人而已。
話講得難聽,但是請簽需要出示的文件跟證明很多,
如果你出示的文件根本就不是真的,
講白了在韓國就是違法。
我不知道大家會不會害怕,
可是我實際為了更換地址到出入境管理局時,
親眼看著兩位警察駕著違法勞工上去。
雖然我不知道他違法項目是什麼,
但我忽然覺得這種事情真的不能僥倖,
沒抓到的確沒事,那萬一抓到了呢?
你可以僥倖的覺得好高興獲得一張大家夢寐以求的簽證,
可是你忘了,你被這個雇主綁住了,就跟這個案例一樣,
月領扣稅後是120萬韓幣左右,根本就跟在台灣當上班族差不多了。
然而生活花費卻是韓國當地的物價水準。
跟案例原PO原本計畫存錢的想法完全背道而馳,
甚至連休假的時間都少到可憐。
月薪140幾乎是我過去做INTERN的水準了,
除非真的是規模很小的企業又是新鮮人,
不然幾乎不太會用這個薪資雇用人才。
我以前以「新入(신입)」應徵時,
當時起薪至少也是年薪2600~2700了,
一家企業願意花錢花時間請外國人才來,
他絕對知道需要給予"平均值"的薪資額度。
上免稅店提供住宿的事情,
我的確有聽說,
我認識的人裡面過去也有人從事過這樣的行業。
同樣是以省房租為由住進宿舍跟他人同房。
不過後來認識的人,只剩下他做滿一年而已,
其餘的人都覺得沒辦法這樣繼續下去。
通常在沒大筆預算支付租房保證金的情況下,
我建議就乖乖住考試院吧。
雖然很窄很可憐,但至少是一個人一個房間。
而且我住過比較大的考試院,
基本上當時有到過我家的人都覺得很滿意,
就覺得是個小套房而已。
(當然房租也是我跟房東談很久才拿到這麼滿意的價格*哈)
如果是雅房的話大概30萬上下其實就有了,
套房從40萬起跳,依據房型大小規模計算。
你選擇住宿舍同樣會被扣掉一筆宿舍費用,
那你不如就自己住還比較自由。
考試院通常可以透過上網搜尋就能看到基本房型跟設施,
真的不懂韓文其實也蠻多部落客推薦各種考試院的,
只要事前爬文並使用E-MAIL做預約確認,
以匯款或是請代購代匯業者幫忙匯訂金,
便能保留房間,一抵達韓國就有地方住。
考試院並沒有限定一年約,
因此中途選擇搬離是沒有問題的。
基本上韓國的工作簽,
因為是為了聘請專業人才才發給的簽證,
所以在嚴格要求申請人必須符合資格以外,
韓國政府也不會完全虧待你。
只要你是符合請簽資格的人,
他們同樣會要求公司必須有怎樣的規模來保護外國人。
最基本的就是月薪需要150up
是的,看到這裡,案例中的苦主說是工作簽
但是薪資是月薪140,扣稅後大概120上下。
其實就已經牴觸了最基本的規定了。
我會說真的不會韓文,沒辦法跟韓國人平起平坐的人,
真的不要來韓國就是因為你吃虧了你也不會知道
你沒辦法申訴,因為你看不懂韓文,
你沒辦法自己爬文看韓文法規,
你無法求助公家機關還你公道。
我是雇主,我要請會中文的人,
有很多中國留學生、台灣在韓工作者、台灣人妻、香港人、
甚至是朝鮮族可以選擇,
所以你要怎麼說服我選擇你並給你一個好薪水、
完善的福利與一張辦好的簽證?
你不會韓文,但只是抱持著去民宿打工、
免稅店打工賺點零用錢,再來到處旅行玩樂的話,
那的確是你的自由與選擇,
畢竟這樣你的得失心會少很多。
可是你如果不會韓文,卻一開始抱持著各種美夢,
那你就在台灣吧。
其實不只是韓國,其他國家亦是如此,
要先求能力再求好
📍4.『仲介陷阱你看到了嗎?』
其實,我自己在韓國工作,
在我轉職時,也曾收到HEAD HUNTING(獵人頭公司)的提案。
但對方從頭到尾並沒有跟我收取任何費用,
同樣的服務其實在台灣、日本各國都有。
但是通常找尋高端人才的HEAD HUNTING並不會向求職者索取費用,
工作媒合成功後,他們是向企業部分收取委託費。
因為有些企業在尋找高端人才時,
的確不會完全依靠公開的求職平台。
他們透過這樣的服務是為了篩選人才的資格。
而這次案例苦主碰到的仲介則不是以這樣的出發點為主。
基本上你繳交考試院保證金、房租後,
加上考試院其實不會加收網路費跟水電費,
我想15萬台幣應該可以讓你爽過好一陣子。
一般他們不太會理已經在韓國待久的人
也不太會理韓國人妻,
因為對韓國有一定的了解後,
基本上要入坑就有點難了。
中途離職需要陪7倍仲介費這件事情,
其實並不是合理的規定。
應該說不管是打工度假或是工作簽的人,
正常來說離職、轉職,都只要勞資雙方協議後,
雙方無異議則可進行辦理並且申告離職。
「有要負擔家計嗎?」
這個問題我不太懂為什麼要問,
也許是因為有家計壓力的話更能撐吧(?)
包括後面的「有獨立過嗎」之類的問題,
都是在測試勞方是否能撐得住。
此外,我覺得比較值得爭議的部分是
「了解韓國文化嗎?」
「在韓國有親朋好友嗎?」
這個我覺得是蠻值得拿來討論的。
講白了,就是你了解韓國文化跟求職狀況,
他要是眶你,你隨時都可以知道怎麼跟他爭論。
更不用說你如果在韓國有親朋好友,
在韓的親朋好友跳出來解決、幫忙申訴,
那事情就鬧大了。
所以我真的覺得你如果一點都不了解韓國文化,
真的不要只是看台灣新聞報導韓國薪資有多高。
因為,你必須要能跟韓國人競爭,
才能接近這個門檻。
我是不清楚是不是這種仲介都需要事前繳費,
但你如果真的要透過仲介,我只會說,
在簽約前詳讀合約內容吧
事後有爭議時,通常為時已晚
📍5.『韓國求職注意事項』
其實面對完全不會韓文的狀況下,
要提醒大家的注意事項其實還是有點難度。
因為你即使請雇主做到這些事項,
你自己沒辦法閱讀確認內容也是效果有限。
首先,當你入境韓國,確定你會待90天以上,
請務必前往你所居住的管轄區所屬的出入境管理局
申請外國人登錄證。
事前需要準備的文件與照片請事前爬文準備好,
不然到現場申請時才缺少的話就要多跑一趟。
另外,目前出入境管理局採預約制,
所以請上hikorea註冊後進行預約。
現場雖然也提供現場預約服務,
但畢竟事前預約可以自選時段,比較快也比較自由。
會要你先做這個手續是因為當你真的需要申訴時,
你因為有外國人登錄證,
才能證明你是合法且有權力申訴的人。
確定打工地點後,為了避免爭議,
我建議可以跟雇主要求提供簡單的勞資契約(근로계약서)。
基本上以正職員工錄取時,因為簽證上的需要,
雇主必須出示一式兩份的契約,
在確認內容後,雙方簽屬後,其中一份需繳交給出入境管理局。
除了確認合約成立以外,更是透過第三方保護這份協議。
因為是打工,所以內容通常不會像正職的這麼繁瑣,
所以通常只要載明:
1.근무계약기간(勞動契約起訖期間)
2.근무장소(工作場所)
3.근무내용(工作內容)
4.계약일(簽約日)
5.임금,임금지급일(薪資計算方式或薪資,支薪日)
6.근무일 및 주 휴일(工作日與每周休息日)
7.휴게시간(休息時間)
雖然說一般打工其實不太會給合約,
但是為了確保外國人勞工的權益並且避免紛爭的產生,
通常向雇主要求出示簡單的勞動契約並不會被拒絕。
面試時,基本上都會說得很清楚,
正常的公司不會要求員工繳交護照。
2017年最低時薪6470韓圓
(延長工資x1.5,夜間工資x0.5)
請大家不要做廉價外勞.......。
基本上正職的員工,其實也受工時保障,
所以像案例苦主一樣,幾乎沒有休假的狀況已經是違法了。
雖然也有人說韓國這麼多公司在加班,
我們談年薪,飛出去出差沒日沒夜的奔波就乖乖忍受,
為什麼就拿這點說他違法........?
答案很簡單,就是你已經這麼委屈了,
這麼多點都可以拿出來當作指控的證據,
這是不是值得你繼續忍讓,
是不是值得你期待的公司,
我想當事人應該最清楚。
📍6.『踢公北!!我被壓榨的悽慘兮兮,我該怎麼辦?』
申訴吧。
沒什麼好講的,就是申訴。
要嘛就是摸摸鼻子,自認倒楣乖乖回台灣,
然後讓對方繼續殘害下個受害者;
要不然就是勇敢站出來申訴他。
這個世界很現實,
當你選擇踏出舒適圈時,
你碰到困難,周邊的人可以給你意見、
可以給你基本的協助,
可是你自己都無法自己面對問題時,
沒有人幫的了你。
1.備妥證據吧:
從薪資紀錄、對話紀錄、契約等證據都留下來
如果沒有上下班紀錄的話,
建議可以去地鐵感應T-money
確認交通紀錄後,留下來作為日後證據
2.依據狀況,選擇申訴管道
基本上一開始還是會建議直接向韓國勞動部申訴。
不過因為申訴的訴願填寫到日後處理,
全都是以韓文進行,因此不會韓文的人,
這邊就很難進行。
我自己曾經碰過轉職後,
公司一直不願意支付退職金的狀況,
當時我就是上勞動部民怨區填寫申訴表單,
附上證據的截圖資料後,
大約1-2周左右就收到掛號的公文,
請我到管轄地區的勞動部進行勞資協商。
我的狀況是薪資糾紛,
所以一方不出席代表放棄自身辯論權益,
另外如果最後調解無效
仍舊無法拿到該拿的薪資時,
當時的承辦人員直接告訴我:「那你就走民事訴訟吧」
不過大部分的雇主,
通常發現你明明是外國勞工
卻知道要走法律途徑進行申訴
一般他們都會乖乖的支付積欠的薪資
不管怎樣,我會強調韓文在韓國是基本的工具,
不只是因為求職與競爭力的需要
而是因為當你吃虧的時候,
你要為自己伸張正義時,
同樣是你最大的利器。
但是這個案例苦主因為對上的是「台灣仲介」,
所以韓國部分是否接受這種案例申訴,
我就不得而知了。
加上案例的苦主本身不會韓文,
除非透過會韓文的親友全程協助,
不然可能在申訴的過程中有所困難。
因此我反而建議這種時候可以求助
駐韓國台灣代表部。
畢竟是台灣人與台灣仲介的紛爭,
這部分應該找台灣代表部進行處理會更合宜。
所以之前也曾經提醒過大家記得出發前
把一些代表部的電話跟緊急聯絡電話都抄好
必要時也許用的到也說不定
以下則是提供大家各種申訴管道:
韓國雇用勞動部線上民怨申訴傳送門
(고용노동부 민원마당)
http://minwon.moel.go.kr/minwon20…/petition/petition_list.do
韓國勞動部網站
(고용노동부)
http://www.moel.go.kr/index.jsp
商談電話
(상담문의)
疑問商談:1350
(無須加國碼,直接在韓國使用手機撥通即可)
值班室:044-202-7999
駐韓國台灣代表部
http://www.roc-taiwan.org/kr/
地址:首爾市鐘路區世宗大路149號光化門大廈6樓
電話:82-2-399-2780
急難救助:
專線:82-2-399-2767~68
行動電話:82-2-10-9080-2761
(韓國境內直播010-9080-2761)
受領領務申請案件時間:
周一至五上午9點至12點/下午1點至4點
不管怎樣希望在外工作的人,
都能保護好自己,並且慎選工作
#韓國打工度假 #打工度假仲介
#韓國求職 #韓國 #韓國仲介
#使用仲介前請詳閱契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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