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50年是「氣候末日」的起點,為何台灣青年對氣候變遷「高感知」卻「低行動」?(12/24/2020 The News Kens關鍵評論)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極端氣候現象增加的強度與頻率,即是受到全球減排之成效影響,換言之,台灣在面對與解決極端氣候現象中扮演的角色,皆是不可置身事外的一員。
文:熊淳儀
2020年全球經歷了一場又一場的巨變,除了大家第一個會想到的新型冠狀肺炎(COVID-19)外,接二連三的大火、暴雨、高溫、蝗害,對於世界上許多地方造成了生存上的危機。
台灣在2020年之中,幸運地避開了肺炎的侵襲,我們似乎是上天眷顧之地一般,過著正常的生活。然而台灣今(2020)年並非毫無感受到這些氣候異常的衝擊。面對一個沒有颱風的颱風季,今年的台灣面臨了缺水的危機;今年台北市也創下歷史高溫,事實上過去最高溫的十個年份,便有八個發生在過去十年。
即便如此,台灣民眾大部分還是過著與往常一樣的日子:上班、上課、滑手機、抱怨老闆、抱怨政府等等,物質豐饒的生活讓台灣民眾可以輕鬆地掌握「out of sight, out of mind」的思維模式,氣候變遷在台灣民眾的眼中顯得很遠。因為氣候變遷是加州的大火、中南半島的淹水;是非洲的乾旱、歐洲的熱浪,但氣候變遷不會影響台灣的我們的日常,所以沒關係。日子還是要過、錢還是要賺、還是要出國旅遊(在疫情前)。
然而真的是如此嗎?氣候變遷真的不會影響我們嗎?本文筆者將先針對氣候變遷會如何影響台灣簡述,再針對我國政府氣候政策做論述,最後針對我國青年如何在這一場全球災難之中缺席做反思。
台灣在氣候變遷中將會承受到相當大之衝擊,因為副熱帶地區之氣溫在改變的氣候之中,相較於其他地區上升速度屬最快的,而我國正處於副熱帶的範圍之中。
綠色和平先前做出一份報告,其中說到當海平面在不進行任何防範措施下,將於2050年淹沒台灣多處地標。先姑且不論讀者對於綠色和平之觀感為何,海平面上升在未來一定是台灣要面對的議題,而嚴重程度取決於世界各國減排之成效,而當中當然也包含了台灣。
再者,今年全國缺水的議題對於中南部農民及部分居民造成了不便,甚至於財產的損失。極端氣象現象從各方面科學研究顯示,在未來只會頻率增加、強度增強,那麼台灣有可能置身事外嗎?
除非科技進步到現今人類無法想像的地方,否則極端氣候現象必然成為台灣未來亟需面對的問題,而如同前述,極端氣候現象增加的強度與頻率,即是受到全球減排之成效影響,換言之,台灣在面對與解決極端氣候現象中扮演的角色,皆是不可置身事外的一員。
面對未來氣候變遷帶來之各類不確定性,我們的政府做了什麼呢?台灣其實做了不少,但還做得不夠多。
針對我國政府對於氣候變遷所做的措施,應該分為兩者來檢視,第一為提出的政策及法案,第二為實際的作為。
回顧文獻可以發現,我國其實從1990年代開始便有提出一系列針對氣候變遷、永續發展、綠能產業、減少高碳排產業的政策與計畫。例如1998、2005、2009及2014四次全國能源會議,2006年經濟永續發展會議,2007年產業科技策略會議,2008行政院永續能源綱領等等。
而在這些會議之中也制定了各類減排計畫、能源轉型計畫、產業轉型計畫、排碳基準點,而且順勢推動了《能源管理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溫室氣體減量與管理法》等法案,環保署也建立了溫室氣體登錄平台、碳交易平台等。看似台灣走在很前面,我們的政府在過去做了眾多努力與全球肩並肩對抗氣候變遷,然而實際上成效十分有限。
過往研究發現,即便台灣最大的溫室氣體排放者──高耗能產業(其中又以石化工業為主)急需轉型,然而其並沒有轉型,反而有逐漸擴張的趨勢;而我國政府對於此高耗能、高碳排產業之擴張未有明顯之阻擋手段。
當政策之推行目的是希望能夠減少碳排,然而在實際運作中政府卻未阻止相關產業擴張之矛盾現象出現時,台灣便處於一個原地打轉、停滯不前的處境;而其中一個造成台灣產業轉型困境之原因,是我們引以為傲的低水費、低電費、低油價。
或許讀者沒有共鳴,認為油電費在過往幾年的新聞中不是常常漲價嗎?在此處筆者提供一個概念,在沒有產油的台灣,每公升汽油0.92美金,而在相同未產油的西歐各國,每公升汽油大多落在1.5美金上下;而歐盟水費平均為台灣的三倍以上,台灣電費更為世界第三低。
我國油、電、水價之低廉,反而成為產業轉型路上的絆腳石,當原先的生產方式不會因為資源的減少而損失利益時,企業很難有改變資源使用效率的動機。
而台灣停滯不前的溫室氣體排放,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台灣的低薪情況,在未來更有可能遭受到發展上的衝擊。因為產業沒有轉型的動機,也導致台灣產業常常只能透過薄利多銷的方式獲得利潤,而無法以高附加價值的產品,以少量商品賺取較高的利潤。
相對的,當利潤極低時,工資也不可能提高到哪裡。面對全球趨向綠色經濟的趨勢,如果台灣持續維持高碳產業的存在,將在國際貿易上遇到一定的困難。
歐盟預計於2021年6月討論進口碳稅的議題,並希望能於2022年正式啟用,當啟用後可能會使高污染產品進口時受到高關稅之貿易障礙。現今拜登成為了美國總統,勢必在可預見的未來,美國也會加緊腳步將川普任內被削弱之環境政策重啟,而進口碳稅也是一個可能在拜登任期會推行的政策之一。若未來美國也跟上歐盟的腳步,台灣的貿易將會處處碰壁。
面對未來的種種不確定性,理論上將會遭受到最多影響的青年族群,會是最在意這類議題的。在國外也可以看到一次又一次由青年組成的氣候變遷遊行。
而台灣呢?根據筆者的觀察,台灣的青年普遍對氣候變遷冷感。身旁許多人並未意識到氣候變遷可能對台灣帶來的影響,更少人會聯想到低薪的狀況或許與氣候議題相關,甚至身旁有人未意識到台灣今年有缺水。
下文筆者將從四個角度,論證台灣青年在氣候變遷行動中缺席的問題:第一是「Fridays for Future遊行」,第二是美國大選的支持對象,第三是台灣青年的氣候感知與行動間之差距,第四為以核養綠公投。
自從Greta Thunberg開始發動Fridays for Future氣候罷課後,全球串聯已經18次遊行了,而參與人數也已經超過1200萬人次,台灣在其中參與了五次,但參與人次卻不到5000人。
全台扣除年紀可能太小的幼兒園及小學(雖然國外的遊行中,也可以看到這個年齡層的身影),總共有超過250萬名學生。不到千分之二的人有參與過氣候罷課遊行,而且這還是將參與的5000人全視為不同的人才有這個數字。這時筆者不僅要問,台灣的青年去哪裡了?
2020年另一件國際大事為美國大選,而台灣民眾於國際民調中,成為全亞洲最大的川粉聚集地。理由多半與川普強化與台灣的關係、增加對台軍售並開啟中美對抗的局勢。筆者了解這些行為對台灣的利益極大,也十分贊同台美應要繼續深化關係;然而從環境政見的方面來看(也就是大部分的人不會注意的角度),川普對於世界的破壞會大於貢獻。
比較川普與拜登的環境政策,可以發現川普主張繼續發展石油業,而拜登則主張推展綠能產業;川普也在2016至2020年的任內透過行動證明,自身不相信氣候變遷的立場。台灣民眾並沒有因此而不支持川普,這便與下一點有關。台灣的民眾普遍氣候變遷感知很高,然而當真的要付諸行動時卻時常缺席,此現象極為不尋常。
過去的研究發現,台灣的民眾身處於光譜的極端位置。台灣人對於氣候變遷擁有高感知(我們知道氣候變遷正在發生),我們也非常認同氣候變遷是人為的結果,且十分危急。然而在面對氣候變遷需要身體力行時,我們常常不會有任何動作,尤其年輕人更不會有行動。同時我們也不太相信我們的科學家。是什麼造成了我們的高感知,卻低行動呢?
筆者認為與當今方便的物質社會有關。雖然我們都知道氣候變遷的存在,卻因為生活上沒有影響而將它放置於代辦事項非常後面。再者,台灣的媒體對於氣候變遷的報導時常缺乏本土元素。加州、澳洲的大火雖然讓我們為當地的人及動物感到悲憫,然而對我們的生活基本上完全沒有影響,也無法產生共鳴。在無法產生共鳴的情況下,台灣人不痛不癢的繼續過生活也是顯而易見的後果。
最後,筆者認為儒家文化、長期的威權統治及大眾看待教育的態度,也造成了今天這一個現象。儒家文化強調「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各自在社會之中扮演好自身的角色、各司其職、和樂融融;這種文化思維與社會功能論有異曲同工之妙,社會中所有的職位都有其存在的意義,我們也不應該要打破它。
然而這種思維卻造就了服從在上位者的後遺症,當在上位者在司其職時,平民百姓應該要安分守己、完成自己的任務。這樣使平民即便在政府運作出現問題時,大多數的時候也會保持沉默,而不逾越自身的「本分」,使監督政府的力量微弱,因此當政府無氣候變遷明確政策時,民眾也選擇了觀望。
又台灣長期受到威權統治,導致反抗、質疑威權在社會中承平時式微,唯獨在有重大事件時,才會有人反抗專家治理的模式。此外,在台灣的文化中,讀書是一項非常重要的人生任務──認真讀書、考上好學校、找到好工作、成就美滿人生,這個充斥著私利的思想導致學生不願意放棄部分的學業,投入社會進步相關運動。即便學生有意願,面對家長教師的雙重壓力,也可能因此卻步。
在這些多重背景的影響下,台灣的社會面對氣候變遷時,因為並沒有即刻的威脅感知,因此時常期待政府會先帶頭做,等政府開始做了,人民再緩慢跟上就可以。
2018年的公投案也是鬧得沸沸揚揚。在以核養綠公投議題上,當時公投的結果為贊成方獲得54.2%的票,公投通過。然而有多少人認真看過以核養綠所提出的能源配比?以核養綠主張2025年以再生能源10%、核能20%、燃氣30%、燃煤40%的能源結構供給台灣的能源。而蔡政府主張的2025非核家園則是20%再生能源、0%核能、50%燃氣、30%燃煤。
在以核「養綠」的主張之中,反而預計燃煤比會比現行政策高,而再生能源目標比現行政策低。試問「養綠」養到哪裡了?高達40%燃媒是筆者認為在以核養綠公投中最大的、也是未傳達給民眾的問題。台灣現在的電力正好大約四成為燃煤發電,而其造成的空污問題相信居住在火力發電廠周遭的讀者多少有點感觸。以核養綠以「養綠」為名,實為推展核能,誤導民眾以為自身站在歷史上正確的那一邊。
面對以核養綠的提出到後來的公投通過,若時任台灣青年有仔細研究此議題,不是應該要為了環保、為了未來,勇敢的站出來,在社群媒體上將被隱藏的真相揭露嗎?就如同當初同婚議題在網路上真假訊息的攻防戰一般,使議題被完整的了解嗎?請讀者回想,當時有這類的聲音出現嗎?
對於民眾缺乏參與氣候變遷運動,理當青年應該是感到備受威脅的。對於年長一輩的人們,氣候變遷並不會影響到他們的生活太多;但對於青年們,氣候變遷正危及著我們每一個人的生活。
試想在2030年時自己會在哪裡?2050年時呢?這兩個年份是在氣候變遷中非常重要的兩年,2030是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預計達成的年份,而2050年是氣候變遷重要的轉折點,是許多國家預計達到碳中和的年份,更有研究指出若無法於2050年前有效控制全球氣溫的上升,2050年將是「氣候末日」的起點。
台灣的青年們,2050年我們在哪裡?或許剛踏入知命之年,我們終於認識的「命」或許是所剩無幾在地球上的歲月。或許有些人準備退休了,但退休後日子也不會比較好過。或許有人有小孩了、有些人沒有,但台灣的下一代,尚未出世的那一代,將在更險峻的環境中生活。而今天當權的政治人物們的不作為,就是將今天的青年推向一個更危險的世界,讓未來的台灣走向風險更高的社會。
青年們,當議題有選票時,政府就會有相對應的動作了;這一回,一起讓氣候也有選票,促使執政黨與在野黨正視這個問題,不要再將青年們的未來一步一步輸掉。產業轉型不能等,綠色經濟不能等,綠能不能等,氣候變遷更不能等。
責任編輯:朱家儀
核稿編輯:翁世航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45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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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綠能遇上濕地:衝突中協商,「環社檢核」的倡議哲學(09/29/2020 聯合報、當代思潮)
文:吳宗蓉,動物當代思潮特約記者。
本文改寫自「台灣動保青年論壇——2020動保政策分析及倡議策略營」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李翰林之「政策分析的社會倡議應用」講座。
近年來光電衝突愈來愈浮上檯面,雖然光電是國家發展綠色能源的重要政策,但各開發案卻屢屢遭受民間批評破壞生態與影響農漁業生存。生態保護與綠能政策都追求永續發展,理應同一陣線,為何卻持續產生衝突?而在綠色衝突下,台灣又為何非得繼續推動能源轉型?
再生能源背負期待
台灣目前的發電來源中,以佔比約81%的火力發電為主,其次是佔比近12%的核能發電[1]。然而火力發電造成空氣汙染,國際早有共識減碳,我國也訂下2030年台灣溫室氣體減量50%的目標[2];而老舊核電廠2025年全部屆齡除役,核四是否運轉也尚在未定之天[3]。在用電需求與火力核能都須退場的雙重壓力下,再生能源背負著社會各界的期待。
此外,台灣目前主要的能源燃料,包含石油、煤、天然氣、鈾等,都依賴國外進口,國內自產能源比例僅2%,這個潛在隱憂也迫使台灣須積極發展自有再生能源[4]。蔡英文總統執政後,訂下2025年再生能源自6%增至20%的目標[5],其中風力發電目標可望順利完成,屋頂型光電也提前達標,唯獨地面型光電屢遭抗爭阻力[6]。
光電與生態兩難的解方——布袋鹽田案例
地面型光電發展以來,引發許多民間反對的聲浪,例如抗議光電衝擊生態環境、造成農漁地租金高漲、影響居民生計、造成環境汙染等,其中嘉義布袋廢鹽田的開發計畫,正是光電與生態衝突的著名案例。
2018年經濟部能源局規劃在布袋鹽場施作374公頃的光電示範區,該地點雖然不是禁止或限制開發區域,但卻包含國際鳥盟指定的「重要野鳥棲地」,鳥類生態豐富性更勝國家重要濕地,因此引發環團與鳥類保育團體的反彈。
在抗爭與協商的過程中,政府、保育團體、地方居民、業者一起參與討論,最後依據長期記錄的科學佐證資料,排除了國家級重要濕地、生態敏感區域、野鳥熱區,將開發面積由原本的374公頃縮減至102公頃[7]。業者更承諾,在102公頃的面積中只開發70%,另外30%將保留作生態保育區,提供水鳥利用及作為生態棲地復育濕地,並在前20年的營運期間持續進行生態調查,定期監測與揭露資訊。
在中央與地方政府協力下,當地人士與民間團體也共組「布袋鹽田濕地保育工作平台」,並與國產署簽下合約,認養91公頃的布袋鹽田濕地,進行保育工作。能源局則承諾提撥五年的保育經費,投注於棲地維護,以補償光電發展造成的棲地減損,降低對生態的衝擊。
深入參與布袋案例的綠色公民基金會主任李翰林博士認為,「布袋模式」提供了新的可能性,也帶來重要啟示:光電開發必須在選址階段就考量生態因素,並納入在地居民與民間團體的智慧與經驗。但如何讓布袋模式能擴大適用於其他案場?關鍵是必須透過法制化,建構出可操作的環境生態檢核與社會參與機制。
解開爭議的新嘗試——環社檢核機制
李翰林分析,光電衝突有兩個主因,一是缺乏選址機制,政府只規範法定保護區不可設置,其他地點卻缺乏評判標準,業者靠叢林法則自行競爭發展,只要簽到土地就可開發。第二個原因則是光電設置地點若非國家重要濕地,就不需要經過環境評估程序。然而資訊公開、區位選擇、民眾參與等制度都架構在環境評估上,如未進行環評,也就避開了這些重要過程,自然容易引發後續執行時的對立抗爭。
為解決光電開發與生態保育間不斷發生的衝突,地球公民基金會從布袋案例中吸取經驗,並參考國內相關機制及既有研究後,結合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中華鳥會等13個環境與生態保育團體,共同倡議推動「環境與社會檢核」機制,在今年2月提出「環境與社會檢核之委員會及程序、審查要件」及「環境與社會檢核草案」,供政府參考。
在民間團體的倡議推動下,今年7月「環境與社會檢核」機制已有重大進展,包括經濟部能源局公告「漁電共生推動策略」,納入環社檢核機制;農委會修改「養殖漁業經營結合綠能設施專案計畫審查作業要點」,使環社檢核成為審查先行程序;經濟部也在7月13日的太陽光電公聽會上宣示,今年至少會挑選一到兩個南部縣市的漁電共生專區,開始示範執行環社檢核機制[8]。
「環境與社會檢核」機制中,主要包括「民眾參與和資訊公開」、「環境衝擊檢核」、「社會影響檢核」三大面向。業者在申請開發前,必須依據環社檢核的要求,先檢視案場的物種與棲地情形、對周邊可能造成的潛在生態衝擊,以及對地方產業結構、工作權益、鄰近文化景觀的影響等,並納入民眾參與的過程[9]。藉此檢核過程可篩選出適當的設置地點,減少對環境的衝擊,也符合社區居民的期待。
環社檢核雖然不是真正的環評,但可幫助業者在進行開發前,先以類似快篩的方式避開爭議區位,並透過前端的評估及討論,讓各個立場不同的利害關係人,在科學資訊基礎上進行對話,便可避免業者在投入成本執行後,才發生民間抗爭的極端對立處境。
不只是反對——抗爭與建設並行的倡議哲學
「建設比反對難!我以前常覺得倡議團體反對很簡單,但這幾年真的要去創造一個制度,才知道真的很麻煩!」
李翰林分享這幾年參與倡議環社檢核機制的心得。他認為「倡議」不只是反對行動,更重要的是如何促成衝突的各方協商合作,以及提出具體可行的解決方式。過程中除了凝聚立場相近的民間團體間的共識及共同行動外,更必須與角色對立的利害關係人溝通,設想對方的資源與目的,才有辦法思索應對策略,找出對方也能接受的方案。
以公部門為例,李翰林指出,各機關由於權責劃分細瑣,加上業務量沉重,因此在政策研究方面的反應速度較慢。如果倡議團體能先自己做足功課,深入研究核心議題和實務運作的困難點,並提出具體可行的政策方案給公部門參考,那麼機關就愈容易採用,未來出爐的政策也就會和倡議團體所提出的制度愈像。
環社檢核機制今年即將上路,李翰林提醒,環社檢核就像是健康檢查,健檢發現可能的問題後,仍需由政府、企業、社會共同討論應採取的醫療行為。「環社檢核實施後也可能發現新的問題,只能在下一個場域再繼續解決了!」
環社檢核能否成功,尚待執行試驗及後續的檢討修改;而確定的是,未來必然還會發生新的困難。如何在嘗試與衝突的過程中持續溝通協商,找到出路,才是倡議行動的最終目標,也才能讓台灣的能源轉型政策繼續前行。
附註:
[1] - 根據經濟部能源局2019年統計年報,2019年台灣發電結構中,主要發電來源為火力發電佔比81.47%(燃煤46.13%、燃油2.08%、燃氣33.26%),其次為核能發電佔11.79%、再生能源佔5.56%、抽蓄水力1.17%。
[2] - 2019年聯合國氣候行動峰會中,66國領袖承諾在2050年前達成碳中和(二氧化碳淨零排放,即碳的釋放量與吸收回地球量達到平衡)。台灣方面,依照我國經濟及人口現況預估,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將達4.28億公噸,而溫室氣體減量「國家自定預期貢獻」(Intended 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 INDC)目標則設定為減半至2.14億公噸,也就是必須減量50%。
[3] - 核能發電廠執照期限均為40年,核一廠已於2019年7月15日到期,目前正在除役過程中;核二廠及核三廠分別在2023年3月14日及2025年5月17日到期,因此2025年老舊核電廠將全部面臨屆齡除役的處境。核四目前處於封存狀態,未來是否要重啟使用,將於2021年8月28日舉辦公投(此案為2021年第17案全國性公民投票案)。
[4] - 根據經濟部能源局2019年統計年報——能源供需概況分析報告,若從2019台灣能源供給結構來看,台灣97.94%的能源燃料(包括煤、石油、天然氣、鈾等化石燃料)均依賴國外進口,僅2.06%為台灣自產能源。
[5] - 2025年能源轉型目標為:燃煤減少19%(46降至27)、核能減少11%(12降至1)、燃氣增加17%(33增至50)、再生能源增加14%(6增至20)。其中再生能源的2025年設置目標為:風力發電達6.2GW(離岸風力5.5GW、陸域風力1.2GW),光電需達20GW(屋頂型3GW、地面型17GW)。由於屋頂型已於2019年提前達標,因此目標調整為屋頂型6GW、地面型14GW。
[6] - 為推動太陽光電,經濟部能源局於2016年9月公告之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中,盤點鹽業用地、掩埋場及已受汙染土地、 嚴重地層下陷區域、水域空間等,2017年行政院公布太陽光電地面型用地盤點情形,共盤點25,124公頃可用土地。但實際執行裝設時,卻遭受地方及民間團體抗爭,造成地面型裝置量遠低於目標。
[7] - 傳統的布袋鹽場依管理需要分為十區。五到十區位在南布袋,六、七區已被納入國家重要濕地,五、八、九、十區雖非重要濕地,但卻是國際鳥盟(Bird Life International)指定的「重要野鳥棲地(IBA, Important Bird Area)」。經過民間、政府、業者間的衝突與協調後,最後選出八區80公頃及九區南側22公頃,合計102公頃,作為濕地光電示範區。
[8]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2020年7月31日公告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養殖漁業經營結合綠能設施專案計畫審查作業要點」,在附件可行性評估表中,將環境及社會檢核機制納入評估項目中。經濟部次長曾文生7月13日,也在立法院舉辦的太陽光電推動爭議檢討改善公聽會中,承諾今年一定會啟動試辦環社檢核機制。
[9] - 經濟部能源局今年7月1日公告之「漁電共生推動策略」中,將環社檢核機制納入業者申請前的必要程序,並具體規範環社檢核項目。凡設置規模達2MWp以上之太陽光電開發均須依環社檢核自評表辦理檢核,並由經濟部邀請地方政府共同參與成立環社檢核委員會,聚焦審查環社檢核結果及因應對策。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1870/4897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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