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論死亡了
香港六十、七十年代副刊有非常獨特的文章類型,名為『怪論』 ,著名撰稿人有三蘇(高雄)哈公(許國),曾在他的一篇怪論中形容香港和台灣是掛在中國體外的兩顆睾丸,對於中國的生命至關重要。
其實還有我們同文岑逸飛。 我(了哥)與曹捷也即陶杰(烏鴉)也曾為這類型文章執筆數年。 可是,我們放下筆捍之後,似乎便沒有這類文章了。
當年,我認識三蘇老前輩,也天天看他的怪論,並且向老人家討教。 三蘇首先聲明:他是『求朽』的,即是怪論文章不望留下來,也不希望留名。 這是老人家的胸懷。
寫怪論其實比寫正正經經的社論更難。 寫一篇正正當當的政治、社會評論文章,背後須要做很多資料搜集功夫,不似散文家一蹴而就,想起什麼便寫什麼,勝在感情流露,不計快而不準。 除了腦袋中充滿了可靠資料外,還要有獨特的見解,令人信服,立論須高於庸俗的一般見解。 今天,提倡的通識課,主題便是要學生具有批判性思想的能力,切不可以人云亦云,什麼事都要先懷疑,再找証據証實, 才可相信, 才可寫出來。 否則,只是執人囗水尾,或者陳腔濫調,老生常談而已。
寫怪論更要加一重條件,就是怪!
怪,不難,怪而有理有章有節便難。 所謂:『出乎意料合乎情理』實在不容易呀! 一宗事理,其實可以從多角度來看,其中一個角度乃從『古怪』來看。 古時,《史記‧滑稽列傳》中,可以看到中國人固有的『怪』言論。 《太史公自序》曰:『不流世俗,不爭勢利,上下無所凝滯,人莫之害,以道之用。 作《滑稽列傳》』。旨在頌揚淳于髡、優孟、優旃一類滑稽人物,他們『談言微中,亦可以解紛』的非凡諷諫才能。這些人物,出身微賤,但是機智聰敏,能言善辯,善於緣理設喻,察情取譬,借事托諷,因而其言其行起到了與『六藝于治一也』的重要作用。今天說,腦筋轉得比火箭快。
留意,說怪論者,都是沒權沒勢的人。需要『正言若反』,避免了很多禍從口出,筆出。這是一種潛台辭,委婉語,或者是寓言,或者指桑罵槐句法。
講或寫的人通才通識豐富,聯想力想像力強,且要有幽默感,看透世事,一箸夾中事情的荒謬點,攻入這事情最荒謬之處,虛偽之處,引發出笑感。苦笑,笑中有淚。
閱讀的受眾 ,必須有些少靈性,始能聽到話中之話,隱藏在文字中的機鋒。可是,今天世代已經被『無厘頭』、『食字gag』所包圍,讀書仔只知『模範答案』,與及答題搶分技巧,不再深入了解文意。思想直接,求祈簡單,不知轉彎,反問,,為什麼要兜過灣?精緻的語文被粗糙的語文取代了,連起於市井的怪論也淪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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