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電影 X #公視】,淺談漫改動畫《#勇者動畫系列》
2020 年,台灣疫情尚未進入三級警戒,電影院持續苦撐之際,成為火車頭帶動票房增長的,是來自日本的動畫作品《鬼滅之刃劇場版:無限列車篇》,「大哥沒有輸」頓時成為家喻戶曉的口號,《鬼滅之刃劇場版:無限列車篇》最終在日本打破影史票房紀錄,台灣也寫下破 6 億台幣的傲人成績,幕後推手動畫製作公司幽浮社(ufotable)推高了動畫作品票房的天花板。
2020 年底,「品質保證」的皮克斯推出動畫新作《靈魂急轉彎》,片中緊扣「靈魂樂」一題,飽含對生命思辯的因果哲理,循序漸進地提出「活在當下」的核心意旨,成為疫情之下撫慰人心的最佳電影之一。皮克斯屢屢推出動畫電影,都令觀眾直呼「大人看的動畫片」,也真正做到「闔家觀賞」的實質意義,來自美國加州的這塊金字招牌在疫情下仍舊耀眼。
然而,回望國內電影競賽最高殿堂金馬獎,去年在「最佳動畫長片」的項目,由易智言導演 12 年磨一劍,首部創作的動畫作品《廢棄之城》拿下,當然,也讓《藍色大門》班底——易智言、桂綸鎂、陳柏霖師徒三人在金馬舞台上重聚。對於《廢棄之城》,金馬給出的評語是:「開創台灣動畫新格局。」易智言也在台上喊出「動畫是集體的創作成果,是未來」。
若站在金馬獎的歷史上回溯,2016 年第 53 屆競賽將「最佳創作短片」獎分為「最佳劇情短片」及「最佳動畫短片」兩獎[1],至今產出 5 部最佳動畫短片,其中 2019 年由王登鈺創作的《金魚》更在鍍金之後,於該年 12 月 20 日誠品電影院上映[2],動畫短片做正式商業放映,此舉與金馬動畫短片獎的增設遙相呼應,提升動畫短片的能見度與重要性,寫下里程碑。
走到 2021 年,由文化部前瞻預算支持,公視主導、大貓工作室製作的《勇者動畫系列》,或許更加具備商業潛力。此作品改編台灣漫畫家「#黃色書刊」的同名作品,為台灣漫畫 IP 首次改編動畫影集,在良好基礎的觀眾群下,《勇者動畫系列》擁有一定的變現量能,如發展週邊公仔、衣服、配件等等,實際上漫畫原作的確如此實踐,但透過動畫加深、拓寬群眾池子,有益無害。
而《勇者動畫系列》幕後製作團隊皆出自台灣,音樂部分,由五⽉天阿信擔任統籌,凝聚獅子 LION、美秀集團、茄子蛋、旺福、鼓鼓以及魏嘉瑩創作系列主題曲、片尾曲與插曲共五首歌曲,角色配音則請到黃子佼、吳慷仁、孫可芳以及近年出場率極高的劉冠廷,試圖以市場號召力極高的「明星」們帶動熱度,進而打進「非動畫」族群,走出同溫層。
實際看完《勇者動畫系列》,第一季共 6 集,每集落在 24 分鐘左右,在原先穩健的漫畫文本架構中,轉譯為動畫就有良好基礎,故事為標準三幕劇結構,「起、承、轉、合」各部分明,每一集皆在衝突的堆疊中提供觀眾探索故事的動力,且互為表裡,採取跳躍方式卻彼此緊扣,並逐步拼湊龐大的世界觀。
動畫也延續漫畫口吻,以詼諧幽默的基調,深入淺出叩問「善惡」、「種族」、「演化」等艱澀議題,顯然創作者嘗試於架構的奇幻異世界中,映照當代社會,並透過通俗動畫表現,勾勒出世界可能的成因與走向,娛樂之餘不失深度。
筆走至此,憶起 2018 年的動畫電影《幸福路上》,此片展現天馬行空的浪漫本質,同樣不忘探討現實人生的面向與可能性,乘載 80 年代至今台灣人的集體記憶。在跨度 30 餘年的時間軸裡,透過主角小琪的視野,不斷探索幸福的定義,並深刻傳遞出創作者對台灣這片土地的觀察與濃厚情感。再往前看台灣動畫,記憶最強烈的應該就屬千禧年前的《魔法阿媽》,說自己的故事,永遠是對抗全球化資本浪潮的唯一解答。
最後,或許這幾十年台灣在動畫產業的商業發展是緩慢、斷裂、缺席的,對比歐美、日本距離真正的「工業化」仍好幾步之遙(也包含整體影視產業),但從近年的創作脈絡與市場動向來看,仍能窺見「動畫」創作者們蠢蠢欲動的零散星火,當這股星火凝聚一方,在打死不退、一再失敗後的餘燼復燃後,就有可能於未來成燎原之勢。
而易智言去年在金馬獎上高呼的:「動畫是集體的創作成果,是未來」,能否在《勇者動畫系列》之中,一把火燒出未來,7 月 4 號本週日,觀眾是最後一塊拼圖,待市場實際驗收。
🎬以下為播出資訊:
《勇者動畫系列》於 7 月 4 日起,每週日晚間 10 點於公視頻道、公視+播出。此外,8 月 1 日 將在 myVideo,9 月 1 日 LINE TV 全套上架,Netflix 9 月 1 日於全球 192 個國家上架。
備註
[1]今年金馬獎更另設「最佳紀錄短片」
[2]經網友指正,台灣史上首部正式商業上映動畫短片為《微笑的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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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者動畫系列
大貓工作室 Bigcat Studio
火車頭產業定義 在 張金鶚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今天3/25早上我以學者專家身分參加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舉辦的「政府實施房地合一稅及是否推動囤房稅之政策評估」公聽會。
參加完公聽會後,對於業者反對的説法可以理解,官方政治態度也可以理解。但聽到有些學者說法,強調要求理想作為,稅基較稅率重要;或擔心配套措施不完備,會轉嫁租屋族;實施囤房稅未能達到抑制房價效果,完全呼應官方拖延說法,令人感慨!
大家都看到台北市早有囤房稅實施經驗,成效也已經有學術實證研究的成果可供參考。但還是有人說囤房稅定義與實施困難,中央與地方互相推諉,囤房稅實施沒有效果,真的令人無言⋯
房市不合理的稅制改革,今天公聽會的感觸是:「理想只是口號,真正實踐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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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立法院提供的六個討論提綱,我的發言內容大綱如下:
一、居住正義與產業發展如何平衡?
1、落實居住正義台灣整體產業才能正常發展,不會將資源聚集在單一房地產業, 許多產業使用房屋土地成本下降,空餘屋有效利用,其他非房地產業才能正常發展, 增加就業機會,人民所得提高,房價合理下降,人民得以安居樂業!
2、房地產並非火車頭產業,過去學術界已有詳盡的研究成果可供參考。
二、實施房地合一稅、囤房稅之優點、缺點及面臨問題?
1、房地合一稅及囤房稅過去實施成效評估,請詳見「清華安富金融工程研究中心」 報告。實證研究結果簡要說明如附 ppt 檔案。
2、房地合一稅乃短期交易利得稅,優點是抑制短期交易,但缺點是容易轉嫁、傷 及無辜、轉移增加囤房。
3、囤房稅乃長期多屋非自住持有稅,優點是抑制非自住者囤屋炒作、促進房屋有 效利用、房價緩跌、交易量正常穩定、稅賦公平負擔。尤其非自住囤房者人數極少, 但囤房數量相對很多,實施囤房稅對極大多數者沒有影響,其衝擊面很小,並可彌 補房地合一稅移轉囤房的漏洞。
4、不論如何,任何稅制改革都需要配套措施,以避免轉嫁消費者及傷及無辜,但 不能因配套措施未檢討而不進行根本的稅制改革,如此造成房市不公平、無效率、 不合理,因小失大,將得不償失。
三、如何訂定房地合一稅、囤房稅的課稅標準?
1、房地合一稅支持目前財政部的草案。
惟「徒法不足以自行」,如何落實施行更是關鍵,尤其預售屋不像成屋的產權必須 在政府機關登記,未來如何稽查預售屋的短期交易課稅?這涉及「實價登錄 2.0」 有關預售屋能否落實登錄防止作假行為,相關稽查配套執行,應完備沒有爭議。
另外,不論成屋或預售屋為規避短期交易課稅,假借人頭或持續囤房,是否反助漲 囤房空屋現象?過去實證研究結果顯示,課徵房地合一交易稅「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容易規避轉嫁,導致對房市價量影響逐漸減弱。換言之,房地合一稅若欠缺 囤房稅的支持,將大打折扣,惟有雙管齊下,政府「打炒房」才能真正落實。
2、囤房稅應配合房地合一稅同步實施。其「稅率」應明確且全國一致,明顯區分 「自住」與「非自住」差異,且採累進稅率。「稅基」先透過中央統籌分配款機制, 加強地方政府逐步調高。
囤房稅制的改革涉及非自住房屋「稅率」及「稅基」的訂定,以及非自住「對象」 的認定標準。由於過去稅率授權地方政府訂定的結果,成效不彰,因此本次修法應 明確訂定全國一致非自住房屋的累進稅率,以免造成一國多制,不公平稅制現象; 另外也可抑制囤房者過去在不同各縣市囤房,造成不同稅率的投機漏洞。
至於房地稅基偏離市價過低的問題,涉及地方政府對所有個別房屋及土地的評價認 定,也涉及當前房地分離課稅制度的改革,較為複雜。各地方政府是否有人力、能 力及意願逐步調整稅基,仍待中央與各地方政府的合作。當然,中央政府可以透過 統籌分配款的機制,加強提升地方政府逐步調高稅基的意願。
有關非自住房屋對象的認定標準問題,過去政府規定第四戶以上才被視為非自住囤 房課稅對象,顯然過於寬鬆。從稅賦的負擔能力及促進房屋的有效利用來看,建議 未來應對不同數量房屋的擁屋者採取不同累進稅率,當然營業與非營業用房屋也應 有差別稅率。另外,我們看到法人囤房現象嚴重,法人與自然人的稅率不應有所差 異。特別是建築業者,多已有預售 2~3 年期間,仍宣稱其房屋是存貨而非囤貨, 而給予優惠稅率,造成賣不掉的房子,價格仍不會下跌的不合理現象。
3、摘要朝野各政黨提出囤房稅的版本如下:
財政部初步研擬單一自住稅率維持 1.2%,擁有戶數 1 到 2 戶均值是 2%,3 到 5 戶 均值 3%,而 6 戶以上均值為 4%。時代力量版本將全國單一自住稅率調降為 1%, 第 2 到 9 戶稅率漸增,若是「非住非營非用」的囤房行為,稅率調高至 5%至 8%。 民眾黨版本不區分「自住或非自住」,改採「家戶持有全國戶數」,採累進稅率課徵 囤房稅,稅率依持有戶數最高至 4.8%。國民黨版本,則以「全國家庭總歸戶資料」 來認定持有戶數,將「非自用住宅稅率」上限從 3.6%提高至 5%,4 戶以上稅率不 低於 5%。
4、囤房稅應採較嚴格標準,並簡化稽徵方式及成本
檢視朝野各黨提出囤房稅修法版本,輕重程度並不相同。面對當前社會輿論各界對 囤房稅的壓力與期盼,而且政府公布囤房人數不多,但囤房數量不少情況下,建議 應採取較嚴格的修法版本,如此大多數的人並不會受到影響,也才能獲得社會各界 的認同,達到遏止囤房炒作的目標。
四、韓國打房政策經驗分析‧
1、各國國情,包括房市發展狀況、政府法令制度、社會文化背景均不相同,他國 經驗未必適用台灣。
2、為何只提韓國經驗?新加坡、日本、中國、美國、加拿大、甚至德國、英國等 歐洲國家,都有許多打房政策成功經驗,可供參考借鏡。
3、我們最近研究星、港、韓、台租稅措施對房市影響實證研究結果的結論,房屋 稅在新加坡及台北呈現抑止房價的政策效果。
4、韓國租屋市場非常特別,租金收取方式全球唯一,多採用非常高額押金(高於 房價的五成以上)一次給付,然後房東以押金利息抵扣房租,房客就不用再付租金。 如此租金約等一次付出的房價,房租如同房價,囤房稅容易轉嫁房租。韓國租金轉 嫁經驗完全不適用台灣。
五、實施房地合一稅、囤房稅是否會轉嫁給承租人?
1、根據剛完成的實證研究評估報告,台灣實施房地合一稅及囤房稅均會造成房價 下跌的效果。房價下跌,怎麼會產生轉嫁房租效果?因此,此二稅實施並無法證實 有轉嫁效果。
2、房租不合理上漲,最主要的原因是「房價上漲」,大家買不起,轉買為租;再加 上「租屋黑市」,資訊不透明,市場機制失靈,而非「囤房稅」實施,才導致租金 轉嫁上漲。反之,若實施囤房稅,根據過去實證研究結果,房價會有明顯抑制效果; 同時因為囤房稅的實施,將促使空餘屋的釋出有效利用,如此供給增加,房東想要 轉嫁房客,根本缺乏依據,不易發生。
3、雖然理論上任何增加稅賦都可能發生轉嫁效果,但這還要看市場景氣供需狀況, 市場資訊是否透明可以發揮市場機制,同時也要看政府是否有良好的配套措施。不 論如何,理論仍需實證研究驗證。
4、目前財政部說囤房稅會轉嫁承租戶,完全缺乏嚴謹實證研究報告基礎!政府對 台灣當前嚴重的「租屋黑市」都不敢面對,租屋地點、數量、品質及租金相關資訊 都沒有掌握,卻說囤房稅會轉嫁租金,令人無法信服!
六、日出條款的修法建議‧
支持財政部草案房地合一稅的日出條款自 2016 年開始實施,以為公平,杜絕短期 投資炒作。
七、結語
台灣的房市與房價的長期不合理,造成高房價、高空屋率及高自有率的「三高矛盾」 現象,根本的問題是在房地產「市場失靈」。因此,政府其他相關部會必須各盡其 職責,以避免「政府失靈」,打炒房並健全房市必須是要建立可長可久的法令制度, 讓房屋成為人民的安身立命之所,而非投資炒作的獲利工具,如此政府才能獲得人 民的信任,居住正義也才能落實!
最後,有關「房地合一稅」草案爭議不大,應儘速通過實施。另外,「囤房稅」的 修法,行政部門及執政黨應體察社會各界的期盼,朝野政黨彼此捐棄成見,「不論 甲案還是乙案,拖延案最不好!」。猶記得 2014 年 4 月「雙張會」討論囤房稅,經 過一個月即立法通過,6 月實施。期盼本次囤房稅的修法,很快能成為朝野政黨的 共識,讓台灣不再成為囤房炒房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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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立法院公聽會的現場完整實況影片。個人第一次主要發言在9:59。另外,第二次發言主回應財政部長及內政部次11:55整體回應後發言的二點回應在11:59。供參考。
https://ivod.ly.gov.tw/Play/Full/13461/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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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清華安富金融工程研究中心,「總體審慎措施(含金融措施及租稅措施)對房市 之影響(以亞太主要經濟體星、港、韓、台實證分析)」,外匯市場發展基金會委託, 研究期間:2020 年 5 月~10 月
研究成果報告網址:https://ppt.cc/fjt5Zx
2、張金鶚,「從抑制炒房到健全房市」,聯合報,A12 版/2020 年 12 月 13 日
3、張金鶚,「囤房稅是健全房市的關鍵」,蘋果日報,A11 版/2021 年 2 月 18 日
4、張金鶚,「囤房稅,玩真的嗎?」,蘋果日報,A12 版/2021 年 3 月 11 日
5、張金鶚,「打炒房 要落實囤房稅」,聯合報,A13 版/2021 年 3 月 14 日
6、張金鶚,「囤房稅的稅基與稅率孰重?」,蘋果日報,A11 版/2021 年 3 月 18 日
火車頭產業定義 在 謝衣鳯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衣鳯修法三讀通過🙋♀️
#衣起拼經濟顧生計📈
加工出口區曾經是帶動台灣經濟發展的火車頭,隨著國際經濟及國內產業的變化,從低階及中階產品加工、中高階製品生產,朝向高科技產業轉型邁進。根據經濟部統計,加工出口區 106 年電子零組件業營業收入是 2,340 億元,占整體收入的 69.1 %,可見加工出口區內的產業已轉型升級,再稱呼為「加工出口區」已名不符實。
衣鳯提出「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將「加工出口區」改為「科技產業園區」,以利招商及人才引進;並對沒有依計畫經營、也不提展延或變更計畫的事業,或對園區內之私有廠房不當使用者,增訂漸進式之多元行政管制措施及退場機制,藉此提升園區競爭力,重新成為帶動台灣經濟發展的引擎之一。
此外,18 歲青年在刑法上被定義為有完全責任能力的成年人,可以公投、可以結婚、可以考公職,並有服兵役的義務,卻因過往法規之限制,無法申請公有市場攤位,顯然違背國際潮流,不符合實際的社會現象和生活需要。衣鳯提出「零售市場管理條例第十條條文草案」,將 20 歲降低為 18 歲,讓青年能夠從日常生活開始,獨立自主維持生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