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ss30裸實力
婚戒除了鑽石,還有其他什麼寶石也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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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鑽石恆久遠,一顆永流傳。」
如此經典的廣告台詞出自於De Beers,
但妳有想過,為什麼結婚一定要鑽石?
難道除了鑽石,其他美麗的寶石就不能當婚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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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歐美國家的婚戒其實不是只有鑽石,
以英國皇室的凱特王妃為例,
她配戴的藍寶戒指來自於已故的黛安娜王妃,
珠寶一直有傳承的意義,
威廉王子拿著母親的戒指向心愛之人求婚,
是一種家族的認同與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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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戒屬於幾乎每天都會配戴的首飾,
會用鑽石一定也考慮到寶石的硬度,
但其實紅寶、藍寶的硬度僅次於鑽石,
也是硬度高的寶石,
而且藍寶石還有多種顏色,
可依據自己喜愛的顏色和預算來挑選,
跟鑽石一樣的克拉數但價格卻有很大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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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紅寶、藍寶,歐美的小資族也有選擇
海水藍寶石以及摩根石作為婚戒。
每個人的選擇都不一樣,
每個婚戒都有屬於每對夫妻自己的故事,獨一無二,
從每個選擇中看到自己的價值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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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IG @elaineeeeyangggg @elaine.jewell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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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30 #三十小姐
#FeelsLikeSummer #幸福 #給得起愛 #不浪費愛
#珠寶 #鑽石 #婚戒 #婚姻 #承諾 #紅寶石 #藍寶石 #海水藍寶石 #珍藏 #價值 #故事 #英國 #皇室 #凱特王妃 #黛安娜王妃 #傳承 #jewelry #diamond #art #story #wedding #weddingbands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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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爺挑戰天天寫字 Day 21
(今天繼續寫小說,寫在喃喃自語後)
「只要持續21天做同一件事,就能成為一個習慣!」你一定聽過這句話吧。
我一直是這句話的粉絲,畢竟我這種射手座個性,任何情況下的持之以恆都是難事。但這次天天寫字挑戰,居然就這麼騰雲駕霧、恍恍惚惚來到第21天,還是覺得又神奇,又感激。雖然過程中不乏廢文,但謝謝你們一直都在,讓我有持續挑戰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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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陸續有人敲碗我正在寫的小說很久沒更新,也有反應之前的排版方式很難找到前一篇,所以這一篇來試試新的方式,看看大家閱讀起來是否舒適些。等著聽你們的意見。
🔔小提醒:FB 或 IG 都可以點擊「#大爺寫小說」或「 #大爺寫小說_腦袋 」這兩個hashtag,即能看到《腦袋》目前為止的篇幅,之後更新也都可以這樣操作。
然後每四、五個篇幅,我會合併為一篇,讓喜歡讀長文的人獨得暢快些。
以下就是1~4篇,前面讀過的歡迎直接跳到最下面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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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袋》
▪ 1 ▪
有天起床,拉開窗簾,窗外的天好像特別亮,秋風瑟瑟,萬里無雲。看了看時鐘,上班又要來不及了,趕緊梳洗更衣,選了中性的木質調香水,一路恍惚地抵達公司。
突然聽到遠方的小會議室傳來了激烈的爭吵,看來是剛報到不到三個月的那個女生,又跟行銷主管起了衝突。我是不理八卦,獨來獨往的類型,公司的風花雪月、派系鬥爭與我無關,我只需要一份穩定的薪水。
我中午喜歡獨自吃飯,下了班喜歡自己回家。我不抽煙,所以少了很多到頂樓社交的時間,省力省心。「那個女生太強勢了,其實就留個面子給主管嘛,她都快50了,人生只有工作,難免情緒特別多,給她一點理解,很難嗎?」公司裡最愛當和事佬的A,這麼說道。
我多想把耳朵關起來,那些流言蜚語與我何干,但工作戴著耳機給人觀感不佳,基本的人際禮儀我還是懂的。
「但工作這種事,該據理力爭吧。如果什麼都講理解、講人情,那效率在哪裡?」美國回來的K說。「我看她是做不久了,開個賭盤吧。」愛看熱鬧的P語帶諷刺地說。
我們的辦公室其實很美,極簡主義,四面採光、大片清水模、擦得光透的玻璃隔間,每個人的座位被要求整理得乾乾淨淨,雖然也營業了7年,卻總是像一家剛開幕的設計公司,獨缺門前難看的祝賀植物。當時來面試的時候,不得不說,這個簡單漂亮的辦公室是我選擇進入這家公司的重要因素。
「碰!」會議室的門被大力推開,力量大到感覺玻璃要被震碎了。全公司的視線都投到了遠方的她,她手裡抱著整疊的文件,眼神表情滿滿怒氣。
「莫莫!妳進來我辦公室!」行銷主管突然叫到我的名字。我最討厭的,就是成為焦點,這個瞬間我幾乎羞愧到極點。但我心裡想著:「這個女生的事跟我有關係嗎?我們沒有合作的項目啊?我連跟她講的話都不超過10句。」懷著滿腦疑問和莫名成為焦點的羞愧感,我低著頭快步走進了許姐的辦公室。
許姐說:「這個case換妳跟。韓國廠商要求一起吃飯應酬,那個Zoey就氣成那樣。有一點社會經驗嗎?」
我很想把我的午餐全部吐在她的桌上,表達我的不滿,但我忍住了。我勉強擠出一個微笑,試圖在臨死前做一些反抗,說:「許姐,我現在手上兩場活動都蠻趕的,我下了班都還把事情帶回家做。我怕萬一要應酬,會壓縮到我的加班時間,加上目前兩場在我手上,再多一個案子,我實在沒信心都做得好。」我皺著眉頭,把眼睛擠成無辜的形狀,但我如果真有點勇氣,真想推開許姐後面的那扇玻璃窗,直接從15樓跳下去。
「我派個人幫妳如何?唉,說到這個Zoey,我當初看她青春洋溢、充滿活力和野心,想說公司多個這樣的新血應該很健康,沒想到這麼麻煩。被她搞到兩個客戶都快掉了,我快頭痛死了。我真後悔當時⋯⋯⋯」
我突然聽不見許姐的聲音,用力搖了搖頭,整個世界天旋地轉,許姐沒有停止說話,但眼前的她離我越來越遠。我用盡全身力氣抓著彷彿漂浮著的座椅,「天啊這是恐慌症嗎?」我心裡想著。
睜開眼睛,我醒了過來。那是一場夢嗎?那是一個安靜的午休時間,我其實很不喜歡趴在桌上睡午覺,從小就是。我不喜歡很將就地趴著,既不舒服也不放鬆,感覺只是一個無聊的儀式。但可能真的太累了吧,身體心靈都好累,昨天也沒有特別晚睡啊?我起身走向洗手間,卻被鏡子裡的自己嚇了一跳,我頭髮怎麼短了這麼多?今天早上梳頭的時候還覺得頭髮終於長過了肩膀;等等,我今天出門穿的是這一套衣服嗎?
走到茶水間想沖杯咖啡醒腦,背後傳來了同事的腳步聲,逃不開。「ㄟ莫莫!妳知道今天整個下午許姐都要面試新人嗎?聽人事部的說,有10個人要來面試,不知道會找怎麼樣的新人?許姐好像想找男生職員,她說⋯」J話還沒說完,手機響了,用手勢示意我等等再聊。
我拿著咖啡走回座位,頭痛欲裂。有個女生朝我走了過來,穿著合身的白襯衫和及膝窄裙,踩著一雙尖頭平底鞋,臉上掛著淡妝,表情很是自信,開口問我:「您好,我是來面試的,請問要在哪裡報到?」
我心裡充滿疑惑,這不是已經上班快三個月的Zoey嗎?她還要面試?我還來不及答覆,櫃檯行政向她揮了揮手,她對我輕聲說了謝謝,便往門口走去。
午休時間剛好結束,到外頭用餐的同事們魚貫步入,P湊到我耳邊問:「剛剛那個女生是來面試的嗎?妳看到了嗎?」
我望著Zoey的背影,在夢境和現實間徘徊,我回到過去了嗎?還是我剛剛在夢裡去了未來?
—
▪2▪
我覺得有點累。但不論我究竟在夢境中去了未來,或者在那個時刻回到了過去,喜歡的討厭的人都還活著,這個世界依舊運行著。
—
牆壁上的時鐘,指針即將來到18:00,我開始收拾包包,準備下班。我通常會稍微加點班,至少等三分之一的同事先下班,我才會離開,堅持演好演滿我的認真合群,但今天真的累了。
我坐上18點15分準點的公車,腦袋還是昏昏沈沈。下班的公車是一個很特殊的場域,集合了所有人累積了一日的疲勞、倦怠;卻也同時乘載著其他複雜的情緒,有人興奮期待著晚餐約會,有人為了應酬倍感壓力,有人想孩子、想狗、想貓,歸心似箭;也有人餓了一天,滿腦滿腹的食慾,或者其他的慾望。總之那裡才是真實上演的人生,下了班,才開始每個人精心設計的扮演和追求。
我坐在倒數第二排靠窗的座椅,那是我最喜歡的位置,可以不被觀察,又能盡情窺探整車的人生故事。我常常想,如果我不是個為了五斗米折腰的上班族,我應該能成為小說家,或者漫畫家,但也不是特別出色的那種,頂多餬口吧,畢竟我始終欠缺想像力。
—
手機螢幕突然亮了起來,是Z傳來的訊息:「下班了嗎?我到餐廳了。」我足足停頓了大約10秒,等等,我們不是分手了嗎?三個月前,我們已經徹底分手了啊。
—
從學生時代到現在,這個分分合合卻始終原地踏步的緣分,像個買了十幾年的洗衣機,難看的顏色,有點髒有點舊,啟動的時候,總發出很沈重的噪音;但還能運轉,衣服也洗的算乾淨,所以一直捨不得丟。電視廣告裡的新型洗衣機,總是光鮮亮麗又那麼高科技,我怕貴,怕我不會用,更懶得學。
我們分手了三次,也復合了三次。沒有一次是外遇導致的,但每次都有冠冕堂皇的理由,個性啊、價值觀啊、對未來的規劃沒有共識等等。老實說,我也檢討過自己,為什麼每一次復合的原因,都是寂寞?
我是對自己相對寬容的人,我不喜歡獨處,更厭惡寂寞,於是分手後的夜裡,只需要一部愛情電影,某段和朋友的對話,或者只是幾杯紅酒的催化,都能把我變成一個意志力非常薄弱的人;而他,是個平凡的好人,心腸總是軟綿綿的,我的簡訊、我的電話、我的舉棋不定和膽小懦弱,他總是概括承受,於是復合像是我丟他撿的低俗遊戲,一直玩不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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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早下了車,轉搭捷運,前往那個熟悉的景觀餐廳。今天是我們相識11年的日子,我們不慶祝交往紀念日,而慶祝相遇紀念日,不是因為分合太多次;而是我們都覺得17歲的時候,如果我們任何一方選擇不出席那場社團活動,我們永遠只是陌生人。
但我總偷偷以為,慶祝相遇,單純因為那是整段感情裡,最美的時刻。
—
遠遠就看到 Z,隨性的髮型、不合身的西裝,還有那條灰色的窄版領帶。我一路看著他,緩緩走近,像電影運鏡一直由遠拉近,我好像很久沒有這樣看過他了,都忘了他曾經很好看。代表學校拍過招生的宣傳照,還拍過幾支電視廣告,然後用那些辛苦賺來的錢,帶我去環島。
「今天想吃什麼,好像有新菜單。」Z的聲音很溫柔,我想起以前,他問我最喜歡他什麼的時候,我都會說,我最喜歡你的聲音。「你決定吧。我們今天吃點不一樣的。」我按耐著內心的種種疑問,揚起嘴角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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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看起來,如果我在夢境中去了未來,那分手就只是夢的一部分;但如果其實我回到了過去,那現在的我們仍然還在一起,而分手應該就在我們吃完晚餐,走路回家的時候會發生。
前菜、主菜、甜點,我們勉強地完成了慶祝相遇紀念日的儀式。也許 Z 覺得一點也不勉強,因為他看起來真的很開心。他今天喝的比平常多,我也多喝了一杯,在朦朧月色暈染的城市裡散步,其實是件很浪漫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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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牽著手,走過人潮,走過十字路口,走過杳無人煙的都會公園,我們沒什麼說話,但此刻的我沒有一絲想要分手的想法,我很想告訴他那個奇怪的夢,但正當我要開口,Z說:「莫莫,我有些話想跟妳說。」
—
▪3▪
Z的表情很特殊,我說不出為什麼,總之心裡有些混亂。在公園泛白的路燈下,他停下腳步,尷尬地拿出了口袋的鑽戒,說:「我什麼都沒有,妳願意嫁給我嗎?」
等一下,我們不是要分手嗎?
我心裡想。可是看著他真摯又誠懇的眼神,我說:「好啊。」我們擁抱,我們看著彼此。我頭很暈。
—
看散文的時候,我總覺得,太浪漫的情節都是杜撰的。鮮花、現場演奏、煙火或者求婚,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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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是這樣嗎?自己覺得混亂的時候,身旁的人卻特別冷靜,好似劇本都是他寫的。值得相信嗎?值得理解嗎?值得愛嗎?
我看著Z的臉,他的臉紅通通的。沒有電影裡那樣澎湃的情節,沒有音樂、沒有玫瑰,反而顯得他的態度特別真實,卻有點拮据,如同一碗什麼都沒有的陽春麵。我喜歡他,卻也沒那麼喜歡他。
他跟我求婚,我只覺得感恩。我是個沒什麼優點的人;不高不矮、不美不醜,求學路上向來沒有出色的表現,人群裡不起眼,幸運之神不曾眷顧我;如果人類的各種平凡需要一位代言人,我想那是我。
真的,謝謝他願意愛我。
那個去到未來的夢,突然在其他的思緒裡緩緩沈沒,好像一點不重要了。我要結婚了,但我為什麼一點也不興奮,一點也不想慶祝?我猜,那因為我很知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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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裡,爸媽都睡了。自從哥哥出國念書,接著在里昂定居之後,我成了家裡唯一的焦點。退休的父母,你以為他們什麼都看開了,事實卻正好相反。
以前他們總是忙得忘了參與我的成長,更從未參與我的喜怒哀樂;我得獎的時候,我被課業折磨得想自殺的時候,我考上喜歡的大學的時候,我失戀的時候,我被最好的朋友背叛的時候,他們都像瞎了聾了,沒有一點反應。
他們總對外人說:「我們家妹妹很乖,從小就很會照顧自己。甚至連哥哥都是她照顧的。」他們好像除了「很乖」,擠不出任何一個形容詞形容我,因為不論他們多麼愛我,他們從來沒有真正了解過我。
他們退休了,少了工作上的比拼,只剩下朋友、親戚之間的競賽。誰的孩子賺得比較多?誰的女兒嫁得比較好、比較早?我開始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壓力,因為爸媽不再說:「妹妹很乖。」他們開始對朋友說:「妹妹小時候太乖了,現在變得太有主見,說還不想結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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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哥哥去了法國,我終於擁有了自己的房間。
那一天,我把哥哥的書和模型小心地收到紙箱裡,推到床底下,然後再在書架上擺滿我喜歡的雜誌。我買了人生的第一個香氛蠟燭、第一盆多肉植物,還有一盞白色的檯燈。
我不敢告訴我爸媽那幾乎是我人生最快樂的一天,因為我不希望他們以為我在抱怨之前的生活,或者對於我們有限的財富而內疚;我也沒有告訴哥哥,畢竟跟他共享一間房間很好,只是整個房間都屬於我的感覺,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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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不吵醒爸媽,我躡手躡腳地洗完澡,躺在床上。望著貼滿星星貼紙的天花板,突然想起 Z 跟我求婚的表情,想到自己居然被求婚了,還是覺得很不可思議。明天該怎麼告訴爸媽呢?他們會為我開心嗎?
「莫莫,妳開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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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習慣讓窗簾留一個隙縫,因為早晨的陽光是最好的鬧鐘。在曬得溫熱的被褥裡醒來,那是件很幸福的事,今天也一樣,我正準備緩緩睜開眼睛,卻被一個熟悉的聲音嚇醒⋯「莫莫!妳怎麼還在睡!快給我起床!」
「哥?」我的眼睛睜得很大,看著眼前的哥哥,我很想大吼:「哥你怎麼回來了?」但哥穿著成套西裝,對著鏡子抓著頭髮,一點也不像剛下飛機的樣子。我好想用力抱住他,因為他這兩年都沒有足夠的假期可以回家,我很想他。
「幫妳化妝的幾點要來?妳快點去刷牙洗臉啊!」哥哥轉過來看著我,拍著我的背,有些不耐煩地督促我。「哥我頭好暈喔。」我只說得出這句話。
「誰叫妳昨天不聽話。今天要結婚的人,昨天還敢喝那麼多!」
⋯⋯
「你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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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從小到大,我都覺得自己是個記性很差的人。但這兩天發生在我身上的事,已非記憶力好壞得以解釋。
我從不祈求乏味的生活多有生趣,也不奢望談什麼轟轟烈烈的戀愛,人生對我而言,就是一場不得不去的旅行,不論想不想出發,車票買好了,被幾千隻手推上了車,被幾萬句道德倫理簇擁前進,而我不曾有一絲反抗。這是老天對我向來麻木的一種懲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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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盡全身的力氣,從床上緩慢移動到鏡子前,鏡子裡的我,染了淺褐色的頭髮,頭髮長度剛好適合優雅地盤起來,彷彿早已為婚禮精心準備。
和打扮得體的哥哥並肩站著的我,看起來特別憔悴,我到底發生了什麼事?為什麼感覺瘦了一圈?我的腦袋到底怎麼了?生病了嗎?還是我,其實一直在做夢?或者,在這些互不相干的時空裡,始終是我一個人孤獨地旅行。我不敢想。
哥哥勾著我的肩,像小時候那樣。什麼話也沒說,靜默著,看著鏡子裡的我,約莫5秒鐘。房門被輕輕推開的同時,聽見了A的聲音:「莫莫!妳該不會還在睡吧!」
A還是那個溫暖可愛的樣子,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小學二年級就認識了。我喜歡她總是很快樂,總是樂觀,總笑得像能感染整個世界。我內心的那些陰鬱、晦暗,她不知道是怎麼也看不到,還是絲毫不在意,總之她從來也沒有嫌棄過我,在那些連我自己都快放棄自己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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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跟哥哥快速打了聲招呼,就把我又拉又推地趕到廁所,要我快點洗個臉,按表定時間,彩妝師就要到了!我的大腦幾乎要放棄運作,無能地想要單純倚靠我的心,度過接下來的每個時刻。我拖著沈重的步伐,走出浴室。A順手為我穿上外套,抓著我的手說:「剛彩妝師說會遲到10分鐘,走,我們下去買杯咖啡醒醒腦。」
我猶豫了,但還是開口說:「A,我跟妳說件事。」
「怎麼了?妳心情看起來不太好欸?」A的貼心,常常不著痕跡。買咖啡只是想讓我出來透透氣,陪我聊兩句。
「我覺得我的時間被偷走了。」
「什麼意思?被誰偷走?」A皺著眉問:「妳不想結婚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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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願意相信我嗎?我接下來說的話會很荒謬,但我希望妳好好聽我說。」我說。A非常誠懇地盯著我看,用她那又圓又大又天真的眼睛,想把我看穿、看明白。
「我最近常常會失憶。我的前一個記憶,是Z跟我求婚,然後隔天睡醒,居然就是今天了。妳懂嗎?有人偷了我的時間!我的人生不見了。」
A一動也不動。
天上的雲,街上的行人、車輛,就連紅綠燈號誌,分隔島上飛揚的旗幟,或者開到一半的便利商店的自動門。時間彷彿凍結。
而我也完全無法動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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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睜開眼睛,就坐在我的床上。穿著合身的露肩白紗,妝髮造型都完成了。彩妝師正在為我細心上蜜粉,調整著頭紗。但我全身都好不舒服,我好想吐。
好不容易吐出一句話:「不好意思,我不太舒服,能倒杯水給我嗎?」彩妝師往門外走去。
A在門縫間露出她的小臉,說:「莫莫,妳準備好了嗎?新郎和伴郎們到樓下了喔!」我滿心滿腹的不知所措,我的表情痛苦不堪。
哥哥把門敞開了些,走進房,把門關了起來。搭著我的肩,直視我的雙眼說:「莫莫,怎麼了?現在後悔還來得及。」
我突然被眼眶裡的溫熱搖醒,斗大的淚珠滑過雙頰,時間彷彿緩了下來,我好想跟哥哥說我的腦袋好像生病了。可是我說不出口,我怕我又要失去什麼。
「莫莫,妳開心嗎?」哥哥蹲低了身子,握著我的手問。
「我很不快樂,我在虛實之間的荒蕪活著。我想要踏實地哭、盡情地笑,我想要真實的情緒。我不想要虛幻的夢。」這些我都想跟哥哥說,但我一個字也沒有說。
我不願他的人生如同我的,被這樣粗糙對待,任意剝奪。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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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爺寫小說
#大爺寫小說_腦袋 4
為什麼 求婚 戒 跟 婚 戒 一定要二選一 在 Lee388 Hi Fi 發燒專頁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Lee388 靚聲推介:
近日聽了這張新發行的SACD:Gary Moore《Still Got the Blues》專輯,碟內第四首Still Got the Blues可以說是Gary Moore的代表作,這首歌曲不止好有味道,而且音效也相當之好,這種結他的聲音,可以觸動心霏,加上Gary Moore的憂怨的歌聲,還有不知道是不是SACD的加持,這首歌曲絕對可以用作試音之選!
聽了這首使我感動的大碟,我自然想了解多一點Gary Moore的事蹟,之後找到了一篇相當詳盡的資料,是來自台灣的【獨立評論】,作者黃怡的一篇文稿,我覺得相當詳細,亦可以使大家更加了解這位結他高手Gary Moore的逸事,所以我引用這篇文章和大家分享!最後,這張SACD是我近期一聽再聽,所以一定要與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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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文
Gary Moore──我的吉他在空中哭泣
作者 黃怡
蓋瑞摩爾(Gary Moore,1952~2011)逝世已6年了,這些年來,他在流行音樂界的聲望不減反增,從youtube連綿不絕的上傳,無論是單曲或專輯,錄音室灌製或現場錄影,以及閱聽者的熱烈反應,大有凌駕Eric Clapton,成為藍調搖滾吉他王的架勢。
摩爾是聽Eric Clapton長大的,記得John Mayall and the Bluesbreakers嗎?晚近的藍調搖滾迷,很少不是聽該樂團中Clapton的吉他主奏,才開始知道實心吉他如何結合藍調與搖滾。酸民常認為Clapton從不敢與Moore同台演出,Clapton倒一向淡定,只說:「Moore彈奏速度實在太快了,我哪裡跟得上他呀!」這是真話,即使Moore不是流行樂壇最正點的吉他手,至少也是最快的吉他手之一,雖然Moore常強調,快是炫技,只是為了帶給歌迷緊張與刺激,他個人滿喜歡聽Roy Buchanan的慢板藍調吉他。
Moore與 Clapton的歌迷特別喜歡比一比兩人的功力,不比吉他,也要比比歌喉。但歌喉是天生的,要比,只能比感情與技巧,Moore去世那年的5月,Clapton唱起Moore的Still Got the Blues,以鋼弦吉他伴唱,配上單純的電子琴聲做背景音樂,雖不如Moore的原唱那麼扣人心弦,卻還是很有味道。不過,Moore做為一個歌者,過了中年嗓音越渾厚,與他的吉他聲兩相唱和,效果越見不凡,這是歌迷普遍的定論。
事實上,彈奏吉他起家的Moore,自己組樂團時是因為找不到適當的主唱,才勉強唱起歌來。剛開始他也唱一點搖滾,「我討厭死了唱搖滾,後來走藍調搖滾路線,我才越來越喜歡唱歌。」他說,「我往往把曲子的主調降下來,因為我吉他不彈主旋律部分,歌唱本身成了主旋律,我再以吉他部分的變化來應和,這樣有趣多了。」
感謝啟發他的Phil Lynott
有些樂評家認為,Moore的吉他聲線不僅性感,簡直是淫蕩,才會那麼顛倒眾生。Moore的歌迷應該會十分同意這點。他的彈唱風格,若從8歲最初彈奏的那把吉他算起,整整花了將近30年,直到1990年他自作、自彈、自唱的Still Got the Blues問世,才大致建立。
Moore生於1952年4月4日,北愛爾蘭貝爾法斯特人,有一個哥哥、三個姊妹,父母嚴重失和,連累他也提早輟學,15、16歲就到了都柏林,想成為一個音樂家,一年之後父母離婚,北愛暴亂,他無家可回,決定浪跡天涯。1969年加入名為Skid Row的合唱團之後,他認識了人生第一個貴人 Phil Lynott(1949~1986)。Lynott高高瘦瘦帥帥,黑白混血兒,魅力百分百,是個色鬼,據Moore說:「你絕不能把女朋友留給他照顧,幾分鐘都不行。」
Lynott像媽媽般的照顧Moore,早起燒飯給他吃,介紹這個、那個給Moore,開啟了Moore包括吃中國菜在內的各方面味蕾。初進入樂壇的Moore,由於年紀小,大家覺得他是憨憨的鄉巴佬,只把他當成琴藝高超的小弟弟看待,唯有Lynnot認他是音樂上的同道,願意與他同甘共苦,一起成長。Moore在Skid Raw待了2年(1968~1970),樂團嘗試各種搖滾樂風,從放克到重金屬,例如Night of Warm Witch,這是Moore第一個正式的音樂學校,但有很多樂迷認為,團員中只有Moore的彈奏可聽,其他人的演出簡直一塌糊塗。
Moore離開Skid Row之後,1973年自組樂團,推出Grinding Stone,這是Moore歌迷必須珍藏的唱片,當時Moore才21歲,已展現不凡的氣勢。然後他三度進出Lynott組的Thin Lizzy,和Lynott共創的佳績如Waiting for an Alibi、Out in the Field,都是搖滾經典之作。
Lynott以主唱的身份組團,後來才學了貝斯及作曲,Thin Lizzy是少數被歐美樂迷承認的愛爾蘭搖滾樂團,Lynott去世後,他的雕像立在都柏林市中心Grafton Street街頭,可見受擁戴的程度。Lynott的白人媽媽未婚生子,黑人父親屢向她求婚未果,但一直有供給這對母子贍養費,Lynott由外婆照顧,從小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他是事業有成之後才嗑藥成癮,最後母親發現他染上海洛因癮,逼他進療養院做勒戒,幾天之後,突然身體狀況直轉而下,死於多重器官衰竭。
Moore談起這段經過,不禁黯然,「雖然他誰的話都聽不進去,至少我力勸過他。當時Lynott的兩個女孩還很小,我問他,難道不想看到她們長大成人嗎?他會謝謝我,然後依舊我行我素。」1985年冬天,Moore和當時的妻子去外地探望岳父岳母,有人告訴他Lynott病重,沒想到,第二年的1月4日就死了,才36歲。
Moore回想當年,說好幾天過後才承認Lynott真的走了,「我從來不是多愁善感的人,卻真的必須以酒澆愁,在一家酒吧裡,有人播放我們樂團的歌,一個傢伙走過來說『請節哀』。我回到家,不禁放聲大哭,痛苦極了。」
2005年8月20日,都柏林市為Lynott銅像揭幕,他的媽媽來到現場,過去Thin Lizzy的老戰友幾乎全數到齊,晚上以演唱會向Lynott致敬(見Gary Moore & Friends one night in Dublin:A Tribute to Phil Lynott)。這場演唱會是Moore促成的,他找來待過Thin Lizzy的三位主吉他手,加上他自己,本來Thin Lizzy就以雙主吉他手聞名,Moore與其他三人分別搭配,唱了10首他們的暢銷名曲。可以看得出來的是,Moore的實力遠在三人之上,當時他已如日中天,許多樂迷甚至認為,他是全球最頂尖的電吉他手。
有意思的是,這個演唱會的前後經過有個紀錄片,片中Lynott老友們講述他的舊事,說他文質彬彬,待人接物顯出教養良好,思想上比較不像是個rocker,而像是個知識份子,尤其對愛爾蘭的歷史了解得鉅細靡遺,是他們每個人的啟發者。不過其中有一人說,Lynott的音樂偶像是Jimi Hendrix、Elvis、Janis Joplin和Brian Jones,這四人個個早死,而且死因都和藥癮有關,也難怪Lynott會步上他們的後塵,提前向閻王爺報到了。
尋找自己的聲音
Moore很早就曉得自己和Lynott不一樣,他對女人不是那麼有興趣,對藥物也是,如果酒不包括在內的話。搖滾樂吉他手必須全神貫注,指板上的音符很容易閃失,藥物上癮,絕對無法勝任主吉他手;而且吉他像是重型武器,像機關槍,需要一個控制力強大的人,才能讓它為自己所用。Moore在演奏搖滾樂時,必須是個小心翼翼的戰士;閒下來時,他神經還緊繃著,酒這時是最好的朋友。
他右臉頰到下巴的一道長疤,據說是酒後打架,醒來時都想不起來怎麼受傷的。
1974年,Moore加入了英國鼓手Jon Hiseman的 Colosseum(1975~1978),是個fusion樂團,即興意味很重,融合了爵士、放克、藍調等,這是1960年代興起的樂風,較偏爵士的例如Mile Davis、Chick Corea,偏搖滾的如Frank Zappa、Caravan、Soft Machine、Spirit等,Colosseum也算是其中佼佼者,既然志在做實驗性的音樂,當然很難兼顧市場。
「比較起來,Thin Lizzy像是打爛戰,大家想到哪裡做到哪裡,起床、喝個爛醉、上台演出等等,相反的,Colosseum的成員很嚴肅,很團結,很專業。」Moore說,「我跟他們在一起的3年,大家搭著迷你巴士,到處住便宜旅館,就為了可以跟歌迷演奏我們想演奏的音樂,不是為了錢。然而很幸運,還是有唱片公司願意幫我們灌唱。」
但Moore並不覺得與Colosseum的合作,使他得到充份發揮。「從他們那裡離開之後,有時單飛,有時再回到Thin Lizzy,我常常感到,自己的適應能力似乎有些太好,好的讓自己四分五裂,不曉得哪個方向才是我應該努力的,而我的歌迷也應該會覺得很奇怪,為什麼我這樣變來變去,哪個才是真正的我呢?下週我會跑去彈爵士吉他了嗎?」
逐漸的,Moore在不工作的時候,或在後台,總是彈奏著藍調,有人就說:「你彈得滿像回事了,該去灌張藍調唱片……」這話說中了Moore的心事,為什麼他鍾意的都是藍調歌手,很少搖滾歌手呢?例如Jimi Hendrix、Roy Buchanan、Peter Green等,為什麼這些人那麼吸引他?
來自Roy Buchanan技法的影響
先說說Roy Buchanan(1939~1988)吧。這位早年演奏時總是穿著一件土土的花格西裝褲,上身隨意搭配的先生,可是包括Moore在內許多樂壇名吉他手在技法方面的導師,也是至今仍受到電子吉他界無限尊崇的吉他手。他那把1953年型的Fender Telecaster,在他的操弄之下,可以發出幾十種聲音。早年,他從模仿Jimi Hendrix和Chuck Berry的歌起家,後來他的音樂類型頗多,有恬靜的Sweet Dreams,也有狂野怪異的You Are Not Alone。
從早期Buchanan灌製的唱片,便知道他絕對是個自由自在的音樂人,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吉他聲裡,能夠演奏吉他,就是他每天最大的快樂。熟悉他的人說,他平常幾乎是不笑的,除了彈奏班鳩琴他會笑之外,很少看到他展露歡顏,他這時笑,是因為他雖然吉他彈得出神入化,卻完全無法掌握班鳩,他在笑自己笨。
「吉他已攝其魂魄」,很多朋友這麼形容Buchanan,這位來自美國阿肯薩州、在加州長大的音樂家,父親是農場契約工兼當地五旬節教會牧師,由於教友中黑人比例不小,他很早就迷上靈歌。他和Moore一樣,14、15歲便開始以彈唱為生,有時跟團伴奏,有時脫團做個人秀;他也幾乎和Moore一樣待人慷慨且溫和,只在對音樂有要求時,才會發點小脾氣。不一樣的是Moore比較開朗自信,Buchanan則內向自卑,縱然已成吉他高手,因家計繁重,近30歲還想改行做理髮師。
1971年是Buchanan的轉運年,美國公共電視製做了《世界最頂尖的無名吉他手》(The Best Unknown Guitarist in the World)紀錄片,引來披頭四John Lenon和鄉村歌王Merle Haggard的讚歎,也為Buchanan贏來寶麗金唱片公司的一紙合同,那年他已32歲。自此到他48歲去世,出了13張專輯和3張現場錄音。基於他的「存貨甚豐」,去世後又出了17張專輯。
雖然Buchanan有好幾張金唱片,算是成名的吉他手,卻承認每次上台都還緊張得很,並不是大家看見他那樣的悠閒自在。聊到外傳1969年滾石合唱團曾找他去替代Brian Jones,他說確有其事,但他有自知之明:「I don't feel like a Rolling Stone, I don't look like a Rolling Stone, I don't think like a Rolling Stone.」並說,最危險的就是人人都誇你為世界第一的時候。其實並沒有什麼世界第一。
有一次人家問Buchanan,請他評量一下幾個他的年輕崇拜者(大概意指Jeff Beck或 Gary Moore),他只回答:「彈得快又好是一回事,但演奏總是還要回到歌曲的基本面,看看你究竟想表現什麼。你有辦法,就表現得出來,這時無論你被別人如何評價,你都自知是成功了。」
Buchanan有6個小孩,本來是個愛家護子的父親,然而成名讓他必須不斷的上路做巡迴演出,經年累月下來,習慣性嗜酒腐蝕著他的肉體,有時表演會出現突如其來的恍神。他最後一場演出,是1988年8月7日在康州新海文,因為酒醉砸鍋,他還信誓旦旦一定要戒酒,可是8月14日又因酒後鬧事被捕,地點是維州的Fairfox郡,他被送進警局的牢房,第二天早上,守衛發現他以自己的襯衫上吊自殺了。
Moore雖承襲了很多Buchanan的吉他技法,兩者的真正不同,在於Moore上台後絕對為了觀眾賣力演出,而Buchanan常說,他演奏多是為了給自己聽的,是為了讓自己得到滿足,雖然在他生涯末期,變得比較能夠與觀眾互動,但是他與他的吉他之間有一種極其神秘且私密的關係,在他表演時,觀眾永遠感覺得到。
雖然Moore與Buchanan一樣,都不是那種常常通宵達旦開趴的藝人,即使現場演出及唱片銷路表現耀眼,他們生活仍一如常人,但他們承受的精神壓力迥異於常人。娛樂業是競爭白熱化的行業,尤其藍調搖滾是比較特殊的樂種,觀眾對音樂本身的要求更高,也是壓力的主要來源之一。
Peter Green的致命吸引力
Buchanan與Moore兩人的精神向度不同,Buchanan是對內深掘,Moore是朝外展開;前者追求返璞歸真的美感,後者嘗試建構華麗的情感戲劇;前者大方保留音樂的不足缺憾,後者力圖羅織音樂的完整敘事。Moore不公開認Buchanan為他的老師,是有原因的,因為他不認同音樂只是個人靈魂的養料,而是必須能夠與眾人產生身心共鳴的一種實質力量,他希望觀眾能瘋狂、沸騰起來,所以特別痛恨在那種觀眾無法站起來舞動的場合表演。
相反的,Moore承認自少年時代便受到Peter Green吸引,白人吉他樂手中,可能唯有Green真正捉住了藍調搖滾的精髓。Moore曾出過一張專輯獻給Peter Green(Blues For Greeny,1995),他在Green的吉他聲中發現一種溫柔的安慰,Green無論唱歌或彈奏,都令人有滴水能夠穿石的感覺,只要你聽過一次,永遠不可能忘懷,Moore對這種精神境界心嚮往之。這張專輯中,Moore使用的就是當年Green以1,000元美金廉讓給Moore的'59 Les Paul,有別於Moore的其他專輯,他以相當含蓄的演奏法,模仿Green的演奏法,來表現Green的作品。
Green比Moore大6歲,是個英國倫敦東區長大的吉他手,Moore第一次聽到他演唱是在貝爾法斯特一家小酒館,Moore當時才14歲。當然不只Moore為Green著迷,這個猶太小子才氣縱橫,除了給自己的合唱團Fleetwood Mac寫了無數歌之外,可能很多人不知道,Santana聞名世界的Black Magic Woman就是出自他的手筆。
Green出道時被John Mayall帶到他的Bluesbreakers合唱團,頂替Eric Clapton留下的吉他手缺,並預言他的成就會超過Clapton。起先,尤其是Fleetwood Mac氣勢當好時,不知多少人都唱過他寫的歌。然而Green在1971年沾上毒品LSD後,不出3、4年便報銷了,例如Heavey Heart、No Way Out等歌,都可以看出藥物的影響。
1970年代中期,Peter Green常常陷入昏睡,也不時發生譫妄的情形,醫生診斷他因吸食LSD導致精神分裂症狀,他足足在勒戒單位待了2年,才「乾淨」的回到流行音樂界。他算是幸運,雖沒有東山再起,直到今天仍活躍於藍調搖滾界,也不時參與巡迴演出。
Green的吉他琴聲依然美麗動人,繼續保有B.B.King常盛讚他的「甜滋滋」的味道,而且,現在他的「迷幻」是清醒的。人不可能有兩個人生,實相的人生仍值得期待與經歷。他變成一個胖胖的、笑容可掬的70歲老頭兒,接受訪問時常答非所問,聽他嘴裡唱著:「Give me back my freedom.」時,你會哀傷的想到,這是一個我們務必珍惜的、劫後餘生的人。他的悲劇成了我們的享受。
倒是Moore在2011年死了,2月6日,他和女友到西班牙一個海灘渡假,半夜死於心肌梗塞,時年58歲。他吃了一頓安安靜靜的晚餐,兩人還去沙灘上散散步,回到旅館;半夜4點,他女友感到Moore好像很不對勁,曾試著給他做按摩。死後的檢驗證實,Moore不僅是「喝多了」,他死時身上有0.38%酒精,是酒駕限制的5倍含量,通常,人體內酒精含量在0.4%至0.5%便足以致命。
Moore下葬於英國Sussex的瑪格麗特教堂墓園,喪禮只有少數親友參加;他結過一次婚,共生下3個孩子,2個兒子是前妻生的,女兒是他同居了11年的女友生的。他的經紀人發布消息後,全世界的大報都刊出過消息,連台灣都不例外。
沒有人知道他為何要喝下那麼多酒,事實上,我們對Gary Moore的生活所知不多,他是個非常著重隱私的人。或許他冷硬的臉龐只是一張面具,面具下是個異常柔軟脆弱的男人,唯有他的吉他、他的藍調搖滾,足以負載他易感的魂魄。
以上文稿原文可按以下連結:
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195/article/5558
Gary Moore - Still Got The Blues (Live):
https://youtu.be/4O_YMLDvvn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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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yMoore
#StillGotTheBlu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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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沒房沒車沒錢,同甘共苦了四年,男友問我求婚戒跟婚戒可以只買哪一個,我夢想中的婚
禮是兩個都有,我也可以不要婚宴,但是他想要婚宴所以覺得拮据。
我說為什麼我的求婚有種討價還價的感覺,就吵架了,難道說真話說都想要的我真的很過
分嗎?
難道朋友只買一個,這樣的老婆才是好體貼?
原諒我的心情抒發,買30分不到的鑽戒跟婚戒真有這麼捨不得嗎?我這麼不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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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49.6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619529295.A.CE8.html
有很多人這樣做嗎?
※ 編輯: AEVELYN (114.136.49.69 臺灣), 04/27/2021 21:47:36
美一點 不過就是要個安慰嗎 反而對我生氣 是我覺得難過的點
我有工作 我自己買當然沒問題 可是我就不是跟我自己結婚啊 QQ
※ 編輯: AEVELYN (150.117.150.129 臺灣), 04/27/2021 21:59:08
※ 編輯: AEVELYN (150.117.150.129 臺灣), 04/27/2021 22:23:01
※ 編輯: AEVELYN (150.117.150.129 臺灣), 04/27/2021 22: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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