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國防部】#為國效力預防再犯
#肯認國防部對大法官的尊重,保障微罪者為國家效力的機會。
司法院釋字第715號宣告,「限制過失輕微的犯罪不得報考預備軍士官班案」違憲,國防部因此修正《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犯有微罪者,仍可擔任志願役士兵」。
國內外的研究都指出,更生人如有穩定的工作,再犯率就會大為降低,輔導就業與加強其職業觀念,已成為「預防再犯」的一環。本次修法,使犯輕微罪行的人可以加入國軍,不僅可以為國效力,還可以降低再犯率,是一舉兩得的作法!
#國軍素質仍是國防部的重要考量,並未退縮!
雖然修法後放寬志願役的資格,但即便是放寬後的規定,仍比一般公務員、警察甚至法官,檢察官還要嚴格!可見國軍素質仍是國防部的重要考量,並未退縮!
另一方面,焜裕認為,軍中教育應建立追蹤輔導的機制,以維護國軍素質,但仍應避免標籤化的問題。期望國防部能兼顧保障軍紀及人民服公職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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