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公務員堅持依法辦事,卻遇到鯛類民眾恐嚇不合他意就「要給你死」怎麼辦?】
收到一個來自基層公務人員的提問。
本粉專置頂貼文提及不處理個案法律問題。不過這個問題應該是不少公務員的共同困擾--鯛之所以為鯛,就是因為他們不講法律、不講道理,他們「總是希望法律站在自己這一邊,但自己卻未必站在法律那一邊」。
所以以過來人經驗來提出,在「鄉愿的公務體系內」,遇到類似此類案例可能採取的建議處置方式。
但是個案情節如何,我們不清楚,也不便過問或提供具體個案的法律諮詢。
這種被威脅的經驗應該不少司法官都有類似經驗,畢竟,不管起訴或不起訴/有罪或無罪,總之告訴人與被告之間,一定會有一方不爽……
例如:
不起訴處分後,告訴人寫信來詛咒檢察官不得好死、在網路上散布檢察官的不實謠言;
但如果是起訴,換被告來詛咒、恐嚇、辱罵.......。
遇到類似這則讀者來訊的提問,建議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1. 將被恐嚇的證據(例如錄音檔案、信件等), #以書面陳報上級(建議以簽呈的方式陳報)。也就是 #要讓機關主管得知此等情事,身為主管、領有主管加給,有義務要出面解決基層執法所面對的不理性攻擊,沒有道理讓基層單獨承擔。
2. 如果機關有遭受鯛類民眾騷擾甚至妨害公務之虞,或是民眾前往辦公單位試圖攻擊公務人員,得由主管 #洽請警方協助維安。(特別是如果遇到前往公務機關鬧事的民眾有攻擊之虞、或是揚言要「與公務員一起死」,此時有生命身體的危險,一定要通知警方,免得一個不好局長又要被院長撤換了......變成「#打架換局長3.0」……)
3. 行政機關理論上都有聘請法律顧問(律師),可請主管與單位聘請的律師討論個案細節 #是否可能構成恐嚇罪(如果明確向特定公務員表達「讓某某某公務員一起死」,這句話在實務上通常會認為屬於「惡害之告知」的恐嚇罪構成要件),如果個案構成恐嚇罪(請務必保全並蒐集證據),則屬於刑事案件範疇,#報警處理或向當地地檢署提出告訴。
最後附上提醒,
公務員的薪水是來自全體納稅人沒錯,
但公務員的使命「不」是為特定人服務,更不是讓「會吵的鯛有糖吃」,
而是 #服膺法律、 #為法治國服務,
如果公務員沒有依法行事,才是對不起納稅人的錢。
所以不管面對什麼威脅,請挺直腰桿,堅持為法治國而服務。
當然,執法遇到威脅,不需要像小媳婦一樣忍氣吞聲,而是應該陳報上級主管,讓 #領有主管加給的主管一起扛起責任。
要比賽誰最「誠實納稅」的話,公務員應該是排第一名,也是納稅人,而且還無從逃漏稅,
公務員領的薪水,是付出心力與勞力應得的報酬,而不是不講法律不講道理的鯛類民眾的奴隸。
同時也有1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9萬的網紅3Q陳柏惟,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台美MOU投資審查怎麼做? 開放中資來台之後,台灣發生許多「假外資真中資」的案件。這次台美簽定了MOU,我想了解經濟部的投資審查部分,像是如何增進美國海外投資委員會與經濟部在投資審查工作的交流合作?實務上經濟部打算怎麼加強我國對於中資來台的審查?如何改善現在許多「形式審查」的問題? 台美經濟繁榮夥伴...
為法治國服務 在 3Q陳柏惟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台美MOU投資審查怎麼做?
開放中資來台之後,台灣發生許多「假外資真中資」的案件。這次台美簽定了MOU,我想了解經濟部的投資審查部分,像是如何增進美國海外投資委員會與經濟部在投資審查工作的交流合作?實務上經濟部打算怎麼加強我國對於中資來台的審查?如何改善現在許多「形式審查」的問題?
台美經濟繁榮夥伴對話MOU,其中第六項是投資的審查,我請教相關單位,這一塊有哪些內容?單位回覆我,投資的審查會成立工作小組,會就兩邊怎麼去審投資做交流,特別是外來投資會怎麼審查的部分。
中資審查是否流於形式?
而我特別關注國安的審查,目前對中資跟外資是分成兩個管制方式。我要提醒相關單位,要特別注意中國對我們的市場、投資產生的危害。我上禮拜也開了一個記者會,這個案例是雖然有19%是中資、又有兩席的董事看起來就是中國人,卻說法律都沒有問題,形式上都可以通過審查,這樣就引起我的好奇,有些狀況明明一看就是中國的資金,但為什麼我們審查不出來。
我想請問經濟部對現在我們自己的審查是有信心?普通?還是很差?
相關單位回覆我,現行法規規定要綜合持股佔30% ,才會認為是中資,但如果結構為多個層級後,就可能難以審查,不被認定是中資。但目前已經著手修改法規, 只要每一層持股超過30%,或者有發現中資對其有實質控制力,就會再做討論,依中資審查認定。不過我也提醒經濟部,我們認為「重大影響力」來定義中資是必要的,未來也希望可以和經濟部討論中資該怎麼定義。
雙重國籍怎麼辦?
但是我要問一下,這裡有一個例子,雖然中國的法律規定人不能有雙重國籍,但實際上如果他是中國人跑去國外拿到國籍,也有可能是雙重國籍,更何況中國不是法治國家。所以中國人不能有雙重國籍的規定很可能只是形式,比如華為公主孟晚舟不是只有中國籍,很可能也有加拿大國籍,那碰到這種雙重國籍,那要怎麼算呢?現在中資若來台灣來設立子公司,子公司的股東登記外國人的護照,到到底是審外國人的護照,還是審中國人的身分?
相關單位回覆我,假設有雙重身分的時候,會去跨部會討論,看相關的單位來給意見,如果有這疑慮的話,會跨部會來討論。我提醒相關單位這些的確有檢討的空間,具體會送些案例給經濟部,再來討論看看如何修正,再請部會一起討論未來如何防堵。希望既然台美已經簽署MOU,台灣和美國進行相關管制方式的討論,更積極地提出加強中資管制的政策方向!3Q!
2020-11-30,經濟委員會,經濟部 王美花部長。
===============================
【烏日服務處】
地址|臺中市烏日區中山路一段525號
電話|(04)2337-7383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
【沙鹿服務處】
地址|台中市沙鹿區中山路537號
電話|(04)2662-0913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
【霧峰服務處】
地址|台中市霧峰區文化巷57號
電話|(04)2330-5663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
【大肚服務處】
地址|台中市大肚區自由路148號
電話|(04)2699-8903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
【龍井服務處】
地址|台中市龍井區中央路三段169號
電話|(04)2639-1163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
【龍井新庄聯絡處】
地址|434-006 台中市龍井區新庄街一段138號
電話|0917-191-058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需事前預約)
烏日─每周四 19:00-21:00
沙鹿─每週三 09:30-12:00、每周五 19:00-21:00
大肚─每週二 19:00-21:00
龍井─每週三 19:00-21:00
霧峰─每週五 19:00-21:00
【免費長照 2.0 諮詢服務】 (需事前預約)
烏日─每週三 16:00-18:00
沙鹿─每週二 16:00-18:00
大肚─每週二 19:00-21:00
【3Q聽你說 委員服務時間】 (需事前預約)
大肚─週二 19:00-21:00(每月二、四週委員時間)
龍井─週三 19:00-21:00(每月一、三週委員時間)
烏日─週四 19:00-21:00(每週委員時間)
沙鹿─週五 19:00-21:00(每月一、三週委員時間)
霧峰─週五 19:00-21:00(每月二、四週委員時間)
#3Q陳柏惟 #中二立委 #台灣基進
===============================
◆ 訂閱3Q的Youtube → https://www.youtube.com/c/3QChen
◆ 追蹤3Q的FB → https://www.facebook.com/3Q.PehUi/
◆ 訂閱3Q的Podcast → 3Q陳柏惟
◆ 追蹤3Q的IG → wondachen
◆ 追蹤3Q的噗浪 → wondachen
◆ 追蹤3Q的推特 → @3QTan
===============================
◆ 台灣基進官網 → https://statebuilding.tw/
◆ 訂閱台灣基進官方Youtube → https://pros.is/L8GNN
◆ 追蹤台灣基進官方臉書 → https://www.facebook.com/Statebuilding.tw/
◆ 捐款支持台灣基進 → https://statebuilding.tw/#support
為法治國服務 在 田雅芳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路邊舉牌理性訴求的老婦人
#遭20警濫權盤查強帶回偵訊
這兩天因中秋將近
排滿歡慶中秋的活動
昨晚在跑完所有行程
接續在和律師團確認要幫人民上訴的狀紙
一直忙到半夜⋯
接到民眾慌張的求助電話
說為了稅災戶等稅改問題
他們這段時間
在全國各地都會站路邊舉牌
理性表達訴求
今天有一位60歲的志工媽媽
也是在路邊舉牌,理性表達稅改訴求
準備離去時,突遭20名警察攔住斥責交出身分證
其他附近舉牌志工見狀
都過來關心發生什麼事
據現場志工表示
因警察一度對該志工媽媽吼叫
甚至未經志工媽媽同意
翻包包將牌子拿出
其他志工便拿出手機搜證
警察見狀便恐嚇拍攝志工是妨礙公務
並要求拍攝志工拿出證件
且嗆誰拿手機錄影就盤查誰
不配合的就帶回派出所三個小時⋯
雅芳非常驚訝
台灣是民主法治的國家
人民有言論自由
況且牌子上寫的
都是可受公評的事情
現竟成警察治國,濫權迫害人民
2017年時任客委會主委李永得往超商購物時,遭5、6名警察包圍要求看證件臨檢,怒批台灣是「警察國家」,而警察濫權行為台引發外界抨擊,法院對多起警方盤查事件,判定是違法執行勤務
後來該志工媽媽直接被20名警察帶回派出所
因志工們至派出所抗議
警察才說是因為有人提告
至於提告罪名說法一直在變
一下說是恐嚇罪
一下說是妨礙名譽
志工媽媽在派出所待了至少六小時
又被警察移送新竹地檢
#結果⋯無保釋回
但是⋯志工媽媽因過度驚嚇昏倒
現在還在醫院治療。
#台灣還能說是個民主國家?
警察明顯違法濫權的行為為
1.無明確表明盤查原因,用大聲斥責方式迫使人民拿出證件
2.未經人民同意,而強行搜索人民的私人物品
3.未有明確證據提告妨礙名譽,不應以現行犯逮捕
4.妨礙名譽為一年以下之微罪,可以用函送,警察違反比例原則,堅持移送⋯
#行使職權應遵循比例原則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3條第1項已明確規定:「行使職權,不得逾越所欲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且應以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少之適當方法為之。」
對於這些違法的警察,雅芳今天陪同志工們至新竹地檢署提告,端正警察執法行為,尤為重要,人民受憲法保障,有權拒絕違法公權力的侵害。
#當遇到警察無故盤查時,警察應主動表明因何原因需進行盤查,若警察都無說明,人民可以要求警察必須表明何原因要盤查。如果警察說不出所以然,不符合《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各款的話,警察的行為,就是違法盤查,人民可以嚴正拒絕出示證件。
#法稅改革聯盟
是關心在台灣不同角落暗自哭泣的稅災故事,傳布不可不知的法稅基本權益,力邀不同領域學者專家提出改革建言,要制約暴走的公權力 要喚醒法稅權利意識,為人民爭取公平正義的團體。
#應嚴懲違法警察,讓真正保護人民的好警察不被拖累
「我是田雅芳,我以公益青年從政,堅持為無助人民發聲」
需要預約服務請點 https://forms.gle/6pMfXRsYXmrwNnnB6
為法治國服務 在 飛磚夜說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非凡新聞】錢線百分百爆料:M幣謊言與真相 - 飛磚怎麼看?
----------------------------------------------------------------
這個錢線百分百談話性節目一出大概是笑破所有MFCCLUB玩家的大牙!應該是全台笑翻了吧!
-
MBI到底是不是詐騙集團?當然不能這樣定義!MBI有正規的投資項像是電影、音樂啦、線上社群平台啦!這些都是MBI所投資的相關合法項目!
-
那為什麼會有人說M幣是詐騙呢?主要就是[拆分]造成的泡沫風險!不過這節目完全沒有提到!
我只能說非凡加加油~最少搞個搞得清楚的人上節目!
-
最好笑的是,政府很早就立案調查了!比特幣也是,並不是因為錢線百分百的節目播出才有動作。MBI早在去年九月檢調單位己經立案,但台灣是法治國家必然要講求證據。
先跟大家說聲不好意思!
-
由於這個談話性節目間接的幫M幣打了一個[大廣告],飛磚不得以趕快推出平衡報導!所以細節上飛磚可能有所欠缺與不足,如果有任何問題在請各位與飛磚連絡,謝謝!
-
【非凡新聞】錢線百分百爆料:M幣謊言與真相 - 節目內容
https://www.facebook.com/flyyet/videos/vb.835005999882987/1013948401988745/?type=2&theater
-
補充說明:
---------------------------------------------------------------------------
一、飛磚沒有經營任何虛擬幣,不管是M幣或是克拉幣,就不用自己在瞎猜與造謠沒有任何意義。
二、影片下架一直是影片版權的爭議被惡意宣告版權強迫下架,在FB以及飛磚的部落格並沒有下架!
三、如有任何疑問,請直接與飛磚連絡,飛磚並未參與任何相關投資項目,有人利用飛磚對話的部分內容[斷章取義]推廣產品,切勿相信!
-------------------------------------------------------------------------
------------------------------------------------------
對於影片中有任何問題:
請使用line與我們連絡
飛磚咨詢服務:
------------------------------------------------------
Line ID: derek0955
-
微信 WeChat ID : flybrick
-
或是到我們的粉絲團給我們更多的支持
https://facebook.com/flyyet
-------------------------------------------------------
為法治國服務 在 陳盛法學教室- 民主原則、法治原則及社會國原則等,咸為近代 ... 的推薦與評價
保成出版社為了提供讀者更便利的服務,成立了「保成行動書城」,透而專業的APP程式,讓讀者更能即時得知出版訊息,更新增超商付款取貨與刷卡分期功能。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