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司查核簽證之會計師前後共有三位,其中一位從頭到尾簽證達十年,何以歷年均能簽出無保留意見?會計師又同時負責公司的內控制度審查,為何連公司內控如此荒腔走板也不知道?也許會計師會說:大陸地區的查核困難云云。
莫非你們忘了,依審計準則公報,如果有查核範圍受限時,是不是也應該出具限制範圍之查核報告,以使投資人明瞭財報無法充份表達,自行評估風險?或者,依事務所的風險控管,是否可以考量拒絕承接該公司的查核業務,以保護信賴財報之投資人?問題是,你們做了沒?答案又是沒有。
(全文詳如下連結)
原文網址: 鄭深元/再有KY公司「蒙眼逃生」 金管會還要漠視嗎?(下) | 雲論 | ETtoday新聞雲 https://forum.ettoday.net/news/2088903#ixzz77k4r5K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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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43的網紅高雄市議員-林于凱,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獨董月領18萬未屢行監督之責】常董草率決策,高雄市議會函請高銀究責! 慶富案調查專案小組歷經3次專案小組會議、1次土地會勘、1次法律諮詢顧問會議、1次調閱資料協商會議、1次訪談總稽核、2次現閱資料後,終於在今天正式提出專案調查報告!作為小組召集人,感謝小組成員、法律顧問律師與所有相關人士在調查...
無保留意見查核報告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私校退場條例審查完竣
#來看看我爭取到了什麼
近年受到少子化的衝擊,導致部分私校營運出現問題,甚至引發退場潮,但是,若學校無預警停招、停辦,便會讓老師和學生的權益受到相當大的損害!
因此,這一週,教文委員會花了非常多的時間與力氣,共同來討論《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退場條例》,希望能讓出現營運狀況的私立學校,能夠及早接受專案輔導,就算真的要退場,也能有相關程序及法規來遵循。
歷經了好幾年的討論和凝聚共識,昨天在教文委員會中,終於將草案審查完竣!
時代力量從上一屆就提出版本,我在審查過程中,也提出許多重要修正,希望能彌補行政院版本可能的漏洞,讓法案更完備;經過多次和教育部的溝通,也有許多條文獲得各黨派委員的認同,在委員會逐條審查通過,以下來跟大家報告。
❶ 加強相關組織成員代表性及正當性!
成功爭取到學校退場審議會,在原有的機關代表、學校法人代表、學校教師代表、專家學者、社會公正人士之外,增列學生代表,確保相關審議事項均能納入學生意見!
維護教職員生的權益,是本法案的重要根基,將這樣的精神納入相關條次中,是對教職員生的重要保障,確保學生們,能在學校退場的過程中發聲。
❷ 明訂查核輔導小組入法,公開查核輔導紀錄!
2014 年高鳳數位內容學院停辦後,內部教職員曾多次抱怨「學校早在 2009 年開始就接受教育部輔導,但是校方欠薪,教育部只會發公文要董事會處理」,雖然教育部曾多次對外喊冤,表示部內的專案輔導小組不僅多次訪視校園,更針對校方提出了財務、學務的具體建議,並非如外界批評所述,但同一年宣布退場的永達技術學院內教職員也反應,面對校方逐漸惡化的校務情形,教育部所謂的輔導機制也僅是無謂的公文往返。
為了解決這樣的認知差異,「查核輔導小組明文入法」便是我們提出的重要精神和特色!
不僅應該要在條文內載明查核輔導小組的設計,更應該納入各界代表,並且公開查核輔導紀錄;經過多次的溝通,相關條文獲得教育部支持納入相關條次中,並且在附帶決議中,也載明了小組成員組成。
❸ 董事會資訊公開透明,避免黑箱損害師生權益!
學校被列入專案輔導學校後,若依照原先行政院的版本,對於董事會運作的規範,並沒有董事會資訊透明的規定。
然而,過往的經驗中,學生及老師皆難以得知校內會議的會議紀錄,即便校長承諾校內學生「絕不會停辦」,最終學校仍宣告結束;若會議記錄和錄音錄影能公開,學生至少不會被蒙騙這麼長一段時間。
因此,為了加強監督學校法人董監事的運作,我成功在第 8 條增加公告董事會組織成員名單、在第 12 條中,加入董事會會議應全程錄音或錄影之規定,避免學校做出損害學校之權益之舉動。
❹ 保障學生就讀權益,不得強迫學生轉學、並給予補助!
過去有些學校在專案輔導期間,就曾發生過學生被強迫轉學、休學,而在學校無預警停辦後,全校的學生更無處可去,必須要由教育部來緊急轉學安置;然而,這些學生在選擇就讀時,很可能不知道校方已經營運不善,更不知道自己有可能被迫轉學、離校,這樣的做法,嚴重影響學生受教權!
因此,我們明定在專案輔導期間,學校「不得強迫學生轉學」,並且得協調其他學校協助其開班授課;另外,主管機關也應評估,若該校仍有能力維持現有校務運作,就不得任意停辦,導致在學生的權益受損。
此外,若是該校經過專案輔導後,仍被教育部核准停招並且停辦,教育部則應該要在考量學生意願的情況下,協助分發至其他學校就讀;另外,為了解決轉學安置帶來的問題,本條款特別打開「校外上課」的例外情形,讓退場後的在校生可以在「原校址」繼續就學,並且有經營情形穩定的他校來辦學。
除此之外,我也要求教育部,針對這些因為私校退場而被迫轉學安置的同學們,在法條中明訂會得到基金挹注的相關補助,完整保障學生的就讀權益。
❺ 防止巧門規避:學校停招後,應一律重組公益董事會!
私立學校停止招生後,最重要的事情,應該是妥善照顧既有師生權益;然而,過去停止招生的過程中,往往因為學校希望盡快退場,而不當節省辦學成本,像是刻意刪減應開課程、逼迫學生轉學、惡性逼退教職員等,導致發生種種不顧師生權益的作為。
因此,私立學校停招時,必須藉由重新組織董事會,並且確保董事會成員的公益性,使決策能確實反映公共利益及教職員生的利益。
然而,原先行政院版本中第 14 條第 1 項,竟然只規定專案輔導學校因為期限屆滿還無法改善,所以被命令停招時,才須重新組織董事會。
這會有什麼問題呢?如果專案輔導學校「自行停止全部招生」,並受教育部核准後,就可以規避重新組織董事會,不僅排除了專任教職員及社會公正人士擔任董事,也排除了草案第十六條,專案輔導學校於停辦前,應維持校務正常運作,並持續開班授課,所需費用得由本基金墊付之正常運作權利義務。
因此,我們在充分的討論後,將條文修正、明確揪出漏洞!確保專輔學校不論是被命令停招或自行停招,都必須重組董事重新組織董事會,並確保董事會成員的公益性,維護無助的師生權益以及校產公共性。
《私校退場條例》經過多年的討論,對於我國的高教發展,更有深遠的影響。為了保障教育資源的使用,我們花了非常多的時間研究和討論,就是希望能夠避免條例出現漏洞,更希望教育部能更積極的保障師生權益。
很高興我們能有這麼多意見最終被採納進去,針對校產運用的情形,因為國民黨表達不同意見,因此相關條文都保留至黨團協商,屆時我也繼續把關,務必實踐「教育公共性」的基本價值!
無保留意見查核報告 在 法律救生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康友-KY投資人針對勤業眾信賴總裁接受專訪之回應二】
「拜請媽祖娘娘託夢台積電吧」
就110年4月14日【康友-KY投資人針對勤業眾信賴總裁接受專訪之回應一】一文https://www.yuanxilaw.com.tw/news_detail/132
勤業眾信仍一本往常以:「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依法交由主管機關及檢調機關偵辦中」敷衍回應,一點都不令人意外。
本文分為二大段,前段談道德,談事理,後段談點專業的。
----屬於道德美善的分隔線---
我們想問:康友案事發至今,已經快要1年了,這1年來勤業眾信至少發過5次公開聲明,次次都很強勢:「社會大眾誤解」(2020年8月19日)、「妄加揣測,以訛傳訛」(2020年8月26日)、「有心人士卻一再轉移焦點,且不斷混淆視聽」(2020年10月5日),「已進入司法程序,依法交由主管機關及檢調機關偵辦中」,其中部分聲明搭配著勤業眾信的口號:「誠正篤實」2次、「勤於專業、公眾信任」1次。
大家猜猜,對於康友投資人的慰問、歉意,或只是一聲問好,出現過幾次?
零次, 一次都沒有。
有趣的是,施景彬會計師的別墅紅酒富貴人生的臉書,倒是躲在公關與律師強勢的發文下,悄悄的設定不公開了。
所以,可不可以不要再說什麼誠正篤實、勤於專業?請問,台灣人的善良、淳樸到哪裏去了?對於信賴勤業眾信財報而退休金、養老金血本無歸的小老百姓,說一聲對不起很難嗎?勤業眾信全所上上下下一百多個合夥會計師、數百個會計師,一個人出來說一聲對不起,我們沒有做好,讓大家受害了,很難嗎?這些小老百姓,他們喝不起施會計師們習慣的紅酒,住不起施會計師高大上的別墅,一次生日無法切6個蛋糕,但是他們相信勤業眾信過去的信譽購買康友有的是為了人生第一棟房子頭期款,有的是為了退休金。即便他們一輩子賺的錢也沒有施會計師一年多,但他們原本也可以有安身立命的小窩,寧靜平安的晚年,如果他們沒有錯信勤業眾信的話。
現在對這些人,輕輕地說一聲對不起,很難嗎?對這樣的投資人,勤業眾信說他們「妄加揣測,以訛傳訛」、「有心人士、混淆視聽」,我則想問:台灣人的良心去哪裏了?
勤業眾信為國際會計師事務所品牌,俗稱四大之一,怎麼可以跟著公司前高層,喝酒吃肉,還為其擦脂抹粉、虛與委蛇,踐踏審計專業?台灣目前有12檔在美國發行的存託憑證(ADR),包含我國的護國神山台積電、日月光、中華電信都名列其中,但是他們都是由勤業眾信會計師簽證。在此,我相信所有康友-KY投資人心裏都有一個問號,美國證券主管機關對於這種連續出包、管理明顯有疑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簽證報告,在美國也行得通嗎?美國的證交所也能像台灣證交所一樣買單?美國股民是否也會像康友-KY投資人一樣笨笨的信任?美國證監單位會像台灣金管會、證交所一樣疏於監理、查核嗎?康友-KY投資人的殷鑑不遠,數百億台幣的損失莫非不足以提醒美國證監主管機關要求撤換會計師?一旦等到股價下跌,被美國股民用股價逼著換台積電的簽證會計師時,那恐怕就是動搖國本的事了。
拜請媽祖娘娘託夢給台積電,中華電信,日月光,快點換簽證會計師吧。
天祐台灣。
---我是專業的分隔線---
(文長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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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要看嗎? 好,困難的開始囉)
茲再就會計師之查核、簽證諸多缺失,繼110年4月14日【康友-KY投資人針對勤業眾信賴總裁接受專訪之回應一】後,續行就教勤業眾信,投資人卑微地懇求勤業眾信能明確公開說明,以釋康友-KY受害投資人之疑慮:
一、何以康友公司帳上現金高達50、60億元,卻仍有數10億元之借款?甚至是質押子公司全部股票借款?
107至108年間,康友公司之帳上現金及定期存款即高達新台幣50、60億餘元。請問,如果上開現金、定存屬實,為何還有高達10億餘元之銀行借款?帳上擁有高額現金,卻同時有高額借款之情形,是否已不尋常,更何況康友公司之後質押其對印尼子公司帝斯公司之全部股票向安泰銀行借款,是否亦不尋常?身為專業之會計師,對於上開異常竟毫無敏感度?會計師果真不用回過頭確認現金、定存的真實性嗎?
二、康友的毛利率早有異常,背離同業,何以勤業眾信未作毛利率比較分析?
依康友107、108年財報,康友營業毛利率均高達41%,109年第1季則高達39%,一路上維持穩定。但與康友公司同業之中國廠商相較,包含辰欣製藥、科倫製藥、華潤雙鶴與石四藥集團,因景氣與需求關係,自105年起毛利率持續上升,並至108年持穩,反觀康友則是一路維持在40%的毛利率上下(並不容易,恐係全套假帳之毛利率),一路走來始終如一,其成長趨勢完全與同地區、同業背離。針對上開現象,勤業眾信本應進行同業毛利率分析,並同步驗證康友公司是否如其所宣稱為中國「六大」輸液公司,了解毛利率背離之情形,詎勤業眾信竟未作比對,即逕行出具無保留意見。更遑論康友公司並非中國「六大」輸液公司,勤業眾信簽證長期10年,竟然完全不疑有他,全然不知?
三、新加坡子公司方柏、方泰公司將持有印尼帝斯公司之「全部」股份質押借款,事關子公司「全部」資產之重大處分,會計師竟未要求揭露而故予隱匿?
依康友公司108年財報,子公司方柏公司與方泰公司於該年度6月與安泰銀行簽訂美元8602仟元之擔保借款合約,且由康友董事長黃文烈擔任連帶保證人,並以其所屬之轉投資公司持有康友之股票1532張設質為副擔保品,此為財報上所揭露事項,固無疑義。惟康友公司108年下半年間,就上開向安泰銀行所為之借款,其後另以方柏公司與方泰公司持有之子公司帝斯公司「全數」股份設質擔保,此為關於告訴人公司重大資產處分事項,代表公司營運已有嚴重問題,然勤業眾信明知上開事項,建業法律事務所顧問律師亦明知,甚至出具法律意見書認為合規,詎會計師108年財報卻故未予揭露(係遲至109年第1季始予揭露),且未對該重大事項予以敘明,反而出具無保留意見,顯已違反審計要求,使無辜市場投資人未能及時判斷公司營運狀況,陷於錯誤,受有損害。
四、六安華源公司之工廠於109年2月底業已停工,勤業眾信對此重大期後事項,仍做出無保留意見之108年報,誠不可思議:
依大陸公示系統所示,107年康友子公司六安華源公司員工仍有1233人,108年卻僅剩307人;然康友公司財報卻說108年仍有1296人,差了4倍,會計師竟然不知?又即使未能及時查詢,然員工大量解僱,勢必連帶使薪資費用減生巨額變動、退休金項目亦有變動,何以勤業眾信查核時沒有發現?甚至可能係明知而故未予揭露坦護黃文烈等人?
以上四問,康友投資人從去年問到今天,勤業眾信一字不敢答,不能答,寧可花大錢聘請公關公司、律師,為其發表各種業配文,洗白文。如此行止,還能奢言「誠正篤實」?
無保留意見查核報告 在 高雄市議員-林于凱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獨董月領18萬未屢行監督之責】常董草率決策,高雄市議會函請高銀究責!
慶富案調查專案小組歷經3次專案小組會議、1次土地會勘、1次法律諮詢顧問會議、1次調閱資料協商會議、1次訪談總稽核、2次現閱資料後,終於在今天正式提出專案調查報告!作為小組召集人,感謝小組成員、法律顧問律師與所有相關人士在調查過程中提供的協助。
高雄銀行在放貸給慶富集團共41.76億元的過程中,有許多疏漏都顯示了董事會未盡治理監督、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等義務,以17.46億元的獵雷艦工程履約保證金為例,沒有銀行敢借,兆豐、京城、台銀、土銀都不要,結果高銀從徵信到放款,竟然只花了4天!
高雄銀行從2013年海科館聯貸案起,陸續貸款給慶陽海洋、慶峯水產、慶富造船、慶洋投資等慶富集團公司共41.76億元,因為無法收回貸款造成損失光在2018年度核銷呆帳就達7.6億,損失慘重。我們調查小組一一審視各案放貸過程,並且親自前往高雄銀行現閱董事會會議紀錄與錄音,發現許多不合理之處:
【慶富】
❌ 短期授信、多次續約或借新還舊,實質上達到中期授信,卻規避提供擔保品
【慶陽】
❌ 海科館聯貸案約定BOT案建物、設備為擔保品,無實質擔保品
❌ 原保證人陳慶男長子陳偉郎被票交所公告為拒絕往來戶後,保證人改為已負6.5億從債務的次子陳偉志,償債能力有疑,高銀卻未要求加提擔保
【慶峯】
❌ 同意以21年船齡漁船作為加強擔保,違反財政部公告與高銀內規
❌ 高銀稱慶峯暫結自2015年10月之損益已由虧轉盈,但獲利僅74.5萬元,相較3億高額貸款,清償能力大有疑義
❌ 高銀未按照原貸款條件、還款期限直接辦理拍賣擔保品或要求保證人逕負連帶清償責任,反而還同意展延、寬限還款
❌ 2016年慶峯變更公司登記,擔保人陳慶男成為0持股董事,預為安排規避清償責任,高銀未積極應對
【慶洋】
❌ 違反財政部函示中期授信以擔保授信為原則
❌ 會計師函早已揭露慶洋轉投資各公司財務報表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對損益採保留意見,常務董事卻未理會
本次之新事證包括:
❌ 2015/3/12通過之8.3億元放貸程序,在授信審核及授信契據簽訂過程中,有提早偷跑的情況
❌ 在2014/11/6聯貸案履約保證金17.46億元的常董會議上,當時的總經理王進安做出不符事實的案件背景陳述
❌ 多次的董事會議中,針對放貸案並未做出明確決議,但於會議紀錄中記載「照案通過」
這些都顯現高銀在決策過程中的草率!
總結調查內容後,我們在最後一次專案小組會議(11/25)中討論得出報告結論,將函請高市府對相關董事與未善盡監察責任獨立董事提起民事求償,並函請高市府對違反銀行法、證交法相關董事與人員提起背信罪刑事告訴,本報告與新事證同時函送地檢署偵辦,並函送金管會,由該會重新審視相關人員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