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8/11/29~108/12/09
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具有護理師或護士證書並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之一者: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進修部護理工作、支援日校衛生保健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期間:大約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
工作時間:學期中:週一至週五14:00至22:00。
寒暑假:週一至週五08:00至12:00,13:00至17:00。
待 遇:約月支薪34916元。(280薪點)。
工作地址:
工作地點:屏東縣恆春鎮成功路38號。國立恆春工商。 甄選方式: (一)報到時間:108年12月13日(星期五)上午09時50分前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時以棄權論。 (二)甄選時間:108年12月13日(星期五) 上午10:00 地點:行政會報室。 (三)甄選方式:口試100%。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寄送資料及聯絡方式:
(一)通訊或親自報名。
(二)請檢附下列資料各一份:
1.甄選報名表(另二吋照片1張請自行粘貼於報名表,報名表及簡章請至本校網站(http://www.hcvs.ptc.edu.tw/)首頁最新消息處下載)。
2.國民身分證影本一份。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各一份。4.護理師或護士證書正、反面影印本。5.服務證明。6. 甄選切結書。
(三)報名期限:108年11月29日(星期五)起,至108年12月9(星期一)下午4時前寄達(以郵戳為憑)或親送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人事室(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收(封面請註明應徵『約僱護士』),並電洽確認是否寄達。本校審查合格者,將於12月11日前本校網站(http://www.hcvs.ptc.edu.tw/)首頁最新消息處公告參加甄試名單,不合格者(含資料不齊者)恕不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四)聯絡方式:本校人事室王小姐,08-8892010轉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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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8/10/15~108/10/23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籍。
(二)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三)需依據「救生員授證管理辦法」規定授證之救生員,具有「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或「中華民國紅十字協會」與其它教育部認證合格組織所頒發之合格救生員證明者。
(四)具由泳池管理經驗者佳。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
(一)上班時間:每週一至週五,每日08:30-12:00,下午 13:00-17:30,配合校務運作需求,
得依情形調整上班時間。
(二)游泳池安全維護及相關設備管理。
(三)游泳池環境整潔維護(含衛生空間)。
(四)體育器材管理。
(五)協助體育競賽活動。
(六)體育場開、關門。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工作期間:自108年10月28日至108年12月31日止。惟若服務成績優良且教育部體育署次年以後仍核定救生員員額時,得予以繼續僱用。
工作地點: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
薪資:
(一)依時薪185元計,每日8小時,例假日不支薪。
(二)每月:185元X每日實際工作時數X每月實際上班天數。
(三)因故請假當日不支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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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聯絡人:本校人事室(電話:08-8892010轉281 王小姐)。
二、報名手續:
(一)採通訊報名。
(二)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
1.救生員甄選簡章、報名表及切結書請至本校網站最新消息(本校網站:http://www.hcvs.ptc.edu.tw/)下載。
2.最近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一張(請自行浮貼於報名表)。
3.國民身分證影本一份。
4.學歷證件影本一份。
5.救生員證照影本。
6.醫院體格檢查表(錄取後附)。
7.其它(專長證明等,無則免附)。
(三)證件正本於甄試時繳驗,驗訖發還。
(四)報名期限:請於108年10月23日(星期三)下午4時前寄達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人事室收(請註明應徵職稱),並電洽確認 電話:08-8892010轉281王小姐。
三、甄選方式:
(一)日期:請於108年10月25日(星期五)上午10點前報到,並繳驗身份證、學歷證件及救生員證件正本,驗訖發還。
(二)報到地點:人事室,逾時以棄權論。
(三)方式: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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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8/09/30~108/10/07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籍。
(二)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三)需依據「救生員授證管理辦法」規定授證之救生員,具有「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或「中華民國紅十字協會」與其它教育部認證合格組織所頒發之合格救生員證明者。
(四)具由泳池管理經驗者佳。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
(一)上班時間:每週一至週五,每日08:30-12:00,下午 13:00-17:30,配合校務運作需求,
得依情形調整上班時間。
(二)游泳池安全維護及相關設備管理。(三)游泳池環境整潔維護(含衛生空間)。(四)體育器材管理。(五)協助體育競賽活動。
(六)體育場開、關門。(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工作期間:自108年10月14日至108年12月31日止。惟若服務成績優良且教育部體育署次年以後仍核定救生員員額時,得予以繼續僱用。
工作地點: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
薪資:
(一)依時薪185元計,每日8小時,例假日不支薪。
(二)每月:185元X每日實際工作時數X每月實際上班天數。
(三)因故請假當日不支薪。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聯絡人:本校人事室(電話:08-8892010轉281 王小姐)。
二、報名手續:
(一)採通訊報名。
(二)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
1.救生員甄選簡章、報名表及切結書請至本校網站最新消息(本校網站:http://www.hcvs.ptc.edu.tw/)下載。
2.最近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一張(請自行浮貼於報名表)。
3.國民身分證影本一份。
4.學歷證件影本一份。
5.救生員證照影本。
6.醫院體格檢查表(錄取後附)。
7.其它(專長證明等,無則免附)。
(三)證件正本於甄試時繳驗,驗訖發還。
(四)報名期限:請於108年10月7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寄達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人事室收(請註明應徵職稱),並電洽確認 電話:08-8892010轉281王小姐。
三、甄選方式:
(一)日期:請於108年10月9日(星期三)上午10點前報到,並繳驗身份證、學歷證件及救生員證件正本,驗訖發還。
(二)報到地點:人事室,逾時以棄權論。
(三)方式: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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