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友A在美國的大學讀歷史系,他的戰史教授曾經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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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戰史學者的養成已經跟以前不一樣了。過去是把一個大學畢業生空投去越南叢林,只讓他帶一挺M-16步槍,讓他一個人在那裡生活一個禮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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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能撐到那個時候還活著,那麼他對於戰史研究就有了初步的了解。」
============
吾友B:現在它們在登入大學前已經被COD荼毒了,應該不少人以為被掛了等重生就好吧?
為了不污染各位的眼睛與過節的興致,所以中秋節網上休戰四天,今天零時開始恢復正常狀態,接下來要說的,可不是什麼好話⋯
前情提要:
幾天以前,一堆覺青在那靠北說他們的愛國心不容質疑、要熱血上戰場抵禦外侮,於是我發了一篇文被某個法國佬轉去就炸鍋了⋯
身為上過戰場的「老灰仔」,我只是質疑你們眼高手低的能力而已,那些人說有心學戰技卻不知哪有門路作為自己的辯駁,頓時我露出老司機般的微笑⋯
覺青世代是在網路世界跟電腦鍵盤前長大的,居然有無法google到的資訊?就別裝清純了啦,台灣雖然槍枝在民間不普遍,但也還不至於是完全軍事沙漠,民間軍事技術訓練機構也還有好幾家,都還頗有名的,專業人士會去的可不是只是去參加生存遊戲社團那種程度,但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人家提供技術可不是免錢的,如果連出點錢投資自己的腦袋都不願意,那我看還是少嘴自己有能力殺共匪的好⋯
如果拿不起槍,那救命於水火間也是種能力,但你們幾個有學過EMT的技術跟拿到執照?別跟我說這些東西學不了~這都還只是民間版本的急救入門而已,它雖然跟軍方的TCCC 有所不同,但如果你完全沒有自救互救的概念時,它是最簡單也最快建立基本能力的方式,簡單到你自己看書練習,甚至外科出身的學長都能夠教你,這麼簡單的事你做不到?那還嘴什麼愛國?你們只有殉國的份啦⋯
關掉手機與網路你可以活多久,戰爭開始後這兩樣東西馬上就會走出你們的生命之中,到那時你們要怎麼去跟周遭的人保持聯絡呼朋引伴?在手機不普遍的時代,有一群人專門玩無線電,它們有能力架設電台,跨縣市通話並且保持聯絡,訊息傳遞堪比現在的光纖網路,這群人曾經被叫做「火腿族/香腸族」~會這門技術的現在應該都是4、50歲的老灰仔了⋯可是,在你們嘲笑老人很廢的同時,有沒有人去發掘這些老人身上的東西其實也是一門你連想都沒想過的軍事技能?這人也許是你家隔壁住的計程車司機伯伯,有時間嘴找不到人可以學,怎不先看看你周圍有什麼可學的?
愛台灣必先了解台灣,出了自己住的地方方圓五公里外的世界,你對它了解多少?台灣的公路網從A-B點實際要多久,沿途的可能的補給點為何,有無替代道路?這些很基本的概念有嗎?每個海岸的潮汐變化是怎麼個變法?山區的大小路徑跟水源地你做過多少功課?有實際去走過嗎?會用指北針跟看等高線圖來定位自己的位置嗎?懂得看雲霧變化來判斷天氣嗎? 甚至是登山隊路徑的規劃與管理,飲水糧食的控管與計算,這些都是善用地利、陸地導航與行軍上的技術,有認真的去學過嗎?這些入門的東西稍微有點經驗的專業人士都可以教你怎麼做,可能你家隔壁那個退休的阿嬤都能略為指點你一二,就因為她常跟著老人會去爬郊山⋯⋯
好啦,我承認這個比喻是誇張了點,但是那些作戰用的技能就是原始生存的技能而演化出來的,這些基礎都弄得精通了,稍微變化的軍事技術再來精進也不會太難,重點是你一定要去動手實作與練習,這些技術沒有一樣是你在民間學不到的,只是差別在於有沒有那個意願,如果沒有意願也不想花時間精力金錢的那就別嘴,旁邊洗洗睡了⋯
當廢柴沒有什麼不對,但當廢柴又喜歡嘴自己的愛國心旺盛那就是讓大家繼續好好的嘲笑霸凌一番而已~
#來人啊餵公子吃餅
#這些餅夠噎死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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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東方化:文化政策與文化治理的東亞取徑》 馮建三 推薦序
世道低迷,世人傾向內縮。《再東方化》並不隨俗,作者的記錄與論述皆有所本,筆力所至,上溯古代下至當前,無論是歐美、日韓,而特別是中國(大陸)與台灣,劉俊裕教授無不意在從矛盾衝突中,找尋、確認與定位希望之源,進而以「文化」為論說的幅湊,吐納「經世」(治理)與「經濟」的思辯......
▎臉書活動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554892108192776/
▎新書發表會報名網址:https://goo.gl/8LHq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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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東方化:文化政策與文化治理的東亞取徑》 馮建三 推薦序
世道低迷,世人傾向內縮。《再東方化》並不隨俗,作者的記錄與論述皆有所本,筆力所至,上溯古代下至當前,無論是歐美、日韓,而特別是中國(大陸)與台灣,劉俊裕教授無不意在從矛盾衝突中,找尋、確認與定位希望之源,進而以「文化」為論說的幅湊,吐納「經世」(治理)與「經濟」的思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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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兩種文化 一新經濟耳目〉
世道低迷,世人傾向內縮。《再東方化》並不隨俗,作者的記錄與論述皆有所本,筆力所至,上溯古代下至當前,無論是歐美、日韓,而特別是中國(大陸)與台灣,劉俊裕教授無不意在從矛盾衝突中,找尋、確認與定位希望之源,進而以「文化」為論說的幅湊,吐納「經世」(治理)與「經濟」的思辯。
但是,老問題,什麼是「文化」?化繁為簡,引入「機械」後,也許可以豁然開朗,將文化分做兩種。
一種無須機械中介,不妨逕自稱為「不待機械中介的文化」,或說「現場文化」。文字與印刷術、照相機、留聲機、攝影機發明以前,所有歌舞、戲曲、祭祀、儀式、畫作、雕作、遺址…及口語傳說等等影音圖文(及其作者),必須各人親身前往現場參與、觀賞或聆聽。這個時候,文化生產者或其作品與接收者(或稱使用者、消費者、觀眾、聽眾、讀者、受眾,或者,粉絲,以下統稱「閱聽人」)必然同時在相同的現場。
再來就是「機械中介的文化」。工業革命後,先前生產與使用空間及時間已經分離的(閱讀)文化,規模更見擴大。然後就是靜態攝影、動態攝影(無聲電影)、聲音廣播、有聲電影、電視相繼出現,接著,(平版)電腦、互聯網及其服務(谷歌、臉書…)與手機,無一不在擴張機械中介的文化之範疇,無遠弗屆,日常生活浸淫其間;在(後)工業化社會,手機佔用人們的時間,不知凡幾。
當然,雖說二分,箇中難免存在灰色地帶。如數萬人在現場觀賞體育賽事、演唱會,或參與群眾事件,常有各種音響器材或個人器具(比如望遠鏡)的配合使用。更有趣的例子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今年正在評估,是否要將古巴的工廠說書人及其現象,列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原來,早在1865年,古巴在政治改革過程,引入了說書人,讓捲煙人在工作時得到調劑,同時也能吸收知識。目前,儘管古巴煙草葉已經大幅萎縮,仍有約200人從事這個工作。每日早晨八點半,說書人開始朗誦或解說,一次30分鐘(,然後休息、再開始,反覆整日,)現場有150位捲煙人一邊工作,一邊似有若無地聽取;在工廠其他地方,另有250位煙品包裝及分級人,則得通過工廠內的播音系統,才能收聽。
斯諾(C.P. Snow)在著名的《兩種文化》講演,曾說「文學知識份子」與「科學家」分處兩種文化。他對「一分為二」並不滿意而「想(改)善,但…決定不這樣做…(因為)過份精細的分類,將無助於體現其真實價值。」因此,這裡依樣畫葫蘆,至少是藉此自圓其說,主張以機械中介與否,將文化分做兩種。這個區分法,至少會有五個「真實價值」。
首先,依此劃分,易於瞭解,彼此可以窮盡與互斥,又符合最佳分類的原則;並且,它不涉及研究者或政策制訂者的偏好,不會因人而異。
其次,是否通過機械中介,就會讓兩類文化涉及的閱聽人數量,產生變化。機械中介的文化,閱聽人眾;不經機械中介,閱聽人寡。量變通質變,兩種文化的性質,於是必見差異。若以商品經濟角度視之,就是兩類文化能夠商品化、市場化、產業化、標準化的程度,會有差別;至於商品化又有哪些類型,以及商品化是否為兩種文化的最佳出路,是另一個議題。有了閱聽人質量的差別,相應的經濟邏輯,以及政治對策就會、或就得不同。事實上,依據這個機械中介與否的判准,最知名也較早從事的人,正就是1946年出版《啟蒙的辯證》一書之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與阿多諾(Theodor Adorno);該書列有專章論述的〈文化工業:作為大眾欺騙的啟蒙〉,主要就在指涉書報雜誌、電影、收音機,以及業已起步但還不發達的電視。其後,法國人米耶(Bernard Miege)固然對於法蘭克福學派的「文化工業」觀有所景從,卻很正確地予以補充,佐以進一步的區分,由單一的culture industry,耙梳了運作邏輯不同的culture industries,也是根據機械中介與否對文化作了區分。其後,將米耶的論說引進英語世界的岡恩(Nicholas Garnham)則另以公共政策的角度,以英國為對象,主張左派人士對於文化政策的建構,仍可善用而不是完全排斥市場機制,雖然不能全然聽命市場,因為這會致使人們疲於奔命。 後起之秀,何孟哈夫(David Hesmondhalph)同樣沿用了這個分野。
再者,「文化(創意)產業」與《保護和促進文化表達多樣性公約》這兩個術語/名詞,歷經一、二十年的演化,業已在許多國家產生普遍的訴求。「公約」已由150餘個國家贊同、加入、驗收或批准,理當具有法律案會有的規約或示範作用。「產業」固然是許多國家的重要政策或修辭,但青睞之政府,遠遠不及150之數。其中,台灣是特殊例子,值得一提。台灣不是「公約」簽署國,因受國際政治所限,卻在2010年,制訂並推行了《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台灣就此立法,且以文創之名行世,不知是否全球第一?確定的是,「公約」之受孕與成長,「受惠」於「產業」當中有關影視傳媒(「機械」中介的)文化的爭議在先,藝文…等等非機械中介的文化形式,後續才成為《公約》的入幕之賓。
第四,在經貿擴增、交通與傳播技術日新月異、世界走向息息相關的國際體制,依舊存在政經與文化支配的現象;同時,若要區辨文化產品或勞務跨國交換、流通或貿易的難易程度,「機械中介」照樣可以作為依據。一是高度可以跨國流通的文化內容,無不是需要機械的中介。依照現有科技水準,在沒有人為政經或文化因素而予以限制時,這類文化很輕易可以跨國交換、流通或貿易。具體言之,影音圖文等內容一旦(數位)電子化,從天南傳至地北,由東土奔赴西域,轉瞬間即已完成。二是不能經由機械中介的文化,必然屬於低度跨國的文化:涉及人員(如觀光客、留學生、教師、工商或政治考察…)的流通與接觸後所產生的文化經驗,無論是前往傳統的博物館、美術館、藝廊、文化遺產或古蹟,或是親至近數十年興起的商業主題公園。親身的接觸經驗無可替代,實質的走訪與觀摩體驗,不能數位傳輸。
第五,若從法律角度考察,引發爭議或說新聞報導較多的是機械中介的文化形式。比如,好萊塢指控某國、某廠商或某人「盜用」其成品,致有重大損失云云。這類指控可能也會涉及表演藝術…等等現場表演形式,但少了很多。這就是說,機械中介的文化,由於容易複製與流通,特別是在數位化而通過互聯網傳輸之後,複製、傳輸與使用頃刻同時完成,等於是提供龐大的經濟誘因,鼓動他人從仿製或拷貝中牟利。文化經濟學宿耆陶斯(Ruth Towse)等人在2000年9月,亦即數位影音分享先驅Napster啟動(1999年6月)後一年多,即已組織研討會,並出版專書《著作權在文化工業》,原因在此;陶斯說,「數位化的技術變化長足地影響了文化部門的市場…對於文化工業與消費者的意義重大。」
雖有以上的說明,但兩種文化經常聯合。
一是機械中介的文化,倒過來促進「現場文化」。比如,特定影音內容若能備受歡迎,人們經常前往現場,親身體驗該場域的文化。如《悲情城市》之於九份、《海角七號》之於恆春,「影音作品所帶動的觀光旅遊」(film-induced tourism)這個(不一定不可疑的)說法,緣此而來。好萊塢大廠在東京、香港、上海、洛杉磯、佛羅里達、巴黎…等地,授權設置了相應的主題公園,規模很大。二是現場文化通過傳媒,成為機械中介文化的一部份;以前的說書講故事,或是街談巷議,今日就是新聞或時事評論,搬上螢幕,不成問題。《看的方法》已是經典小書,也讓讀者恍然大悟,原來當代廣告這個流行文化的重要創作泉源之一,正是西洋古典畫作!既有這個性質,傳媒機構提供資源,自己內製原先屬於現場文化的活動,然後通過機械仲介而對外傳輸,在所多有,直至1990年代初期,台灣最早的三家無線電視台都有專屬樂團,BBC的表演藝術團隊之年度預算,至今仍在2千多萬英鎊之譜。BBC去(2016)年的電視收入25億英鎊,英國其他電視公司從廣告或商業訂戶的收入,總計將近95億,幾乎是BBC的四倍;但是,BBC提供英國人收看電視新聞的76%時間、網路新聞的56%,英國人看電視約有70%是在客廳而其中35-40%是在看BBC(內製為主)的電視劇、新聞與綜藝節目…等等。看來,BBC整合現場與機械中介文化的績效與貢獻,頗有可觀;有人推估,僅以電視(BBC另有龐大收音機)部門為例,英國政府若改變BBC的財政,由英國人志願捐贈或容許BBC取廣告,因此也就不再強制家家戶戶提交執照費支持BBC,那麼,英國電視的「內容投資」將減少5-25%(「首播內容」降25-50%,嚴重影響創作部門)。
BBC這類公共服務媒體在歐洲、日本、南韓、澳洲與加拿大…等國,仍然是整合現場文化,以及機械中介文化的重要機構。劉博士的探索宗旨,是要另闢「文化經濟」的蹊徑,他似乎贊同,或說希望澳洲學者的看法成真:『創意產業…帶動…整體經濟的成長…是…「創新體系」的必要元素…透過新文化觀念、技術與經濟的協調整合…創造整體經濟進化、變革的創新體系』;這是已經『浮現的「文化經濟模式」』。未來,「殘餘的」補助模式還會存在,但是,若要與當前依然佔有「主導」地位的「文化經濟」模式、也就是僅將文化當作一般商品的模式一決雌雄,那麼候選人必然是「創意產業」。停筆移墨,本書戛然而止,尚未進一步表述,也就無法申論BBC這個性質、集合影音圖文於一身且有相當規模,並能善用技術的公共服務媒體,會與創意產業產生哪些連結與關係。
創意產業的提倡,出自「文化研究者」,不是經濟學者,這有意義嗎?可以探討。將霍爾(Stuart Hall)式文化研究引入美國的格拉思堡(Lawrence
Grossberg)說:「一旦你瞭解『經濟』無法脫離脈絡而抽象存在;如果你體認言說對於經濟關係的構成有其重要性;假使你體認各經濟體的複雜性質與多重性質,又如果你體認到,經濟可以當作是一種脈絡化的言說現象而存在,那麼,你會怎麼閱讀與搞、研究(do)經濟?」解構「經濟」與「文化經濟」及其關係,這是重要的事情;與此同時,另求「一新經濟耳目」的建構,這是一體兩面之事,值得文化研究者繼續投入心力。本書邀請讀者進入,共同努力。
馮建三
政大新聞系教授、《傳播、文化與政治》編委
2017.10.29 上下猴山939回
無線電執照差別 在 音地大帝 Indie DaaDee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這就是媒體殖民化,生產者的大部分產出所得被結構壟斷者吃掉,消費者被迫用高價購買品質低落不進步的產品,要打破這種壟斷不僅要靠法規,更要消費者自主抵制,當然自己開始製作網路節目提供民眾不同的選擇也是很重要的一步
「你上個禮拜有看正晶嗎?有吳宗憲跟馮光遠一起上去的那一集。」男子C說。
「有啊,但我看完老實說滿失望的。」男子P回應。
「怎麼說?我覺得滿精彩的啊。」
「我問你,你看完之後,有了解台灣電視圈為什麼做不出好節目嗎?」
「不就是因為沒錢嗎?」
「為什麼沒錢?」
「ㄟ....這點我倒沒想過,因為電視頻道太多瓜分了廣告收入?」C搖了搖頭。
「那只是表面而已。先問個跟這沒有關係的問題,你常去光華買電腦對吧?」P問完喝了口咖啡。
「對啊。」
「然後我有聽你說過,光華有很多的攤位,表面上看起來是不同間,但其實他上頭的老闆都是同一個人。」
「對啊,是這樣沒錯,所以不知道的人會以為有很多選擇,但其實對上頭老闆來說就是錢從左口袋進來還是右口袋進來的差別而已。」
「你看喔,賣電腦影響的也不過就只是那些會去這些通路買電腦的人而已。可是同樣的情況發生在電視圈的時候,他影響的就是所有會看電視的人的權益了。」
「等等,你的意思是指說表面上我們看起來有一百多個頻道可以選,選擇權好像很多。但實際上掌握這一百多個頻道的那個更上面的業者,其實只有少數幾家的意思嗎?」C恍然大悟似的。
「果然一點就通,你說的沒錯。」P點點頭。
「恩...可以再說的更詳細一點嗎?」
「我先問你,你要怎麼才能看到第四台的這些頻道?」
「要繳錢給經營第四台的廠商,廠商牽線才能看,不然一般就只能看無線電視的固定那幾台」
「我們稱經營第四台的廠商叫做電視系統業者。然後我們看到這多頻道,他們是電視台,也是節目製作商。所以假設今天有一個新的電視台,他希望讓你有機會看到他的內容,他是不是必須要跟系統業者談,希望系統業者可以把他的電視台納入他的播放頻道中?」
「對,這聽起來就有點像我們去頂好買泡麵,頂好是通路,而泡麵是商品。商品需要在通路曝光,消費者在通路看到這個商品才有辦法購買。如果商品不去跟既有通路談上架,那除非商品生產商有辦法有自己的通路,不然就沒辦法賣。」C說道。
「沒錯。」P點點頭。「你知道那時候黎智英為什麼要將壹電視轉手嗎?原因就在這,他願意拿出資本培育人才,可是卻因為進不了多數家庭的收視範圍,資金耗盡以至於被迫轉手。而過去像是衛視跟ESPN等頻道都曾經差點退出台灣市場。」
「不過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狀況?國外不也是由頻道商去找系統業者上架,然後才讓民眾可以看到電視嗎?」
「對,但是在台灣,表面上我們看好像不同區域有很多的系統商,但實際上全台灣大部分的系統都掌握在五大系統業者手上,佔了將近四分之三的市場。而在台灣頻道要上系統播放也不是直接跟系統商爭取上架,而是透過一種全世界只有台灣才有的頻道代理商做仲介,也就是這個頻道是否能上系統播放,要看是否有頻道代理商願意仲介。但有問題的也不在於頻道代理商,而在於這些頻道代理商其實大部分也都是由系統業者轉投資。所以這些系統業者就各自拿著自己代理的頻道,互相要求彼此要一次買下自己代理的所有頻道。不買的話,就以把頻道換掉作為要脅。」
「這個部份無法可管嗎?這樣聽起來感覺五大系統業者可以一起壟斷頻道上架的權力,對頻道業者很吃虧,要進入電視台系統播送感覺很困難。」C問道。
「沒辦法,因為頻道代理商不在NCC的管轄範圍,你看可以控制頻道上下架權力,卻可以不被掌控,很荒謬吧。」P聳聳肩。「像壹電視當初的狀況就是他好不容易拿到了電視台執照之後,試著去找系統業者洽談要在有線電視台上架,卻被系統業者集體壟斷不給上架,電視台不能上架的結果就是無法有廣告收入,最後只能以賣給年代收場。」
P吃了口鬆餅後又繼續說道。
「另外你每月付的500元有線電視費用,有超過三分之二是進到系統業者的口袋。只有不到三分之一會給頻道。而這不到三分之一的錢,又只會分配給20~30個頻道。等於一個頻道分的錢又更少。」
「也就是說台灣在電視系統業壟斷了播放通路的狀況下,他們可以坐著收消費者每月支付的系統,卻不用負責製作節目,而實際製作節目的頻道商卻拿不到足夠的錢製作好節目。」C講完後若有所思。
「沒錯,你太聰明了。只要這樣的獲利模式沒有被打破,這就像台灣很多中小企業炒房地產一樣,房地產這麼容易獲利,那還有誰要把錢投入創新研發呢?表面上頻道無法做好節目好像是因為電視台太多過度競爭的結果。但實際上去是因為電視系統業被壟斷造成的沒有競爭,當錢都流向電視播放平台而非內容製作者,那自然就無法做出好的電視節目。但導致這個的原因,卻是因為政府立法的不作為,以及行政單位管理的怠惰。不管是藍綠立委,有很多人跟這些電視系統商的財團都有利益交換。廣電三法從1999年之後就沒有大修過,而明明有壟斷現象公平會卻不介入調查。而這些最後犧牲的卻是我們觀看電視的權利,可是我們真的在意嗎?只有當我們試著從表面去看到更深層的結構問題,試著去思考我們該怎麼從法規、從制度去做改進,我們才能真的拿回我們該有的權利,而不是讓我們的權利在政治人物與財團的交換間被犧牲。」
※※※※※※※※※※※※※※※
【參考資料】
電視為什麼這麼難看?數據告訴你真相
http://goo.gl/j0UVz8
電視產業的沒落,不是過度競爭,是「沒有競爭」:是政治問題,也是人性
http://goo.gl/xsqZTx
誰綁架了你的眼球?
http://goo.gl/t8whLw
八張圖片,一次看懂電視媒體亂象
http://goo.gl/jU2Zv3
壹電視執照申請案
https://goo.gl/QXyMJW
【監督國會】
國會調查兵團立委言行資料庫 https://cic.tw/
立法院議事轉播ivod http://ivod.ly.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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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電執照差別 在 無線電VS 免執照? - Mobile01 的推薦與評價
無線電 VS 免執照? · 1.低功率,約在數十毫瓦特(mW),通話距離短(與地形環境有關)。 · 2.開放頻道固定,就UHF而言,約十多個頻道。 · 3.機種簡單,價格也便宜些。 ... <看更多>
無線電執照差別 在 今天小編要告訴大家如何報考業餘無線電人員資格測試及取得 ...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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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電執照差別 在 Re: [問題] 有人懂無線電嗎? - 看板outdoorgear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 引述《dfghpt (亂風)》之銘言:
: 最近想購買無線電對講機
首先會建議依照法律規定考取無線電執照,一方面這是法律規定,
一方面在考照的過程當中,會學習很多正確的電學或無線電原理。
這在將來無限電的使用上面會很有幫助。
三等業艅無線電執照並不難考,考的都是選擇或是非,而且從題庫出題。
: 或是用過哪一牌比較好用的呢?
: 大約瀏覽過拍賣上的規格
: 我大概只能先訂出我自己的一些需求
: 如功率想要3W以上 鋰電 頻道旋鈕
3w的無線電基本上都是比較偏重於收聽的功能,他的使用頻率比較廣,
必須注意無線電視經過幾等認證,如果是三等的執照那麼就使用三等認證的無線
電機就可以了。
: 雙頻和單頻機的差別我就不太懂了(GOOGLE一下似乎比較推雙頻)
雙頻一般說的是同時可以在uhf(在業餘頻段裡面是指430MHz到432之間),
以及VHF(144到146mhz)收發的機器。如果是單頻,一般就是至無線電上
只有一個UFH 或VHF收發頻段
端看你使用的目的去決定用哪個頻段的無線電。
會在戶外版問,就假設是要在野外使用。
因為使用的環境並不是在建築物裡面,並不要求無線電波對於建築物中鋼筋
水泥的穿透性,而比較注意在障礙物之間運用反射達到通訊。
因此,VHF頻段的無線電會比較適合一般山區使用。因委這個頻率的無線電波,
會在地形障礙物中之間反射,藉此達到通訊效果。
不過基本上UHF 以及VHF 的通訊範圍都在視距之內,意思是說如果沒有是當的
反射地形(如山脈或建築物)訊號會沿著視線直線前進,而不會在大氣層中反射
因為地球至圓形,在地表的無線電波就如園的切面,只會直線前進,最後
電波進入地球本身所阻擋的區域而無法通訊。
因為VHF的反射特性相較UHF頻段而言較為顯著,故一般在山區中都使用VHF,藉以增加
通訊距離。
: 再細一點的品牌或續航力判斷
一般5WVHF無線電,以5590(5%發射 5%接收 90% 待機)的測試方式都可以超過八個小時
但是端看使用的功率以及使用頻率
: 想要請問這裡的大大有比較了解可以請教嗎?
: 謝謝
購買無線電其實有很多需要考慮的部分,
除了續航力之外,聲音是否清晰,通訊效果是否能達到需求,
這些都是應該要考慮的點。
我個人會推薦購買大廠牌的無線電例如 ICOM 以及 YAESU
的業餘無線電機。因為一般業務機(LAND MOBILE)的設計並不會考慮到野外使用,因此
除了體積之外一些因應野外使用的配件並不好找,使用上也並不符合野外使用,
況且還有法規上的問題(頻率與功率)。前面的兩個廠牌,都是無線電的大廠,
並且都有指造專業使用的無線電供軍警或
其他執法人員使用。因此在無線電的品質上有一定的水準。另外KENWOOD也有新的
堅固型業餘無線電,不過因對於KENWOOD的手持無線電叫不了解,有待前被補充。
ICOM IC-V80 這是VHF頻段的無線電 發射功率 5,5瓦,不過只有一個旋鈕,只能固
定是頻道選擇或是音量大小使用。原廠提供鋰電池或鎳氫充電池,並提供鹼性電池盒。
BNC接頭
YAESU FT-250R 跟前面的無線電規格大同小異,承襲前一待VX150的優異表現,獲得很多
美國的業餘無線電玩家的青睞。原廠提供鎳氫或鋰電池,也有提供電池盒
SMA 接頭(跟AP上面的那個天線接頭類似)
基本上有電池盒相當重要,因為那樣意味著如果與原廠電池電壓相同,可以使用諸如
ENELOOP 的鎳氫充電電池在無線電上面。更有甚者,如果有到冬天的雪山,那更可以
使用ENERGIZER 的鋰乾電池(1.5V),重量僅有鹼性電池的2/3,可以在-40度溫度使用。
美軍現役的的MBITR AN/PRC-148戰術無線電,也配備使用鋰電池(3V CR123)的電池盒,
藉以延長戰場上無線電的使用時間。
BNC的街頭,意味著可以使用很多加長的天線,而增加通訊的距離與效果。
這兩支無線電價錢在 都會比一般國產無線電貴,但他們都通過MIL-STD-810的軍規認證
因此在野外不需要待額外注意保護。且通訊效果,雖然不能跟一隻萬把元的MOTOROLA
無線電相等,但絕對符合無線電通訊的基本要求。
在野外使用的無線電,並不是單純只是通訊方便,更有可能是安全配備,因此可靠度
通訊品質都應在考慮當中,以免雖然可以用比較少的錢買到,但是卻沒有在需要時
發揮功效,而使用無線電成為裝飾品。
IC-V80的前身是便宜大晚的 IC-V8,因為堅固便宜又好用,而成為中東的恐部分子
喜歡的通訊設備,因此有一段時間在阿富汗的戰場上,不只恐部分子有IC-V8
美軍的特種部隊小隊也配備此種無線電來監聽反叛人士的通訊。
另外,加碼購買原廠的麥克風,將會是一個增加無線電效益的方式,因為那樣
容許你將無線電放在背包中或外掛在背包後面,而仍然可以隨時通訊,
或者是在通訊過程中不需要隨時將無線電握持在手中,而增加雙手的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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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8.114.215.34
所以如果被人家打斷了,也不能趕走別人,因為業餘頻段是大家都可以用的。
但是如果計程車司機有業餘執照,那在業餘頻段聊天就正常了
並沒有加密程序,只是因為他們有 MDS1200(?記錯了),這是一個中繼使用的
語音編碼,只是賦予這頻道的特定無線電進入中繼程序,那不是加密程序
才能接收
目前台北市消防隊 以及部分警察局採用數位無線電外,台灣一般警察或消防,或航空
並沒有使用保密晶片加密。
軍方比較會使用加密無線電通訊。
但市數位無線電掃描街收機 並不常見,一般類比無線電聽到的都是噪音而已。
※ 編輯: ht1000 來自: 58.114.215.34 (03/25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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