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請你告訴我,此人是猶太人的救主,還是縱容納粹屠殺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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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3月4日,一度被猶太人視為的英雄雷若.卡斯特納(Rezső Kasztner,附圖)在以色列特拉維夫的家門口被三名極右翼猶太人槍殺,在同月15日因傷勢過重辭世。然而,在死前四年,他還被公認為拯救上千猶太人的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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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建國後,卡斯特納在以色列獲得貿易與工業部的發言人職位。當時的他,被視為匈牙利猶太同胞的守護者,聲望崇高。不過在1953年,一名業餘記者葛魯恩瓦特(Malchiel Gruenwald)卻公開聲稱卡斯特納與納粹勾結,以色列政府隨後以國家名義控告他誹謗卡斯特納。不過隨著越來越多他細節釋出,卡斯特納儼然從原告被打成了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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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在1944年時,卡斯特納是匈牙利猶太人救援會的領導人,當時他為了拯救更多匈牙利猶太人,親自與當時負責的納粹官員阿道夫.艾希曼(Adolf Eichmann)談判。在同年五月至七月間,納粹每天運送一萬兩千名猶太人至毒氣室處死。卡斯特納希望能救一個算一個,在艾希曼的提議之下,他決定以行賄方式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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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最終達成協議,以一千瑞士法郎一個人的價位,救出1684名猶太人,由於不是每個人都能支付得起,卡斯特納更讓150個名額給其他富有的猶太人協助籌措。後來納粹軍官寇特.貝歇(Kurt Becher)還從中要到50個名額,將之轉讓給曾經對自己有恩的猶太人,但他向這些人收取更高價位,一人得酌收2.5萬瑞士法郎。所有獲救的猶太人後來被送往瑞士,將卡斯特納視為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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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戰後的紐倫堡大審時,卡斯特納甚至曾親自為貝歇辯護,稱他與納粹不是一丘之貉,這讓貝歇逃過死刑,以富豪身分獲得善終,活到了19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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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魯恩瓦特緊咬卡斯特納表面上是在拯救猶太人,但實際上獲得營救的1684名猶太人包括了他的所有親友,而且成員大多非富即貴,雖然救了一千多人,卻有數十萬沒有得到預警的匈牙利猶太人身亡。這些細節曝光之後,以色列法官柯恩(Haim Cohen)免除了葛魯恩瓦特的誹謗罪責,轉而公開斥責卡斯特納「將靈魂出賣給了魔鬼」。卡斯特納頓時跌落神壇,成為以色列的過街老鼠,罹患了憂鬱症,隨後遭到同胞刺殺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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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死後隔年,以色列最高法院裁定卡斯特納無罪,為他平反。最高法院認定無論他使用的方法是否道德,他已經盡了一切努力拯救最多數量的猶太人,但也強調歷史才能做出最後的裁決。而社會上對他的看法依然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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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艾希曼在1960年被以色列從阿根廷綁來受審之後,案情也越來越明瞭。艾希曼指稱卡斯特納已經確切知道納粹正在執行最終解決方案(Final Solution),即大規模處死猶太人(世人多數是在戰後才知集中營的真正目的)。而當時卡斯特納確實極力要求他停止在奧斯威辛集中營之中進行屠殺,但艾希曼卻推說自己無法作主。這證明了卡斯特納確實保有善意,希望阻止屠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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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其實艾希曼一直將卡斯特納玩弄於股掌之間,卡斯特納曾主張自己幫助1.5萬名猶太人從奧斯威辛集中營轉到一處不會執行死刑的勞改營,但艾希曼承認自己騙了他,並沒有真的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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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斯特納可能意識到如果對同胞宣稱走進集中營會被屠殺,要不是沒人信,就是會造成恐慌,於是在戰時他沒有向其他猶太同胞透露納粹的行動(另一說是他有放出消息,但無人理會)。所選擇的做法是與艾希曼進行交易,希望至少能救到一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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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全程參與艾希曼審判的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卻不買帳,她在著作中指控卡斯特納「救了1684人,但卻害死了大約47.6萬人」。指出艾希曼在匈牙利的滅猶行動成果顯著的原因,正是因為像是卡斯特納這類猶太人的姑息與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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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談論到這場艾希曼世紀大審時,許多人總是聚焦在艾希曼本人的罪行。漢娜.鄂蘭詳實地記錄了審判時的一切風波,而這些內容後來都被以色列官方掩蓋。在審判過程中,一名匈牙利裔的猶太人旁聽者向上台作證的匈牙利猶太人救援會成員佛羅丁格(Pinchas Freudiger)叫囂,他說:「是你們叫我不要逃」。佛羅丁格卻回說,逃亡者有一半機率被殺,所以他當然鼓勵大家不要逃。但事實上佛羅丁格自己卻逃去了羅馬尼亞,因為他有錢能逃。由此可證逃的人還可能活下來,但沒逃的人幾乎必死無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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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市面上幾乎所有關於大屠殺罪行的小說與電影,清一色在描述納粹作為加害者的罪行,這很大原因是因為背後出資者多是猶太人。不過幾乎少有人探討的是,那些與納粹有所勾結的猶太人在戰時所扮演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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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世歷史學者發現納粹之所以能夠如此有效率地屠殺超過六百萬猶太人,的確少不了某些猶太人的「協助」。但這些協助的用意卻也不能完全簡化地描述成為虎作倀。好比在艾希曼審判時,卡斯特納的同事布蘭德(Hansi Brand)被問到為何不考慮暗殺艾希曼,她無奈答道:「艾希曼死了自然會有人替代他,事情會繼續進行,也許(屠殺)還會進行得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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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你面對這種進退兩難的困局,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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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今日,卡斯特納的功過依然兩極。2008年,美國導演蓋倫.羅斯(Gaylen Ross)推出紀錄片《Killing Kasztner》,重新談論卡斯特納的生平,甚至找來當時參與行刺的槍手艾克斯坦(Ze'ev Eckstein)與卡斯特納的家人見面。後來在2015年,以色列主流報紙《國土報》刊出解密文件,內容顯示卡斯特納之死應是由以色列國家安全局主導。艾克斯坦在近日辭世,終年88歲。他在生前暗示自己後悔參與了刺殺行動,他說若是今日的自己,絕不會做同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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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斯特納的一生,無疑是絕佳的劇情片題材,或許再也沒有一個猶太人比他在戰爭期間的處境更有爭議、更值得深入辯證,遑論他晚年被全民公審、刺殺的遭遇,都有戲劇性。但相信我,短時間內不會有人敢輕易去碰這個題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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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對大屠殺相關題材有興趣,本週台灣有部斯洛伐克電影《逃出奧斯威辛 The Auschwitz Report》(2021)倒是相當值得觀賞。該片的切入角度也與其它電影不同,著重在世人在已經查知納粹暴行之後的選擇性姑息,也能與卡斯特納的處境產生一些應對,不過該片主要是就逃亡的猶太人觀點出發。該片也能與前年上映的《普立茲記者 Mr Jones》(2019)能進行對照,誠摯推薦。
捷傑電影 #逃出奧斯威辛 #TheAuschwitzReport #ZeevEckstein #RezsőKasztner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310的網紅伊格言Egoyan Zheng,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一輩子偷偷藉由小說來偷偷抱怨自己太太公主病的費茲傑羅? #大亨小傳 #費茲傑羅 #書單 ☞〈那些年我們一起(錯)追的女孩〉全文連結|https://www.egoyanzheng.com/single-post/2020/01/14/%E9%82%A3%E4%BA%9B%E5%B9%B4%E6%88...
無罪 之 證 小說 在 EC Bakes 小意思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4個比利 The Minds of Billy Milligan》
作者:丹尼爾·凱斯 Daniel Keyes
1977年,俄亥俄州立大學發生了連環強暴和搶劫案,一名年輕男子比利·密里根很快因證據被捕。比利被捕時對犯案過程和細節毫無記憶,在審訊過程中,他被數位精神科權威醫師和心理學家診斷為多重人格障礙病患,郭大衛醫師更發現他內裡擁有24種獨特人格。最後比利因精神障礙獲判無罪,隨後被送往治療。本書是真人真事的傳記式小說,作者以記者的身份採訪比利,紀錄他的事蹟,由《老師》(融合後的比利)敘述自己童年如何被繼父虐待和性侵,與及不幸事件如何衍生出不同的人格,同時也詳細記錄他的治療過程及精神狀況,包括他如何在輿論壓力、社會不公和法院判決失誤的情況下影響治療,以致人格不斷再度分裂與融合。讀完此書之後,除了嘆息只有嘆息,一方面痛心於家庭暴力對孩子造成的永久傷害,另一方面也為比利接受治療時受到的不公對待感到不值。這是一本很好的書,正如《亞瑟》(比利的其中一個說話時帶英國口音的人格,為人理性、聰明,自修物理、化學,醫學、血液學和阿拉伯文)在書中所說:「如果世人可以因此了解這些現像是如何發生的,那我們對人類的心理健康會很有貢獻。」人們就是不明白他及他的病,有的説他是個瘋子,有的則不相信他,認為他是以演戲來脫罪的天才罪犯。無情的社會不接受他,冷漠的傳媒在他無罪釋放後仍咬著他不放,繼續用強姦犯來稱呼他,而關心他、為他治療的醫師更被恐嚇,生命受到威脅。融合後的比利真的能獨個兒面對所有壓力嗎?還是繼續分裂好讓擁有不同天賦的人格輪流出現去承擔一切並保護比利,幫助他面對窘境,繼續意識混亂地渡日呢?此書沒有交代比利如何渡過餘生,但兩日前一齣有關比利的紀錄片Monsters Inside: The 24 Faces of Billy Milligan在Netflix上架,當中訪問了比利的家人、朋友、醫師以及執法人員, 看過後或許會對比利有多一分了解。
#書評 #閱讀 #24個比利
無罪 之 證 小說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精選書摘【美國也曾經有「集中營」?反思以國安為名的種族歧視】
1941年,美國在日本轟炸珍珠港後,正式宣布參與二次世界大戰,當時羅斯福總統發布第9066號總統命令:將「對國家構成威脅的人」遷移到安置中心「保護」,部分人則被送至「拘留營」——用來和敵國交換美國戰俘,總計11萬餘日本移民和約2至4萬的德裔與義大利裔被拘禁,直到1946年中才獲得釋放。
《#天皇蒙塵》這部小說改編自作者大塚茱麗母親家族的親身經歷,提醒世人美國這段違反人權的歷史悲劇。台大法律系特聘教授陳昭如則舉出真實歷史中一位日裔美人永不屈服的反抗故事與法律判決,直指「無關種族」的偽善與以國家之名傷害人權的問題:
當時23歲的移民二代是松豐三郎(Fred Korematsu),企圖以整形與改名抗拒這項不公平的政策,但失敗被捕判刑,他一路上訴到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後以6比3敗訴,時任大法官多數意見認為,總統命令合憲、無關種族平等與否,拘禁日本人具有「軍事必要性」。
後來集中營隨著二戰結束了,然而是松不願背負無妄罪名,持續為此發聲,1983年在司法檔案公開、美國政府開始承認錯誤後,他的案件也重啟審判,並堅持不接受司法院的「特赦」,他認為應該是政府要請求他和其他被監禁的日裔美國人原諒。最後,聯邦地區法院判決是松「無罪」,可惜的是地區法院判決無法推翻最高法院判決,即便2018年聯邦最高法院的另一起釋憲判決也說「是松案在當年就是大錯特錯」,但當時的大法官見解、說詞是否已失效則仍有爭議……
「根據(聯邦)最高法院對我的判決,當個美國人還不夠,你得看起來像個美國人,否則他們會說,我們分不清楚忠誠和不忠誠的美國人的差別。只要我的案例還在聯邦法院是有效的,任何美國人如果被認為是國家的敵人,都可以不經審判或聽證就被送進監獄或集中營。因此,我希望政府承認他們當初錯了,而且要做出彌補來讓這件事不再發生於任何種族、血統或顏色的美國人身上。」
是松豐三郎在法庭上的發言與判決仍歷歷在目,但歷史卻又再度重演,2018年最高法院宣告川普備受爭議的「穆斯林禁令」合憲,國家安全就像是一把「上膛的槍」,當政府聲稱有迫切需要就可以拿來使用……https://bit.ly/3kOjxm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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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西顯然依舊依戀著蓋茲比,然而同時卻又態度曖昧──她舉棋不定,不知是否該就此放棄不怎麼完美的婚姻(以及相當完美的物質生活,以及「慣於」此類生活的惰性)。而蓋茲比呢?伊格言說,他比黛西單純得多;毀滅他的並不只是他對黛西的純愛,還有對純愛的貪婪。那貪欲如此純真無邪,璀璨耀眼,如同鮮花、香檳泡沫或豪宅中川流不止的人群般指向永恆的虛空。問題在於,對純愛的貪婪是有罪的嗎?對幻象的迷戀真是有罪的嗎?
故事中緊接著發生了一場現實定義中的「罪行」。湯姆、蓋茲比、黛西、尼克一同開車進城去,準備前往另一場聚會──對吧,我們說了,當然要想辦法把所有人都湊在一起才有戲;那也是好萊塢通俗電影的敘事技術之一:快速升高角色間的衝突以導向結局。炙人的暑熱隱喻著所有人內心的焦躁,預示著災難即將來臨。一場致命車禍發生了,同車的蓋茲比和黛西不小心撞死了人,而執掌方向盤的正是黛西。
對,「死亡」和「罪行」緊接在這繁華宴席之後。這當然也是為了召喚最強烈的對比:一切事物皆瀕臨毀敗,而城市的無數幻影正試圖將其自身之輪廓隱沒入漫無邊際的蒼茫暮色之中。怯懦的駕駛黛西隱瞞了此事,因為有人十分樂意幫她隱瞞;那就是痴痴愛著她的蓋茲比。他乾脆謊稱自己就是駕駛,替黛西頂罪。在這罪行和死亡的場景之後,費茲傑羅如此描寫敘事者尼克與大亨蓋茲比的最後道別:
我們握握手,我慢步離去。走到樹籬的時候,我突然想起了什麼,於是轉過身去。
「他們是一群混蛋!」我隔著草坪對他喊道:「他們那群人全部加起來都比不上你!」
我一直很慶幸當時說了那句話。那是我對他說過的唯一一句讚美,畢竟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贊成過他。剛開始他只是禮貌地點點頭,接著他臉上綻放出那種容光煥發的會心微笑。他那件華美的粉色西裝在白色臺階的相襯下顯得特別鮮豔。我想起了我第一次來到他這棟豪宅時的情景,那是三個月前──當時他的草坪和車道上擠滿了猜測著他是靠什麼罪行賺得大錢的面孔,而他就站在臺階上,隱藏著他那無罪的夢想,揮手向他們道別。
回到我們最初的問題:人為何總愛上不該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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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格言,小說家、詩人,《聯合文學》雜誌2010年8月號封面人物。
著有《噬夢人》、《與孤寂等輕》、《你是穿入我瞳孔的光》、《拜訪糖果阿姨》、《零地點GroundZero》、《幻事錄:伊格言的現代小說經典十六講》、《甕中人》等書。
作品已譯為多國文字,並於日本白水社、韓國Alma、中國世紀文景等出版社出版。
曾獲聯合文學小說新人獎、自由時報林榮三文學獎、吳濁流文學獎長篇小說獎、華文科幻星雲獎長篇小說獎、中央社台灣十大潛力人物等;並入圍英仕曼亞洲文學獎(Man Asian Literary Prize)、歐康納國際小說獎(Frank O'Connor International Short Story Award)、台灣文學獎長篇小說金典獎、台北國際書展大獎、華語文學傳媒大獎年度小說家等獎項。
獲選《聯合文學》雜誌「20位40歲以下最受期待的華文小說家」;著作亦曾獲《聯合文學》雜誌2010年度之書、2010、2011、2013博客來網路書店華文創作百大排行榜等殊榮。
曾任德國柏林文學協會(Literarisches Colloquium Berlin)駐會作家、香港浸會大學國際作家工作坊(IWW)訪問作家、中興大學駐校作家、成功大學駐校藝術家、元智大學駐校作家等。
Readmoo專訪1:如果在YouTube,一個小說家
https://news.readmoo.com/2020/01/07/200107-interview-with-egoyan/
Readmoo專訪2:那些關於孤寂的問題,以及......
https://news.readmoo.com/2019/03/21/190321-lonelie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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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是什麼?我認為,好的小說是一則猜想──像數學上「哥德巴赫的猜想」那樣的猜想。猜想什麼?猜想一則符號系統(於此,是文字符號系統)中的可能真理。這真理的解釋範圍或許很小,甚至有可能終究無法被證明(哥德爾的不完備定理早就告訴我們這件事);但藝術求的從來便不是白紙黑字的嚴密證明,是我們閱讀此則猜想,從而無限逼近那則真理時的智性愉悅。如若一篇小說無法給我們這樣的智性,那麼,它就不會是最好的小說。
是之謂小說的智性。───伊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