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事知多D】煤焦油真的可以入藥嗎?
如題,請問煤焦油(Coal Tar)可不可以入藥?
換言之,這個問題的真正意思是……
請問煤焦油是不是一種藥?
各位聰明的看倌一定會知道答案當然是「是」,不然這篇文章怎能繼續寫下去?
不過話說回來,煤焦油到底有什麼藥用價值呢?
唔……開始討論前,介紹一下煤焦油:
煤焦油,顧名思義,既是煤,又是油,裡面蘊含豐富的烴(Hydrocarbon),主要源自煙煤(Bituminous Coal)並透過蒸餾法(Distillation)提煉而成的。
這就是說,煤焦油可以說是煤的副產品。
在一般人眼裡,不論是煤還是烴,第一個用途當然是燃料,不是嗎?
至於第二個用途應該是物料,例如瀝青路面封層(Sealcoat)保養路面(這真的是名副其實的「修橋補路無屍骸」),真的很難想像這種黑黝黝、油膩膩的東西竟然可以入藥。
實際上,要是外用,塗抹煤焦油其實可以用來紓緩一些皮膚炎症,例如異位性濕疹(Atopic Dermatitis)、銀屑病(Psoriasis)(俗稱「牛皮癬」),甚至頭皮屑(Dandruff)。
說在前面,除了煤焦油外,其實還有兩種焦油同樣擁有這種藥用價值,分別是頁岩焦油(Shale Tar)、木焦油(Wood Tar)。
相較而言,人們開始發現煤焦油的效果較佳,於是逐漸淘汰頁岩焦油、木焦油。
不過「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領風騷數百年。(趙翼《論詩》)」近年一種新焦油開始正在崛起,就是松焦油(Pine Tar)。
好吧!好吧!扯遠了!現在說回煤焦油:
雖然暫時還是不太清楚煤焦油的作用原理,一般相信煤焦油看來能夠刺激短暫性的表皮增生(Epidermal Hyperplasia),然後在UVB這種紫外線的照射下,便可能會抑制DNA的複製,從而抑制表皮細胞的過度增殖,從而減少皮屑的產生[1],同時可能會紓緩痕癢、發炎的症狀。[2]
在用法上,一般建議睡前使用,塗抹患處,翌日早上清洗乾淨患處,目的在給予煤焦油足夠時間發揮藥效。
在副作用上,第一個,不用問,煤焦油是煤,煤是黑色的,煤焦油同樣是黑色的,塗抹這種黑黝黝的煤焦油在肌膚上,當然可能會染黑皮膚,影響外觀,還可能會在衣物上沾染著色,弄污衣物、枕頭、床單。
第二個,不用問,煤焦油是油,塗抹這種油膩膩的煤焦油在肌膚上,黏黏膩膩,固然未必舒服,更加可能會阻塞毛孔,從而誘發毛囊炎。
還有煤焦油擁有一種較濃烈的氣味,並不是所有人都能夠接受得到的,使用的時候,同樣未必舒服,還可能會對皮膚產生刺激,誘發皮膚敏感。所以一般不建議塗抹在滲血流膿的傷口上,減少刺痛感。[3]
(如欲了解更多用藥資訊,歡迎看看「小小藥罐子」網誌。)
💊💊💊💊💊💊💊
BLOG➡️http://pegashadraymak.blogspot.com/
IG➡️https://www.instagram.com/pegashadraymak/
YT➡️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QOMojMd6q7XnESMWwldPhQ
📕📕📕📕📕📕📕
著作➡️藥事知多D、用藥知多D、藥房事件簿、家居用藥攻略(各大書店有售)
Reference:
1. Thami GP, Sarkar R. Coal tar: past, present and future. Clin Exp Dermatol. 2002;27:99-103.
2. Leung DYM, Eichenfield LF, Boguniewicz M. Atopic dermatitis (atopic eczema). In: Freedberg IM, Eisen AZ, et al, eds. Fitzpatrick's Dermatology in General Medicine, 6th ed. New York, McGraw-Hill, 2003:1180-1194.
3. Raimer SS. Managing pediatric atopic dermatitis. Clin Pediatr. 2000;39:1-14.
焦油用途 在 林務局-森活情報站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竹子用來製做家具、工藝品後,剩餘的廢料還有什麼用途呢?🤔
為了解決竹廢料的問題,又需避免造成環境汙染,利用竹廢料氣化發電,不僅能夠產生電力,還可產出具有經濟價值的醋液、生物炭及焦油等附加原料,真是一兼二顧的好方法!未來會持續研究並評估設置發電廠,以經濟環境雙贏的方式消耗掉廢棄原料!👍🏻
焦油用途 在 海洋首都中的航海家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有它與沒它,台灣差在哪?
中國大陸有一個在交通運輸部底下台灣沒有的單位,那就是救撈局,”救”者救人也(這方面與台灣的海巡署相類似),救人無償;”撈”者打撈船上的貨物,並且清除沿岸沈船.因為涉及商業利益,所以國家不便參與.這是環保1.0版之概念.
然而船上的”貨物”因船殼漏裂而溢出在潮間帶,除了大家眼睛看得見的”汙油”之外印刷油墨、樹脂溶液、焦油類(築路瀝青、柏油)、乒乓球、椰子乾/殼、棉花、魚粉、種子餅、草酸、乾/鋰電池、保麗龍、易燃液體、氣體/內燃發動機驅動 (推高機、汽車、直升機等)、油漆、冰箱、火柴、安全氣囊、滅火器、木炭、煙火(萬海禁收)、噴霧罐 (髮膠、殺蟲劑)等,在規範下皆需要當作「危險品」來處理.(實在是超過一般人之想像);
也因如此2009香港拆船公約中特別在附錄一及附錄二中臚列在拆船時船本身所常備的”有害物質”,要求造冊監管備查,凡此種種其目的皆在於避免對海洋及潮間帶環境及物種之保護,尤其對於號稱”海洋國家”之台灣來說實在是重中之重.
因此環保2.0版之概念是主管當局對於海上遇難之船舶,估計會影響”在水線之外領海以內”的沿岸海域時,基於公權力與全民之利益就應實施”強制救助權”,主動減低或消除污染與航安威脅,不再一昧的等待保險公司因調查,比價,公告,簽約,動員而導致的延誤,使得”火勢”一發不可收拾.
目前台灣因為政府組織之故,分四個單位完成:救人交由”海巡署”負責;船與貨之打撈則由航港局之救撈科,負責行政程序與媒體之溝通;環保署負責水線以上陸地部分之清理;水線以外(包含潮間帶)至領海之環保與生態,則由全民買單.
如果台灣不是位處於亞洲與歐美線之幅奏地區,往來經過的船隻不多,那也沒關係;
如果台灣不是處於東北季風,西南季風,與颱風之夾擊中心,那也沒關係;
如果台灣不號稱海洋國家,海岸線占比不多,那也沒關係;
如果台灣的海岸線,對於國內外人民之觀光效益不大,那也沒關係;
如果大家都不婚,不育,不生,,活夠本了腿一伸,那也沒關係;
不幸的是,台灣"通通是!”;改變不是為改而改,改變是忍無可忍,設法不再忍.
中國就在對面,以救撈而言,唯合與分二途:
合,就是四兩撥千金,以他之長補己之短,救難一如救火,就近,就便,就強!結果就是省時(最近),省力(擷取對岸之經驗,工具),省錢(圖中,”中集來福士”所造之搶險救難工程船之造價約新台幣30億),受惠的是後代子孫.
分,就是自主造船,趁目前海上風電風起雲湧之際,由中船自行建造這種多用途式之工程船,追中趕日,為台灣未來之打撈與風電及時補上空白的一塊.可自用也可出租給對岸以固南疆.
不論是分是合,關鍵仍在修法,
(1) 由航港局海難救護科發起訂定”海難救護法”,強調”1989年國際海難救助公約”部分條文在台灣地區之適法性
(2) 《海商法》對船舶的定義,這一點可以參照英美國家等對作為海難救助客體的船舶的界定,它們均採用“廣義原則”,不論其種類、是否為政府公務船和軍事用船,均屬於海難救助客體船舶的範圍.
(3) 我國法律對”強制救助作業”中國家主管機關的法律責任的規定還不夠完善,同時對其沒有履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有瑕疵的情況該承擔怎樣的責任這方面的規定在”海難救護法”中還需細化。
你,有在愛台灣嗎?
#愛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