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這部去年柏林影展評審團大獎的電影等了很久,《#偶一為之》的原文名稱令人過目不忘,「Never Rarely Sometimes Always」直翻是「從不,很少,有時,總是」,出自電影進行墮胎手術前一幕,諮商人員的例行調查,例如性伴侶拒絕避孕、阻撓妳避孕、恐嚇威脅妳、傷害妳的身體,甚至強迫妳發生性行為的程度或頻率,是從不、很少、有時、或總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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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有人說這部電影是側寫著女性成長過程的「從不期待,很少反抗,有時落淚,總是沉默」,發覺自己懷孕的內向少女,不敢向父母坦承事實,被唯一得知內情且年齡相仿的表姐拉去紐約,毅然決然準備進行墮胎手術,那帶著稚氣與青澀的面龐,卻流露著微微矛盾的世故、迷惘與不安,就這麼穿梭在燈紅酒綠、龍蛇雜處的喧囂都會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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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部如假包換屬於女性的角色電影,沒有過多情節設計,不討好,不批判,不張揚,不刻意,究竟是怎麼走上未婚懷孕這條路?導演沒有打算多作解釋,因為多數如此處境下的女孩只會維持一貫的沉默以對,有口難言。當得知自己懷孕一事時,她的第一個動作是給自己穿一個鼻環,縱使不知所措,仍設法宣告著將奪回屬於自己的身體自主權,曾經被迫做出違背自己意願的行為,卻只能獨自承擔種種苦痛與無助,處處提防男性、時時保持警戒,必要的時候成為支撐彼此的力量。她們涉世未深,卻早已懂得成人世界的運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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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殘酷的成年禮刻劃,教人想起鄭有傑導演的《陽陽》,強烈光影對比,大量手持搖晃畫面,巧妙運用局部特寫、肢體語言傳遞出情緒暗示,畫面反覆失焦、聚焦,透過魔幻詩意手法呈現中法混血女孩迷失自我的徬徨心境。觀眾關心的不再是情節如何發展,我們心知肚明結局至多只會是她人生的頓點,鏡頭亦步亦趨繞在陽陽身邊,仰望著她一次次墜落後不服輸的側臉,目送著她一次次挫敗後不甘心的淚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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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陽陽》,抑或《偶一為之》,呈現了普遍存在於青春期少女之間的現況,難以明言的無聲處境、疏離冷漠的親子關係、父權社會下理所當然的壓迫。也幸好,她們都不是單打獨鬥,前者有長輩眼裡不正業的鳴人哥,成為真正在乎、關心、理解、引導陽陽同時為藝人與運動員心態的陪伴;後者,則是 Autumn 與 Skylar 這對表姊妹攜手闖蕩紐約的三天兩夜,身上僅有的錢全數拿去支付手術費用,繁華都市危機四伏,褪去批判與控訴後,她們仍得咬緊牙關自力更生,就如《燃燒烈愛》所言,沒有一個國家是為女性著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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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些平凡人物身上,彷彿看見獨屬於女性的聰明,柔韌而堅毅的生命力,那只是各自人生的頓點,不禁深深相信,未來的她們必定會帶著傷疤綻放出更美麗動人的姿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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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寫鏡頭解釋 在 緒語の雜食性影劇觀後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法律是不完善的正義,但當你教導法律的時候,法律就必須完善,而當你學習的時候法律就必須是正義的,因為不公正的法律是最慘忍的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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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 School》拉抬了韓國律政劇的新高度,一開始以為走錯棚來到了《謀殺入門課》的場次,然而雖然《Law School》用了與《謀殺入門課》類似的炫技手法,他的內在卻是飽滿厚實的,那些插敘倒敘與誘導拍攝手法只是在本就扎實的劇本上增添了一些可有可無的裝飾,讓人看得胃口大開,咬下去才發現裡面是料多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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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情從一個發生在法學院的殺人案開始,隨著法學教授與學生們的追查下,漸漸的拉出一堆藏於幕後的人與事。這部的支線雖然意於襯托主線,卻沒有任何廉價感,精彩程度隱隱壓過主線一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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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推定原則的意義
不管是公民課還是許多法律劇,「無罪推定」都是大家時常接觸的一個部份,而在《Law School》不斷的提醒了無罪推定有多麼重要,不管是楊教授被指控殺人,還是在未審先判的輿論風向下,大眾的怒火就像貼下無法撕下的標籤一樣,凌駕於法律之上,我們常常因為自身經歷或是大眾風向而把尚未定罪的人推入罪惡深淵,可想而知「無罪推定」僅僅是法律條文並沒有深植到每個人心中,對於一般人雖說是人之常情,但對法學院的那些準法律人來說,這就像拿著法典煽了自己一巴掌一樣,很痛但你也無法還手,看著他們載浮載沉於這些心裡和現實中的權衡博奕令人動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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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刑法教授的我,從未教導過學生法律是正義的,讓法律正義的是,法官基於無罪推定主意以及證據裁判主意,所做出的公正權衡,希望法庭可以讓這些準法律人,清楚明白什麼事根據公正的天枰所做出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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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射現實的支線
在追查殺人案這條主線時,拉扯出許多旁枝,不管是類似韓國現實世界的「素媛案」還是「約會暴力」案件亦或是「偵查不公開」和「不支付贍養費問題」引出的輿論壓力,一場又一場透過楊教授與學生的努力而實現的正義,一幕幕法庭上的攻防對亦具備了高度可觀賞性和充實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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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全藝瑟的「約會暴力案件」
整個過程你不得不讚嘆全藝瑟這角色的轉變,演員高允貞在這段案件的過程中有大量的特寫鏡頭,可以看得出來她把該詮釋的部份都發揮到了定位,一開始的隱滿到中間的猶豫到最後的堅韌,眼神上的轉變到肢體上的步步爬起,全藝瑟的經歷觀眾都知道,那份加油掛在口中,想要喊出卻知道一切皆是沒用,好在她的同學們,那些準法律人的努力,讓如此艱難的情況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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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約會暴力之下,大部分的被害者都難以報案,一來是因為心中存在一絲憐憫與猶豫,曾經與另一伴的美好過往這時候都會像枷鎖一樣令被害者寸步難行,二來則是如同楊教授提到的,在約會暴力的審問過程中會不斷問出:「你確定要告你的情人嗎?」「你真的有遭受暴力嗎?」等等會觸發二次傷害的言論,這些隱藏在背後的因素是法律看不到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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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約會暴力的法庭戲令人眼前為之一亮,因為有陪審團參與,楊教授一改以往的犀利作風,改用類似教導學生的方式一步步解釋那些艱澀的法律條文,我想不僅僅是陪審員們,就我的感覺,透過那些比喻方式解釋的法律條文確實有助於沒學過法律的人更簡單明瞭的理解那些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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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圖與大象
全劇時不時可以看到楊教授在擺弄他的拼圖,而完成那塊大型拼圖後呈現的是一個大象,後來才發現這個隱喻非常契合整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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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拼圖完成的那一刻,將會排除合理的疑心,並顯現出實際的真相」當看完全劇後回頭看到第一集楊教授的獨白,才知道他這句話早已貫穿整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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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塊塊的拼圖象徵著一個個證據,而在拼圖過程中產生的思考與猜測都成為了合理懷疑,最後拼湊出的大象則代表著真相。在拼湊的過程中一步一步的排除合理懷疑又或者是加深那些合理懷疑,直到最後大象出現才代表著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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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拼出大象需要非常多拼圖,代表著楊教授的這段路有多麼困難,同時大象也意指「房間裡的大象」的寓意,隱射有些東西明明就像是房間裡的大象一樣顯眼,明明誰都有發覺這件顯而易見的事情,卻因為某些原因之下被忽視了。這邊的某些原因可以是輿論也或者是一些背景龐大的人物施加的壓力,導致法律的規範被藐視甚至於被正面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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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出來不管是楊教授還是檢察官又或是那些學生們,努力著收集所有拼圖想要看到最終面貌,然而在看到完整當下的那一刻才知道藐視大象的並不是人,而是那些不完整乃至於被人所利用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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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 School》在大量的法律術語轟炸之下,不斷的開庭出庭,卻仍然僅守著最基礎的法條,他的核心始終扣在第一集的那段獨白,自始自終毫無偏移,炫技式的拍攝手法增加了更多可看性,結合社會議題的各種分枝襯托了主線的完整度與規模,楊教授與準法律人的互動,與其實說是老師與學生不如說是在背後溫暖守護的父親,那份厚實的嗓音與挺拔的背影是學生的一個避風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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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通過二輪司法考試的韓俊輝還是同名同性的姜率,又或者是那些法律學校的同學們,他們的互動建立在一起奮戰的刻苦與汗水茁壯的友情,日日夜夜埋首於判例上的時光,練習開庭的模擬,種種的互動無疑於給人一種青春熱血的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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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教授打破了許多律政劇的通病,也就是利用輿論打破常規的過時手法,他是真正的利用法律將了對手一軍,他相信唯有法律才能實現正義,而當你在學習法律時必須要是正義的,同時你在使用法律時也必須要是正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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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實的劇情、立體的人物、對於社會議題的關注、揭露法律的另一面,種種的元素之下,《Law School》算是樹立了韓國律政劇的一個新的天花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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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school
#法律學校
特寫鏡頭解釋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who fired the first shot?
Posted @withregram • @thestandnews 【反抗運動兩周年|「警暴」的界線|6.12 的催淚彈和「暴動」定性】
整場 2019 反抗運動中,有數個日子必定會被香港人永遠記住。兩年前今天 6 月 12 日是其中一個。兩年前的,政府仍決意把《逃犯條例》修訂推上立法會恢復二讀,市民怒火更熾。
當日民陣獲得不反對通知書,在中信大廈對開範圍舉行集會,大批市民前往,同時亦有市民在添馬公園「野餐」。當日早上約 8 時許,示威者佔領告士打道及夏愨道六條行車線,及後再佔領金鐘道。
雖然市民連串行動,成功令立法會臨時取消會議,但到下午約 3 時 45 分,示威者與警方在立法會「煲底」發生衝突,警員施放催淚彈驅散。這亦是整場運動第一枚催淚彈。
氣氛其後急轉直下。至 4 時許,警方於中信大廈外,本身已獲不反對通知書的位置施放催淚彈,同時從添美道及龍合街兩邊「夾擊」。集會人士紛忙走入中信大廈,險釀人踩人。
亦是同日,警方派出速龍小隊驅散市民。記者鏡頭下,可見警員以警棍毆打手無寸鐵的市民;有市民被橡膠子彈擊中小腹;亦有人被擊中右眼,從此失去視力。
本身只是反對一條條例修訂的示威運動,自 6.12 後,增加了多一層意味 — 追究「警暴」。
6.12 的另一深遠影響,是時任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對事件的定性。盧偉聰翌日見記者,批評「暴徒」用磚頭、鐵枝、鐵馬等擲向警員,警察是在「生命受到威脅」的情況下,迫不得已使用「低殺傷力的武器」 — 包括超過 150 枚催淚彈、數發橡膠子彈、約 20 發布袋彈 — 驅散人群。他將 6.12 定性為一場「暴動」,而特首林鄭月娥及後表明,同意警方的定性。
其後示威者五大訴求中的「撤回暴動定性」由此而起。
究竟 6.12 在金鐘發生什麼事?當時《立場》記者訪問近 30 名現場示威者,重組去年 6 月 12 日示威者往立法會大樓進攻的因由與經過,調查同日下午警方行動如何觸發「中信圍困事件」,及其後「和理非」們為何持續聚集,直至深夜。
這個名為「6.12 再定性」的專題報道,獲得 2020 年人權新聞獎「解釋性特寫」大獎。
重溫:
【專題】6.12 再定性
https://www.thestandnews.com/612redefine/
【圖輯.6月】反抗之初 百萬人走上街頭
https://bit.ly/3gnAJg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