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經網友提醒,公文上的編號為「職稱代碼」,並非「個人編號」,特此說明避免誤解。
【出事就找基層開刀?三問高雄市消防局長黃江祥】
有關於高雄市消防局前金分隊兩位隊員進行消防救護因與當事人家屬針對送醫醫院意見判斷相左,並有市議員介入處理,於事發兩天後火速調離現職,此對基層消防員士氣打擊甚大,並任由各類風聲謠言在網路和基層四處竄流,更令人無法看清楚整起事件之原貌及檢討,在此要三問高雄市消防局黃江祥局長:
一、兩天內火速調動,出事先找基層開刀?
根據寄至立法委員黃國昌 信箱之消防局派令,很清楚看到,兩位遭到調職的消防員原均屬第一救災救護大隊第一中隊前金分隊,但是隊員編號均列(1454),然後要分頭調至鳳山分隊及苓雅分隊,一個人要怎麼調到兩個地方去?顯見得消防局急著想要草草了事的心態。請問消防局長,是否消防局的態度是,只要有議員「關心」,就是先拿基層消防員開刀,給個交代?至於事情的真相與來龍去脈,一點也不重要?
二、是否為懲罰性調動?是否有調降俸點薪資,不用敘明理由?
因各區特性不一、人力配置不一,各地區勤務負荷狀況也不同。據悉,前金分隊為鬧區中勤務量一般的分隊,鳳山分隊則是勤務量前三名的分隊。從本薪俸點150元及160元來看,可推測是剛畢業或剛滿一年,均為未滿兩年之最基層消防員。請問消防局長,此次勤務調動的理由為何?考量為何?又是否為懲罰性調動?
三、組成事件調查小組,於一週內公開提出調查報告。
全起事件涉及地方民意代表介入、當事人事發當時之狀況、現在的醫療處遇,以及現場研判所依循的法規命令處理等等。現在又再加上快速調動之疑慮,高雄市政府應儘速組成事件調查小組,並於一週內公開向市民提出調查報告,切勿打擊地方基層士氣。同時,若李雅芬議員僅於現場與消防員通電話,又何需在事後「要求消防局長切勿處分同仁,可以教育訓練方式替代」?高雄市議會也應自清。
《消防法》的生命三權:退避權、資訊權、調查權,還在立法院做最後的爭取和努力,力爭在下週二進行二三讀時能獲得最能保障消防員的版本。很可惜的是,在整部消防法的審查過程中,最阻礙修法進步的,就是消防署本身!我要再次呼籲,無論是消防署或消防局,消防各層級官員,快快放棄事發之後就藉由各種放話管道帶風向、測水溫,混淆視聽的作法,請記得消防署和消防局應該是要和基層消防員站在一起的,基層人員的生命安全和工作權利,就是公共安全的保障。在中央修法,在地方落實。缺一不可。
#鳳山向前行
#讓高雄驕傲
#讓台灣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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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就找基層開刀?三問高雄市消防局長黃江祥】
有關於高雄市消防局前金分隊兩位隊員進行消防救護因與當事人家屬針對送醫醫院意見判斷相左,並有市議員介入處理,於事發兩天後火速調離現職,此對基層消防員士氣打擊甚大,並任由各類風聲謠言在網路和基層四處竄流,更令人無法看清楚整起事件之原貌及檢討,在此要三問高雄市消防局黃江祥局長:
一、兩天內火速調動,出事先找基層開刀?
根據寄至立法委員黃國昌 信箱之消防局派令,很清楚看到,兩位遭到調職的消防員原均屬第一救災救護大隊第一中隊前金分隊,但是隊員編號均列(1454),然後要分頭調至鳳山分隊及苓雅分隊,一個人要怎麼調到兩個地方去?顯見得消防局急著想要草草了事的心態。請問消防局長,是否消防局的態度是,只要有議員「關心」,就是先拿基層消防員開刀,給個交代?至於事情的真相與來龍去脈,一點也不重要?
二、是否為懲罰性調動?是否有調降俸點薪資,不用敘明理由?
因各區特性不一、人力配置不一,各地區勤務負荷狀況也不同。據悉,前金分隊為鬧區中勤務量一般的分隊,鳳山分隊則是勤務量前三名的分隊。從本薪俸點150元及160元來看,可推測是剛畢業或剛滿一年,均為未滿兩年之最基層消防員。請問消防局長,此次勤務調動的理由為何?考量為何?又是否為懲罰性調動?
三、組成事件調查小組,於一週內公開提出調查報告。
全起事件涉及地方民意代表介入、當事人事發當時之狀況、現在的醫療處遇,以及現場研判所依循的法規命令處理等等。現在又再加上快速調動之疑慮,高雄市政府應儘速組成事件調查小組,並於一週內公開向市民提出調查報告,切勿打擊地方基層士氣。同時,若李雅芬議員僅於現場與消防員通電話,又何需在事後「要求消防局長切勿處分同仁,可以教育訓練方式替代」?高雄市議會也應自清。
《消防法》的生命三權:退避權、資訊權、調查權,還在立法院做最後的爭取和努力,力爭在下週二進行二三讀時能獲得最能保障消防員的版本。很可惜的是,在整部消防法的審查過程中,最阻礙修法進步的,就是消防署本身!我要再次呼籲,無論是消防署或消防局,消防各層級官員,快快放棄事發之後就藉由各種放話管道帶風向、測水溫,混淆視聽的作法,請記得消防署和消防局應該是要和基層消防員站在一起的,基層人員的生命安全和工作權利,就是公共安全的保障。在中央修法,在地方落實。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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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農二月份的事件已經從一個事務事件,變成政治角力,明著看是北農處理不佳的後續,而背後是新潮流跟柯文哲的角力。
而我覺得很可惜的地方是台灣也有一狗票的農經學者,卻沒有人要跳出來用農業經濟的角度說明為什麼殘貨要報廢的原理,變成好像一直以來殘貨報廢都是錯的,都是一種浪費。
而最新的劇情就是上報的獨家,北農發公文給台北市,以調查來說,調查完的報告,受調查者也是要簽名,來保全調查效力,市場處去北農要問的問題會去調查之前先打好,回應的地方可能先用手寫,寫好之後還是要給受調查者,再簽名,簽完名之後影印一份給受調查者,或是確認調查完之後,馬上打一份文字檔印出來,然後受調查者簽名。
以上報的報導來講,市場處的處理出現了程序上的瑕疵,而且有登錄不實的現象,北農發公文要求市場處更正調查報告,如果市場處更正,那之前的報告就有公務人員登錄不實公文書的事實,哪市場處反而被倒打一把,市場處如果不更正,又要如何證明是事實,那就是當日的錄音,如果當天市場處沒有錄音的話,那就代表北農有錄音,才能提供逐字稿給上報記者。
而市場處會怎麼回應呢?究竟會不會想陰人被反打臉呢?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下午更新市政府的新聞稿
市府反擊了,繼續看下去吧。
臺北市市場處新聞稿
發稿單位:臺北市市場處
發稿日期:107年5月15日
聯絡人:高振翔科長
聯絡電話:0912-257-261
有關北農蔬菜贈送社福團體 市場處澄清說明
新頭殻報載市場處處長於107年5月13日上午出席議員召開之記者會,為企圖在5月18日臺北農產公司董事會做掉吳音寧的「輿論舖陳」,市場處特此聲明,絕無佈局處理所謂北農人事問題。
臺北市市場處表示107年5月12日議員研究室通知派員出席週日上午議員記者會,因週日是母親節,主辦科長及主任秘書另有要事無法出席,向議員反應因臨時通知無法配合,建議能否改期。經議員了解市場處處長人在臺北,故請處長親自出席,因此才由市場處處長出席該記者會。
有關北農贈送蔬菜予社福團體一節,因本市議會議員索取北農相關送社福團體情形資料,市場處為了解辦理情形,遂由市場處批發科會同政風單位及會計師於5月11日至臺北農產公司第一會議室進行訪談,隨即議員索取訪談資料,因時間有限,遂將摘要紀錄表提供議員,後經上報報載轉述農產公司表示市場處的訪談紀錄有三項錯誤,說明如下:
其一,本次市場處所做訪談,紀錄表僅是摘要重點,尚未整理作成逐字稿,紀錄表完成後亦請農產公司受訪人協助檢視,確認紀錄表內容並簽名,當時農產公司人員並未對記錄表內容有反對意見或補充說明。後公司於5月15日來函請本處修正事宜,市場處將依據錄音逐字予以修正。
其二,吳總經理5月7日FB所載,「請團隊緊急聯絡相關的社福團體,同時透過市場處及農糧署發佈消息,請他們來第一果菜市場載菜」乙節,其中並未與市場處討論聯絡社福團體相關細節,亦未透過市場處發佈消息,特此澄清。
其三,動用總經理業務推廣費購買農產品支出費用核銷過程是否符合預算規定乙節,應由農產公司總經理本於權責並依該公司組織規程、辦事明細表及事業計畫等相關規定執行公司預算及推動業務。
有關農產公司贈送社福團體情事,經市場處5月14日及15日現場訪查受訪之社福單位(除彰化以電訪方式、臻佶祥未受訪外)數量符合農產公司提供予市場處資料。
本案雖非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所規範,係屬公司行政事項,惟農產公司營業項目涉及民生物資,受社會關注,從休市三日、洋蔥文到購買殘貨贈送社福團體,農產公司及其管理階層皆未第一時間直接面對外界質疑公開說明,僅事後發佈新聞稿或透過臉書澄清,致造成各界不同指責與解讀市場處呼籲農產公司經營管理階層應第一時間對外親自說明,就外界有疑慮之部分,直接面對問題,積極主動將處理事情經過一次完整的讓外界清楚了解,以免社會大眾任意憶測,造成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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