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維安執勤時仍舊必須要考慮到人民的「表現自由」、「人身自由」的比例問
題,不可以逾越維護維安對象人身安全必要的限度。同樣地,在副總統所在地區的斜對面
跨過一個大操場,要採認「維安對象人身安全出現危險」,實在說不過去。
而在《特種勤務條例施行細則》第十四條:「特勤人員或特勤編組人員行使職權時,應出
示證件或著制服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特勤人員或特勤編組人員未依前項規定行使職
權者,人民得拒絕之。」當場未表明身分的執勤顯然是違反了施行細則的規定。至於《國
家安全局特種勤務實施辦法》第 7 條則寫明:「特勤人員執行職務時,不得逾越所欲達
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且應以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少之適當方法為之。」
目前司法程序在持續處理中,黨團尊重偵辦。基於立法委員的職責所在,黨團將於下會期
開議後質詢,並要求國防部正式報告說明,釐清真相、追究責任。"
特種勤務實施辦法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時代力量聲明】 2015.09.11
「連戰先生,請道歉奉還」
根據報載,前副總統、國民黨前主席連戰卸任公職迄今仍擁9名隨扈,四年來已耗費3千7百萬公帑一事,時代力量要求警政署和連戰先生本人,公開是否依照作業規定提出申請並審核通過的證明,如無法提出,請放棄並奉還已支出的3千7百萬公帑,莫再侵佔世代正義、剝奪青年資源和機會。
依照「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第二條及相關規定,連戰先生所享有每之月18萬元禮遇金、250至800萬元事務費、醫療保健照顧與安全護衛人員等禮遇,已於2011年1月1日起失效。但連戰先生為一己之私,於禮遇結束前要求馬英九總統依照當時之「特種勤務實施辦法」第4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將連戰先生指定為特定人士,以便在卸任後仍享有國安局隨扈之保護,遭到馬英九與國安局拒絕,國安局並因此修訂該條文,將特定人士限於一定範圍內。
即使如此,連戰先生隨後仍要求警政署依照「中央政府機關首長及特定人士安全警衛派遣作業規定」,將其視為特定人士並派遣警政署保六總隊人員保護迄今。依照該規定第六點,若有安全護衛之需求應以書面申請之,並說明該特定人士之服務單位與需用安全護衛之理由,顯見該規定所稱之「特定人士」,應限於在任之公職人員。
連戰先生於結束禮遇後並未擔任任何公職,何以能適用上述作業規定?且依照該規定第九點,特定人士之保護以一年為原則,若需延長應另行申請。連戰先生有無依照該規定申請?警政署是否有收受申請並且依法審核?還是在無白紙黑字的情況下配給連戰先生隨扈?連戰先生與內政部警政署都應說清楚講明白。
時代力量自創黨以來就提出民主改革與轉型正義,連戰先生接受國家栽培,曾任行政院院長、副總統,對於行政體制運作非常熟悉,結果不僅未要求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反而因循苟且「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的惡習,視民主法治於無物。甚至無限延長國民黨「老人政治、萬年領導」的習慣,剝奪新一代青壯年資源與機會,背棄台灣人民之共同期待。時代力量呼籲,連戰先生應主動並立即放棄所有內政部警政署之安全護衛,並將3千7百萬元全數歸還國庫,向全國人民道歉。
新聞連結:連戰擁9隨扈 「耗3700萬公帑」
http://goo.gl/gHK4v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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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勤務實施辦法 在 國道警察好威(第9頁) 的推薦與評價
國家安全局特種勤務實施辦法第四條、同法第七條前段, 另見警政署82年12月20日82警署督(6)第59327號函, ... <看更多>
特種勤務實施辦法 在 [新聞] 總統府第2波懲處7人1中將3少將記大過- 看板Militarylife 的推薦與評價
根據國家安全局特種勤務實施辦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10025
第 5 條
特種勤務任務編組由國家安全局局長任指揮官,特勤中心副指揮官為副指
揮官,襄助指揮全般特勤工作之執行,總統府侍衛長兼任副指揮官,專責
執行有關總統與其配偶及家屬之特種勤務事項。特勤中心執行長兼任特種
勤務任務編組執行長,承指揮官之命,襄助副指揮官,執行特種勤務。
這個還蠻清楚的
特種勤務中心指揮官:國安局長
特種勤務中心專任副指揮官:特種勤務中心副指揮官
特種勤務中心兼任副指揮官:總統府侍衛長
但這幾天媒體常寫的"永和警衛室主任"到底是誰
有說柳惠千 有說林國欽 也有說陳逸夫 眼花撩亂
根據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10012
總統府軍職人員置侍衛長一人,中將;副侍衛長一人,警衛主任三人,少將
永和警衛室 永和代表蔡英文總統官邸
平安警衛室 平安代表陳建仁副總統官邸
不同時期總統 副總統 有不同代號
李登輝 大安 陳水扁 玉山 馬英九 中興 蔡英文 永和
李元簇 崇實 連戰 敦化 呂秀蓮 仁愛 蕭萬長 長安 吳敦義 和平 陳建仁 平安
據在下所了解
永和警衛室主任應該是副侍衛長兼任 也就是柳惠千
警衛主任三人
林國欽少將應該是永和警衛室內衛室主任
陳逸夫少將應該是永和警衛室外衛室主任
林媽喜少將應該是平安警衛室主任
不知有沒有弄錯 煩請網友指正 謝謝
※ 引述《dswchen (Douglas)》之銘言:
: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865731
: 國安私菸案》總統府第2波懲處7人 1中將3少將記大過
: 2019-07-27 14:38
: 〔記者蘇永耀/台北報導〕針對特勤人員涉嫌違法私菸案,總統府今(27)日針對管理督
: 導缺失,公布懲處名單,已調職的前侍衛長中將張捷記一大過兩小過,副侍衛長少將柳惠
: 千記一大過一小過,兩位警衛主任少將林國欽、少將陳逸夫各一大過,內衛、警情及侍從
: 組熊揚國、楊文津及陳敏華三位上校組長各記一大過處分。
(以下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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