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國立屏東大學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行政組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107/06/29~107/07/09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系所大學以上畢業學歷。 2.嫻熟電腦文書處理、公文撰寫及帳務管理。 3.個性主動積極、配合度高,具高度服務熱忱者、溝通協調能力佳、應對進退得宜、能獨立作業者。 4.檢附工作經歷證明、學經歷證明及相關證照。
工作項目
1.辦理系所各項評鑑及支援師培評鑑事宜。 2.辦理本系計畫執行事宜。 3.辦理年度及計畫經費概算編列、請購及核銷等申請事宜。 4.辦理專(兼)任教師聘任、升等、請假、出差等申請事宜。 5.協助本系各部別招生、考試相關業務。 6.籌辦大學部系週會、研習活動、專題演講、工作坊、教檢教甄經驗分享及畢業學分審核業務。 7.辦理研究生論文發表、畢業學分審核業務。 8.辦理學期各部別(大學部、碩士班、在職專班、嶺師專班及支援特教學程專班)課程安排及輔導。 9.編輯各部別課程學習手冊。 10.辦理特殊教育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證明與另一類科教師證審核。 11.辦理系(所)公文承辦業務。 1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屏東大學(屏東縣屏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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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1.收件日期:請自即日起至公告截止日107年7月9日下班前(以郵戳日期為憑)檢附資料:Excel簡要資歷電子檔、報名表(含自傳及工作經歷)、學經歷證件影本及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男性另須檢附退伍證明(如退伍令影本)或免服兵役等文件,寄送應徵表件至90003屏東市民生路4-18號本校人事室收或親送,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教育學院特殊教育學系行政組員」,逾期恕無法受理。 2.僱用條件:自聘僱日起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成績優良者,正式僱用 3.薪資待遇:依本校校務基金進用契僱人員薪酬支給表之規定辦理(約新臺幣2萬5,500元整) 4.聯絡方式及連絡人:08-7663800#10306;E-mail:person@mail.nptu.edu.tw陳小姐。 5.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另予通知面試日期;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附件資料亦不退件。 6.相關報名資訊及表件,請至本校網頁瀏覽及下載。http://www.pers.nptu.edu.tw/files/14-1017-87531,r1605-1.php?Lang=zh-tw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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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桃園市青年自主學習方案」自即日起公告實施
詳細內容:
一、目標:
為鼓勵青年自主學習,累積個人人力資本,強化自身技能並提升就業能力,提供本市青年參加推廣教育學分班之學分費補助,以協助其提升職能並順利就業,特訂定本方案。
二、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二)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以下簡稱本處)。
三、補助對象及資格:
設籍桃園市且未滿30歲之青年(年齡計算以申請日為基準),且完成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以下簡稱本方案青年)。
四、補助範圍:
本方案所稱推廣教育學分班,指由國內依法立案之大學(含獨立學院)及專科學校,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所辦理之推廣教育學分班。
五、補助標準:
每人每年最高補助3學分,每學分以5,000元為上限,所修學分費未達5,000元者,依實際學分費覈實補助。
六、申請方式:
(一)本方案青年於修習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並取得學分證明後,應於取得學分證明之翌日起90日內,以掛號郵寄、親自或委託他人送達等方式,檢附下列文件向本處申請補助:
☞收件人: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 職訓推動課
☞地 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9號
1.補助申請書(附件一)。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領據及本人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附件二)。
4.繳費收據正本。(以正本為原則,倘若正本遺失或其他特殊狀況,可以
影本替代)
5.學分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影本(學分證明無載明課程起訖期日者,應另檢附課程簡章或其他載明課程起訖日期之相關證明文件)。
6. 切結書(附件三)。
7. 求職登記表(附件四)。(在職青年免附)
(二)本方案青年未檢齊前項規定之文件,經本處通知限期補正者,應於7日內補正;逾期未補正,視為未提出申請。
(三)本方案送件截止日期為107年12月15日止,逾期送件則不受理。當年度經費用罄即停止申請。另107年12月16日以後之案件,視108年計畫核定情形於108年公告後再行受理。
七、本處為協助本方案青年就業,得提供推介就業、職涯導引、安排就業促進研習活動或提供選擇職業或
協助工作適應之專業服務。
八、本處為查核本方案實際執行情形,得以電話抽查,青年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九、申領本方案補助之青年有下列情形之一,本處應不予發給補助;已發給者,經撤銷或廢止後,追還已領取之補助:
(一)不實申領。
(二)未取得學分證明。
(三)提供個人身分資料供他人修讀課程或代他人修讀課程。
(四)領取學分費補助,已超出其實際負擔費用。
(五)規避、妨礙或拒絕本處查核。
(六)具軍公教身分資格者。
(七)於同一時期已領取政府機關其他相同屬性之就業促進相關補(獎)助或津貼。
(八)已申領「桃園市政府辦理107年勞工學苑實施計畫」之補助在職勞工學分費者。
(九)曾申請本方案並領取補助金之相同班名學分班課程,不得申請。
(十)其他違反本方案相關之規定。
領取前項補助者,經本處書面通知限期繳回,屆期未繳回,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十、本方案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如對本方案有問題,請洽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 職訓推動課 03-3322101分機8016、03-3386073
http://oes.tycg.gov.tw/home.jsp?id=8&parentpath=0%2C1&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01712260010&aplistdn=ou=hotnews,ou=chinese,ou=ap_root,o=tycg,c=tw&toolsfla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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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才濟濟,溫暖關懷會產生力量,真善美的力量!
一年來,我們的伙伴,不出10個小時,馬上就可入門上手,促進醫病關壞與調解,創造多贏!
【醫療關懷與溝通調解員訓練工作坊課程計劃】
(部立屏東醫院訓練課程草案 3/25, 4/8, 5/6 , 10小時/申請學分)
一、 宗旨:
因應《醫療糾紛處理法》之立法趨勢,旨在加強訴訟外醫療糾紛調解機制,草案規劃100床以上醫院,均應成立關懷小組,以促進醫療糾紛之說明溝通與調解。
此外,台灣各地法院也積極展開本土醫療訴訟改革,加強醫療調解功能,化解醫療訴訟,因此,無論醫院內與醫院外,都亟須醫療關懷與調解之人才與訓練講師。
為加強醫病溝通、預防並化解醫療糾紛,特規劃醫療關懷調解員之訓練課程,關懷醫療員工同仁,並促進醫病溝通與調解,以期共創醫病雙贏,建立和諧之組織氣候,與安全之醫療職場環境。
二、 目標:
醫療關懷調解員之訓練課程,希望透過團隊組織合作,推廣『關懷小組』與第三調解員之設置,提升人才資源管理(human resources management),達到互相關懷(care),團隊合作(team),溝通調解(mediation)等三大特色,關懷同事、關懷員工、關懷病人、關懷家屬;團隊合作、互信互助、資源整合、提升品質;人性溝通、關懷調解、發現問題,化解危機。(關懷小組就像組織之潤滑劑,也像是對醫療團隊補充醫療維他命,Vit CTM,Vit C: care, Vit T: team, Vit M: mediation.)
透過實際案例演練與角色扮演(role play),使訓練成員能夠熟悉,並操作下列三項具體的關懷調解會議:
1 如何進行争點整理會議 (RCA,系統分析,法律準備,媒體應對....)
2 如何進行員工關懷會議
3 如何進行第三方醫病調解會議
三、訓練對象成員:
醫院管理、護理行政、 病安管理、醫糾管理、安寧緩和管理師、身心科、家醫科醫師、心理師、社工、志工及法律專業等人才,以促進病患與員工關懷,化解醫療糾紛,並改善醫療品質與病人安全。
四、課程方式:
(一) 講座:講師人才庫
1(法規2) 醫療糾紛處理法規制度與醫療調解 (講師 蔡秀男醫師)
2(醫品2) 全方位危機管理與十大爭點整理 (講師 蔡秀男醫師)
3(病安2) 病安分析(RCA)與醫療調解之實際應用 (講師 黃琦珍/陳淑女護理長)
4(醫品2) 醫療品質管理與溝通調解(講師 吳慧美主任)
5(倫理2) 心理諮商與關懷調解技巧 (講師 郭聖賢心理師)
6(倫理2) 社會工作實務與醫療調解技巧 (講師 江淑芬社工師)
7(倫理2) 醫療溝通調解之程序與技巧 (講師 蔡秀男醫師)
8(法規2) 法律訴訟準備與倫理分析 (講師 蔡秀男醫師)
9(醫品2) 護理行政與關懷調解實務經驗(講師 黃惠芳/護理部主任、孫蔚青/副主任)
10(醫品2) 醫療風險管理與品質管理在關懷調解上之運用 (陳淑玲 護理長)
11(醫品2) 醫院管理與關懷調解 (賴俊煌 副院長/曾薰緻 副院長/傅子珍秘書)
12(醫品2) 醫療糾紛調解實務與醫療調解之現況
( 講師 周祖佑/醫師公會理事 醫糾調解委員會副主委)
(二) 案例演練與角色扮演(role play):
訓練工作坊: 3人一組,依場地大小而定:
六組3x6=18人(小班制)
十組3x10=30人(場地限制 一般上限30人)
(三) 可申請繼續教育學分,與學分證明
2 hrs X 5=10小時,學分,認證。
五、課程內容擬議:
3/25 13:00~1600
Part A講座:
1 (法規學分1) 醫療糾紛處理法規制度與醫療調解 (講師 蔡秀男醫師)
2 (醫品學分1) 醫療品質管理與溝通調解 (講師 吳慧美主任)
Part B案例演練與角色扮演(role play):(講師與指導員:蔡、吳…)
3 (法規學分1) 醫療暴力之爭點整理與關懷調解
(講師 蔡秀男醫師 / 指導員:吳慧美主任)
案例庫:
1黑道打醫師案之關懷與調解(醫療暴力案)
2 護理職災之關懷與調解(勞資爭議案)
3民代打護理師案之關懷與調解(林口長庚醫療暴力案)
4/8 13:00~1700
Part A講座:
1 (醫品學分1)
全方位危機管理與十大爭點整理 (講師 蔡秀男醫師)
2 (醫品病安學分1)
病安分析(RCA)與醫療調解之實際應用 (講師 黃琦珍護理長病安專家)
Part B案例演練與角色扮演(role play):(講師與指導員:蔡、黃…)
3 (醫品病安學分1)
用藥安全事件之爭點整理與關懷調解
(講師 蔡秀男醫師 / 指導員:黃琦珍護理長)
案例庫:
1 用藥安全事件(包錯藥)之關懷與調解
2 病患猝死案件之關懷與調解
3 抗生素癲癇癱瘓案
5/6 13:00~1700
Part A講座:
1 (倫理學分1) 醫療關懷與溝通調解之程序與技巧 (講師 蔡秀男醫師)
2 (倫理學分1) 心理諮商技巧與關懷調解技巧 (講師 郭聖賢心理師)
Part B案例演練與角色扮演(role play):(講師與指導員:蔡、郭…)
3 (法規1) 醫療法律訴訟準備與倫理個案分析 (講師 蔡秀男醫師/指導員:郭聖賢心理師)
案例庫:
1 產前診斷超音波案
2 卵巢膿瘍開刀死亡案之關懷與調解
3 性騷擾事件之關懷與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