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篇文章好難過~感覺好像看到以前的肥祥😭
肥祥以前也是這樣很乖很溫馴,他們真的很適合帶回家一起生活!希望能有人給大橘一個溫暖的家~
#8/15更
昨天早上發現阿橘的右耳臉頰後方有的開放性傷口
已架設誘捕籠
希望能集氣早日進籠QQ
目前已有幾位不錯的認養人
會等阿橘進籠後看治療的狀況聯繫看貓喔
感謝大家的推文
愛媽那尚有
#年輕母橘 #虎斑黑貓玳瑁橘子賓士幼貓 #黑成貓 #玳瑁成貓 #白底虎斑4個月大
歡迎大家來看貓喔~
#台南
我都叫他阿橘
阿橘是我在公司門口餵養的浪浪
其實原本是鄰居在放飯
鄰居還留了個小窩在門口廢棄的攤車上給他睡
有天鄰居不在家,他竟然默默走到我們門口
趴在門口靜靜的看我......
從此以後,只要是鄰居不在家
他就會跑來找我蹭飯
一段時間後我找愛媽借誘捕籠想紮了他
誰知道他就在前一天自己進了愛媽的籠子XDDDDD
住院的時候他是全院最乖最安靜的貓咪
吃飽睡睡飽吃
去看他還會小小聲的叫幾聲像在撒嬌
我想,那大概是他目前為止最幸福的時光了吧
前陣子,再過去幾間有個BMW鄰居
找我抱怨貓都會在他車上睡覺
趕都趕不走,導致他車上有很多腳印還有抓痕
我依舊會放飯,但就不會留水在門口了QQ
上週六,據說BMW把餵養的鄰居臭罵了一頓
說阿橘不僅踩的他車上都腳印
還到處大便,要我們不要再餵食了
隔壁阿姨跟我們說了這件事
由於鄰居的態度很差
我們都擔心他會不會傷害阿橘
阿姨說她決定不繼續餵了
我很難過
阿橘很親人
只有一開始會跟我保持一點距離
從一開始的吃飽就乾脆的走掉
現在吃飽還會躺下來討摸摸
說真的,我不相信他會到處亂大便
我餵了半年多,我們的門口從沒接收過他的黃金阿...
另外一邊的狗老是放任在門外晃來晃去
我才懷疑他呢!!
我想給他找個家
他是有個冏冏臉但是非常溫和的阿橘
吃了貓草會開心的打滾的阿橘
叫聲好奶好可愛又很宏亮的阿橘
有吃便是娘人人好的阿橘
他可以到你家去當你的寶貝嗎
#領養代替購買
#歡迎私訊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狗 開放性傷口 在 窩窩 wuowuo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虐貓事件始末】
五月底開始,延吉街一代多隻街貓出現大片開放性傷口,台北市支持流浪貓絕育TNR計劃協會循線追查,發現有人連續朝街貓潑灑不明液體。
透過TNR協會、當地志工與警方協力合作,於7月18日順利抓到犯案人,並以7萬5千元的罰鍰制裁。但民眾直到7月19日仍有發現傷貓,目前已有19隻貓的背與後腿出現面積不等的嚴重燒燙傷。
TNR協會推測犯案人是假藉餵食趁機傷害,進行治療的獸醫師則指出傷口可能是潑灑腐蝕性藥劑、熱油或熱湯所造成的。期間TNR協會與愛媽協力誘捕傷貓,TNR協會甚至懸賞20萬獎金緝兇,最後警方透過民眾提供的監視器畫面破案。TNR協會目前仍在為傷貓醫療費與破案獎金持續募款中。
【動物保護法 有法難罰?】
台北市動保處對犯案人開罰7萬5千元,許多民眾對此提出質疑,認為罰鍰金額太輕。但事實上,這已是該條例所能判處的最高罰款金額。
動保法僅明定禁止傷害動物,實際判罰則會依傷害程度而有落差。延吉街一案是根據第30條「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而未達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處新臺幣1萬5千元至7萬5千元。
若進一步根據第25條規定,「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則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至200萬元罰鍰。
動保處將此案以動保法第30條處置,7萬5千元已是該罰則最高罰鍰。在罰則標準與實際案例之間,仍存在血淋淋的落差與缺漏。
動保法近年雖已多次修法、甚至加重刑罰,仍然無法阻止虐殺事件持續的發生,其中流浪動物因沒有所屬飼主,缺少了明確的責任歸屬,相關案件又更加容易遭到邊緣化。
【愛與親近不是正比 尊重生命才是正解】
流浪動物的生活環境有很多風險,例如人為蓄意攻擊、與車爭道、疾病與環境衛生等,多虧許多志工和當地居民的善意,動物得以在多重危險中得到溫飽與關懷,有的甚至能夠獲得安置。
收養雖是解決流浪動物的方式之一,但事實上不是所有流浪貓狗都有機會(或適合)進入家戶;同樣地,在人與犬貓能真正和平共存於街頭之前,也先別急著浪漫化這個烏托邦式想像。
在現下社會的條件與限制中對生態做盡可能完善的考量,是人類的挑戰也是責任。謹慎拿捏人與流浪動物間親暱與防備的界線,才是對生命表達尊重的具體行動,畢竟無論人類採取了何種介入方式,最後受苦的時常會是牠們。
而每當聽聞虐待事件,除了一再上訴嚴刑峻法與譴責加害者,我們還能怎麼做?一味地對加害者指責,其實是把人類對動物施暴的集體焦慮,投射在單一的對象上。我們必須從教育、從日常互動、從理解他人開始,對人與動物都帶著盡可能的尊重,才有機會化解受暴與施暴的惡性循環。
照片授權自 請支持流浪貓TNR計劃
【發現虐待動物可以怎麼做】
☞評估:確認動物受傷狀況,以及是否能夠被移動就醫。
☞蒐證:透過錄影或拍照,清楚紀錄人事時地物。
☞報案:向相關單位呈報,如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當地動保單位或警察局。
【新聞追蹤】
[不斷更新]台北市支持流浪貓絕育TNR計劃協會之追蹤紀錄 https://pse.is/9E664
影/延吉街19浪貓遭潑藥劑傷口見骨 嫌犯稱:保溫瓶裝冷水|東森新聞 https://pets.ettoday.net/news/1216616
北市每月平均20件動物虐待案件 議員痛批市府態度消極|東森新聞 https://pets.ettoday.net/news/1220458
可惡!嫌犯虐19貓 依法僅能罰錢不能送辦|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494213
#窩時事 #窩呼籲 #窩觀察
狗 開放性傷口 在 工作日誌 daily-logbook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當狗狗貓貓四肢受傷,可能是被車輾過或者誤觸捕獸夾時間太久,壞死的部分已經沒有復原的機會時,醫生通常會建議飼主考慮截肢。
但大部分飼主會對於寵物即將少一條腿有很大的心理障礙。
「不能治好嗎?即使不能行走也沒差」、「可以...少切一點嗎?」、「那我再去其他醫院問問好了。」這些都是曾經親耳聽過的對話內容。老實說就連我自己哪天真遇到必須下決定的狀況,我也不敢說我能毫不猶豫地接受獸醫師的建議。
如果患肢傷口血肉模糊,決定接受截肢雖然無可奈何,但至少有一種緊急且必要的意義在,因為多拖一刻,開放性傷口感染的機會就會增加,主人也會在視覺上深刻感受動物正在受苦,畢竟沒有人願意看自己的寵物用受傷的腳支撐身體吃力的走動。
但是有時候動物因為神經性的癱瘓造成其中一隻腳無法活動時,因為外觀看起來完全無異,即使經診斷復原無望,主人還是會很抗拒截肢這個選項。以前肢為例,會把患肢幾乎完全移除,讓動物不會去啃咬,或者想要用它來支撐而造成之後持續的傷害。要知道如果斷肢留著越多,前端失去腳掌的部位不論如何縫合,都有可能會再次被動物使用至穿破見骨。狗跟貓並不會因為失去腳掌就改變行走的方式。而癱瘓發生在後腳時,拖著行走也會讓狗狗皮開肉綻。
要讓寵物「看起來完整」,還是「功能上完整」呢?
工作日誌的第一本圖文書《動物醫院的工作日誌》在書店買的到囉!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789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