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抓大放小的宋朝榷酒制|宋人市井|14 >
酒氣從宮廷大內飄出,氣度雍容又帶幾分英武的宋太祖趙匡胤下了紫宸殿,完成了一天的朝政,移步至升平樓。趙匡胤今天又抵不住「飯局酒局」的誘惑,和幾位親信大臣喝了起來。對於喝酒這事,他總是在喝了後悔,不喝心癢之間徘徊。《涑水記聞》中記載,趙匡胤曾說:「朕每日宴會,承歡致醉,經宿未嘗不自悔也。」不過也不怪皇帝愛喝酒,宋朝上至帝王下至黎民百姓,都喜歡喝點酒。酒酣微醺間,眯眼看朦朧的月色,談興便濃。
宋朝全民飲酒這事,說起來還與宋朝的酒政制度有關。
釀酒需要大量的糧食。儘管與唐朝天寶年間的八百五十萬頃田地相比,北宋天禧五年(1021年)的五百二十四萬頃耕地數字少了些,但由於占城稻的引進與大力推廣,宋代糧食生產呈現新的局面。《宋史•食貨志》記載,「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帝以江、淮、兩浙稍旱即水田不登,遣使就福建取占城稻三萬斛,分給三路為種。……稻比中國者穗長而無芒,粒差小,不擇地而生。」與本土粳稻相比,籼型品種的占城稻不僅「不問肥瘠皆可種」,而且產谷量高、成熟期早,能避免秋旱的威脅,十分有利於推廣。據李映發在《宋代酒文化考察》中的考據,當時江南稻穀畝產能達三石。
北宋有一個十分被人詬病的國策:「外輕內重、強幹弱枝」,即削弱地方權力,強化中央集權。這使得北宋政府自創立起就背負著沉重的財政壓力。北宋初年,政府還延續五代時的「禁酒」政策,如宋太袓建隆二年(961年)下詔:「應百姓私曲十五斤者死,釀酒入城者三斗死」,但後來為維持龐大的財政支出,朝廷就逐漸鬆弛「禁酒」,並且將酒業收歸中央,從而可抽取稅收。這種對酒類進行專賣的制度,稱作「榷酒」。榷酒制包括榷酒、 榷曲(酒水和酒曲專賣)和稅收。
榷酒區域與榷曲有嚴格劃分,「戒相侵越,犯皆有法。」榷曲區主要限於四京,分別是開封、洛陽、 應天府(商丘市)、大名府(河北省大名縣),四京範圍內的市民可以買酒曲釀酒,其餘諸州設立酒務,自產自銷。小酒戶要去官辦酒務批發,再進行分銷。為了平衡利潤,朝廷規定批發價隨市場波動。不得不承認,宋朝的這種做法十分有遠見。因為宋代酒稅佔雜稅的三分之一,國家財政收入的六分之一,酒價隨市場波動,可以保證稅收的穩定。酒稅自宋仁宗開始至南宋,平均年收入1000萬貫以上。
在榷酒制下,「正店」和「腳店」應運而生。「正店」是指有釀酒權的商鋪,「腳店」則無釀酒權,所售酒都從「正店」批發。《東京夢華錄》即載,「在京正店七十二戶,此外不能遍數,其餘皆謂之腳店。」在太平日久,人物繁阜的大宋朝,人們有理由也有條件沉浸在汴京的花氣酒氣中。
宋朝酒水專賣的成功秘訣在於「抓大放小」。一是抓住酒曲,放開酒水。通過計算正店購買的酒曲數目,就能判斷出營業額,每年該繳多少利稅。當時,政府設專門造曲的機構,都曲院就是汴京城最大的造曲機構。
政和二年(1112年),為了提高「國企員工」的積極性,一位叫董正尉的江浙發運副使請奏推廣「比較務」。何謂「比較務」?比較務好比一個企業分出若干個小單位,各自包乾利潤課額,相互競爭,比較盈虧,然後從盈利中提取獎金,以此激勵他們改善經營管理。
二是抓住正店,放開腳店。朝廷讓腳店成為正店的分店、加盟店或經銷商,這等於以店制店,省了朝廷很多事。官庫,就是官辦的酒廠和貯酒的倉庫。拍戶,就是從官庫裡採購酒水的酒家。朝廷給官庫規定指標,每年必須賣掉多少酒,上繳多少利潤,官庫再把這些指標分解給拍戶,根據拍戶往年銷酒的能力,規定每年須從官庫採購多少酒。
榷酒制大約持續了一百多年,以至於汴京城腳店不下三千戶,更湧現出一些著名酒樓,那情景是:「花陣酒地,香山藥海。燕館歌樓,舉之萬數,不欲繁碎。」酒成了北宋繁華歲月的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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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中華遺產《復活清明上河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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