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難者不再「失語」 口述見證重構記憶 】——「館藏口述歷史主題整理」成果出版新書發表會📚
為使人權檔案史料之採集、研究成果能為社會各界有效利用,國家人權博物館今(5)日下午兩點於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舉辦專書「館藏口述歷史主題整理」成果出版新書發表會,集結多篇珍貴訪談紀錄,推出5冊口述歷史專書。各專書主編中研院臺灣史研究所所長許雪姬、臺北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副教授楊麗祝、國史館館長陳儀深、國立政治大學文學院院長薛化元於發表會現場分享口訪與編輯過程,亦邀請白色恐怖政治受難者陳水清、陳忠信及受難者家屬丁螢雪出席,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主席楊翠、專委王增勇及眾多政治受難者也到場共襄盛舉。
國家人權博物館自籌備處時期,便持續委託學者進行相關受難者及其家屬的口訪與研究工作,至今已累計有500多位的口述訪談,今(109)年「館藏口述歷史主題整理與出版計畫」推出5冊口述歷史專書,即是委由中研院臺史所所長許雪姬等計畫主訪者組成團隊,將尚未付梓的訪問紀錄,依主題集結成冊出版。人權館館長陳俊宏表示,歷史真相的追求是所有轉型正義工作最重要的前提,近年來聯合國更倡議「瞭解真相的權利(The right to the truth)」:每一個國家的人民,都應當有權利知道過去歷史發生了什麼?然而檔案並不完全等同真相,當年政府剝奪了受難者的自由,更剝奪了他們在歷史上的聲音,如今專書的出版,正揭示這些見證歷史的受難者及其家屬,不僅僅是歷史真相的發聲者,更是重建歷史記憶的重要參與者;人權館近兩年來更協助高雄、桃園、臺中、屏東、澎湖等地方政府,進行在地白色恐怖訪談的徵集,期望共同在轉型正義工作中盡一份心力,為民主未來而努力。
《承擔家變:白色恐怖下的朴子張家》及《話當年父兄蒙難:受難者家屬記憶中的白色恐怖》由中研院臺史所所長許雪姬、北科大文發系副教授楊麗祝共同主編,前者收錄5篇訪談紀錄,以多位親友受政治案件牽連的朴子張其德家族作為訪談對象,深入探討家族內部個別的際遇與承擔;後者則收錄有11篇訪談紀錄,案件範圍涉及綠島「再叛亂」案、臺灣軍人監獄「再叛亂」案、劉如心等案、張朝基等案、黃添才等案、李義成等案。臺史所所長許雪姬表示「不願意愧對社會」,因此專書編輯的過程裡,不斷進行反覆且細緻的討論;文發系副教授楊麗祝則分享口訪過程中曾閱讀過綠島「再叛亂案」受難者張樹旺寫給太太的書信,十分真摯且動人。
《白色記憶:政治受難者及家屬訪談紀錄》由國史館館長陳儀深、台灣游藝設計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曹欽榮共同主編,精選29篇訪談紀錄,受訪者遍布全台各地、世代各異,豐富的訪問紀錄盼能完整社會對於白色恐怖時期的理解。國史館館長陳儀深分享記錄者工作的重要性,期許磨難時代的記憶,能匯聚成為臺灣社會的集體記憶。而由政大文學院院長薛化元主編的《穿過白色濃霧:1950年代政治案件訪問紀錄》及《走過白色幽曖:1960、1970年代政治案件訪問紀錄》二書,分別收錄11及7篇訪談紀錄,以涉案年代為區分,呈現不同年代受難者及其家庭的生命經驗與記憶。政大文院院長薛化元直言,許多前輩來不及看到書的出版便離開,除了感慨時間的流逝,更表示口述過程中依然遭遇許多「家人不願談」的情景,正顯示出白色恐怖廣泛、且持續至今的影響。
當時作為美麗島雜誌社編輯而受牽連、逮捕的受難者陳忠信,表示此次閱讀許多前輩的故事深覺感動與慨嘆,認為「美麗島案算是最幸運的」,並現場朗誦俄羅斯著名詩人安娜·阿赫瑪托娃(Anna Akhmatova)的詩作,表達受難者心聲。同為口訪收錄主角之一的政治受難者陳水清,受海軍臺灣獨立許昭榮等案牽連判刑7年,深刻感受「珍惜臺灣如今的民主、自由」。獄中「再叛亂」案受難者丁桂昌的家屬丁螢雪分享道,自己從未見過父親、即使閱讀判決書也未覺真正了解實情,反而是在口述過程中感受到寬慰。
新書即日起於本館博物館商店上市,每月10、20日至本館購書皆享有7折優惠!期望透過此次新書出版,使讀者、社會大眾參閱引用更瞭解威權時期國家暴力對社會所造成的影響,進而反思過去發生了何事、為什麼發生、如何發生,以及未來如何讓人權侵害不再發生。
📣 新書資訊 📣
1. 《承擔家變:白色恐怖下的朴子張家》
主編:中研院臺灣史研究所所長許雪姬
臺北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副教授楊麗祝
2. 《話當年父兄蒙難:受難者家屬記憶中的白色恐怖》
主編:中研院臺灣史研究所所長許雪姬
臺北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副教授楊麗祝
3. 《白色記憶:政治受難者及家屬訪談紀錄》
主編:國史館館長陳儀深
台灣游藝設計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曹欽榮
4. 《穿過白色濃霧:1950年代政治案件訪問紀錄》
主編:國立政治大學文學院院長薛化元
5. 《走過白色幽曖:1960、1970年代政治案件訪問紀錄》
主編:國立政治大學文學院院長薛化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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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整個心揪在一塊,彷彿石頭重重地壓在胸口,隨著文字也坐上時光機,想著當年那樣無從發洩、沒有依靠的12年,那樣的苦痛,不是撕肺吶喊可以形容,回不去的日子,哀莫大於心死,年歲已長,過去的每一幕猶如昨日吧,刻苦在心上,難以抹滅,家人的期許,騙了媽媽的那些年,我看了鼻酸背脊發涼...
這是真實的故事,差點被埋沒,感謝你願意說出來,感謝你願意回到了讓你痛苦的地方做志工導覽,這裡是 國家人權博物館 National Human Rights Museum,台灣的每一個人都需要來這看看,了解過去,台灣才能真正的昂首闊步走向未來。
🔗 【時光機】成大學生含冤被關12年 出獄後要殺了刑求他的人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90624cul001/
——(以下內文)——
如果有時光機,你想回到哪段時間?
陳欽生:
我是馬來西亞怡保人,18歲那年,我申請到英國利物浦大學和台灣成大的入學資格,我想回到當年,重作選擇,到英國念書,不要來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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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陳欽生出獄第3年,他每天在新店中央新村附近徘徊:「我打聽到當年刑求我的調查局組長住這邊。」他如願見到當年的組長,並於隔天準備了水果刀預謀:「我要殺了他,再自殺。」他緊張坐在一間路邊宮廟,等待行凶。廟裡住持看他臉色不對,只勸他:「我不知道你發生了什麼事,但如果你有什麼計劃要做的話,要先想想,你這麼做,誰會最傷心。」
陳欽生並沒多想,眼見當年的仇人走進巷子裡了,提起水果刀就要往前衝,但他腦子裡莫名想起了母親,那個片刻心突然軟了,刀子怎麼也提不起,眼睜睜看著仇人從面前走過。你怎麼確定是他?「他化成灰,我都認識。」
現在已經70歲的陳欽生,提起過往仍難掩憤慨。1967年18歲的他從馬來西亞到成功大學念書,大二那年被調查局帶走,先是控他涉嫌「台南新美處爆炸案」,查無證據後,改栽贓他:「在馬來西亞參加共產黨,來台企圖顛覆政府。」最後遭判刑12年。
在調查期間,陳欽生被針刺指甲、倒吊毆打、被打到吐血再被逼著把吐出來的血喝掉,「打到我受不了,自殺了3次。」第一次是喝廁所的鹽酸,沒想到裡面裝的是髒水,第二次是頭撞玻璃窗,結果只留下一道疤,第三次是趁空檔搶了調查員的配槍打算自殺:「扣上板機,沒有子彈,他們故意製造機會,要看我出洋相,他們站在旁邊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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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於馬來西亞怡保的陳欽生,家中有6個兄弟姊妹,父親早死,他是家中最會念書的孩子,兄姊們湊足學費,讓他出國念書,寄望他學成歸國後,再賺錢讓其他弟妹念書。「我怎麼也沒想到來台灣,會變成這樣,我連共產黨是什麼都不知道,連學校社團都沒參加,每天只知道念書,怎還會被捉?」
遠在馬來西亞的母親聽說兒子被關在綠島,隻身飛來台灣,好不容易見到兒子。陳欽生忍著淚水,只告訴媽媽不要擔心,只有母親轉身離去之後才放聲大哭。「我都不知道,我那時候是怎麼活下來的。」他身邊有一張舊照,是綠島坐牢時與同為馬來西亞人的難友合照:「我坐牢,學會了台語,還在廚房學會做菜。」期間,家人曾透過馬來西亞外交部反應,但陳家畢竟是無權無勢的平民,救援行動都沒有結果。
1983年,陳欽生出獄後,因為僑生身分,沒有身分證,但台灣政府也不允許他回馬來西亞:「我恨透這個政府了,不給我證件,也不給我回去。」最後他只能流浪街頭,「一開始當然也有翻餿水找東西吃,但後來都曉得在昆明街、廣州街那一帶,有很多餐廳沒賣完的乾淨食物都會拿到後巷給我們吃,我也是有遇到好人。」
最難受的還是想到母親,陳欽生雖然在景美人權園區當志工,講自己的故事已經千百遍了,但提起媽媽他還是哽咽了。陳欽生不敢讓媽媽知道自己在台灣流落街頭,他的兄弟姊妹也幫著隱瞞母親,但媽媽實在太想念兒子了,不顧小孩的反對執意到台灣看兒子。無家可歸的陳欽生得知後,馬上跟朋友借地方住,媽媽抵台後,又騙她,跟公司請假要帶她四處觀光。「媽媽回馬來西亞後,我覺得好內疚,怎麼會過得這麼慘?」
這麼慘的日子,還是有溫暖的事。舊照是陳欽生與當時的女友一起到慈湖出遊的合照。坐牢期間,認識了監獄的工友,工友看他一人在台灣可憐,告訴陳欽生出獄後可以去找他。之後,走投無路的陳欽生投靠了工友,工友家裡有3個女兒,陳欽生和大女兒交往,之後結婚,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份貿易公司的工作。「我很感謝我太太,她不在乎我大她16歲,也不在乎我的過去。」
他說每次想起過去受的冤屈,會生氣、會傷心,有時還會在半夜驚醒,這些怨都無處可發洩,只有妻子總是耐著性子陪伴,聽他說話:「如果沒有她,我不知道要怎麼撐過來。」過去太痛苦了,他婚後跟太太約定:「我們再也不要提起過去。」2009年,景美人權園區找他做口述歷史和導覽,他遲疑了很久:「我一直在園區外面繞,就是不敢進來,每次來,回去就做惡夢。」
最後,他選擇把自己的故事說出來:「每說一次就像傷口被治癒一次,慢慢的好了。」今年6月,促轉會撤銷了他的有罪判決,他心情很平靜:「有人是讀了一本書,或是跟不對的人吃了一頓飯就被捉,我跟他們不一樣,我什麼事都沒做,就莫名其妙被關12年。」他現在最想知道的是,當年為什麼捉他?誰告密?「我申請過我的檔案,結果都查不到…政府說,檔案不能公布,因為怕加害者第二代被報復,我沒有要報復,只想問:為什麼要捉我?只要你給我一個理由,我可以原諒你。」
他還記得自己的判決書上判案的軍法官名為「王雲濤」:「這人聽說還在世上,我很想跟他聊一聊,為什麼我會被這樣判刑?他知不知道我為什麼被捉?」王雲濤曾參與作家季季的丈夫楊蔚案的審判、在美麗島事件中任審訊法官。根據政大研究生謝孟達的碩士論文統計,當年155名軍法官,在1950年到1978年間,根據「懲治叛亂條例」判處死刑人數排名,王雲濤排名第24名,共處死11人。
#中國黨欠台灣人真相
#轉型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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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王美玉、方萬富20日對職務法庭審理監察院就陳鴻斌性騷擾案所作再審判決表示認同。
司法院職務法庭就監察院對前法官陳鴻斌所提再審,於2月14日宣判:「105年度懲再字第1號再審判決廢棄。陳鴻斌再審之訴駁回。」亦即,回復免除陳鴻斌法官職務,轉任法官以外職務之判決,對此監委王美玉、方萬富表示認同。
去年婦女節當天,職務法庭以原審法官黃國忠曾任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廳長而開啟再審,並認助理多次主動討好前法官陳鴻斌,及陳鴻斌之言行與一般社交情節並無不符等荒謬理由推翻原判決,陳鴻斌僅需罰款,無需免除法官職務,引發各方譁然。
而該次再審判決的受命法官陳志祥,更在判決書完成前,多次親上媒體,罕見的為該判決辯護,力陳陳鴻斌只是「婚外情未遂」,根本不構成性騷擾。
監察院身為訴訟當事人,在各方意見及30天的再審期限下,本於監督違法失職公務員,及消除性別歧視維護婦女權益的憲法職責下,向職務法庭提出再審,歷經近一年的等待與審理,原提案委員王美玉、方萬富對14日的判決結果,表示認同。
原提案委員王美玉、方萬富委員表示,這個案件有指標性的意義,反映出諸多制度面的問題:
(一)在程序層面包括:曾任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廳長是否為迴避事由?公懲會委員長在什麼情況下應依照法官法第48條第1項規定,擔任職務法庭合議庭的審判長?原再審判決以案件繫屬後不應任意變更法官,拒絕嗣後到任之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擔任審判長,然則法定法官原則之內涵並非法官恆定,尤其法官法之所以明定公懲會委員長擔任職務法庭審判長,係鑒於其審判經驗豐厚與職務歷練完整,熟稔公務員懲戒、銓敘等事務,性質屬於特別規定,自應優先適用,不容以順序表或備考欄文字予以曲解。
(二)實體面包括:對助理工作與績效評定、具解聘、續聘等考核與監督權的法官,二者間權力關係不對等,在性騷擾的判斷上是否受到重視,及如何消彌司法人員對於性別、性騷擾的陳腐刻版觀念,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即CEDAW公約)規定?本次判決固然無法逐一對這些制度性問題予以回應,但判決結果顯然肯定監察院所提的再審理由與證據,並且對前法官陳鴻斌在本次訴訟中,數次以程序問題(包括2次以聲請大法官解釋要求停止訴訟、3次對合議庭成員聲請迴避)的干擾,及一再辯稱其與助理乃兩情相悅,將助理形塑為主動討好他等卸責之詞,進行澄清與回應。
監委王美玉、方萬富指出,猶記得蔡英文總統對本案表示:「深刻感覺到台灣社會距離性別平等,確實還有一段路要走。」此案不會是句點,欣見司法改革更趨積極,頻接地氣,在監督政府與實踐CEDAW公約的路上,監察院將不畏風雨持續呵護人權的苗圃,負起維護婦女權益的憲法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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