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於安樂:八旗軍由盛轉衰的歷史教訓|知史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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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八旗軍早期戰鬥力甚強。從統一女真各部並征服蒙古、朝鮮,到推翻明王朝政權的歷次戰爭中,可以說是所向披靡。然而入關後不久,八旗軍便開始出現戰鬥力衰退的跡象。隨著清王朝在全國的統治日趨鞏固,戰事日漸稀少,這支軍隊也逐漸蛻變衰敗,及至晚清亟需用兵之際,它已完全變成一支不堪任戰的糜爛之師。本文將著重從軍事領域的各個不同側面,揭示其由盛轉衰的歷史教訓。
一、八旗軍由盛轉衰的歷史概況
八旗軍是清太祖努爾哈赤創建的軍事組織。他起兵後不久,便對女真族氏族社會時期就存在的兼具生產和軍事職能的社會組織──牛錄進行改造,先後建立了黃、白、紅、藍、鑲黃、鑲藍、鑲白、鑲紅8旗。皇太極時,又按民族分為滿八旗、蒙八旗和漢軍八旗。各旗設立都統、副都統、參領、佐領等官職,逐級統轄。從努爾哈赤創建八旗到1644年清軍攻佔北京這一階段,八旗實行兵民合一,兼具軍事、行政和生產等多方面的職能。兵丁平時狩獵務農,戰時自備武器糧秣,隨軍作戰,「出則為兵,入則為民,耕戰二事,未嘗偏廢」,堪稱一支能征善戰的精兵勁旅,作戰時軍紀頗嚴,有進無退,甚至在死傷慘重、屍相枕籍的情況下仍很少有人退縮逃陣。它曾以精兵6萬,採取集中兵力、連續作戰、逐路擊破的戰法,擊敗明朝10餘萬大軍,取得了薩爾滸大捷;用兩年的時間攻克明軍防守關外的寧錦防線,殲滅明軍5.4萬人;後來又在山海關與明總兵吳三桂合兵擊敗李自成大順軍,逐一消滅各地的反清力量,在建立清王朝、統一全中國的戰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清軍入關並建立全國政權後,建立了八旗常備兵制度,將整個八旗組織原封不動地移入新的社會體系之中,成為完全由國家供養的職業軍隊和職業預備役軍人集團。八旗官兵攜家帶口,按建制集中居住在軍營之中,駐於京畿地區的部隊稱「京營八旗」,駐於全國各戰略要沖之地的部隊稱「駐防八旗」。軍營內生活設施齊備,旗兵及家屬不得私自外出。官兵嚴格從旗人內部選拔,「生則入檔,壯則當兵」。都統、參領、佐領等各級軍事長官同時又是行政長官,平時督促士兵從事生產、養活家口、操練武藝,戰時率部出征。為了維護自己的政權支柱,酬謝八旗軍功貴族,清廷開國之初即給予八旗將士相當優厚的待遇,期以免除官兵後顧之憂,專心練武,保持原有的軍事素質。同時也嚴格規定,八旗官兵不得做工經商或從事其它謀生之業。然而,事與願違。從順治、康熙年間起,八旗官兵便已出現追求享受、戰鬥意志衰退的傾向。在前線指揮戰鬥的親王、郡王和貝勒們「逗留觀望。不思振旅遄進,竟爾營私適己,希圖安便,或逶兵甲之不全,或托舟楫之不具,借端引日,坐失事機」。在平定三藩之亂的戰爭中,八旗軍以往的主力地位已被綠營兵所取代。雍正、乾隆年間的一些重要戰爭,如柴達木之戰、平定大小和卓之戰、大小金川之戰中,儘管參戰的八旗官兵數量有限,其中一些號稱精銳的八旗部隊的表現卻不如綠營兵,昔日敢打敢沖的作風已不復存在。
嘉慶至清末,八旗軍逐漸演變成專靠國家供養的社會救濟組織,失去了起碼的戰鬥能力。1799年清軍在鎮壓白蓮教大起義時,曾一度把京營八旗中最精銳的健銳營和火器營派往前線,結果因軍紀敗壞,不聽約束,未及投入戰鬥就被迫撤軍回京。清朝末年,有人建議從八旗軍中挑選壯丁加以操練,使之恢復入關時驍勇善戰的面貌。而深知其弊的慈禧太后、光緒皇帝此時早已不抱任何幻想,回答說:選練八旗丁壯是多年前的老辦法了,你們卻不知今天的八旗兵早已無可練習。
八旗軍的衰敗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官兵素質低下。八旗軍入關以後,尚武精神迅速失落,好逸惡勞的現象到處蔓延,直接導致了八旗官兵體能和軍事素質的全面下降。人人耽於安逸,優遊渡日,很少把心思用在練功習武上,掌握良好的鞍馬騎射技藝的官兵越來越少。1815年,嘉慶帝閱看左右兩翼前鋒營官兵射靶,200人內竟無一人能5箭全部射中。八旗兵每逢上操、應差大都是僱人頂替。在皇帝和大臣都要出席的玉泉山閱兵大典上,也是由僕人攜帶著兵器,騎馬乘車趕赴演武場,儼然一副老爺兵的模樣。當時京城中盛傳的謠諺「糙米要掉,見賊要跑,雇替要早,營營要少」,說的便是這幫旗下大爺每次領歲米月糧時都要刁難發放者,臨陣交鋒時唯恐奔逃不及,操演檢閱時都要預僱替身,平日儘量少到營中當差巡城的情形。上述不正常現象的長期存在,必然使八旗軍中充斥人殘技疏、羸弱不堪任戰之人。清末甲午戰爭中,京營八旗中最精銳的部隊神機營赴山海關佈防。有人在蘆溝橋遇見他們,但見「前二名皆已留髯,第三名則一十一二齡童子也,余多衣不周體,蹲踞道旁,不願前進」。這樣的老弱殘兵當然不會在槍林彈雨的戰場上有什麼作為。
訓練形同虛設。清朝建立以後,逐漸建立起較為完善的軍事訓練制度。但因承平日久,這些制度實際上並無人認真執行。平日規定的每月練習步射、騎射,每年合操、考試大都草草了事。有的將領還肆意篡改條例,減少訓練次數,減輕訓練強度。如乾隆年間廣州駐防八旗的火炮訓練時間就由每年4周減為2周,射擊訓練的次數由10次減為5次。有的駐防八旗部隊,甚至因操場被出租賺錢,乾脆取消了火槍和火炮的射擊練習。
軍隊風氣敗壞。清軍入關以後,軍紀鬆懈、風氣敗壞的現象開始出現。終年仰食於官府的八旗官兵拋棄了以往淳樸簡約的社會風尚,以遊手好閒、華衣美食相標榜,追求安逸舒適的生活。平日裡很少有人按時巡城出操,而是「三五成群,手提雀籠雀架,終日閒遊甚或相互賭搏」,「肆無顧忌窩竊、窩娼、窩賭」。將領整日「居家彈箏擊築,衣繡策肥,日從賓客子弟飲」;士兵穿衣爭用綢緞,飲食必求醉飽,甚至將剛發下來的餉銀拿出來揮霍一空,剛領到的糧米轉手賤賣給商舖,換取銀錢大吃大喝,鬥雞走狗、入班唱戲以及抽大煙之風到處蔓延。一些人倚仗著自己的旗人身份,以為反正在生活過不下去時,官府要予以接濟,所以「多有以口腹之故,而鬻房賣產者,即如每飯必欲食肉,將一月所得錢糧,不過多食肉數次,即罄盡矣。又將每季米石,不思存貯備用,違背禁令,以賤價盡行糶賣,沽酒市肉,恣用無餘,以致閤家匱乏,凍餒交迫,尚自誇張,謂我從前曾食美物、服鮮衣。」一月的餉銀不足數日之需,餉米領出以後便行糶賣。
清中、後期,統治階級政治上的腐敗也嚴重地影響了八旗內部。在生活方面,一些軍官為了私人目的指使手下旗兵去做各種小差使、跑腿,打仗時則在隊伍中挑選精兵專門保護自己。一些軍官藉口各種公務對兵丁錢糧私行科斂。如旗人辦事,需要佐領出具保結,佐領往往要收受銀錢才出具手續,使旗人本來就難以養家餬口的兵餉被層層剋扣。還有一些軍官利用手中的權力對屬下兵丁放印子錢(高利貸)。有人甚至與商人勾結起來,讓兵丁先向米鋪借錢,到發放祿米的時候,則由軍官串通米鋪代領,剋扣折算欠款,等到兵丁缺糧少米時,只能向米鋪高價購買。軍官和米鋪商人靠這種卑劣手段獲取重利,不少普通兵丁卻因此家境日趨貧寒,負債纍纍。在用人方面,八旗將領往往以自己的隨營子弟立有戰功及鞍馬騎射技藝出眾為由,將他們提升為軍官。或不顧年齡的限制,挑選心腹及家屬中的孩子和老人當兵吃糧。像防禦和驍騎校這樣較低的軍官職務,簡直可以公開用錢來購買。太平天國戰爭期間,一位名叫陳升的廣州駐防八旗馬甲,就因為捐獻了2500箱火藥而被提升為防禦。八旗軍內部腐敗現象的盛行加速了官兵貧富分化的進程,使官兵關係趨於惡化,對軍隊戰鬥力的削弱有著不可低估的影響。
裝備殘缺廢損。按照制度規定,八旗官兵出征作戰時都應自備兵器糧草,清軍各級組織對官兵自備兵器的殘缺廢損情況平時要定期進行檢查。但從乾隆年間開始,相當一批八旗官兵的自備兵器已是徒存名目。有的八旗兵丁藉口經濟困難不按規定置辦軍器,還有人將已有軍器典當換錢,甚至偷偷地把軍中利器──火炮砸碎賣廢鐵。清廷三令五申,仍是屢禁不止,最後只好在軍器點驗時實行照顧政策,不再點驗旗員內護軍校、筆帖式以至六品武職的軍器。到了乾隆末年,那些沒有經過點驗的官員所擁有的軍器、盔甲大部分朽壞。皇宮各門所備兵器也都成了擺設,不具備起碼的殺傷功能。
當然,八旗兵衰敗的根本標誌還是其戰鬥力的喪失,是其作為一個武裝集團已失去執行自身職能的基本能力。而對此最嚴格、最全面的檢驗應當是在你死我活的戰場上。1659年鄭成功攻南京之役,鎮守南京的總管喀喀穆統八旗軍不敢迎戰,只好以綠營出擊,已初露衰弱之象。康熙年間平定三藩之亂,大將軍多羅順承、郡王勒爾錦駐兵荊州,勞師數載,不敢進兵。聽說吳三桂軍隊到來,匆匆將大炮埋在土中倉惶退去。貝勒尚善、察尼、鄂鼐等領兵進攻岳州,藉口舟楫未具、風濤不測,屯兵城下一年之久,不敢一戰,聽到退卻的命令,竟「三軍歡聲如雷」。清中後期,八旗軍將無敢戰之膽、兵無縛雞之能的實情已為舉國上下所熟知,連清廷也不敢輕易把他們派上戰場了。
二、八旗軍衰敗的原因:
八旗軍從興盛走向衰敗是一個複雜的歷史過程,是多方面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
首先,也是最根本的因素,八旗軍的興衰與清王朝的興衰是一致的。作為與廣大人民利益根本對立的封建貴族政權,清王朝的統治最終走向腐朽是歷史的必然。作為這一政權的統治工具,八旗軍由盛而衰也符合歷史發展的規律,並且是清王朝走向沒落的一個縮影。早在「康、乾盛世」時代,清王朝就開始顯露出種種敗兆。最明顯的表現是封建貴族們出於其追逐財富、剝削壓榨廣大民眾的階級本性,上至皇帝大臣,下至各級官吏、豪紳,皆一改清初較為簡樸的風氣,肆意侵吞和揮霍人民的勞動果實,追求紙醉金迷的糜爛生活。康熙6次南巡,費用浩大,銀子花得跟淌海水似的。乾隆的豪侈則遠遠超過他的祖父和父親。為遊山玩水、尋歡作樂,他倣傚康熙6次南巡,途中修建行宮30處,運河上的隨行船隻達上千艘。每到一處,地方官百般討好,搭綵棚、辦筵席、進貢山珍海錯和土產方物,酒無虛日,城開不夜。乾隆還大興土木,修建宮殿、苑囿,如擴建康熙時修建的避暑山莊,建外八廟;擴建雍正時期建的圓明園,增建長春園、綺春園等,不知耗盡了多少民脂民膏。清朝的王公貴族、文武百官也上行下效,無不沾染上奢華沒落的風氣,貪污成風,賄賂公行。而歷朝皇帝大都對此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作深究。康熙朝掌握大權的索額圖、明珠、徐乾學和高士奇等人無不是聲名狼籍的貪贓枉法之徒。乾隆的內侄福康安也仗著自己的寵貴地位和特殊功勛,搜刮民財,生活異常奢汰,動輒拿出上萬金幣犒賞軍中將士,家中每日裡姬妾僅買花就花費數萬錢。最典型的是乾隆晚年執掌朝政的和坤。他任軍機大臣達24年之久,專權和貪婪之名,連外國人都知道得清清楚楚。1799年,乾隆死後,嘉慶將他治罪抄家,僅其家產的一部分就值2.2億多兩,相當於當時國庫5年多的收入。和坤的兩個僕人被抄沒的家產也值700多萬兩白銀。可見他們貪贓枉法已達到何種嚴重的程度。
清朝封建政治的腐敗必然會深刻地影響到八旗軍官兵,這是導致八旗軍衰敗的最根本原因。但八旗軍本身在治軍指導思想以及相關制度、決策上的種種謬誤弊端,也是十分重要的原因,直接加速了其衰敗過程。
其一,對變化中的國家安全環境缺乏清醒意識,缺乏整軍經武、進行改革的危機感和緊迫感。清軍入關以後,所面臨的社會歷史環境發生了四大變化:由以遊牧狩獵經濟為主的滿、蒙少數民族聚居地區進入到以農業經濟為主、漢族佔絕大多數的關內廣大地區;由部族軍隊變成國家軍隊;由戰爭時期進入到相對和平時期;由以冷兵器為主的時代進入到火器時代。與此同時,隨著歐洲工業革命的開始和歐洲通往東方航線的「開闢」,西方殖民勢力加快了從海上東侵亞洲各國的步伐,佔領了爪哇、蘇門達臘、菲律賓、印度、緬甸等許多中國周邊國家,將其變為自己的殖民地,甚至入侵中國的澎湖、台灣,竊據澳門。原先地處歐洲的俄羅斯也在短短近百年間,越過烏拉爾山,迅速佔領東、西西伯利亞的廣闊疆土,成為中國的北方強鄰。這些「千古未遇」的強敵逼處四鄰,虎視眈眈,給中國的安全環境帶來極大威脅。
上述變化客觀上要求清朝統治者從實際出發,對確立於戰爭年代的八旗制度進行改革,特別是將原先「軍民合一」的八旗軍的軍事組織職能與社會組織職能剝離開來,建立適應當時世界局勢及和平時期軍隊建設的軍事體制,將八旗官兵家口的生計問題交由社會去解決;要求清朝統治者不能僅僅滿足於應付國內問題,而要學習近代西方先進的軍事技術、編制體制和軍事思想,盡快使自己的軍隊擺脫落後狀態。
但清朝統治者卻無視這些客觀需求。他們死抱住「祖宗成法」不放,片面強調「辦理一切事件,皆法祖宗」,把建立適應新的社會環境的軍事制度與優待八旗軍功貴族對立起來,把學習西方先進技術與保持旗人的尚武精神對立起來,軍事改革嚴重滯後。一旦有人主張對八旗制度做這樣那樣的變革,都遭到嚴厲斥責。例如,清中後期,旗人貧富分化日益嚴重,貧窮者不得不將清朝廷分給他們的土地大量典賣他人,單靠朝廷發放的兵餉俸祿生活。而隨著旗人家庭人口迅速增加,往往一份兵丁糧餉要養活十幾口人,致使許多貧苦旗人家徒四壁,有的旗人因為貧窮一輩子不敢結婚,有的旗人跑到農村去討飯甚至餓死。而清朝統治者眼看著大批旗人窮困潦倒,卻不肯對這一過時的制度進行根本性改革。嘉慶帝在聽取某御史關於派京城中的八旗閒散人丁到口外、西北一帶耕墾的建議時,曾大發雷霆說:「若如該御史所奏,八旗男婦皆以紡織為務,則騎射將置之不講。……於國家贍養八旗勁旅,屯駐京師本計,豈不大相刺謬乎」。另一方面,抱著「天朝上國」自大心態的清朝統治者,以為憑著老祖宗」馬上打天下」的騎射功夫足以揚威天下,因而無視近代西方軍事技術的高速發展,無視西方列強「船堅炮利」的現實,閉關鎖國,固步自封,聽任自己的軍事技術停滯落後。清軍征緬作戰時,已發現緬人所使用的來自西方的火槍性能遠遠超過清軍的火槍,但沒有引起乾隆皇帝的足夠重視。英國使臣馬戛爾尼出使中國時,曾帶來一支裝備有新式武器的衛隊。他邀請清朝名將福康安檢閱衛隊演習新式武器。福康安卻不屑一顧地說:「看也可,不看也可。這火器操法,諒來沒有什麼稀罕。」英國送給清王朝的新式火炮,被收藏到圓明園倉庫之中。直到百餘年後,露出強盜真面目的英國侵略軍打上門來,攻佔京城,火燒圓明園,又把這些沈睡多年的火炮重新搬上船運回國。鴉片戰爭失敗以後,清朝統治者雖然不斷接到中國軍事技術專家們關於仿製西洋火器的建議,卻並沒有產生學習西方先進技術的緊迫感,仍把這些先進火器打發到倉庫中去睡大覺,並再次下諭,命令八旗官兵們學好滿語、騎射功夫。
其二,當迫於現實壓力不得不進行改革時,卻往往以錯誤的思想做指導。頑固守舊的清朝統治者通常對改革抱著敵視的態度,但在客觀形勢的逼迫下,在陳腐的八旗制度實在難以維持下去時,不得不對其進行某些局部的改變。但在這種時候,卻往往是從優待八旗貴族、解決旗人生計問題出發,著眼於賙濟八旗老弱,為其提供起碼的衣食之需,背離了軍事組織以增強戰鬥力為宗旨的改革方向。比如,為了遏制旗人因為典賣土地,負債纍纍,經濟地位日益惡化的趨勢,清廷動用巨額公款代八旗兵丁回贖「民典」旗地,代還債務,賞賜銀兩錢糧。設立養育兵制度,從那些戶口滋盛,餘丁繁多,因無法補上兵額而生活窘迫旗人家庭中挑補養育兵,每月發一定數量的兵餉或祿米。在挑選馬甲等薪餉較多的職位時,不是以身體是否強壯、軍事素質好壞為標準,而是對貧乏孤寡之人,對無人贍養者,對年老者實行照顧政策,讓其領取更多的薪餉。有時,採取用國庫款項或挪用軍費經商,減少營馬數量,削減裝備和訓練方面的開支,將訓練場地和一些公共建築出租賺錢的辦法,來接濟貧困旗人。
這些措施,從本質上說是為了維護陳腐落後的八旗制度,解決旗人一時生活之需,而不是著眼於解決軍隊的機制問題,對整個軍事制度進行脫胎換骨的改造,所以並不能從根本上制止八旗官兵生活水平日益下滑的發展趨勢。為救濟貧困而增加的兵額與餘丁數量的迅猛增加相比,無異於杯水車薪。康熙年間是五名丁壯招收一兵,乾隆年間已達到八名丁壯招收一兵,其後兵、壯比例更為懸殊。靠著一名士兵每月一兩銀子、五斗米贍養一家十幾口人的情況相當普遍。康熙、雍正、乾隆年間為旗兵贖回的土地很快又被賣掉。平日對八旗官兵的補助賞賜,也只能救一時而不能救長遠。但從另一方面看,這些以解決八旗生計為核心的做法卻嚴重地危害了八旗軍的建設。為了供養養育兵,救濟貧苦旗人,八旗將領採取減少戰馬和戰船數量的辦法,將原先給戰馬買草料或製造、修理戰船的錢來救濟士兵家口,甚至將戰鬥力比較強的騎兵兵額裁掉,挪出錢來養活更多的養育兵,使八旗軍隊中充斥戰鬥力較低、甚至完全沒有任何作戰能力的冗員。八旗將領用軍費和出租軍產經商,也對清軍內部腐敗現象的蔓延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一些人乘機大肆出售軍用牧場、演炮場,造成八旗戰馬數量銳減,士兵無處進行火炮射擊,就連射程比較近的火槍射擊,也因為操場長度不夠而只能在秋收後舉行。而八旗官員整天忙於經商,自然無心進行正常的軍事訓練,平日操演擺花架子,敷衍了事也就不足為怪了。
其三,軍事功能與社會功能混為一體,軍隊臃腫不堪。為了維持八旗成員特殊的政治、經濟地位,清廷將八旗官兵及其家屬全都包下來,給予他們授官襲爵,佔有土地、人丁等許多方面的好處。而長期供養「數十萬不士、不農、不工、不商、非兵、非民之徒,安坐而仰食於王家」,必然要給清朝的中央和地方財政帶來十分沈重的負擔,不得不竭盡全力搜括民財予以支撐。清軍軍費支出大體可以分為三部分:一是兵餉馬干銀,主要來自於中央財政支出,其數額在雍正中期以前每年約1900萬兩左右,雍正末年以後每年約為2600萬兩左右。二是歲米月糧,由國家徵收的糧食中統一撥給實物,也有一部分糧米採取折成銀兩的辦法發放。三是武職養廉銀、兵器火藥製造費、軍事工程修造費等,主要由地方財政支出,大約每年500萬兩左右。在上述巨額軍費支出中,僅兵餉馬乾銀一項每年即佔康熙朝中央財政支出的70%,佔道光朝中央財政支出的72%。而其軍費的一半以上都耗費在人數最多時僅有27萬人的八旗軍身上。如嘉慶朝60萬綠營官兵每年兵餉馬干銀約1200萬兩,僅佔當年總數的46%,其餘1400餘萬兩為八旗官兵兵餉馬干,約佔總數的54%。
但在上述管理模式下,清廷每年花費的巨額軍費並沒有真正增強八旗軍的實力。這是因為在八旗俸餉總額中,官兵的家口、馬匹耗費佔了很大的比重。僅以西安駐防八旗為例,其官兵的俸餉佔餉銀總額的42%,所支糧食佔糧食總額的7.4%;而供養官兵家口的費用則佔餉銀總數的20.5%,所支糧食佔糧食總額的90.5%;養馬費用佔餉銀總數的37.5%,馬匹飼料糧佔糧食總數的2.1%。而馬匹飼養費項目的設立在很大程度上帶有補貼旗人家口生計的性質。清中後期,各駐防八旗軍營都大幅度減少,實際養馬數額,私下改騎兵為步兵,出租牧場,馬匹飼養費實際上是空有名目,大部分被挪做它用。即使是作為兵餉發放的軍費,也有相當數量花在為救濟旗兵生計而內部招收的養育兵身上。這些年幼體弱的「童子軍」數量十分可觀,乾隆年間總數即達到2.6萬餘人。嘉慶後期數量更多,僅八旗驍騎營中已達26872人,佔驍騎營總兵額的33.4%。他們每月所領的餉銀為3兩、2兩、1.5兩不等,按平均數計算,則每月耗銀不低於5萬兩,每年耗銀不低於60萬兩。但這些養育兵實際上是在空吃糧餉,根本不具備起碼的軍事技能,也就無法在戰場上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更為嚴重的是,隨著八旗人口的不斷增加,八旗軍費日益增長,大大超出了清廷的財政支付能力,一旦遭逢災害、戰爭,收入劇減,軍費將無法保證按足額發放。清中、後期,由於西方列強的侵略和掠奪,國內農民起義風起雲湧,本來就捉襟見肘的清朝財政瀕於崩潰,清廷不得不在咸豐年間將旗餉減成發放,京營八旗官兵只能拿到原餉的六、七成。在一些地區,旗兵俸餉拖欠扣減現象更為嚴重。如光緒末年奉天旗人在兩年間總共發了9個月的俸餉,加上扣減攤派,每兵所得不及餉額的十之一二。而這種「既要吃皇糧,又吃不飽皇糧」的現象的出現,對本來就難以維持生計的旗人家庭無異於雪上加霜。一些旗人紛紛逃亡,另覓生路。有的旗人還違禁私下做起了小生意補貼家用,而無心上操應差。更多的人則因為長期享受優待政策,產生強烈的依賴心理,把當兵看成是一種謀生的手段,把遊手好閒、追求安逸奢侈的生活看成天經地義的權力,清廷補貼賞賜稍不如意,就四處鬧事。清代京營八旗兵丁曾幾次為增發津貼等事項,在皇宮門前或親王府中聚眾喧嘩,幾乎釀成大規模暴動,令清朝君臣都頭痛不已。
其四,治軍不嚴,訓練鬆垮,姑息成風。清廷給予八旗官兵特殊的優待政策,也使得「從嚴治軍」的信條在他們身上無法真正實行。事實上,八旗士兵在社會上惹事生非,打架鬥毆,作姦犯科,久已成為京城和各八旗軍防地的一項公害,各級旗營軍官總是曲加庇護,地方官吏也很少敢出面拿問,致使旗營無賴的氣焰愈加囂張。八旗軍的訓練,大都是虛應故事。不僅平日射箭拉弓,視為具文,就連三年一次的大閱兵,也不過臨時稍為演習,過後即置而不問。負責監督軍訓的御史大臣們雖心知肚明,卻仍層層欺瞞,不願意說出真相。一次,某王爺奉命閱操。有一名步軍校遲到,按例要受到鞭打的處罰。執刑人解開他的衣服,卻發現一大堆小古董從其身上掉下來。王爺問是怎麼回事。步軍校哭著回答說:「家中有人十口,每月只有五兩俸銀,吃不飽飯,只好從古董店裡領一些小古董到集市上販賣以養家口。今天早上正逢隆福寺廟會,所以上操遲到了。」最後連王爺也只好將他放了不加責罰。乾隆、嘉慶皇帝對八旗軍內部隱瞞真相、姑息遷就的情形並非毫無所知,也曾多次批評八旗官兵和監察御史。但他們除了在口頭上提倡「鞍馬騎射功夫」外,並沒有採取什麼有效措施來改變這一局面。相反,卻不斷降低軍官和士兵的軍事技能考核標準。如乾隆以後規定,各旗挑選馬甲時不再校閱騎射功夫,只是將備選之人傳赴衙門,令其拉弓,即行選取。據收藏在東洋文庫中的《雍正朝鑲紅旗檔案》記載:當時世襲祖先軍官職務的大多數人,軍事技能考試成績並不好,許多人的步射、騎射成績評語都是「劣」,個別為」平」,幾乎沒有得「優」的,卻都能照樣任官不誤。這些新的考核標準實際上是姑息了僅把當兵作為謀生手段的的八旗子弟,縱容了旗人不習武藝,整日遊蕩的風氣。
其五,實行封閉的用人制度,人才危機日益嚴重。軍隊是擔負專政職能的特殊武裝集團,只有廣泛吸納社會上的優秀人才,才能有效地履行這一職責。但八旗軍始終是關起門來,在自我封閉的小圈子裡搞軍隊建設。八旗制度規定軍職世襲。兵員都從旗人子弟中選募,旗人不得與漢人通婚,以保持血統的純潔;初級軍官主要靠世襲或由官學中學習滿漢語言、騎射功夫的八旗軍官子弟中間選拔。屬於中級軍官的佐領,有勳舊、世管、互管、公中諸種,除公中佐領外,都是由某一個或幾個世家子弟承襲。高級將領如都統、副都統全都由滿洲貴族世代壟斷。由於世襲範圍十分廣泛,八旗軍職的陞遷失去了競爭力,失去了公正性,使得八旗軍官隊伍中充斥昏庸無能、不思進取之輩。特別是清廷常派缺乏行伍經歷及戰爭閱歷的皇親國戚擔任大軍統帥。這些人從小生長在深宮官府之中,過慣了驕奢淫逸的生活,大多不具有擔任軍隊統帥的素質,卻硬被置於關係到戰爭勝敗、國家安危的重要崗位上,由此往往埋下失敗的種子。清軍在征討噶爾丹、平定準噶爾等作戰中屢次受挫,都是由於任用了昏庸無能的八旗貴族做主帥所致。比如清軍對準噶爾用兵時,雍正皇帝先後派出怯懦無能、寡謀魯莽的滿族貴族傅爾丹、馬爾賽為將,結果損兵折將,一敗塗地。而雍正皇帝不自省用人不當的教訓,反而極力庇護敗軍之將,遷怒於漢人將領。賜給傅爾丹御帶,卻將漢人寧遠大將軍岳鐘琪關進監獄,將漢人署寧遠大將軍紀成斌處死。有的八旗將領不僅無能,而且怕死,在戰場上鬧出不少笑話來。康熙年間的烏蘭布通之戰,擔任前敵將領的正白旗副都統色格,臨陣怯戰,推托中暑而下馬。他的家人說:「二品大員如此臨陣退怯,將來回去有什麼臉面見人呢?」又把他扶上馬。色格卻再次從馬鞍上滾下來,躲進草叢。等到打完仗回營時,還是渾身顫慄不已,身穿甲冑、蒙著大被抖到天亮,一時傳為軍中笑談。封閉的用人制度所帶來種種不利影響,從上述例子中可見一斑。
其六,以體恤八旗官兵為由,不願利用寶貴的臨戰機會對八旗軍隊做適度使用。清廷和八旗將領為了優待旗人,保存「國之根本」,一方面禁止他們與漢人接觸,免受漢文化的熏染。另一方面又以體恤生命為由,不願意在一些小規模戰爭中適度地使用八旗官兵。早在平定三藩之亂時,八旗大軍頓兵昆明堅城之下,不思進取。漢人將領趙良棟欲發動進攻,即遭到定遠平寇大將軍彰泰的反對,理由竟是「皇上豢養之滿州,豈可輕進,委之於敵?」其實不僅彰泰,康熙、雍正、乾隆皇帝在歷次南北戰爭中都有不願多用八旗兵的想法。如1767年征緬甸之役,用兵25000名。其中綠營兵22000名,八旗兵僅僅3000名,綠營兵數多於八旗8倍有餘。1787年鎮壓台灣林爽文起義,用綠營兵10000名,八旗赴前敵者僅100名。1853年鎮壓太平天國起義,清軍調集綠營兵53436名,八旗兵僅4999名,綠營出兵人數較八旗多出10倍有餘。即使是派八旗軍上戰場,打仗時也往往是由綠營兵甚至臨時招募的勇營兵打頭陣,八旗兵在後跟隨。這樣做表面上看起來是對八旗官兵的體恤優待,從長遠觀點看卻是坑害了他們。在相對和平時期,每一場戰事都是檢驗軍人素質和軍事訓練水平的難得機遇,也是將帥們積累作戰指揮經驗的極好機會。然而從清朝統治者到八旗官兵都千方百計逃避上戰場,只滿足於在平日的操演教閱中走過場、擺花架子,以領取糧餉度日。清後期,八旗官兵除了蒙古、吉林、黑龍江馬隊還稍能打仗以外,京營八旗和各駐防八旗大都是兵無縛雞之能,將無才智之士。當時荊州旗營官兵甚至連自己軍營中的財產都保護不了,還需要花一大筆錢僱人替他們站崗放哨,以防止小偷偷竊財物,由此不難看出其軍事素質之低劣。
綜上所述,八旗軍由盛轉衰是在特殊的社會歷史條件下出現的現象,它的衰敗與封建統治階級腐朽沒落的趨勢是相一致的。但同時也要看到,任何軍隊從戰爭年代進入和平時期,都要面臨嚴峻的考驗。古今中外的軍隊都要經過這一關。八旗軍由盛轉衰的事實,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和平時期軍隊建設過程中某些普遍傾向。清朝統治者對和平時期軍隊建設的影響認識不足,固步自封,拒絕改革,直接導致了八旗軍的迅速衰敗。這一歷史教訓對後人仍然具有一定的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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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桃殺三士是中國古代一則歷史故事,最早記載於《晏子春秋》,後演變成成語,表示用計謀殺人。
典故出自於《晏子春秋·內篇諫下·第二十四》。根據原文所述,春秋時代齊景公帳下有三員大將:公孫接、田開疆、古冶子,他們戰功彪炳,但也因此恃功而驕,晏子為避免造成未來可能的禍害,建議齊景公早日消除禍患。
晏子設了一個局:讓齊景公把三位勇士請來,要賞賜他們三位兩顆珍貴的桃子;而三個人無法平分兩顆桃子,晏子便提出協調辦法——三人比功勞,功勞大的就可以取一顆桃。公孫接與田開疆都先報出他們自己的功績,分別各拿了一個桃子。這時,古冶子認為自己功勞更大,氣得拔劍指責前二者;而公孫接與田開疆聽到古冶子報出自己的功勞之後,也自覺不如,羞愧之餘便將桃子讓出並自盡。儘管如此,古冶子卻對先前羞辱別人吹捧自己以及讓別人為自己犧牲的醜態感到羞恥,因此也拔劍自刎——就這樣,只靠著兩顆桃子,兵不血刃地去掉三個威脅。
後人以二桃殺三士一詞表示「運用計謀殺人」的涵義;但在《晏子春秋》的原文之中,還可以發現一些古代權力分配與君王殺功臣的斧鑿。該故事在秦漢時期就已廣為流傳,漢代的畫像材料中常能看到此故事場景。漢代樂府詩《梁父吟》抒發了對三位勇士犧牲的感嘆,對晏子的權謀也稍稍做了諷刺。《喻世明言》也有一章講述此故事。
成語典故
典源
《晏子春秋·內篇·諫下第二》:
景公養勇士三人無君之義晏子諫第二十四
公孫接、田開疆、古冶子事景公,以勇力搏虎聞。晏子過而趨,三子者不起。
晏子入見公曰:「臣聞明君之蓄勇力之士也,上有君臣之義,下有長率之倫,內可以禁暴,外可以威敵,上利其功,下服其勇,故尊其位,重其祿。今君之蓄勇力之士也,上無君臣之義,下無長率之倫,內不以禁暴,外不可威敵,此危國之器也,不若去之。」
公曰:「三子者,搏之恐不得,刺之恐不中也。」
晏子曰:「此皆力攻勍敵之人也,無長幼之禮。」因請公使人少饋之二桃,曰:「三子何不計功而食桃?」
公孫接仰天而嘆曰:「晏子,智人也!夫使公之計吾功者,不受桃,是無勇也,士眾而桃寡,何不計功而食桃矣。接一搏猏而再搏乳虎,若接之功,可以食桃而無與人同矣。」援桃而起。
田開疆曰:「吾仗兵而卻三軍者再,若開疆之功,亦可以食桃,而無與人同矣。」援桃而起。
古冶子曰:「吾嘗從君濟於河,黿銜左驂以入砥柱之流。當是時也,冶少不能游,潛行逆流百步,順流九里,得黿而殺之,左操驂尾,右挈黿頭,鶴躍而出。津人皆曰:‘河伯也!’若冶視之,則大黿之首。若冶之功,亦可以食桃而無與人同矣。二子何不反桃!」抽劍而起。
公孫接、田開疆曰:「吾勇不子若,功不子逮,取桃不讓,是貪也;然而不死,無勇也。」皆反其桃,挈領而死。
古冶子曰:「二子死之,冶獨生之,不仁;恥人以言,而誇其聲,不義;恨乎所行,不死,無勇。雖然,二子同桃而節,冶專其桃而宜。」亦反其桃,挈領而死。
使者復曰:「已死矣。」公殮之以服,葬之以士禮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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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一:那是齊景公時期。齊景公已經是晏子服務的第三個國君了。此時的晏子經過多年的官場摸爬滾打,在齊國的地位是相當的鞏固。
當時齊國有三位著名的勇士:公孫接、田開疆、古冶子。他們人人武藝高強,勇氣蓋世,為國家立下了赫赫功勞,儼然是齊國武將裡的明星。這三人意氣相投,結為異姓兄弟,彼此互壯聲勢。由於自恃武藝高,功勞大,他們非常驕橫,不把別的官員放在眼裡,甚至對晏子也不夠尊敬。
晏子是看在眼裡,憂在心裡。這些莽夫如果勢力越來越大可不是好事啊,他們可不講究什麼禮儀倫法,將來出什麼禍患就不好了。晏子拜見齊景公,把心裡想法一說,齊景公雖然覺得除去三位勇將未免可惜,可是晏子的話也有道理,而且晏子那時太有權威了,齊景公也不好駁人家的面子:「得,您老就看著辦吧!」
晏子準備停當後,由齊景公宣來三位猛將,說要賞賜他們。
三人聽說國君有賞,當然興沖沖地前來。到了殿前,卻看見案上有一個華麗的金盤,盤子裡是兩個嬌豔欲滴的大桃子,一陣芬香撲鼻而來。三個勇士頓時流下了口水。晏子不慌不忙地對他們說:「三位都是國家棟樑、鋼鐵衛士。這宮廷後院新引進了一棵優良桃樹,國君要請您們品嚐這一次結的桃子。可是現在熟透的只有兩個,就請將軍們根據自己的功勞來分這兩個桃子吧。」晏子露出一副很為難的樣子。
三將中,公孫接是個急性子,搶先發言了:「想當年我曾在密林捕殺野豬,也曾在山中搏殺猛虎,密林的樹木和山間的風聲都銘記著我的勇猛,我還得不到一個桃子嗎?」
說完他上前大大方方取了一個桃子。
田開疆也不甘示弱,第二個表白:「真的勇士,能夠擊潰來犯的強敵。我老田曾兩次領兵作戰,在紛飛的戰火中擊敗敵軍,捍衛齊國的尊嚴,守護齊國的人民,這樣子還不配享受一個桃子嗎?」他自信地上前取過第二個桃子。
古冶子因為不好意思太爭先,客氣了一下,不料一眨眼桃子就沒了,怒火頓時燃燒他的臉龐,「你們殺過虎,殺過人,夠勇猛了。可是要知道俺當年守護國君渡黃河,途中河水裡突然冒出一隻大鱉,一口咬住國君的馬車,拖入河水中,別人都嚇蒙了,唯獨俺為了讓國君安心,躍入水中,與這個龐大的鱉怪纏鬥。為了追殺它,我游出九里之遙,一番激戰要了它的鱉命。最後我浮出水面,一手握著割下來的鱉頭,一手拉著國君的坐騎,當時大船上的人都嚇呆了,以為河神顯聖,那其實是我。沒人以為我會活著回來。像我這樣,是勇敢不如你們,還是功勞不如你們呢?可是桃子卻沒了!」「哐啷」一聲,他拔出自己的寶劍,劍鋒閃著凜凜的寒光。前兩人聽後,不由得滿臉羞愧,「論勇猛,古冶子在水中搏殺半日之久,我們趕不上;論功勞,古冶子護衛國君的安全,我們也不如。可是我們卻把桃子先搶奪下來,讓真正大功的人一無所有,這是品行的問題啊,暴露了我的貪婪、無恥。」兩個自恃甚高的人物,看重自己的榮譽,比生命還重要。此時自覺做了無恥的事,便羞愧難當,於是立刻拔出寶劍自刎!兩股鮮血,瞬間便染紅了齊國的宮殿。
古冶子看到地上的兩具屍體,大驚之餘,也開始痛悔:「我們本是朋友,可是為了一個桃子,他們死了,我還活著,這就是無仁;我用話語來吹捧自己,羞辱朋友,這是無義;覺得自己做了錯事,感到悔恨,卻又不敢去死,這是無勇。我這樣一個三無的人,還有臉面成為齊國的大將嗎?」於是他也自刎而死。
景公的使者回覆說:「他們三個人都死了。」景公派人給他們穿好衣服,放進棺材,按照勇士的葬禮埋葬了他們。
區區兩個桃子,頃刻間讓三位猛將都倒在血泊之中,齊景公也有些傷懷。他下令將他們葬在一起。漢代畫像的歷史故事裡,就刻畫有「二桃殺三士」的故事畫像。常見的二桃殺三士內容是三士各手持一劍,其中一人面前放置豆,豆中放兩隻桃子,旁邊站立晏子、齊景公和大臣等。但也有簡約型的「二桃殺三士」畫像,畫面中只刻三士自殺的場景,而把豆和桃子省略。
版本二:話說齊國有了晏嬰(晏子)為相,齊景公也就有了恢復齊桓公時期的霸業的雄心,但是時間一長,這位好高騖遠的國君就熬不住了。他想通過豢養一批勇士的辦法來建立自己的武功。當時,齊景公豢養了三個勇士:一個叫田開疆,一個叫公孫接,一個叫古冶子,號稱「齊國三傑」。
這三個人個個勇猛異常,力能搏虎,深受齊景公的寵愛;他們恃寵自傲,為所欲為。這時齊國田氏的勢力越來越大,曾經聯合國內幾家大貴族,打敗了掌握實權的欒氏和高氏。田氏家族勢力的提高,直接威脅著國君的統治。而田開疆正屬於田氏一族,晏嬰很擔心「三傑」為田氏效力,危害國家,便勸齊景公除掉這三個「上無君臣之義,下無長率之倫,內不以禁暴,外不可威敵」的勇士。齊景公擔心「搏之恐不得,制之恐不中」。晏嬰決定伺機智殺這三勇士。
一天,魯昭公訪問齊國,齊景公設宴款待。魯國由叔孫蠟執禮儀,齊國由晏嬰執禮儀,君臣四人坐在堂上,「三傑」佩劍立於堂下,態度十分傲慢。晏嬰心生一計,決定乘機除掉他們。當兩位君主酒至半酣時,晏嬰說:「園中金桃已經熟了,摘幾個請二位國君嘗嘗鮮吧?」齊景公大悅,傳令派人去摘。晏嬰忙說:「金桃很難得,還是臣親自去吧。」不一會兒,晏嬰領著園吏,端著玉盤獻上六個桃子。眾人一見,只見盤子裡放著的六個桃子,個個碩大新鮮,桃紅似火,香氣撲鼻,令人垂涎。齊景公問:「就結這幾個嗎?」晏嬰說:「還有幾個沒太熟,只摘了這六個。」說完恭恭敬敬地獻給魯昭公。齊景公一人一個金桃。魯昭公邊吃邊誇獎桃味甘美。齊景公說:「這桃子實在難得,叔孫大夫天下聞名,當吃一個。」叔孫諾謙讓道:「我哪裡趕得上晏相國呢?相國內修國政,外服諸侯,功勞最大,這個桃應該他吃。」齊景公見二人爭執不下,便說:「既然二位謙讓,那就每人飲酒一杯,食桃一個吧!」兩位大臣謝過齊景公,把桃吃了。
二天,這時,盤中還剩有兩個桃子。晏嬰說道:「請君王傳令群臣,誰的功勞大,誰就吃桃,如何?」齊景公自然明白晏嬰的意圖,於是傳令下去。
三勇士而賜二桃,故意少其一。不足則爭,因使其計功而食桃,意味著功大者得食桃,功小者不得吃. 三勇士各言其功,都自認為功大無比。
果然,公孫接率先走了過來,拍著胸膛說:「有一次我陪大王打獵,突然從林中躥出一頭猛虎,是我沖上去,用盡平生之力將虎打死,救了國君。如此大功,還不應該吃個金桃嗎?」晏嬰說:「冒死救主,功比泰山,可賜酒一杯,桃一個。」公孫接飲酒食桃,站在一旁,十分得意。
古冶子見狀,厲聲喝道:「打死一隻老虎有什麼稀奇!當年我送國君過黃河時,一隻大黿興風作浪,咬住了國君的馬腿,一下子把馬拖到急流中去了。是我跳進洶湧的河中,捨命殺死了大黿,保住了國君的性命。像這樣的功勞,該不該吃個桃子?」齊景公說:「當時黃河波濤洶湧,要不是將軍斬黿除怪,我的命早就沒了。這是蓋世奇功,理應吃桃。」晏嬰忙把剩下的一個桃子送給了古冶子。
一旁的田開疆眼看桃子分完了,急得大喊大叫:「當年我奉命討伐徐國,捨生入死,斬其名將,俘虜徐兵五千餘人,嚇得徐國國君俯首稱臣,就連鄰近的郯國和莒國也望風歸附。如此大功,難道就不能吃個桃子嗎?」晏嬰忙說:「田將軍的功勞當然高出公孫接和古冶子二位,然而桃子已經沒有了,只好等樹上的金桃熟了,再請您嘗了。先喝酒吧。」田開疆手按劍把,氣呼呼地說:「打虎、殺黿有什麼了不起。我南徵北戰,出生入死,反而吃不到桃子,在兩位國君面前受到這樣的羞辱,我還有什麼面目站在朝廷之上呢?」說罷,竟揮劍自刎了。公孫接大驚,也拔出劍來,說道:「我因小功而吃桃,田將軍功大倒吃不到。我還有什麼臉面活在世上?」 說罷也自殺了;古冶子更沈不住氣了,大喊道:「我們三人結為兄弟,誓同生死,親如骨肉,如今他倆已死,我還苟活,於心何安?」說完,也拔劍自刎了。
魯昭公目睹此景,無限惋惜,半天才站起身來說道:「我聽說這三位將軍都有萬夫不當之勇,可惜為了一個桃子都死了。」齊景公長嘆了一聲,沈默不語。這時,晏嬰不慌不忙地說:「他們都是有勇無謀的匹夫。智勇雙全、足當將相之任的,我國就有數十人,這等武夫莽漢,那就更多了。少幾個這樣的人也沒什麼了不起,各位不必介意,請繼續飲酒吧!」
晏嬰料到二桃賞賜三勇士,他們必然不會遵照齊景公之命,「計功而食桃」,而是「無長幼之禮」,炫耀己功而搶桃。勇士相爭,必以兵劍。不出晏嬰所料,田開疆和公孫接都爭先恐後「援桃而起」,都自以為武功蓋世,「無與人同矣」;古治子也自以為其勇猛超過田開疆和公孫接,但是桃已被他們搶佔,於是拔劍而起,要求他們交出二桃。看來紛爭已起,解決問題的方式或以刀兵相見,殺個你死我活,或交桃受辱,而辱為勇士最大的忌諱,如此必然以死免辱。以辱致人於死,則辱人者為不仁不義,不仁不義又甚於受辱,那麼,辱人者又有何臉面活在世上?可以說,不管用哪種方式解決,三勇士都難免一死。
三士之死,雖屬悲壯,但是他們居功自恃,甚至被人作為陰謀篡位的工具加以利用。四肢短小的晏嬰伺機使巧,兵不血刃,不費吹灰之力,終以二桃殺死三個力可拔山的勇士,消除政治隱患,其智慧也卻非尋常,但是手段也太陰險毒辣了。
《二桃殺三士》這個典故是放在「剷除權臣」這一篇系來說的,主要是寫了晏子如何運用計謀(心理學)而殺掉了三個居功自傲的謀逆之臣。微不足道的桃子,被賦予了無尚榮譽象徵。二桃為三士所分,以最小的代價,造成了最大程度的客觀和主觀意義上的不平等,使得二枚桃子由繞指柔化為百煉鋼,五步之內,足以奪人性命,也就不足為奇了。
成語鑑賞
這則成語故事最打動人的,是三位勇士的「君子之風」。晏子本想利用的三人恃才傲物的弱點,讓彼此相互爭功,離間人心,從而削弱他們的政治威脅,並沒有想到他們會捨生取義,有如此君子風度。他們開始時比較驕傲,都看重自己的事功。是古冶子的一番話讓另二人感到了羞恥,當他們覺得自己做錯事情時,寧願用生命去彌補恥辱,這是一種很高貴的精神。古冶子後來的舉動同樣如此。所以他們自刎之後,無論是晏子還是君王,都有悲切之意,為穩定朝野,反錯殺了三位大義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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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朝時期法律制度開始走上「儒家化」道路|知史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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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06年,秦朝敗亡。漢高祖劉邦在三年多的楚漢戰爭中擊敗項羽,於公元前202年稱帝,國號漢,定都長安,史稱西漢或前漢。公元8年,外戚王莽篡漢,西漢即告結束。公元25年,光武帝劉秀重建漢朝,建都洛陽,史稱東漢或後漢。從公元190年起,軍閥割據混戰,東漢名存實亡。至公元220年,魏文帝曹丕稱帝,東漢正式滅亡。西漢、東漢一脈相承,前後共歷二十四帝,統治四百餘年,統稱漢朝。
漢朝是中國歷史上著名強盛的朝代。在兩漢四百餘年中,中國傳統的政治、經濟、文化都飛速發展。就法律制度而言,經過兩漢四百餘年的積累,中國早朝封建法制在理論、制度上均有極為明顯的進步。特別是西漢中期以後,儒家學說開始滲入法律制度之中,中國封建法律制度開始走上「儒家化」的道路。
(一)漢朝的主要立法及法律形式
1、 主要立法
漢朝立法,主要集中西漢初期和中期,大致有以下幾個方面:
(1)約法三章
「約法三章」是漢高祖劉邦在稱帝之前為爭取民心而頒布的一項法令。劉邦在攻入秦都咸陽以後,鑑於秦朝法網嚴密、刑罰殘酷,為爭取民心,宣佈「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余俱除去秦法」。公開廢除秦朝的酷法嚴刑。「約法三章」是漢朝法制的開端。
(2)《九章律》
《九章律》是漢朝法典的主要組成部分,漢初相同蕭何在損益律基礎上作成,以《法經》六篇為基礎,增加戶、興、廄三篇,合為九篇,故稱《九章律》其中戶律主要規定戶籍、賦稅、婚姻之事;興律主要規定徵發徭投、城防守備之事;廄律主要規定畜牧和驛傳之事.
(3)《傍章》
《傍章》是漢高祖時期儒生叔孫通奉命制定的關於宮廷、朝謹、禮儀方面的法規,共十八篇,與《九章律》同時施行。
(4)《越宮律》和《朝律》
《越宮律》和《朝律》是漢武帝時期制定的重要法規。其中《越宮律》是關於宮廷警衛方面的專門法規,共27篇;《朝律》也稱《朝會律》,是關於朝賀制度的專門法規,共6篇。
除此以外,漢朝還有許多單行法規,如《左官律》、《尚方律》、《沈命法》等等。根據史籍記載,至漢武帝時,漢朝律令已達359章,規模已相當龐大了。
2、 法律形式
漢朝法律形式主要有律、令、科、比四種。其中「律」是漢朝最基本的也是相對穩定的法律形式,一些重要法規也都以律相稱。「令」是皇帝發佈的正式詔令。漢朝的「令」極為繁多,內容也極為龐雜。「科」也稱「科條」或「事條」,是關於犯罪與刑罰的專項法規。「比」又稱「決事比」,是用來比照斷案的典型判例.在漢朝,「決事比」不僅具有法律效力,數量也越來越多,僅漢武帝時的死罪決事比即有1萬多件。
(二)漢朝法律的基本內容
漢朝法律制度的基本宗旨在於全面維護封建的政治體制、經濟關係和社會秩序.漢律的基本內容,大致可以歸納為幾個方面:
1、 全面維護以皇帝為核心的中央集權制度,重點打擊危害皇權的行為,削弱以藩王為代表的地方勢力。
在漢代立法中,規定了一系列維護皇帝安全與尊嚴的罪名,如無籍入宮門、失闌、不衛宮、犯蹕、矯制矯詔、大不敬、誹謗、非所宜言等等,並處以極為嚴厲的刑罰。同時,西漢初期、中期,先後製定了《左官律》、《酎金律》、《尚方律》及「阿黨附益之法」,在政治、經濟、任官、禮儀等方面打擊、削弱地方藩王的勢力,以消除地方勢力對中央權力的威脅,鞏固以皇權為中心的中央集權制度。
2、 嚴厲鎮壓危害國家統治的各種反抗行為,強化官吏的鎮壓職能。
漢朝法律中,「謀反」、「盜賊」、「群盜」、「首匿」、「通行飲食」、「劫囚」等行為要受到極為嚴厲的處罰,通常是處死刑並連坐親屬。為加強這種鎮壓作用,漢武帝時還制定了「沈命法」和「見知故縱法」,加重官吏追捕、懲罰犯罪的處罰。
3、運用法律手段調整國家經濟,維護封建私有制度。
漢朝法律中涉及所有權保護、債務、契約、借貸等民事關系的法律規範也不斷豐富。同時,漢朝也注意用法律手段保證封建國家利益,如在西漢時期,有兩種買賣關係受法律限制:一為鹽、鐵,只能由國家專營;一為對外貿易,須得到官方批准。
4、維護封建家長制和封建等級關係。
在漢律中,「不孝」等倫理性罪名,範圍不斷擴大,處罰也逐漸加重,一些明顯帶有儒家色彩的觀念如「父子相隱」等也相繼演變成具體的法律制度。漢宣帝時的「親親得相首匿」,漢武帝以後的「春秋決獄」等即是明顯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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