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守中國會辦公室新聞稿
近年虐殺動物案件事例層出不窮,而隨著動物保護意識抬頭,尊重動物生命的觀念普遍為國人接受,動物虐待案件也愈被國人視為不可容忍的惡行,要求政府應該拿出公權力,設立專職動保警察的要求也愈來愈大。立法委員丁守中今(16)日特與關懷生命協會,及民間動保志工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應於保安警察第七總隊下,增設第10大隊專職動物保護相關案件之查緝及取締,會中並邀請警政署副署長林國棟與會。
丁守中表示重視動物福利的國家,大多有較為完備的動物虐待案件調查體制,例如荷蘭、美國洛杉磯、美國堪薩斯州等,便是由警察來進行動物虐待案件的調查與偵辦。這些專職動物保護的警察是隸屬於警察系統之下,均被賦予必需之警察權,一手包辦案件之蒐證、調查、起訴等事項。反觀台灣警察人員僅於被動的角色,配合動物保護檢查員執行工作。
丁守中依據內政部資料指出,非治安或交通的經濟犯罪案件為警察的重點業務之一,但比較102年查獲的經濟案件有10293件,而動物保護案件有12673件,大幅超出經濟案件。另根據農委會動保科統計,民國101年動物保護通報案件數量為8626件;而民國102年動物保護通報案件數量為12673件,一年內成長了50﹪,申訴檢舉案件大幅成長,代表民眾對於動物保護理念日益重視,因此政府應該積極回應民眾的期待,專職設立動保警察。
目前組改之後的保安警察第七總隊,是整併台灣保安警察總隊、國家公園警察大隊等2個機關,及任務編組的環境保護警察隊、森林暨自然保育警察隊、高屏溪流域警力而來,其下轄9個大隊及刑警大隊。丁守中呼籲警政署應積極回應民眾的需求,於保七總隊下增設第十大隊,比照第三大隊執掌食品衛生安全業務模式,在底下分設中隊或分隊劃分轄區,專責動物保護相關案件之配合查緝及取締,以建立更加完備的動物保護案件調查體制及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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