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04
【經濟委員會】
#投資台灣三大方案
#境外資金回台專法
#五缺問題
#北高雄地方創生計畫
昨天經濟委員會邀請國發會、經濟部針對「排除企業投資五缺障礙」、「投資台灣三大方案」、「地方創生國家戰略計畫」及「離島建設基金、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計畫」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針對投資台灣三大方案,在我4月初質詢希望將「台商回台投資」之剩餘額度挪用至「中小企業」及「根留台灣」方案,進行資金宏觀調控。在政院研議可行後,我詢問預計各加碼多少?新加碼的貸款條件是否會出現變動?國發會龔主委表示,預計這禮拜會跨部會討論後即可拍板定案。我提醒龔主委,在貸款條件上難度不能提高,利率上也需在廠商可以接受範圍內進行調整,國發會必須盡快決議,因目前廠商都亟需資金,必須讓需要資金的企業,即時得到政府挹注。
第二,《境外資金回台專法》108年上路以來總匯回 2000多億,然而在實質直接及間接投資之800多億上,大多偏向電子資訊及金屬機電產業,且在投資區位上多集中在中、北部。因此我向經濟部陳次長建議,境外投資回台在「資金核准」上由財政部主責,但在「資金引導」部分為經濟部專責,因此除了需注意投資產業需均勻分布,避免過度集中特定產業而產生排擠效應外,更須適度引導廠商至南部投資,加強投資誘因及行政指導工作。
第三,針對五缺問題,在缺工、缺料部分,因目前除了紙業,鋼鐵業、塑化業亦面臨相同問題,因此我建議經濟部與勞動部研議,是否能比照「紙箱模式」,協助適度放寬七休一等勞動力限制因應趕工。在缺地部分,我建議工業局將《產業園區閒置土地認定與輔導使用及強制拍賣辦法》所稱閒置土地(指產業用地自取得所有權之日起,逾三年未完成建設)將3年期限調降為2年或1年,以加強遏止不肖廠商囤地行為。在缺才部分,政院日前通過《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草案,原擬鬆綁讓全球前五百大的大學畢業生(外國人)無需兩年工作經驗便可來台就業,然而最後這個條文被刪除,改由勞動部循行政命令來處理這個問題。我提醒國發會應重視人才政策之研擬,在全球搶才情況下(特別是我國最缺之STEM領域)應評估改由行政命令後對我國「攬才」方面之負面影響。目前半導體為我國主力產業,如果「留才」、「育才」等成效不佳,未來我國在全球的競爭力是否會衰退,國發會必須嚴肅視之。
最後,關於「北高雄地方創生計畫」,目前北高雄共有22項子計畫,然而只有4項獲得補助。因北高雄被列為「優先區域」,我建議龔主委應提供「優先照顧」,加強關心北高雄地方創生進度,是市府提案不符合地方創生計畫精神,還是中央各部會消極以對,希望國發會能加強關注並大力支持北高雄地方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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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什麼樣的土地會被認為是閒置土地呢🤔?
🔎 #子法明訂的5種閒置土地認定樣態
工業局於107年5月10日完成「📝產業園區閒置土地認定與輔導使用及強制拍賣辦法」據以實施,明訂閒置土地認定基準及輔導改善辦法。
#那到底什麼是閒置土地呢?
👉 指產業用地自取得所有權之日起,#逾三年未完成建廠,或下列5種未完成建築使用情形之一者:
1⃣ 設廠面積之建蔽率低於30%
2⃣ 未具主要機械設備或營業設備
3⃣ 未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登記或營運許可證明文件
4⃣ 已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登記或營運許可證明文件,經撤銷、廢止或喪失效力
5⃣ 空地,無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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