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某人閒聊》在不同的一些場合都提過,自從開始以筆耕為生之後,我對其它創作性的作品看得反而少了。但,小時候我確實是看著故事和小說長大的。
在我小學時期,家裡其實不是十分富裕,當時最大的娛樂是偷溜去租書店看漫畫;另外,是拿台幣好像幾十元的樣子,走上大約一公里的路,去街尾一間文具行買故事書。
這些故事書是專門出給學童看的,我還記得,封面大部份是用簡單的水彩畫的,薄薄的一本小冊子就是一個故事:田螺姑娘啦、民間故事啦、鄉野奇談啦。
當時最吸引我的,理所當然是鬼故事。小朋友都受不了這種又恐怖又刺激的故事書。鬼故事出現的次數不多,因此只要一出了,我非得去買回來看不可。
通常,我是下課回家拿了零錢,再出門去買故事書,走到店裡已經黃昏了。我常常迫不及待,在回程的路上就邊走邊看了起來(壞習慣,小朋友不要學)
那時天色早已只剩下深藍的微光,我努力在那陰暗的光線下緊盯著故事書,一頁一頁看,等回到家,故事就看完了,我的視力也跟著完了。
這絕對是我從小學開始就有五百度近視,到最後惡化成兩千多度,必須近視開刀的原因。
您知道滴!故事看多了,就會想要寫。所以我生平第一本創作的作品,是在我十六歲那年。我邊寫,班上的同學牛奶她們邊追著看。後來那本小說沒寫完,只寫了個開頭而已,我猜大概頂多三、四千字吧!
一直到現在,同學都還記得我欠了她一本小說,從來沒寫完。我某一年好像曾許下要把它寫完的決心、但既然沒有人記得這件事了,我們在這裡假裝這個許諾從來沒有發生過。
但現在回想當時想寫的故事,覺得還滿好笑的。那是一個外星人掉到地球上的科幻愛情故事,女主角是外星人,男主角是地球人,哈哈哈。
現在回想起來,覺得小時候有書一起陪伴長大是幸福的,即使它們都是故事書、漫畫書、同學去租來看被我攔截下來的小說等等,是大人眼中的「閒書」,但最重要的是,這些書奠下了我喜歡「閱讀」的這個習慣。
即使後來看的方向整個和成長期已經不同了,閱讀這件事依然是我生命中很重要的部份──不限定閱讀書,也有雜誌、論述文章,甚至我對documentary(紀錄片)的愛好,我都認為它屬於閱讀的一環。
現在的手遊很多,大家拿著手機都在玩game,好像「閱讀」這件事已漸漸從新生代的生命中淡出了,想想有點悲傷呢。
有小朋友的讀友們,請一定要培養小朋友閱讀的習慣啊!世界會因此而變得寬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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