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有兩扇”國門”,一扇是機場有重兵伺候層層關卡,儀器崗哨,即便是如此,還是常有為數不多的”漏網之魚”入境;另一扇是港口,依靠的是”誠實申報”,良心防疫.在漫長的國境關口上人力,制度,青睞,防疫警覺性,充分落實了台灣人”好客”的樸實.
上星期,一條外籍貨輪在印尼三個港口裝完貨後直奔台灣港口,船長在”高租金,高壓力”的環境下依法以無線電申報”ALL NO LIST”順利進港卸貨,要不是船上船員心生恐懼電話告知外籍家屬,那也就天下太平無事,多事的家屬竟然透過”駐X經貿辦事處”將此”機密”消息輾轉傳到了台灣港口,無奈昭光易逝船已進港數日,好客的服務業(領港,代理,供應商,卸貨工人,,纜工,….)已經大致交流完畢,港口當局”獲報”立刻派員上船”挖鼻孔”,果然發現船員發燒,經送醫院再驗,BINGO確診!這才發現事情大條(船上梯口沒有手機掃描實名登錄),連夜將船驅逐出境,完成”帳面”上的結案.
對於船長在無線電檢疫中的”不實申報”,偉造公文書,公共危險罪…?驅逐出境結案!
再看看有些港口對”防疫”的嚴謹: https://news.soship.com/show/195309/
只能祈求港口單位的好心,善良,好客所發揮的”正能量”能守住國家的山海關, 居庸關,嘉峪關…封鎖媒體之外,至少弄幾座”烽火台”對百姓示警一下吧?
#港口防疫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 日本大創偽造文書,違法進口3億5000多萬的商品,賣到只剩90幾萬,根本無從退運。關務署應依《關稅法》第96條第3項作出「追繳貨價之處分」。結果,將近3億5000萬元的追繳貨價,關務署竟遲遲未依法執行,任憑大創公司一再拖延。 2.卡爾蔡司公司虛報進口貨物價格、違法逃稅,吹哨者早在去年提出檢舉...
申報不實海關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不曉得大家知不知道,國內近六萬名受刑人中,有近半數三萬人因違反毒品防制條例判刑入獄。
今天我在財政委員會,質詢 #負責進出口貨物邊境管理 的關務署,討論這半年接連發生的管理不當案件。
1⃣ 去年8月21日,基隆關八里分關發生「#因作業不慎」,將5萬4000多件海運快遞全數設定為C3「需要估價+逐箱查驗」,因人工待查驗貨物實在太多,最後改以全數經X光機查驗將有問題的貨物拉下外,其餘4萬6740件貨物則以「系統維護未驗貨放行」。
2⃣ 台北關8月13日接獲刑事局情資啟動的一次專案中,鎖定一批來自馬來西亞的「轉口貨」將轉運至香港。私貨在9月17日運抵桃園華儲公司轉口倉,然而隔天早晨7點,私梟竟直接駕駛堆高機將貨物從「出口倉」運出,#期間完全沒有管理人員的阻攔。
所幸三天後,刑事局在台北市文山區追回安非他命2公斤、三級毒品K它命215公斤,並逮捕七名嫌犯,而更扯的是,遲至12月24日,關務署才以關稅法第86條、貨棧管理辦法處罰華儲公司「#未善盡貨棧門禁管理」、「#未善盡保管存棧貨物」等事由,以 #最高額三萬元,共計10萬5千元罰鍰。
3⃣ 去年10月底,台北關接獲情資,從永儲公司貨棧中逐箱查獲以警政署輸出許可為幌子的「8萬3300發不定向飛靶彈」中,竟參雜「#未申報制式子彈10萬200發」。關務署事後提出檢討,雖然將調整屬「363」項目的槍枝、彈藥及零件將改為全面人工查驗外,未來應否對於不實申報人也應該做出處分,關務署也必須說明清楚。
事實上,正因為台灣社會 #槍枝毒品氾濫,在經過去年一月對於毒品防制條例第32條之一「#監控下交付」的修正後,在檢察總長核可偵查指揮書後,關務署也得允許受監控的毒品及人員入境。
然而,本意為犯罪偵查的條文,今天我在質詢中請問財政部部長、關務署長,關務署竟然也還未針對內部屬員,如何執行「監控下交付」,#訂妥行政規則或作業辦法以供第一線同仁執行。
台灣是海島國家,四面臨海有賴政府機關包括海巡署、移民署、農委會、及掌管海關的關務署為全民 #防範走私、#守護國土安全。疫情當前,除了有疾管署及醫護人員努力抗疫外,我也希望全民可以做海關的後盾,一起防杜走私,#打擊毒品及黑槍慶記氾濫。
完整質詢影片看這邊:https://youtu.be/MegS7JKd9FA
備註:財政部關務署質詢後回覆—經查前財政部關稅總局94年12月19日業配合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2條之1訂定"海關執行毒品控制下交付作業要點"。
申報不實海關 在 高嘉瑜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嘉瑜呼籲有成🎊
✅關務署將詳查冒名報關以杜民眾擔憂,但仍有不足之處!
嘉瑜於12/9質詢時曾警示財政部關務署,應盡速詳查部分報關行冒名報關頻繁、民眾透過「易利委」APP點選申報不符之疑慮及APP內聯繫窗口等情事,而關務署也於日前正式回應嘉瑜的呼籲,但仍有為德不卒之處:
✅境外集運商納管
現在個人戶一般網購中國貨物消費者的路徑:找中國集運公司(提供集貨、倉儲)→付轉運費用給中國集運公司(有固定海運空運配合台灣報關業者)→東西寄來台灣報關行接手處理申報→清關後配送。
而在以上流程中,嘉瑜曾於質詢時指出可能有部分中國不肖集運業者介入,假冒委託資訊給報關行,係因現行中國集運公司運作方式多為公司戶可以直接指定報關行,甚至有網友認為「如果要挑報關行可能直接挑中國集運比較快」;但於質詢當時,財政部並未明確回應。
近日關務署終於對以上質詢正式回函:海關將於110年推動境外貨運代理業者納管,針對違反我國法令之境外集運商承攬貨物「實施差別管理」,具體措施如限制該違法集運業者之貨物報關等,值得肯定。
⚠️累犯報關行仍未能嚴懲
在關務署官方的討論區大約半年前就有民眾反映,有被翔和國際運通冒用的紀錄,而這個惡劣行為直至去年12月依舊在該報關行發生!不只翔和,討論版中還有很多重複的冒用的報關業者!像是「金志豐、福隆、旭立」等,然而12/9嘉瑜質詢時,財政部對此些行徑卻一問三不知。
而在近日關務署的回函中表示:針對民眾檢舉遭冒名案件,報關業者抗辯報關不實資料係境外集運商提供,其無冒名報關意圖;但據嘉瑜了解,有民眾曾於遭冒名報關後致電翔和通運,對方卻回應:「沒事,放著不用管。」,顯見部分報關行在明知冒名的情況下,卻一面對政府宣稱無辜,又一面對民眾撒謊,根本惡劣至極!
另依關務署說法,檢察官對類此案件,常因報關行將責任推托給集運業者,「無從知悉是否有虛偽之情況」而為不起訴,致海關僅能以行政裁罰方式處分報關業者。但依據報關業者設置管理辦法及關稅法規定,得予以警告並限期改正或處以罰鍰,針對違規情節重大者,甚至能「停業或廢止其報關業務證照」。
但經嘉瑜詢問關務署,是否嚴格執行上開行政裁罰規定?關務署卻坦言:「實務上至多僅有罰鍰,雖有相關停業規定卻難以運作。」,實際上,區區3萬出頭的罰鍰,對比冒名報關節稅帶來的不法利得,早已被業界戲稱為「冒名報關的入場費」,嘉瑜認為既然有明文停業規定,關務署就應拿出魄力確實執法,徹底杜絕惡質報關行,以維護民眾權益!
⚠️「易利委」APP應加強宣導民眾積極回報冒名報關
針對上述冒名氾濫情形,有民眾依易利委APP上的聯絡信箱反映,對方卻叫他自己打電話去找海關通報或自己去警局報案。而易利委APP上所謂「申報不符」的檢舉冒名功能,亦有民眾質疑是否會因此遭到系統註記、列入高風險加強審核名單,甚至之後難以清關。
對此,關務署向嘉瑜澄清:「針對遭冒名民眾進行『系統註記』為必要措施,以利查緝冒名案件,對民眾貨品報關影響甚微;若人民已遭冒名卻故意點申報相符,反而可能受行政裁罰,甚至捲入刑事案件。」,同時也坦言此部分的宣導、以及APP內提供的聯絡窗口便利性等皆有不足之處。
嘉瑜在此建議關務署,易利委APP上對於民眾回報冒名報關的介面應有更為明確的提示,確實宣導點擊「申報不符」的重要性,期盼民間能與政府協力,根除冒名報關的歪風!
👉🏻回顧109.12.09質詢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ntufishfans/posts/10158882474132720
申報不實海關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1. 日本大創偽造文書,違法進口3億5000多萬的商品,賣到只剩90幾萬,根本無從退運。關務署應依《關稅法》第96條第3項作出「追繳貨價之處分」。結果,將近3億5000萬元的追繳貨價,關務署竟遲遲未依法執行,任憑大創公司一再拖延。
2.卡爾蔡司公司虛報進口貨物價格、違法逃稅,吹哨者早在去年提出檢舉,結果關務署竟然表示「查無不法」。此事被我揭發質詢後,關務署才回覆確實「涉有申報不實情事,違反海關緝私條例」。
然而,財政部到今天還在幫忙掩飾,亦未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請問關務署到底還要包庇到何時?
※ 最後時間到了,要追究公股行庫濫行放款的責任,還沒有機會質詢。
附註:
2018-7-2 財政委員會:追繳大創違法進口貨價 如興併玖地、金管會放行?
https://ppt.cc/f9L71x
2018-6-29大創敢造假欺騙、就應接受制裁
https://ppt.cc/fvfdYx
2018-5-30 財政委員會質詢
https://ppt.cc/fPqIF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