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新秩序」?】林鄭要精簡城規程序 是要精簡什麼? #肢解城市規劃 #8月專研
近日林鄭一反過往「香港缺地論」,指「香港有足夠的土地,但(發展)速度要加快」,以「程序繁複」的理由,開始將土地問題的矛頭轉戰「壓縮城規發展程序」。有大量近年已開始/即將落實就建築物高度限制、園景及綠化上蓋面積、樓宇間距及樓宇後移等精簡審批的措施,亦有各種地產界、建制政黨及智庫提出更激進建議,包括修改城規條例、《收回土地條例》、《道路工程條例》,甚至揚言「簡化」公眾參與程序、「改革」補地價制度等,近日發展局局長黃偉綸更提議大規模放寬濕地緩衝區周邊的高度限制,向既有城規制度進行大手術,以期加快土地發展。
以上精簡流程的討論,流於實際的技術操作討論,艱澀難明,所以目前民間缺乏面向公眾的說明,使大家無法掌握相關技術改動,究竟正將香港城市規劃帶往何方。是次 #肢解城市規劃 專題特意邀請了幾位富有參與規劃程序的前線專業人士,透過深入小組探討各項精簡措施的關鍵課題,深入淺出解讀以上精簡城規措施對土地發展的成效、含義與潛在影響。
▌現行城規流程簡明透視
要掌握精簡措施的關鍵,需要先知道現時一個土地發展項目,由白紙一張到取得新地契,直至完成樓宇興建整個發展流程,究竟需要經過多少部門、法規及程序。
簡單來說,一般住宅發展申請主要涉及三個審批部門:規劃署、屋宇署及地政總署。
一、由規劃署支援的城規會根據《城市規劃條例》審議發展申請的各種內容,當中會有公眾表述及聽證會表達意見。
二、地政總署會負責就該發展項目,製訂/修訂一份用以發展管制的地契條款合約,有需要修訂地契條款就要計算出補地價的金額,樓盤發售前,須獲得地政署同意地契條款已經完成的「滿意紙」(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
過程中亦會因應不同情況牽涉不同部門 (例如運輸署、環保署等) 的參與,包括在城規會審議及批出許可條件或者在製訂地契條款時徵詢部門與局方的(技術)意見。
三、建築圖則的審批就會由屋宇署作部門協調,主要檢視圖則是否符合規劃申請時的訂下的要求,與及有否符合《建築物條例》標準,及後會獲批建築圖則 (或叫「開工紙」),工程便可以正式動工,最後工程完成滿足《建築物條例》要求,項目取得「入伙紙」屋宇署的角色就大致完成。
現在不少審批程序,例如高度限制、園景設計等,規劃署、屋宇署和地政總署之間被認為「疊床架屋」,且準則不一,故此政府先透過「簡化」尤其地政總署參與在內的「重覆審批」,從而加快土地供應。
可是,即將出爐的精簡修訂建議,卻不止是關乎城規流程的重覆審批,亦透過修例或放寬發展限制,聲稱能達到加快土地供應的效果,但這個聲稱的目的真的能夠達到嗎?
▌精簡程序 是否重疊 有否加快?
一個發展項目主要涉及三個審批部門,過往被批評部門審批角色重疊。現時精簡規劃程序有意刪走地政總署參與在內的審批角色,為求加快審批效率。
以建築物高度限制為例,以往一直以法定規劃圖則和地契兩方面規管,精簡安排後除了特別情況,建築物高限制不會出現在新訂立或修訂的地契內。
有建築業界覺得是項精簡某程度上合理,因為有時地契上的高度限制,有時來自舊的規劃圖則,規劃方面而言,分區規劃大綱圖不斷修改,不必又再重新找地政修改地契,只要規劃署把關就可以了。有規劃師甚至會提出地契中「建築物高度限制」本身多餘,因本身已有總樓面面積和地積比等規劃工具控制建築物的體積。可見,以上業界人士普遍認為目前的精簡程序措施是嘗試應對處理規劃申請時職能重疊的「官僚化」問題。
問題是,透過精簡審批這個少少的程序,是否能加快整個房屋發展的過程?
有業界人士質疑,現時地政審批地契條款的程序,會多大程度影響房屋工程的進度。因為地契其實只是政府與發展商之間的一紙合約,不會令工程不乎合法規要求,似乎不太會影響工程進度。發展商只要在最後階段賣樓前滿足地契的要求就足夠,簡單刪去幾個條款,會有多大程序影響整個工程時間表?結論是,到目前一刻的精簡城規流程措施,對加快建屋過程有多大幫助,仍然是個大問號。
過往亦有就地政層面的「加快」嘗試,效果亦是一個大問號。以發展商極為關注的補地價問題為例,政府早於2014年推出的「補地價仲裁先導計劃」,嘗試加快處理農地改劃為住宅用地的地契修訂申請,但直到2021年的6月,地政總署回應立法會質詢時,卻沒有備存實際處理申請個案時間的整體統計數據,並解釋指「每宗申請的時間取決於該個案的複雜程度及所牽涉的問題」。就此,似乎政府都無法評估「加速」措施前後的成效。
▌審批程序以外的建屋能力限制
現時精簡規劃程序的措施,似乎就不能簡單地加快整體房屋供應,因為建屋步伐其實更多是受制於其他大環境因素,而非地契上的幾條條款。根據業界人士的觀察所得,舉例說現時公營房屋供應的速度更多跟工程部門的負荷能力有關。
過往公屋工程進度緩慢,其實不是全然是覓地問題,更多是覓地後卻無人可跟進工程。據業內人士稱,由於很多「靚地皮」已被政府賣地予私人發展商起豪宅或商廈等,剩下可供建公屋的地皮若不是「盲搶地」得來,就是先天條件不佳,需要平整土地。而負責平整土地的土木工程拓展署,內部有今年工程量的清單,若超出今年工程量的話,就會排後一年再處理,結果房屋署不是沒有土地建屋,而是有了土地,卻等了一整年才得以開展工程。
業界人士推測工程部門長期欠缺人手,其中一個原因可能是政府大型基建過多,當然這亦包括公眾所理解的「大白象工程」。如果將政府工程部門的人手吸引到明日大嶼等大型基建,似乎亦會令到整個工程界別的人手短缺,倒過頭來拖慢房屋供應,猶如搵石頭砸自己隻腳。
以上的例子顯示,現在政府「發展速度太慢」的定調似乎忽略了規劃程序之外的其他決定性因素,單單強調精簡加快城規程序,或者無助改善現時房屋供應不足的問題。
▌犧牲質素的「精簡」趨勢?
政府除了推行現時一系列的精簡措施外,不斷加快審批整個發展流程亦成為各個部門內部的首要任務。此時需要思考,這個「谷催加速」趨勢會對政府部門對於城市發展的把關及引導角色帶來什麼的負面影響?會否削弱本身監管下應有的質素?我們的城市景觀及生活質素,會否因而下降?
以園境規劃程序為例,過往一個發展項目的「園景設計總圖」(Landscape Master Plan)分別交由規劃署及地政署審批。2019年發展局發佈聯合作業備考第3號(Joint Practice Note No. 3),提出精簡園境的規劃申請程序,將規劃申請中園境設計一般交由規劃署作為主要審批,並交由屋宇署審批綠化覆蓋率(Site Coverage of Greenery)。
有園境建築業界觀察所得,過往規劃署及地政署的審批準則不一情況時有出現,亦有批評政府部門審批發展項目的園境設計十分主觀。上至發展項目的通風、園藝移樹、園境美化以及開放空間的佈置,下至會追問項目中種植一顆樹的品種類型,當中不時涉及主觀的判斷。相應地,這亦反映出部門會仔細監管園境的具體設計。若將審批準則統一,精簡成「點心紙式」的硬性要求,會不會使發展商出現「湊數交貨」的情況?
對於現時政府「總加速」的綱領下,除了精簡規劃程序,有部門因審批不透明屢次被官媒狙擊拖慢土地供應,而政府部門內部亦被要求加快工作效率,否則將輕易「中槍」,成為現時「鬥官僚」的目標。有業界亦表示公營房屋項目的園境設計也需要配合加快,我們必須小心,會否因而犧牲園境設計時應有的全面質量。
有園境業界人士有聽聞,政府部門為求加快公營房屋供應(或需要彌補因土木工程署工程吸納量不足而導致的延誤),現時在制定某些公營房屋的園境圖則時,往往鼓勵採用「直線型」的模組化(modular)設計,嫌其他風格(包括曲線型)的設計興建速度慢,而這些曲線型設計對於整體景觀很多時有助益作用,甚或乎是個別地盤的實際需要。
透過犧牲因地制宜的園境規劃考量,而所換來的「精簡」成效,卻只是加快數天的制定工作,省時很少。這樣只會製造出更多倒模型公屋屋邨,而屋苑社區亦欠缺特色及變化,在地住戶的生活質素相信隨之而會被「精簡」。
▌公開補地價計算的雙面刃
發展商開發項目時,必須經歷修訂地契上的限制條款/改變土地用途等申請,因而須向政府就修訂前後的土地價值進行補地價,有發展商指這太浪費時間了。
現在開始有媒體吹風,政府正考慮列明「補地價」不同細項的計算方法,作為精簡城規流程的一個辦法。然而,「補地價」牽涉公帑收入,公眾利益影響極大,所以政府需要謹慎的補地價計算程序,避免公帑損失或招致官商勾結嫌疑,花這些時間站在公眾利益立場看似是必須的。
但現時,發展商正積極撼動這個多年來的安排。有不少發展商指很難預計政府會提出的補地價水平(業界一般理解是扣除所有成本後,政府會預留發展預期收益的20%給發展商以訂出補地價的金額,大型項目補地價金額可動輒上百億),所以以當發展商察覺到某些時期有條件接近的地皮的補地價金額便宜時,就會出現一窩蜂為數個不同項目申請補地價的情況。
因此有業界認為,對發展商而言,補地價計算準則更透明,發展商理論上有機會更主動向政府申請補地價。但同時,正如前面所述,「補地價」牽涉公帑收入,公眾利益影響極大,如果被地產商得知補地價的計算準則,亦可以預期發展商會針對每個細項數字向政府「拗數」,若然發生,這將必然拖慢發展程序,有發展商甚至會有理據,就政府開出的補地價及其安排司法覆核(相對於補地價的天價金額,司法覆核的律師費用可說是九牛一毛,若然覆核成功一次半次,發展商已經「賺到有突」,增加了發展商挑起法律挑戰的誘因),引起更長時間的爭拗,所謂「精簡」程序能夠加快發展的期望落空,欲速不達。
而無論是對政府還是地產商,補地價問題也是兵家必爭之地,前者是關乎龐大的土地收益,後者是巨大的土地利潤,若然挑起補地價的紛爭,這爭拗將沒完沒了,除了公帑有機會蒙上損失,更要命的是,發展商看似很關心的發展速度,很可能會被拋諸腦後。
▌最壞的還未到臨
最後,精簡發展管制督導小組現在正考慮推出最具爭議亦係土地利益核心﹕涉及總樓面面積以及補地價方法的精簡措施。連同一系列政府官員以及建制團體,針對濕地緩衝區大幅度放寬的發展管制,以及城規程序的民主參與部分。精簡發展管制小組的動態,即將成為新界北及明日大嶼等大型發展計劃以外,直接改變本地土地發展玩法,具相當技術性,同時亦最具爭議性的城市議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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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民分享與慣老闆交戰的過程與檢舉方式,
真的是,自己的勞權自己救。
不知道啥時才會有政府正視台灣勞動權益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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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廣大網友要求我來分享交戰的過程與檢舉方式。
公司遲發薪水我就去勞工局申請調解。
調解當天公司不願意和解,他說時間很多要跟我慢慢耗。
調解失敗後勞工局直接檢舉,未保存出勤紀錄、
未依規定給付加班費、未依約定給付薪資。
帶著薪資明細單與勞保投保明細去勞保局檢舉高薪低報。
然後打電話跟法扶約好時間,
要帶全戶財產所得清單(國稅局申請要帶戶口名簿跟每個人的印章小孩的不用印章)
戶籍謄本、調解不成立通知書,跟法扶律師說明事發經過,
等扶助通過跟律師討論寫存證信函寄給公司。
調解失敗後我就決定要離開公司了,
我開始整理手邊的帳本要結算金額,
詢問會計兩次皆稱不知道帳本的去處(負責人把帳本收起來不讓我對帳)我都有錄音啊!
OS:還裝傻?錄音檔我早就給地檢署了!
事後召開小型會議在會議上說我侵佔公款500元*2,我悶不吭聲不理會他。
存證信函寄出後我就離職,並將1000元差額匯回給公司,同時將已
請領的四萬元飾品費用(我還沒去買)全數匯回。
公司收到存證信函後有約我談和解我帶著律師去談,
出發前律師跟我確認和解金額,和解當下公司負責人完全不談和解金額,
拿著一疊資料說我哪裡違法不和解就要告我,我們馬上走人並將狀紙寄出。
我去新公司上班一個月後收到到案說明通知書,
馬上跟律師聯絡律師說:公司是故意要贓張藉由我違法在先所以才解除勞動契約。
OS:心想馬的居然告我這個,
我就拿著以前操作的案子報價單去國稅局檢舉逃漏稅。(獎金1萬八已領謝謝老闆!)
到案說明後兩個月召開偵查庭,庭上我說帳本被收走所以沒辦法得知正確差額,
檢察官問負責人為什麼要收走帳本?
負責人:因為時間要緊所以我先把帳本收走。
我也說公司三年來都是先請款後依照發票實際金額多退少補,負責人說沒有這回事!
檢察官要我們雙方帶證人來,我說我問過其他離職或在職同事沒有人願意來作證。
第三次開庭我請假沒去,負責人帶員工去作證,
員工的供詞與我一致檢察官也認為符合常理所以背信罪獲得不起訴。
著作權呢因為我PO我親手設計之完工照片至個人臉書被公司告,
一開始委任律師勸我跟公司和解,
我不服第一我沒有因為PO照片獲利、第二公司沒有因為我PO照片損失利益,
眼看這律師不靠譜我就請法扶更換律師。
最後檢察官也認為PO照片沒有造成公司損失利益,
且公司不是以照片來營利,
照片內也是我親手設計的裝潢,
所以不起訴!
後來新公司被打壓協議將我遣散,我就失業啦!
勞資糾紛終於收到開庭通知,
庭上攻防不得不跟大家分享,
我請求的項目有:遣費散、預告工資、業績獎金、特休未休、加班費
第一次開庭我們依照勞基法未按時給付工資以及高薪低報,
主張解除勞動契約合法並依遣散處理。
對方律師竟然說公司沒有固定時間給付薪資,
OS:天啊!這種話都說得出來我真是敗給他了,
我都附上薪資轉帳明細你還說沒有固定發薪日?
第二次就改口有固定發薪日了,
開始說為什麼延遲發薪水,說了一堆屁話。
獎金的部分又說我不適用獎金公式表,
我事後跟以前配合過的業主請她翻拍合約書給我,
合約金額*公式=我當月業績獎金。
最笨的是公司拿了一堆我操作過的案子帳本說虧損嚴重不可能發獎金,
帳本最下方有一欄清楚寫著業績獎金XXXX元(未申請),
看到當下我真的笑死了哈哈哈哈!未申請=我可以領只是還沒領對吧?
最後13萬獎金法院全數判給我了!
法院申請勞工局跟勞保局的檢舉資料我才發現公司居然偽造出勤紀錄,
我就馬上請求去調閱通聯對方律師馬上抗議!
法官不理會還是幫我調閱,
開庭後對方律師馬上補狀紙要求撤銷我的請求,
並附上一張105年我簽的切結書內容:
因為我們設機是上下班時間不固定,所以統一由會計人員代為打卡。
疑?這跟你在勞工局說的用電話或口頭告知到退勤時間並登記在電腦裡不一樣欸!
我想剩下的你去跟檢察官說吧!
我就帶著通聯記錄與勞工局勞動檢查得出勤紀錄表,
按鈴申告後,檢警會說申告者請近!
到櫃台出示身分證後等待書記官來做筆錄,書記官態度很友善呢!
至從7月份公司負責人要求我離職後我整天上班就全程錄音!
整整錄了近兩個月整理起來還真累人,
想聽幹話語錄的網友我看大家反應我在PO上來給大家聽!
至從前公司事件後我養成錄音的習慣,所以關於誹謗我的我都有錄下來。
誹謗的錄音檔我也很多由於還沒宣判偵查不公開就不方便PO上來了
https://imgur.com/55N61Ok.jpg
https://imgur.com/L0potkX.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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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mgur.com/vogCgq2.jpg
https://imgur.com/T5Ch2d8.jpg
https://imgur.com/Ee19hH6.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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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不是無能的藉口,偏偏我就是蠢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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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起,我開始了在《蘋果日報》的新工作,有鑑公司規定禁止在未通報前擅自兼職,所以我減少了日常的《臉書》PO文,盡可能專心做好我新聞編輯的本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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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只是表面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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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是我害怕,我害怕上《臉書》、我害怕上《PTT》、我害怕打開《LINE》、我害怕打開電子信箱,我害怕一打開就看見那些罵我、笑我、黑我、酸我的留言、訊息,所以我乾脆選擇做個縮頭烏龜,假裝看不見、聽不到、與世隔絕,一個人埋首工作躲在自己的小世界裡,拼命賺錢想快點把積欠的腰帶寄完、退款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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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諱言,去年一年,真的是我人生最痛苦的一年,欠債、借錢、被告、查稅,連高中生病整整躺在醫院一年那時都沒這麼痛苦,身為一個自我要求極高的強迫症患者,生理上的痛苦我可以忍耐,但心理上的壓力卻像永遠還不完的高利貸一樣,一天一天越來越重、壓著壓著最後我就崩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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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不能怪別人,說到底,今天會變成這個局面,全部都是因為我的粗心、散慢、隨便、懶惰、自以為是造成的,所以我不能怪別人,要怪就只能怪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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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要從前年10月那一次的團購開始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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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0月到12月間,水肥哥一共辦了3筆團購,分別是超級訓練跳樓大拍賣、感恩節舉重鞋與12月份INZER腰帶,一般按照過去幾次團購經驗,每筆團購的金額大約都是落在20~50萬之間,很少有超過50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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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拜館長大力宣傳所賜,前年那3筆團購,水肥哥最後總共收了10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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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你們沒聽錯,光是那3個月的時間,水肥哥的銀行就進帳了1000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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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每個悲劇都有一個「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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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稅局所提供的資料,那一段時間包括到隔年的4月為止,我總共進口的金額大概是1150萬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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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意思呢?也就是說,水肥哥不只沒賺錢,還倒賠了100多萬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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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我很氣憤,以為很多人都沒付錢,還花錢請了好多會計師一起來幫我算帳,結果算完發現實際上未付款的人比想像的少,金額大概只有20~30萬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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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去年3、4月,我把積蓄都賠光後我才發現,很多東西,我從一開始就訂錯了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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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來說,超級訓練一代護膝,當時團購寫的金額是台幣1600元,但其實這組護膝光是定價,聽清楚喔!是不含美國本土運費、國際運費、進口關稅的價格就要56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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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56美金的東西我到底是怎麼算的會算成台幣1600元?現在想起來真的覺得當時眼睛一定是抹到髒東西鬼遮眼,而且還不只這一樣,現在蝦皮賣這些護具的人很多,你們一樣一樣對比水肥哥團購的金額與他們的訂價,就知道我到底賠多少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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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很多朋友都還對舉重鞋少算200元請大家補匯給我的那張紙記憶猶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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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我犯的第一個錯誤-當團購金額已經膨脹到可比一家中型規模貿易公司一年的進口額時,我還在傻傻地用土法煉鋼的方法算帳、收錢、訂貨、宅配,這中間的關鍵就是我個人那「非常幼稚的道德潔癖」,一直很怕人家覺得我賺錢、說我閒話,所以一直很堅持一毛不賺,不敢用網拍、成立公司、花錢聘請專業的人來協助我,然後簍子越捅越大、一發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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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糟的是,我是用「個人帳戶」在處理這件事,等於是所有的錢,包括我的薪水、個人信貸、投資所得等都混在一起,加上我當時壓根就沒想到少收錢這件事,一直要等到我要訂INZER腰帶時才發現帳戶的餘額好像怪怪的?這時我才意識到代誌大條了,只好低著頭皮乖乖回家找老媽調頭寸借了快200萬來補INZER的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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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我又犯了第二個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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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我在去年1月訂完INZER腰帶,想說終於搞定了,接下來只要高枕無憂等到貨再宅配給大家就好,沒想到等4月INZER要出貨時又出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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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學長嗎?我是JACKY啦,你不是說INZER有4筆訂單要收?我們這邊只收到1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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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委託在大邁國際工作的學弟幫我們處理INZER腰帶國際貨運事宜,結果4月的某一天晚上,我忽然接到了他的來電,一聽就知道大事不妙了,馬上至電INZER詢問,結果又得了一個很神奇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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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我們有您的訂單編號,但不知道為什麼內容是空白的,您的腰帶並不在製作清單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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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別鬧了好嗎?難道要我再等3個月嗎?我要怎麼去跟參加團購的朋友解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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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能怪INZER嗎?回想一下,我們訂了那麼多次腰帶,INZER哪一次不出包的?我明明知道INZER常常出包,為什麼不認真追一下訂單?為什麼不每個月都打電話問一下進度?甚至只要查一下信用卡剩餘額度,一個小動作就可以避免這種窘境發生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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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當時什麼都沒做,整天活在自己的粉紅泡泡裡做白日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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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好在等待的這段時間裡,惡魔老闆豪哥也宣布了代理到INZER的好消息,我上官網看了一下售價,3800、3500確實比我們團購便宜很多,同樣的事我也講了很多遍,開團、幫大家買東西的本心就是想交朋友、不是想賺錢,既然有更便宜的選項,我心想那不如就退錢請大家自己去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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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過了一陣子我又收到請託,說不好買、沒有想要的顏色、尺寸、還是想團購、懶得再退錢,然後剛好同時間我也在尋找有沒有更穩定的腰帶貨源,所以後來才會出現INZER換泰坦這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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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卻是我犯的第三個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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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說呢?因為那時我答應大家換腰帶的同時,我也同意了如果等不及可以先退款,結果就變成了有些人一開始說要訂,但等一等忽然不想要了或他自己買到了又跑來說要退款,又要訂、又要退等於我的現金壓力瞬間變成了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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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我一直覺得自己對不起大家,畢竟回到那個時間點去看,腰帶已經整整拖了7個月還沒到貨,所以大家有什麼要求,我都會盡力滿足,但現實是,我已經欠我老媽一屁股債了,手邊根本沒那麼多錢給我繼續打腫臉做好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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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險,這時我的女朋友幫了我一個大忙-她幫我成立了《蝦皮賣場》,花了大概1、2個月時間賣掉了當時多年以來屯積在家裡的棄標物,包拓鞋子啊、拉力帶啊、防滑液啊各種有的沒的,緊急籌到了一點現金來支付第一批申請退款的朋友,說真的,如果沒有她,依照我這種做事拖拖拉拉的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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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那些東西到現在還躺在我家裡呢......(=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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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人喔......,一倒楣起來真的什麼鳥事都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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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我被告了,這對我來真的是莫大的恥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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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接受賠錢、我可以接受做白工、我甚至可以為大家去借錢來補貼也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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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真的、真的、真的無法容忍被當成是騙子、詐欺犯,尤其當我為這一切付出那麼多之後,我的名譽已經是我最後剩下的唯一一點點尊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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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還要被人踩在地上當笑話一樣嘲弄、踐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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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網友告我收錢不出貨、覺得我詐欺,後來一查,你自己要申請退款,我也已經退款給你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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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案子後來當然是無罪,連法院都沒上過在偵查庭就不起訴了,這位告我的網友還在偵查庭上不斷跟我道歉、被檢察官罵了一頓浪費司法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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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人的跟被告道歉,沒聽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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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講的這些都是公開資訊,新聞也有報導,沒有得騙的,事實是怎樣就是怎樣,當時我當然覺得很莫名其妙,但後來想想,還不是因為我自己龜縮、不敢面對現實、以為乖乖退款、出貨就沒事了,如果我有開信箱、開臉書,就會看到對方寫來的威脅信件,後來也根本沒那麼多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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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就是我犯的第四個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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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被告之時,我去永和分局做筆錄,承辦警員提醒我因為涉及詐欺案件、我的銀行帳戶可能會被「凍結」,但我當時根本沒放在心上,想說自己清清白白的、貨有訂、錢有退,憑什麼凍結我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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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結果就被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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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知道這個凍結帳號有多痛苦嗎?我不能把帳戶裡面的錢領出來、我也不能存錢到帳戶裡去,那時一堆人在《批踢踢實業坊》、《靠北健身界》質疑我,質疑我怎不去銀行借點錢一次把事情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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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你娘的!銀行帳戶只能看不能用,我他媽是要跟誰借錢啊?跟地下簽賭站借現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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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因為帳戶被凍結的關係,連帶影響到了我的創業、房屋、信用貸款,是的,就因為這麼一件小事,我的生活、人生規畫全部都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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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慘的是,我連想去上海銀行開個薪資轉帳戶都被打槍,上海銀行的行員還不給我開戶,詐欺案件是這樣子的,除了主帳戶被鎖外,其他銀行的延伸帳戶也會一併被凍結,最後導致我去《蘋果日報》工作的頭幾個月是完全領不到薪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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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的每天接到人資的關愛電話,「禎祥啊,你的案件什麼時候結束啊?你的薪水到底要不要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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囧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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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公司的折衷辦法就是給我現金支票,等我帳戶解鎖時再自己去兌現,哪知道6月的案子才剛結束,10月又被告一次,這次的案件內容更好笑、更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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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因為這種無聊鳥事,我的帳號又要再被鎖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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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偏就在此時,泰坦的腰帶做好了,要付尾款了,可是我的玉山帳戶還在被凍結狀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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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半年多中,每個月我只能拿著這張不能兌現的支票跟我媽預支現金,然後拼命省吃儉用盡量省,一部份慢慢一點一點付給泰坦、換回一點腰帶就趕快宅配出去,另外一部份則是一點一點的退款給無心再等待的朋友,還有存到錢的話就想辦法進點貨放在蝦皮賺錢去補之前團購的漏洞,這也是為什麼大家看我的蝦皮賣場好像常常空空的,平均每2~3個月才補一次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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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很簡單,因為我沒錢了......真的一毛都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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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今年2月,事情才發生了轉機,一名PTT肌肉板的板友「梅菲斯特」,他知道了我情況後就傳了一份文件給我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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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早在民國100年時,金管會考量到有些像我這樣莫名其妙捲入詐欺案件或被惡意濫訴的無辜民眾帳號凍結、影響生活,早就已經公布了行政命令,除了被凍結的主帳戶之外,其他帳戶可以申請開放部份權限,換句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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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銀行你唬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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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就拿著這份金管會的公文到上海銀行西湖分行去辦薪資轉帳戶,他們一開始看到還不信,連主管都叫了出來,然後在那邊拼命打電話東問西問,研究了整整快一個小時才確定這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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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啊!雖然玉山銀行帳戶的錢還是不能用,但我至少終於能把手上所有的支票都換成現金了!太爽啦!我終於有錢把泰坦的尾款付清、該退款的錢都退一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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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仔細想想,問題還是在我自己身上啊!他媽的如果我稍微花點時間去GOOGLE一下,我也可以查到這份金管會的文件啊!我也不用在這邊有一餐沒一餐的過半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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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接下來這些話,我從來沒有跟任何人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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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那段時間,別說是去GOOGLE了,我真的很想乾脆直接死一死算了,一了百了再也不用煩惱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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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越欠越多的債務、彷彿永遠都處理不完的團購、每天打開臉書就是酸我的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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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要什麼時候才能爬出這個深淵、什麼時候才能回到我原本十分快樂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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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痛苦、我難過、我氣、我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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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界的爛咖這麼多......
有人在學生的乳清裡加類固醇騙買課
有人拿淘寶貨冒充高級品騙錢
有人雙插頭性侵女學生也性侵男學生
有人賣藥賣到客人洗腎、自己也住院洗腎
有人拿自創的廢物證物四處騙教練
有人把員工當衛生棉一樣用完即丟還提告討賠償
有人整天不工作只想健身然後逼女朋友下海給人操來換他的買藥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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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在大家眼裡,哇!這些都是哥啊、董啊、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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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呢?我到底做錯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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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是廢、我是蠢、我是笨、我是傻,但不管是國稅局來查還是法院來查,兩邊都證明了我真的沒有做任何壞事、沒有賺一毛錢不說還賠光老本欠一屁股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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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我得到了什麼?除了每天被酸民當成笑柄外我得到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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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這樣每天恨自己、恨別人、恨天、恨地恨了半年多,每天跟我女朋友吵架、跟我老媽吵架,一不開心就跑到頂樓一個人發呆,幻想跳下去不知道有多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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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看見一個跟我很像的故事,這個故事就叫做「正當冰」,正當冰的老闆也跟我一樣,想做好事、想做善事,偏偏他沒有考量到自己的能力、太一廂情願,結果就是拖累了周圍所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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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這時才了解,這個社會不會厭惡聰明的壞蛋,相反地,善良的蠢才往往會造成更大的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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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肥哥自認在很多事情上聰明過人,但偏偏、偏偏數字就是我的罩門,缺乏正確的財務觀念,害我這3年來可以說是白忙一場,銀行戶頭扣掉我媽借我的錢之後就只剩下3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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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元加上近250萬負債,這就是35歲的我僅剩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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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可憐嗎?不,我已經懂了,這是我咎由自取的結果,現在的我已經照國稅局的要求乖乖成立公司,聘請專業會計師報帳,也有委託專人幫我顧網拍,這些都是我從過去的失敗經驗中攝取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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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如果我放棄掉過去自己那些幼稚、堅持不賺錢的原則,認真將這件事當成一門生意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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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生意嘛!哪有第一次就成功的呢?換個角度想想,我或許還該感謝自己失敗的算早,不然沒有這次的失敗經驗,我一定還是會繼續我行我素、粗心大意混到50歲、60歲也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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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除了腰帶退款已經全部完成之外,我還有4筆成年的老帳沒有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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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除了健力款腰帶已經寄完之外,我還有粉紅色跟3個傳統健美腰帶沒有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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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過去這一年基本我是完全處於自我放逐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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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也知道,至少比起那永遠看不到盡頭黑暗時刻,我終於已經可以望到這件事的終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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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不知道,結局會是開心?還是悲傷的?但我至少覺得已經沒什麼好怕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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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這一年多來始終沒有放棄我、偶爾還是會傳訊息來找我聊天、約吃飯、運動、關心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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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的日子也要麻煩大家了,我知道我很不成熟、很蠢、很傻,但我真的、真的、真的不是壞人,更不會是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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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願意再給這樣的笨蛋一次機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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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間】
最後請容我小小的無恥偷渡一下我的賣場
https://shopee.tw/suyut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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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肥哥最近進貨除了補齊各項超級訓練、泰坦護具之外,還有別處買不到的各國泰坦健力代表LOGO短T喔!
#傻人有傻福
#希望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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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手這個工作已經一陣子,其實國稅局一直都沒有類似
宣導申請東西要帶什麼證件的政策。
很多民眾來之前也沒想到可以先打電話問我們。
導致很多民眾證件沒有帶齊沒辦法辦理,有些比較不講理的民眾。
我們就會挨罵了…(無奈)
所以我們只好進自己力量來宣傳囉…
放在批踢踢稅版,希望有需要來國稅局申請東西的人可以先來看看。
到底需要什麼東西,如果沒什麼意外應該是這樣就可以了。
但是避免白跑一趟建議出門前在打通電話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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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所得清單與稅籍
【注意事項】證明用的所得清單並沒有家長一個人的證件就可以拉出全家
的所得這種事情,那個是五月的時候申報參考用的才是這樣子。
很多民眾都以為帶他自己的就可以申請到全家的,並沒有這種事情!
個人的:身份證正本、正反面影本、印章
全家的(分成有身份證與無身份證的小孩)
大人:每個人的身份證正本、正反面影本一份、每個人的印章、【委託書】
★請注意委託書沒有制式表格,請自己在家請不能來的人寫委託書給
要來申請的人,直接在白紙寫明什麼原因無法前來委託誰辦理什麼業務。
接著在簽名蓋章,請勿用電腦打自己的名字最好用簽名。
(很多民眾東西都帶了,就差委託書,就抱怨很麻煩
請注意這不是麻煩,是保密條款保護每個人的私密資料,
無奈的地方就在,辦事情都嫌很麻煩,又說我們洩漏資料 唉)
小孩:戶口名簿正本、影本
2.申請財產清單
跟以上一樣,所以如果你同時要申請兩樣,所得跟財產
影本就是要影印兩份,委託書也要寫兩份。
3.納稅證明
只有納稅義務人才可以申請,如果是義務人本人要來申請
就請帶你自己的身份證正本影本印章
要代理的話
就是兩個人的身份證正本、影本、印章、委託書
☆需要申請英文版納稅證明者,請先自己翻譯好你的英文姓名
英文地址、配偶的英文姓名
因為這些要用手key,我們也沒辦法替你翻譯。
4.無欠稅證明
同上
5.儲蓄免扣證
本人的話,請帶身份證正本與印章即可
代理的話,如果是親屬關係,也就是身份證背面可以看出你們兩位關係
就可以帶你們兩位的身份證正本跟印章就好
但如果是兩位沒有親屬關係或是非直系親屬
就是兩位的身份證正本、影本、印章、委託書。
拜託如果是舊換新請記得帶舊的來…
沒帶的話…沒辦法辦理,因為我們要用手KEY入你今年有填的利息加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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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況
1.要申請所得清單者服刑中
如果您有需要申請受刑人之所得清單,另外需要三樣東西。
在監證明書正本、在監委託書正本、身份證影本
如果要同時申請所得與財產清單,一樣是準備兩份。
2.要查別人的小孩的所得清單
需要那個小孩的父親或母親的身份證正本、影本、印章、委託書給你
即使你只是要小孩的資料也是一樣。
如果也要申請財產也是要另外準備一份。
當然有那個小孩的戶口名簿正本、影本要帶。
3.要查小孩的資料,但是小孩的父親跟母親服刑中
也是在監證明書正本、在監委託書正本、身份證影本
但是委託書上就要另外寫明委託誰辦理他小孩XXX的資料
【在監委託書跟一般委託書不一樣,是受刑人在監獄中寫好
然後另外有監獄蓋章,還有監獄長蓋章才是受監委託書
有些人,自己幫受刑人寫委託書帶來就說這是委託書…
擺明了告訴我們「我偽造文書…」】
4.申請稅籍的時候被承辦人告知稅籍在其他人那裡
如果您在申請全家稅籍的時候被告知有人的稅籍在別人的稅籍裡面
意思就是那個人在申報的時候被別人申報扶養去了。
必須要那個義務人的稅籍,才會有被扶養走的那個親屬的稅籍。
(所謂稅籍就是扶養親屬的資料,意思就像戶籍,但我們是稅務上的
所以叫做稅籍)
5.來申請的人未成年
哎唷…父母親們最好請20歲以上的人來辦理…
因為未成年子女基本上法律上是認為沒有負責義務的…
所以如果出了什麼事情,申請人如果未成年,我們會很難為。
基本上申請人如果未成年,我們作法是委託書上父母要寫的更清楚一點
要寫說「委託XXX辦理XX業務,因申請人未成年,如有法律責任願意自行負責」
還有…如果這裡有幼稚園或是學校的老師們有幸能看到這個文章
拜託你們…不要在誤導學生家長了。
不懂得話請打來國稅局查詢,不要在自己創造名詞!
請家長來申請所謂的財稅證明,我們並沒有財稅證明這種東西。
這樣會誤導學生家長不知道該申請什麼,阿我們也不知道家長要申請什麼阿…
以上…盡一點微薄之力希望可以減少不理性的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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