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申請農地種電 溫網室禁止 菇舍從嚴審核!! (09/05/2015 上下上下游News&Market新聞市集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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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前年開放農業設施搭太陽能板,許多不肖業者只隨便用黑網搭網室,「假種田、真種電」,農委會昨天(9月4日)召集各縣市政府檢討,初步決議,新申請案件禁止在網室搭建太陽能板,透光型溫室原則上也不能附設,除非能提供和農業經營結合的實驗報告,且底下的作物產量至少要達到農業統計年報的七成。
已存在的網室綠能設施不必拆除,但需符合七成生產量。
農委會企劃處處長曹紹徽表示,網室的規範很明確,必須用透光網子或塑膠布覆蓋,太陽能板大部份都不透光,且光照不均勻,無法達到網室基本要求,即使市面上有一種透光的太陽能板,但會過濾掉植物生長最重要的藍光,因此決定全面禁止網室附屬綠能設施。
農委會前年修改〈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放寬在特定農業區與一般農業區的農業生產設施,可以申設附屬綠能設施,但必須結合農業經營。
常見的農業設施有溫室和網室,比起溫室,網室成本相對低廉,成為不肖光電業者最大巧門,負責執行的地方政府,不只一次呼籲中央正視此問題,如今農委會終於從善如流,會議中獲得許多地方政府肯定。
昨天會議最後做出五大變革,讓農業經營的認定更明確。五大變革分別是:
1. 網室不得附屬綠能設施。
2. 透光型溫室原則上不得附屬綠能設施,除非提供能與農業經營結合的實驗報告,且產量至少達正常產量七成以上,以過去三年農業統計年報平均為標準。
3. 菇類栽培設施附屬綠能設施採二階段審查,先有農業經營行為,再同意附屬綠能設施。
4. 太陽能板不得直接當作農業設施屋頂。
5. 申請農業設施除一開始經農業單位審查,交付建管單位審查後,要再經農業單位第二次確認,符合原來核定的計畫內容,才能核發執照。
除了禁止網室搭太陽能板,許多光電板會搭建在禽畜屋頂,可以幫助降溫,但若直接把太陽能板當作禽畜舍屋頂,反而會引熱,農委會未來也將禁止此種行為。
溫室附設光電板,作物產量須有正常量的7成
溫室結合綠能設施也會遮蔽陽光,有影響作物生長疑慮,農委會規定,透光型溫室申請時,業者必須提實驗報告,底下的作物產量,至少須有正常栽培方式的七成以上,以近三年農業統計年報的平均為標準。
曹紹徽表示,業者若實驗上有問題,可以委託農委會的試驗研究單位協助,如果業者刻意栽培台灣少見的作物,沒有年報統計當作依據,農委會將委託試驗單位,設置兩組實驗,一組是正常栽培,一組是附設光電板,仍須符合七成標準,且從頭建立數據需要較長時間,業者應不會循此徑。
菇寮採二階段申請與審查
除了溫網室,菇寮也被不肖業者鑽漏洞,出現「萬年菇包」亂象,農委會要求採二階段審查,先有農業經營,再同意附屬綠能。
據了解,台中和台南市已經採取二階段審查,須有農業經營一年,才能附屬綠能。
但由於每一種菇的生長情形不同,例如木耳可以垂直栽培,香菇則需平面栽培,農委會正在搜集相關資料,訂出基本原則,例如至少要多大面積、單位面積產量等。
此外,農委會未來也將訂出漁業、畜牧設施附屬綠能標準,預計需花一、兩週時間,曹紹徽說,希望可在月底整理報告往上呈送、詢問地方政府意見,用行政解釋函示各地方政府,期間若有問題,地方政府可直接詢問農委會。
業者:七成產量規定不合理 農委會:業者不要喧賓奪主
嘉義農業處農務科科長李秋瑩表示,這次會議進展頗大,解決許多地方政府執行上的問題,會先用此標準檢視目前不合格的申請案,再看有無要修改之處,不過產量要如何認定、計算,仍待中央和地方討論。
針對農委會全面禁止網室附設太陽能板,中華民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同業公會副理事長郭軒甫表示:「沒有太大問題」,確實有許多不肖業者用網室鑽漏洞,歸根究底,一開始政策就引導錯誤,不該讓光電板結合農業生產。
不過他認為,七成產量的要求太矯枉過正,農業應該重質不重量,否則若農民想做有機該怎麼辦?新標準似乎變相鼓勵農民用更多肥料,促進產量。
曹紹徽則反駁,農業年報已經考量不同的耕作形態,實際會種的農民,產量比年報更高,且綠能設施本來不應影響作物生長,「農委會為了配合生產乾淨能源,已經退讓了」,業者應相互理解,不要喧賓奪主。
農業設施須經農政單位二次確認,才能核發執照
會議中另外決定,農業設施除一開始須經農業單位審查,交付建管單位審核後,要再經農業單位第二次確認,符合原來核定的計畫內容,才能核發農業設施執照。
李秋瑩說,先前嘉義曾出現,農業單位審核通過農業設施,送交建管單位,最後出來的網室卻和先前不同,業者沒在上方加裝黑網,反而讓太陽能板成了屋頂,建管單位認為整體鋼架主結構沒改,因此審核通過。
他認為,建管單位有建築法規上的考量,若農政單位可以二次確認,整體設施會更完善。
資料原始來源:
http://www.newsmarket.com.tw/blog/7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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