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才配得上擁有愛情?】
當我們想到「愛情」時,我們腦中會冒出什麼樣的人呢?
往古代想,就是郎才女貌、才子佳人;往現在想,也是俊男美女、歡喜冤家。我們幾乎不會聯想到,中下階層的人們的愛情,也很少會想到老年人的愛情──我們對「愛情」的想像,其實是很「階級」的。
這就是莫泊桑這部短篇想說的。看完之後,你覺得故事中的誰,才真正配得上擁有愛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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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軟墊椅的女人 / 莫泊桑
德·貝爾特朗侯爵為慶祝開獵而舉行的家宴,正接近尾聲。十一位參加狩獵的男士、八位女士和本地的一位醫生,圍坐在燈火輝煌的大桌子旁,桌子上擺滿水果和鮮花。
人們的話題轉到愛情上,頓時掀起一場崇高的辯論,那亙古不易的辯論:人的一生中,究竟只能真心實意地愛一次,還是能愛幾次。有人舉出一些實例,說明人永遠只能認真地愛一次;有人又推出另一些榜樣,那些人經常地談情說愛,而且每一次都如醉如癡。總體說來,男人都認為愛情猶如疾病,可以不止一次地侵襲同一個人,甚至可以置其於死地,如果愛情之路遇到什麼障礙的話。雖然這一看法似乎無可爭議,不過女士們的見解立足於詩意的追求,而非實際的觀察。她們認定:真正的愛情,偉大的愛情,一生只能有一次降臨於一個生靈;這愛情,就如同霹靂,一旦讓它擊中,就會被它掏空、摧毀、焚燒,任何其它的愛情,無論有多麼強烈,都無法重新萌生。
侯爵曾經戀愛過許多次,對這種信念大加撻伐:
「我要對你們說,一個人可以全心全意、滿懷赤誠地戀愛好多次。你們剛才舉了一些以身殉情的事例,以證明不可能有第二次癡情。我要回答你們:如果這些人沒有幹出自殺這種蠢事,——自殺了,那當然就再沒有墮入情網的機會了——那麼,他們的病會痊癒,他們會重新開始,直到他們壽終正寢。酗酒者一喝而不可遏止;同樣,多情人一愛就會再愛。這,是個氣質問題。」
他們推舉原來在巴黎行醫、後來退隱鄉間的老醫生做仲裁人,請他發表高見。
嚴格地說,他也沒有什麼明確的觀點:「正像侯爵說的,這是個氣質問題。至於我嘛,我就見過這麼一樁戀情,持續了五十五年之久,沒有一天動搖過,最後人死了才算結束。」
侯爵夫人興奮得拍起手來。
「真是太美了!能夠這樣被人愛,是多麼誘人的夢想啊!五十五年生活在這種堅持不渝、刻骨銘心的癡情裡,這有多麼的幸福啊!一個男人受到這樣的摯愛,該是多麼幸運,他該怎樣讚美生活啊!」
醫生微微一笑:「太太,的確,在這一點上您沒有搞錯,被愛的確實是一個男子。您認識他,就是鎮上的藥房老闆舒凱先生。至於那個女的嘛,就是那個每年都要來府上修理軟墊椅的老婦人。不過,請聽我跟諸位細細講來吧。」
女士們的熱情一下子低落下來;她們臉上不屑的表情,似乎在說:「呸!」好像愛情只應該打動那些有教養、有地位的人,因為只有這些人才理所當然值得別人感興趣。
醫生逕自說下去:
三個月以前,我被叫到這個臨終的老婦人的床邊。她是前一天晚上乘她那輛當房子住的馬車來的。拉車的那匹老馬,你們也見過了的。跟她來的還有她那兩只是朋友也是衛士的大黑狗。本堂神父已經先到了。她請我們倆做她的遺囑執行人;不過為了讓我們理解她的遺願,她向我們敘述了她的一生。我不知道還有什麼比這更奇特、更令人感動的了。
她父母都是修理軟墊椅的。她從來就沒有過蓋在地上的住所。
她從小就到處流浪,衣衫襤褸,蓬頭垢面,渾身的蝨子。他們每到一個村子,就把馬車停在村口的圩溝邊,給馬卸了套,讓它去吃草,狗把鼻子往爪子上一擱,就趴在地上睡起來;小女孩去草地上打滾兒;父母就在路邊的榆樹底下,糊糊弄弄地修理從村裡收來的各式各樣的舊椅子。在這流動的房子裡,一家人難得開口說話。只是在決定誰去走家串戶攬活兒、吆喝那句人人都熟悉的「修椅子嘍!」的時候,才不得不說兩句。然後,他們就面對面或者並排地坐下,搓起麥秸來。孩子要是跑得太遠,或者想跟村裡的孩子打個招呼,父親就會狠聲惡氣地喊她:「還不快回來,臭丫頭!」這是她聽過的唯一一句疼愛的話。
等她長得稍大一點,他們就打發她去收破損的椅子。於是她在這個村那個鎮結識了幾個孩子;不過這時候該這些新朋友的父母兇神惡煞似地召喚他們的孩子了:「還不快過來,淘氣鬼!我看你還跟小叫花子說話!……」
還經常有調皮的孩子朝她扔石頭。
偶爾有太太們賞她幾個蘇,她就細心收起來。
她十一歲那年,有一天,路過咱們這裡,在公墓後面遇見小舒凱:一個小夥伴搶了他兩個里亞,他正在那裡哭。在她那無家無業的孩子的脆弱的腦袋裡,一個有錢人家的孩子想來應該總是得意洋洋、歡天喜地的,因而小舒凱的淚水深深打動了她。她走過去;得知他為什麼難過以後,就把自己攢下來的七個蘇,她的全部積蓄,倒在他手裡,而他也就十分自然地收下了,一邊擦著眼淚。她太高興了,大著膽子擁吻了他一下。他正專心致志地看著手上的那幾個小錢,也就由她去。她看自己沒有遭到他拒絕,也沒有挨他打,就又來一次;她緊緊摟著他,熱情地親吻他。然後就連跑帶跳地走了。
在這可憐的腦袋裡究竟發生了什麼呢?她從此就把自己和這個男孩聯繫起來,是因為她把自己漂泊所得的全部財富獻給了他?還是因為她把自己柔情的初吻送給了他?這樣的事對孩子和對大人一樣,都是個謎。
此後好幾個月,她一直念念不忘公墓後面的那個角落和那個男孩。為了能再看到他,她想法兒騙取父母的錢,收修墊椅錢的時候,或者去買東西的時候,這裡摳一個蘇,那裡摳一個蘇。
當她再次經過這裡的時候,她衣袋裡已經攢了兩個法郎;但是她僅僅能夠隔著舒凱家藥房的玻璃櫥窗,從一大瓶紅色藥水和一個螩蟲標本的夾縫裡張望一下打扮得乾乾淨淨的小老闆。
但是她只會更加愛他。那彩色藥水和那耀眼的水晶玻璃的光華,吸引著她,令她激動,讓她心醉神迷。
她把這不可磨滅的記憶保留在心裡。第二年,她在學校後面遇到他正在和幾個同學打彈子,便向他撲過去,把他摟在懷裡,使勁地吻他,把他嚇得哇哇大叫。為了讓他安靜下來,她給他錢:三法郎二十生丁,簡直是一筆真正的財富了。他望著這些錢,眼睛瞪得老大。
他把錢收下,便任她愛撫了。
接下來的四年裡,她就這樣把自己的全部積蓄一筆筆都倒在他手裡,而他也心安理得地揣進口袋,因為這是他同意讓她吻的報酬。一次是三十蘇,一次是兩法郎,一次是十二蘇(她為此難過和羞恥得都哭了,不過這一年的景況也確實太差),最後一次是五法郎,一枚好大好圓的硬幣,他都高興得笑出聲來。
她除了他,別的什麼也不想;而他呢,也多少有點兒焦急地盼著她來,一看見她就跑著迎上去,把小女孩的心激動得怦怦直跳。
後來他不見了。原來他被送到外地去上中學了。這是她拐彎抹角打聽出來的。於是她施展出無數的詭計妙策,改變父母的路線,讓他們恰好在學校放假的時候經過這裡。她總算成功了,不過是在費了一年的心計以後。也就是說她有兩年的時間沒有見到他,因此當她又看見他時,她幾乎認不出他來了:他變化很大,個子長高了,人長得英俊了,穿著鑲金紐扣的校服顯得十分神氣。他卻裝作沒看見她,高傲地從她身邊走過。
她整整哭了兩天;從此以後,她就默默忍受著無盡期的痛苦。
她每年都要回來一次;她和他擦肩而過卻連招呼也不敢跟他打;而他呢,甚至不屑看她一眼。她仍然瘋狂地愛著他。她對我說:「醫生先生,在這世界上,他是我眼睛裡唯一的一個男人;我甚至不知道還有其他男人存在。」
她父母去世了。她繼續幹他們這一行,不過她不是養一條狗,而是養兩條,兩條沒有人敢招惹的惡狗。
有一天,她又回到自己夢繞魂牽的這個村子,遠遠看見一個年輕女子挽著她的心上人從舒凱家藥房出來。那是他妻子。他已經結婚了。
就在這天晚上,她跳進了村政府廣場的池塘。一個遲歸的醉漢把她救起來,送到藥房。小舒凱穿著睡袍下樓來為她醫治。他裝作根本不認識她,給她脫掉衣服,進行按摩,然後用十分生硬的語調對她說:「您瘋啦!不應該傻到這個地步呀!」
這就足以把她治好了。因為他居然跟她說話了!她的幸福的感覺,持續了好長一會兒。
她無論如何一定要付醫療費給他;但是他怎麼也不肯接受。
她的一生就這樣流逝。她一邊修理軟墊椅,一邊想念著舒凱。她每年都要隔著玻璃櫥窗望一望他。她養成了去他的藥房購買零星藥品的習慣,因為這樣她既可以走到跟前看看他,還可以給他錢。
正如我開頭對諸位說的,她今年春天死了。她對我原原本本講述了她的傷心史以後,要求我把她一生省吃儉用下來的全部積蓄轉交給她數十年如一日摯愛著的那個人。因為,用她自己的說法,她就是為他辛勞的。為了攢些錢,好讓他在她死後會想到她,哪怕只想到一次也好,她甚至常常忍饑挨餓。
然後,她就交給我兩千三百二十七法郎。她咽氣以後,我留給本堂神父二十七法郎作為安葬費,把剩下的全部帶走了。
第二天,我就到舒凱家去。他們剛吃完午飯,還面對面坐著。夫妻倆都很胖,滿面紅光,神氣而又自得,身上散發出一股藥品的氣味。
他們請我坐下,給我斟了一杯櫻桃酒。我接過酒,就開始向他們講述這一切。我的語調很激動,我相信他們聽了一定會感動得流淚。
舒凱一聽我說到這個流浪的女人,這個修理軟墊椅的女人,這個出身低賤的女人曾經愛過他,立刻拍案而起,仿佛她玷污了他的好名聲,損害了上流社會對他的敬重,以及他個人的榮譽感,一種對他來說比生命還要寶貴的東西。
他太太呢,跟他一樣氣憤,一迭連聲地說:「這個下賤女人!這個下賤女人!這個下賤女人!……」似乎再也找不出別的話來了。
他已經站起來,在飯桌後面大步踱來踱去,他那希臘式睡帽都歪到一邊耳朵上了。他咕噥著說:「您知道意味著什麼嗎,醫生先生?對一個男人來說,這種事實在太可怕了!怎麼辦呢?啊!要是她活著的時候我知道這件事,我早就讓憲兵把她抓起來,投進監獄去了。我敢跟您打賭,她永遠也別想出來!」
我本來想著履行一件神聖的義務,卻不料落得這樣的結果,不禁愕然。我不知道該說什麼,更不知道如何做才好了。不過我受人之托,還有一件事要完成。於是我說:「她曾經托我把她的積蓄交給您,總共是兩千三百法郎。既然我剛才說的事看來惹您很不愉快,也許最好還是把這筆錢捨給窮人吧。」
這兩口子頓時震驚得目瞪口呆,愣愣地看著我。
我從衣袋裡把錢掏出來;這筆令人心酸的積蓄裡,有各個國家、各種圖案的錢,有金幣也有銅板,還有五花八門的零蹦兒。然後我問道:「你們怎麼決定?」
舒凱太太首先表態:「這個嘛,既然這是她——那個女人——的遺願……我看我們也很難拒絕了。」
她丈夫多少有點兒難為情,不過也接著說:「我們總可以拿這筆錢給我們的孩子們買點什麼。」
我乾巴巴地說:「隨你們便。」
他接著說:「既然她托您這麼做,那就交給我們好了;我們會想辦法把它用在什麼慈善事業上的。」
我放下錢,就告辭走了。
第二天舒凱來找我,開門見山就問:「那個……那個女人,好像把她的馬車也留在這兒了。那馬車,您是怎麼處理的?」
「沒處理;您想要的話拿去就是了。」
「好極啦,我正需要;我要用它做菜園子裡的窩棚。」
他剛要走,我叫住他:「她還留下了她那匹老馬和兩條狗。您要不要?」他吃了一驚,停下來:「啊!不要。您看我要它們有什麼用呢?您隨便處理吧。」他笑嘻嘻地向我伸出手;我只得握了一下。您說我能怎麼辦呢?在鄉下,醫生總不能和藥房老闆結仇呀。
我把那兩條狗留在自己家裡。本堂神父有個大院子,他牽走了那匹馬。馬車讓舒凱做了窩棚;他用那筆錢買了五股鐵路債券。
我一生中遇到的深摯的愛情,這是唯一的一樁。
醫生講完了。
這時,侯爵夫人眼裡含著淚水,慨歎道:「顯然,只有女人才懂得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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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穿著打扮,我應該干涉多少?】
很多天沒有更新文章,因為上上週末我們去郊外野營了。
恩,這樣說並不精確,好像我們流連忘返去了七天六夜。事實上我們只過了一夜,但是後遺症綿延了很多天。
託朋友的福,我們一家人被帶去一個美麗又寧靜,除了遠方樸實可愛的小屋以外,只有「咩咩咩」滿山羊群的秘境。粗線條又懶惰如我,儘管親眼看見也感受到蘇格蘭土產的midge小蚊在我身上四處停留,但是就是沒想到要幫自己噴點防蚊液夾層防護罩,只覺得戶外就是蚊蟲多,兩手多揮幾下習慣就好。
很奇妙的是,我的身體似乎對這種蚊子的叮咬有延遲反應,所以我一直認真覺得我的身體防蚊抗蟲,到週日下午回到家吃完晚餐之後,雙手雙腳和整張臉的皮膚上一個一個奇癢無比的小紅點波波波波接二連三不停冒出來,我才後知後覺地驚覺:「幹,我是白癡。」
裸露的雙臂跟腳踝被大肆蹂躪當然可以理解,但是臉跟脖子完全是意料之外的重災區。週一早上起床的後,整張臉滿滿六七十個紅腫厚實的小凸點(對,我有去數),還莫名泛著油光,好像瞬間變回滿臉青春痘的少女時期。沒想到有朝一日居然是透過這種奇怪的方式回春,真是可喜可賀(?)
所幸吃了一點藥幫忙,我還睡得不錯,但是清醒的時候真是癢到根本沒心思做任何事情,我只好順勢擺爛(?)什麼都不做。
到了星期二,我似乎出現一些過敏反應,也可能只是我手賤抓太兇,被叮咬的地方都起了一個一個小水泡,右手臂上的那個居然有鮭魚卵那麼大!這下除了忍耐不抓以外,日常行動時還得小心不要弄破水泡。耳朵上的水泡因為我下意識伸手去摳,直接破掉,變得又癢又痛。看樣子身上的這些「戰利品」會跟我好好共存一段時間了。
又過了兩天,蕃茄到對面麥斯家玩,我去接他順便串門子的時候把麥斯媽媽戴比整個嚇到。
「我從來沒看過有人被midges咬成這樣!!!」
「你有看到我臉上那些嗎?」
「就是你的臉啊!!!!」
「應該是因為我完全沒噴防蚊液吧,啊哈哈哈哈哈,你們這週出去玩不要學我唷要好好乖乖地噴。」
「這看起來很嚴重耶,要很久才會好。」
「沒差啦反正我已經很老了。」
「你胡說什麼啦!!」
「我又不是十八歲明天要畢業舞會,只要會好沒有惡化成感染就沒關係啦!」
就這樣頂著青春痘大花臉繼續活,到了滿一週的禮拜天晚上,把一個吵得要死的小童攆上床,跟傑克一起看了一些影集以後,隨手摸摸臉上脖子上的紅點,才感覺水泡的凸起有比較不明顯一點。我一邊覺得好笑居然可以被叮成這樣顯然我很可口,一邊想起一些往事,就開口跟滑著手機的傑克說話。
「嘿。」
「怎樣?」
「我在想,假如我媽看到我這張臉的話⋯⋯」
「應該會哭三天三夜吧。」
「是不是!」
我繼續用指尖感覺臉上大大小小硬硬軟軟的凸起,忍不住笑了一下。
「我覺得很奇妙。」
「怎樣?」
「我媽啊,他非常非常在乎我的長相。」
「對。」
「可是我認真不care。我是說,我並不至於到邋遢,但是真的不在意。我覺得不管發生什麼事,我就是長這樣。而且我也不覺得是因為想要反抗他還是什麼,我就真的是覺得沒有什麼大不了的。」
外貌和打扮,是我跟母親衝突了一輩子的主題。
從整體來評論,我並不是什麼天生驚人的美女,但是我很愛笑,長相也還算清爽有朝氣,我自己覺得很「夠用」了。但是我的單眼皮,我的內凹門牙,我眼下的痣,我微曲的O型腿,我小山丘似的胸部,我又厚又重的髮質,我男人一般的腿毛,都讓我的母親覺得我身為一個女性的基本分數很低,必須要靠她積極地評論和指點來「挽救」不可。
更令他髮指的是我臉頰上的水痘疤,我一曬就上色的黑皮膚,還有我對髮型和服裝的選擇,都被他視為一種墮落。
「就告訴你不要抓了,你小時候就是不聽。這張臉上如果沒有那個疤多美!」
「你為什麼曬成像第三世界來的人???這樣能看嗎?」
「好端端的一個女生,整天都是T恤牛仔褲運動鞋,你這樣到底怎麼嫁得出去?」
如果有人看過《Friends六人行》裡面,Monica換新髮型或耳環,他的媽媽苦著一張臉,把他左看看右看看,伸手摸一摸頭髮或耳環,欲言又止,最後嘆氣離開的場面,每次我從理髮店回家,我的母親就會做一模一樣的事。(我相信我翻白眼的表情跟Monica也是一模一樣:p)
我同意如果我的皮膚更白皙,腿毛更短,眉毛多加修飾,頭髮更長造型更講究,學會化妝戴裝飾品,穿上高跟鞋,會讓我更美更引人注目,也或許會像母親說的吸引更多男性注意,可以有更多「挑選」的機會,或者是職場上更好的機遇。但是我遲遲沒有動力往那個方向靠攏,因為我覺得我的選擇很符合我自己的個性,讓我覺得很自由。
我走路總是跳來跳去,穿高跟鞋很容易跌倒或是扭到。
我把頭髮剪短,就可以減少早上整裝的時間,可以睡久一點。
耳環夾得我的耳垂很痛不喜歡。
指甲油會讓我的指甲覺得很悶。
如果臉上有妝,吃東西都會有口紅的味道,而且還不能把臉貼在傑克臉上磨蹭,太無聊了!
皮膚上的各種傷疤都是「戰利品」,可以拿來告訴別人發生什麼事,所以露出來也沒有關係啊!
母親總認為我的這些理由都是我想偷懶的藉口,或者是我太年輕太不會想不明白這些事情的重要性。從我的觀點來看,這麼多年下來,我交到男友找到工作也順利結婚了,甚至連在日本這個號稱「化妝是禮貌」的國度我都有辦法頂著一張素顏闖蕩天下,就應該證明用我自己的風格也是可以活得很好。
然而,對母親而言,就是因為我堅持自己的風格,所以我才只有「這樣」而已。如果早早聽他的話好好「改進」,懂得當一個美麗賢淑又溫柔的女人,我就不會是跟這個男人,不會是做這份工作,不會是住在現在的地方,會更風光,會更飛黃騰達,會有一個更美好的未來和人生。
我永遠忘不了,在母親生病的第一年,因為他希望我回家一趟,我在撐著三天沒睡送出期中作業之後立刻直奔機場,搭了33小時的飛機回到台灣。走出機場第二航廈,母親跟著爸爸一起過來,他盯著我的臉許久,說:「我怎麼從來不知道,我生的女兒居然長得這麼醜。」
我們始終是兩條平行線,一路延伸到我自己也當了母親。
我生了一個非常非常喜歡打扮的孩子。蕃茄從小,對,真的是從小,就對自己的裝扮非常有主張。從兩歲開始,每天早上都自己挑選衣服,去店裡採買也都是自己親自去看。他喜歡粉紅色,亮晶晶的顏色,更喜歡全部顏色都有的彩虹色。去年知道上學必須穿制服還哭了很久,發展到現在會主動自己設計手環胸針項鍊等飾品戴在身上,讓制服不會這麼單調。
老實說我一開始確實很憂慮,擔心孩子這麼小就這麼注重打扮,對他到底是不是好事,會不會讓他變得很虛榮。我到底應該要干涉多少,又應該照誰的標準?我知道我自己的標準是遠低於其他人,但是如果要注重,到什麼樣的程度才是「合適」的?母親跟我的關係也讓我很擔憂,很害怕蕃茄跟我的喜好這麼不同,會變成將來親子關係的未爆彈。
極度焦慮之下,我決定先從旁觀察。
我發現蕃茄在挑選衣服的時候,經常會不自覺地哼著歌。如果今天穿的衣服是他特別喜歡的款式,他的步伐會很輕盈。明明是個忘東忘西的年紀,但是他的手環項鍊和胸針都收藏的好好的,幾乎沒有弄丟過,還會在公園撿一些奇奇怪怪的花草放在頭上當裝飾。某一天早上,他換完衣服以後,甚至很開心地對著我大喊:「媽媽,我跟你說,我很喜歡把我自己打扮得很漂亮!!」
這孩子,是真心熱愛打扮啊!
跟蕃茄相處的經驗讓我想清楚了一些事。在我的成長過程中,甚至是現在我成為母親之後的觀察,我都經常可以感受到我們的文化裡,對於女孩長相或打扮的各種要求和憂慮。女孩的身上有毛不雅觀,女孩的皮膚太黑不好看,單眼皮很沒精神,臉上有疤礙眼,笑太大不雅觀,都不笑很難看。
這些要求之所以讓我這麼不舒服,是因為出發點都是「#做到這些你才會讓別人喜歡」。而蕃茄讓我發現,打扮的真正意義,應該是「#讓我自己很喜歡自己」。
蕃茄的眼睛真的很利,如果我穿了一件他沒看過的衣服,他會很驚喜地跑過來說:「這件我沒看過耶!」然後開始告訴我「這個花色我好喜歡」,「這個觸感好舒服,感覺品質很好」,久而久之,我也不自覺會主動摸摸不一樣的料子,或者觀察不一樣的設計穿在我身上的不同,開始覺得對服裝了解多一點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而我也找到了我認為對蕃茄合適的要求和規範。當我們出去採買,我會規定件數,例如我們今天要買三件長袖,兩件短褲,一件裙子或洋裝,剩下的交給他自己決定。我也決定維持我對身體「缺陷」的不在意,大花臉也可以自在出門,O型腿也一樣穿短褲,覺得頭髮剪壞了我們一起皺眉頭希望頭髮快點長出來,希望用我的態度平衡他的標準,不會過度要求自己的外貌。
我們不是兩條平行線,我們是手牽手一起往前走的夥伴。
有時候我們一起打扮,穿洋裝去吃冰淇淋;有時候我維持我的舒適風,看蕃茄自己表現;有時候我們一起穿整天的睡衣都不想脫下來。
我很自在地做我自己,蕃茄很自在地做他自己,有時試試看像對方的樣子是什麼感覺,然後決定要不要保留。
我喜歡我們一起創造出來,對裝扮的和外貌的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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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星期一 絕對音樂】
「當我們期待服務人員拿出專業,提供服務時,我們也應該拿出理性,享受服務。
因為~~穿上制服代表專業和公司門面,但不是意味著卑微和活該受罪。」
SO~~就學著多一些同理心吧
下午4:00-6:00
「絕對音樂」~~ON AIR))))))
把耳朵借給我,
芳翎和你/妳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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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這條路沒有GPS,耐心的用你的方式走下去》
無論如何,帖子,都是警鐘。剛開始以自己的名字收帖子,是同輩們的喜帖。
不到二十歲,就收到國中同學的帖子。在我長大的小鎮,二十歲算早婚,但也還沒早到太驚人。
我記得大學二年級時的暑假,開唯一一次的同學會,那一位班上最乖巧的女同學,已經帶著兩個小孩前來,大的那個已經蹦蹦跳跳了。
出社會後,進入了抱怨「薪水還來不及付紅包」的階段,喜帖一張一張飛過來。辦婚禮的人都興高采烈,還找不到理想的伴可以結婚的,心裡難免有怨氣:為什麼就我一個人那麼淒涼,那個「對的人」到底在哪裡?
然後,很快地,第一張白帖,在前中年之前一定翩然而至。
剛開始,是好友的父母,親戚的父執輩。
然後,長輩的狀況越來越多。如果白帖是死神送來的警鐘的話,到了中年之後,這些連續的刺耳聲響,已經讓我們疲憊、習慣到不再驚慌的地步。最刺痛的那一聲來自最親近的人。
我們終究會讓自己明白,這是逃不了的,再怎麼一生平順。
緊接著,另外那種的「第一張」白帖,才能狠狠地扎了我們的心一下。
它竟然來自與自己同年齡的人。
出於事故,或出於疾病。當我們還在為現實生活的種種憂煩時,他悄悄地先行離去,不再困擾了。
有的白帖並沒有具體寄來,但聽一次唏噓一回。
人生邁入下半段之後的同學會,每一次,都會聽到各式各樣的故事:有人告訴我,高中時那個田徑社裡最高亮麗的女孩,訂婚後的第二天,在美國加州發生了車禍,再也聽不到情人的嘆息。
大學時那個笑聲爽朗的隔壁班同學,在歐洲念博士時,某一天發現自己站不起來,一檢查,原來是骨癌,從此沒能再行走,久久沉睡在異鄉。
念研究所的學長,不過四十二歲,某上市公司財務長,有一回加班晚歸,泡了個澡,過勞的他被發現時已無氣息……
就算我們想要跳過這些故事,不想聽見那一步一步逼緊的警鈴聲,我們都無法忽略,人生,譬如朝露,去日苦多,而憂思難忘。
而中年的我們,多數無法宣洩也無法來得及思考,仍被忙碌與疲倦困住。有一天我忽然悟到:
其實告別並不可怕。
可怕的是有一天我們要想念我們的記憶。
有部得到奧斯卡女主角獎的電影叫《我想念我自己》,說的就是一個明明很聰明的女人,什麼幸福都有,卻要面對自己漸漸失去記憶的故事。
幾個朋友都說,那是一部恐怖片。
因為我們已經開始:忽然會忘記自己剛剛在找什麼?明明要自己記得什麼,如果沒有寫下來,就會變得絞盡腦汁也無可追憶;明明記得自己把它收起來,卻翻箱倒櫃找不到那個東西?更嚴重一點的是,出門忘了自己開瓦斯在煮水之類……
不管我們企圖裝得多麼年輕,而所謂醫美和回春科技如何進步,我們身體中某些過去不被視為重要的功能已漸漸消失,直到它離去我們才發現它還真的很可貴,也只有在它們逐漸遠離之後,我們才想到要再珍惜一會兒。
我不想只強調失去。
失去是必然,強調,未必有意義。
在逐漸失去中我們也逐漸得到。
失去的東西或許很具體,而得到的東西或許很抽象。
最近,與我共事過的一個女生,目前在日本求學,在互通的通訊軟體上PO文:二十五歲,祝我自己生日快樂!感慨良多!雖然我老了一歲,但感謝這一年所獲得的一切!
這一年,她離開了工作和男友,一個人到日本求學,我常常看到她的活動紀錄。這是她真正離家生活的第一年,一個人在異地打工;有時很想念男友,有時很想念臺灣小吃,有時自顧自說著:前途茫茫,只有自己為自己加油之類的話語。
身為一個「奮鬥過來的長輩」,我常會在她沮喪時留些話,有時鼓勵她,「你好棒!」,有時在她沮喪時砥礪她,「喂!拜託有點出息……」
我悄悄在她的臉書上留言:生日快樂!我感慨也良多。真羨慕你的二十五歲,雖然,我一點也不想活回去……
年輕當然好,但是活回去,想來就累。
二十五歲的時候,我自以為什麼都知道,其實很無知。雖然很努力,但一直在掙扎,不知道自己會成為什麼樣的人,該做什麼工作;我的驕傲裡頭藏著一些自卑,我的自信裡藏著好多茫然,我既反抗卻又想要討好許多規範,擁有很多青春卻不知道自己該怎麼花用……
我是個很早就在想「這輩子到底是要來完成些什麼」的人,不過,中年以後細數來,自以為聰明,也滿愛裝作聰明的我,在二十歲和三十歲間,做的蠢事還真多,幾乎所有人生的重大決策都沒對過。在感情上也飄移浮沉不定,其實每個選擇都不曾讓我快樂。
二十多歲時的我,在跟自己晴時多雲偶陣雨的個性抗爭,倔強,叛逆但並不堅定和堅強。
是的,我真的不願意回去了,如果要我的腦袋回到那時的混沌和糊塗。就算當時有張沒有皺紋的臉,沒有肥肉的身材。
但是話說回來,現在的我,就算沒有讓自己太滿意,至少,千錘百鍊後比較堅定成熟。現在的我是由許多舊日的錯誤決策改正又改正後的、一個還可以接受的版本。
那些錯過的路還是有意義,雖然……有的意義不大,付出的代價很多。
如果把人生看做是一段旅行,我們的人生還真是找不到GPS。就算當時曾經有人明確給你地圖,也可能在後來發現他根本指錯路。
我唯一可以慶幸的是,走錯的路,跌過的跤都是我自己搞的,我招惹的,怨不了別人。
跌跤是功課,爬起來也是;經驗是成長,教訓也是;勳章是榮光,而巴掌或許也是;疤痕並不美,但必須值得。
大概在十歲之前就開始用自己模糊的小腦袋想:「這輩子到底是要來完成些什麼?」的我,如今再問自己這個問題:這輩子,你到底是要來完成些什麼?
我的回答會比二十多歲時沒出息些。
就是:「該做的,以我能力可以做的,我都做了;日後還將盡力用自己的方式活著,還是做不到的,就算了。」
還做著自己可以期許自己的事情。
中年之後最好的權利就是,可以不要再聽任何「長輩」的期許。長輩,我就是;那些比我們年長的長輩不多,再有控制力也要應付自己的衰頹,不能再當軍師。
一個人究竟能做到什麼呢?
想來其實,很少。如果能活得有點顏色,那也是因為你做著自己想做的事情。不管你想做變數,還是做常數。
不管你做多少活,覺得自己多偉大,是非功過,都不是你可以下定論的。
怎麼說呢?讓我們想想中國歷史上所有女性中最大的一個變數吧,比如武則天。(這個聯想是因為最近看完連續劇《武媚娘傳奇》。)念研究所時上唐代文學,碰巧專程為她寫過「新舊唐書關於武則天記載」的研究報告,《新唐書》比《舊唐書》多說了她許多壞話,比如加了自己弄死女兒來陷害皇后之類。
她統治過一個廣大王朝五十年,她睥睨了所有男人的聰明才智,壓倒了所有女人的心機鬥爭,她對傳統的看法不屑一顧……六十多歲後,她當了皇帝,在那個封建時代裡,完全是個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只要得到了一分權利就實踐自己夢想的大大驚嘆號,在古代的女人裡也算是「外星人」等級。
去世後,不過留下一個無字碑。無字碑,很有意思,姑且不論歷史學家怎麼推論,最可愛的一個解釋就是:
「我不想自己說些什麼了,反正你們會一直說我,管你們怎麼說我,我根本不在乎,本人這一輩子的是非功過,隨便你們眾說紛紜,去、去……」
我喜歡這個解釋。
其實所有人一生的碑銘,不管上面刻多少字、寫得多誇張,都是一面無字碑。你有你的觀點,別人自有別人的看法。
你還管那麼多人說你?其實你並不重要,再顯達也不過是別人嘴裡的巷議街談一條。
她已是歷史中如跨年煙火般的絢爛人物,我們,再亮眼也是小沖天泡一支。
那-這輩子到底要完成什麼?
中年之後,我還是偶爾會想想這個問題。心裡很明白,看似我完成了很多,其實完成的很少。所完成的事都沒什麼太了不起的,再怎麼燃燒自己,也是無月之夜中一點微小螢火,轉眼熄了。
我最近比較容易為小事而感動。
來說說一位八十歲左右的老先生吧。他出現在我常出現的地方,我看他看了一年多。看過他很多次了,在我家裡附近小學練跑的操場上。
他一跛一跛拄著杖往前,和我一樣繞圈子。走得很吃力,看這光景,我馬上明白,他應該在不久前中風過,有一條腿不太能動。
他一個人在復健。
走累了,他會在司令台旁的階梯坐下,聽廣播。老人家耳背,廣播開得很大聲,聽得出主持人說話腔調和本地大不同,應該是北京中央電台的廣播節目。
光憑這一點,大致可以推算,他應該是當年來臺的老兵,已在本地落地生根,娛樂是聽聽老家來的聲音。他這一生,兵荒馬亂的艱苦應該少不了。
他只是一個很常見的孤獨老人,不同的是,他就是不肯讓自己被中風一路摧枯拉朽地擊潰,他還想要回復「靠自己」的功能。
我偶爾才在那個操場練跑,每次都看到這位老伯伯,可見他幾乎每晚都在那兒走。
某一天,奔跑的我忽然仔細打量起慢慢走在前頭的他,我注意到,他,真的變好了,雖然還是拄著枴杖,但是,那佝僂的樣子不見了。
也不再有一跛一跛吃力的感覺。
速度似乎也快多了,不會讓人馬上聯想到中風二字。
這個背影讓我自顧自地感動起來:
不管他在什麼年紀,他還在奮鬥些什麼,還想讓自己過得好一點。
不為什麼偉大目標,但是努力做好自己。
人生到底要完成什麼?
完成什麼已不重要,不是自己所能強求,所能定義。
但不容自己被絕望捕獲,只變成一個哀怨的命運囚徒。
是的,人到中年後,無法侈言偉大夢想,但仍可期許短暫光亮,至少還能感覺得到,在此一步一步生理狀況走下坡之際,某種內在靈魂還在發光。還在Do My best!
不想要倒下來,還想要往前走,平凡的路也動人。
我們以為自己擁有的很多東西,只是借來用而已;我們所有的私人存摺只有記憶,有意義的,只是那些走過的路,錯路,對路。
人到中年,何其有幸,可以盡其在我,耐心地,聽著自己的聲音按著自己的方式走下去。
且行且努力,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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