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間悼》
〈風流總是被雨打風吹去
──記羅文〉
〈前言〉
這一陣子一直都在想著自己與羅文曾經對過的話,還有他那不經意斜睨你一眼的眼神,我還是歷歷在目,仿佛那隻是發生在昨天,而已。
以前因為工作的關係,先後兩次跟他面對面地做過訪問,一次是在一九九一年, 另一次是在一九九六年。還記得第一次見面之前,心裡還有按捺不住的雀躍,畢竟自己是聽他的歌長大, 那兩次的見面,我們言談甚歡,我無所不問,他暢所欲言,我常說,訪問有如談戀愛,對手是誰就主導著這段關係的長短,及悲歡。
還好,對手是羅文,他讓我從他的身上捉住一些早已失去了的記憶,是多或少也沒有關係,有,總比空白一片好 那到底是屬於自己成長中的陳舊片段。
那天就與友人說起,屬於我們那個年代的歌手逐漸少去,許冠傑、徐小鳳、 林子祥早已淡出,譚詠麟和張國榮游了上岸, 梅艷芳獨木難支,陳百強、 黃家駒先後離去,現在是羅文……心裡不禁悽悽然起來,什麼都去得這麼早?
我看見羅文病重時的瘦削,看見他半掩臉包全身的樣子,我知道他想的是什麼,再看他出出入入醫院好幾趟,我看在眼裡,心裡難受,我永遠都記得他不管在人前或人後都是那麼一絲不苟的樣子,他是那一種一亮相就要給足100分的天生藝人。
他對我說過: “站在台上, 我就是King of The Stage。”
我當然知道。
我想,這三十五年以來,如果香港不曾有過他在渾身解數地表演醉生夢死的把戲, 一切將會變得黯然無光,甚至是孤寂和平凡。
只是風流總是被雨打風吹去,留下的,就只有這一些美麗的回憶。
還有,羅文,永在懷念中。
〈主文〉
生於一九五零年農曆十二月三十日
卒於二零零二年農曆九月十三日
難得一聲好本領
一個歌迷敬上
(1)
享年五十二歲。
來不及問他: “你甘心嗎? ”還未答復,人就已經不在了。
自去年四月開始承認自己患上了肝癌,某些香港傳媒就似乎在等待這一天的到來,守候在他的家門,步步跟蹤,緊緊貼近。
所以,我們看見最殘忍的傳媒力量,他們將他最不願意公諸於眾的病態呈現出來。
但是,他還是我行我素,半遮臉也要到處走動,他說: “我經常都偷走出去,我是一個要經常到處走動的病人,不可以天天睡在床上。”
他不滿那些狗仔隊變成他的守門狗,他說,他不是不想見見大家,他只是想讓人看見的是他好看的樣貌,而不是又瘦又醜的樣子。
我記得他說過,他希望這個世界上最好是俊男美女處處可見,他說: “為什麼每個人的臉上都要掛住眼袋呢? 世界上人人都有靚樣,不好嗎? ”
病也要病得很好看,人家就稱他為抗癌戰士,只因為他的樂觀面對,他說: “我要做個好榜樣,告訴其他人,癌症是可以醫好的。”
最後,戰士選擇了戰死沙場,他還是敵不過癌症的煎熬,這是他最後的一次戰役。
(2)
有人曾經問過羅文對生命的意義,他說:“人生是不斷地努力,之後還是努力。”
“不會太疲倦? ”
“不會! ”
我相信他回答問題時的樣子,一定是斬釘截鐵,振振有辭。
(3)
九六年他來馬宣傳時,我們在他的酒店套房內,興高採烈地談著談著。
“聽說你要去拉皮? ”我問。
“是啊! 我很想,但沒有人贊成,張國榮說如果我去拉皮,他就不要跟我做朋友。”他說。
“為什麼突然想到要去拉皮? ”我問。
“是突然之間想到的。”他用雙手緊緊地扯著雙頰上的臉皮往後拉去,微笑地說: “就是拉這麼一點點,拍照會好看一些,笑起來也會很靚。”
“不會很假咩? ”
“所以不要拉得太過分囉,一過分就會很假,拉少少就可以了。我想在二十五周年的紀念演唱會中,可以很美很美地出現在大家的面前,以笑到很firm的樣子見人。”
“希望有機會見到你那樣的笑容。”我說道。
“但,我那有時間去拉呢? 拉了皮,至少要休息一個月,我哪裡有這麼多的時間呢! ”他說。
“其實,不用去拉也不錯嘛! ”我由衷地說。
“是啊! 我雖然不是很高大,但身材很balance,我的五官樣樣都不錯,尤其是眼睛,夠大,有神,眼形也幾好……”
他開始指手劃腳地自我介紹起來了。
(4)
黃霑如此寫過他。
我們都佩服羅文他的歌唱技巧高,香港沒有人會有疑問。但是, 我倒覺得順理成章,歌星當然要歌唱技巧好。不好, 就不應該當歌星。 所以,唱得好, 技巧高,只是盡了本份,不必佩服。
佩服他的,是他具有百折不撓的精神。他永不言敗,波濤洶涌,他矗立其中,有似中流砥柱。
黃霑就是這樣寫過他。
(5)
我永遠都記得他在九一年在馬華三春禮堂唱歌的每一寸表情。
有一幕,他放下咪,清清喉嚨,叫大家安靜下來,就是這樣,他突然清唱起來,沒有音樂伴奏,連咪也是多餘的,只是這樣的對著空氣清唱,音不走, 聲不震,唱完了一首 《小李飛刀》。
聽到這裡,我的嘴巴成了一個圈圈,是的,這才叫做唱歌啊。
(6)
關淑怡、黎姿、容祖兒、何嘉莉、葉佩雯、鄭伊健、古天樂、周海媚、趙學而、張燊悅、譚小環、林家棟, 都是他的徒弟。
可是, 他自己卻是沒有學過聲樂。
那一年,一九六七年,他跟朋友夾band,band隊的名字叫做Roman & The Four Steps。
開始時,他只負責彈吉他,聽人家唱得多,也就跟著開聲玩玩,他的band友才發覺他的天賦,對他說: “你唱得很好,很像Platters,不如你也唱主音吧。” 於是,他就開始他的歌唱事業了。
唱啊唱啊唱,Roman & The Four Steps總算是唱出了一個名堂,羅文這個名字不脛而走,名作曲家王福齡聽到他的歌聲,覺得他是一塊瑰寶,便介紹他進入邵氏唱國語時代曲,主要負責幕後代唱,之後越唱越紅,《愛情的代價》就是那時候的勁歌金曲,連東南亞也向他招手,邀請他前來登台。
一九七一年,他就跟肥肥沈殿霞組成《情侶合唱團》到處登台,足跡遍佈東南亞和美加,過了一年多,他決定單飛,他要重新打造自己的天空。
有麝自然香,一九七四年有一間日本娛樂公司非常欣賞他的歌唱技巧,認為他是可造之材。於是,他飛去了日本,吸收了當地的日月精華,他打道回府,香港廣東流行曲剛剛抬頭,他唱了一首 《小李飛刀》, 就奠定了他的江湖地位,一直到今時今日,羅文還是只此一人,唱了四個年代,他還是在這裡,一直到他再也不能唱下去為止。
三言兩語就將他的輝煌歲月道盡,但那卻是他大半生的點點滴滴,一轉眼, 三十五年過去了,他的人也不在了,但幸好他的聲音卻留了下來,至少, 日後跟下一輩說起這個傳奇人物時,不至於死無對症,空口無憑。
聽一聽, 他就是羅文了。
(7)
“我已經玩得太多了,老實說,誰能夠我玩呢?”他對我說道。
那一次是第二次跟他見面,他煙不離手,一面跟我談了一個下午有關他的妖之道。
“形象對藝人是十分重要,但卻不要刻意要求做到千變萬化,一個歌手應按照自己的天份,才能做出一個屬於自己的形象。”
與他談他最愛的形象,他的聲音顯得亢奮,正中下懷,說的就是這個樣子。
“像阿梅與我,是天賜給我們這麼多的才華,我們歌路廣,才會有不同的形象出現,形象是以你的表演方式和歌路,才塑造出來的,如果是為了一個形象而去做,效果就會不好。”
現在的新人,是潮流流行什麼,就將什麼都擺在自己的身上,也不理會適不適合,一到有什麼大show表演時,就像有一大班嘩鬼出籠一般。
“以前的明星一上台,是很Glamour,很高貴的,不像現在的歌星普通到像街上行人甲乙丙一般。平時的阿嬸都穿Gucci,她們有錢是她們的本事,無所謂,但你是Star是站在台上讓人follow你的,人家花錢來看你,阿嬸是花錢滿足自己,自是不同。所以,做Star就應該要有做Star的樣子。”
有的歌手走的是小女孩歌路,但卻扮到白唇膏,黑眼圈,藍指甲,羅文說: “根本就難看! 阿梅不同,唱《壞女孩》她就像是壞女孩,王菲也不同,唱《棋子》唱《誓言》,她的歌路和形象一旦配合,就會有自己的style。”
然後, 他又說: “我也不同,我可以妖也可以很正氣,但我妖時就妖,正氣時就正氣,形象與歌路的feel是100%的合拍。”
羅文是百變形象的開山鼻祖,他袒胸穿fur 時,郭富城可能還在穿著開襠褲,他說: “現在的後生一輩子都不夠我創新。”
重溫一下,他覺得以前的種種形象都是感覺完美,因為都是按照著歌路去設計。
像《小李飛刀》就穿古裝扮大俠; 像《好歌獻給你》就穿海軍裝; 《波斯貓》時就戴耳環穿皮褸; 《讓我奔放》則穿皮褸戴鐵鏈; 《心裡有個謎》又扮礦工, 還有什麼大斗蓬、孔雀袍、珠片衫、 電燈泡、大皮草……都曾經是他亮相的形象,實行衣不驚人死不休。
“我夾band時就扮披頭四,剪個冬菇頭,全香港第一個留長髮的就是我, 所以那時候常被人抨擊。”
與肥肥合組《情侶合唱團》時, 他覺得至經典老土,一要他唱時代歌曲, 肥肥逼他電個野草頭,穿斯文衣服,他說那時候簡直是慘無人道。
“與肥肥拆檔之後,我立刻跑去剪一個陸軍裝,在頭頂上染個十字架,另外留兩條幼長髮在前面,畫黑眼圈,大眼淚,戴七粒鑽石耳環,穿工人牛仔褲裡真空。”那一年仍是萬物皆保守的一九七二年,他不屑地道: “我睬佢都傻,年輕人就是如此,你看不順眼,表示你老餅罷了! ”
一九八零年時,他還脫光光地拍了一輯寫真裸照,那時候本來是為了新專輯 《仲夏夜》拍攝封面照,概念是在百褶窗中以赤裸上半身登場,本應該是拍不到什麼的。
“那時候覺得自己的身體這樣美麗,就趴在地上,乾脆什麼都不穿,拍一輯自己收藏。”但不知道如何,公司卻將他那隻赤裸上半身下穿泳褲的照片外流出去,但有雜誌登了出來卻只佔一個小小張的版位,他看了,就氣頂, 火滾。
“我給你們第一手的照片都登這麼小張,說什麼不適合家庭看,好,我就將那些沒穿褲的也拿了去登,一登之下,對方的雜誌立刻賣斷市,我的人就是如此硬頸,你說不行,我就硬要去證明可以的。”
現在看回那些寫真照,他無怨無尤地說: “那真的是很美麗的回憶。”
以前的千變萬化,現在的他就像是洗盡鉛華,返璞歸真,他說: “我現在最喜歡穿西裝,會覺得很class,男人最靚的樣子就是穿西裝,不然就穿白襯衫牛仔褲,那種白襯衫像可以聞到太陽的味道。”
他每一季花在置裝的費用,大約是港幣十幾二十萬,對名牌,他獨愛Armani,因為: “剪裁好,質地好,夠時尚,穿上去一定舒服。”但偶爾他也會穿穿Versace、 Romeo Gigli等牌子穿穿爽, 他說: “我絕不會穿Kenzo、Miyake、Yohji這些日本時裝, 我穿衣要穿到挺要醒要smart,那些鬆鬆的時裝只會穿到我像傻佬那樣。”
上述說的都是一九九六年時的談話,我曾經忠實地用文字記錄下來,現在重新翻看,我還很清楚地記得那一天他穿的是緊身Polo上衣,配搭一條黑色起骨長褲,仿佛他就在我的眼前晃過,印象深深印在那裡,揮也揮不去。
(8)
羅文是妖氏一族的元老,在他的眼中,妖是一種自內心散發出來的妖味,而不是刻意去堆砌出來的假“形象”。
“以前的澤田研二, 很夠妖,但我不明白為什麼有些人一到中年就會整個變形,他現在就慘不忍睹了。”
“我以前很崇拜David Bowie,有一次我在多倫多看見他拖住一個很cheap的女人,他就像整條鹹菜一樣。”
“Elton John妖到很有氣派,還好,現在他還是。”
“阿梅是女妖的代表人物,她連唱《愛情的代價》都可以妖的。”
“張國榮也不是妖,他是姣,人人都說我姣,其實我哪裡夠Leslie姣。”
“黃耀明是又妖又姣,我覺得他那些東西是屬於床上的,非常意淫,我也很意淫,但我的是活力的意淫,他的則是媚態的意淫。”
“梁朝偉的是味道妖,很男人味道的妖,很頹廢的妖。”
他告訴我,他在台上的妖,只不過是一種表演方式。
在台下,他是一點也不妖。
“男人就是男人 妖給人的感覺是陰陽怪氣的。”他說。
不知道放在他墓碑上的那張照片,是妖的? 還是不妖的?
(9)
他的耳朵很大,很長,命相說的長命百歲,就是這一種富貴的耳朵。
還有, 我很喜歡他的原名─譚伯仙,夠中國,夠鄉土。
至於他的羅文如何由來,相信是Roman的中文翻版,還有籮記這個稱呼, 他也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
其實, 譚伯仙也好,羅文Roman籮記都好,人死留名,我們記得的不只是他的名字而已。
至少,我還記得他對我說過: “站在台上,我就是King of The Stage。”
(10)
我問: 這麼多年來,你失去了些什麼?
羅文: 失去了很多感情的事,但這是沒辦法的。
我問: 那你還有什麼想追求的?
羅文: 希望多談戀愛,戀愛對一個人的幫助會很大。
我問: 那為什麼這麼多年來還是獨身呢?
羅文: 因為我習慣了獨身,我很害怕別人會騷擾我的私生活,我享受一個人的世界。
我問: 沒有想過要一個家嗎?
羅文: 我沒有家庭觀念,我只是享受戀愛,但卻逃避結婚。
我問: 為什麼呢?
羅文: 我看見很多朋友結了婚都不開心,我要是結婚就希望不會離婚,因為這是一世人的。
我問: 那你不會有需要一個女人的時候嗎? 你如何去解決?
羅文: 那時就唯有聽多點音樂,想些東西……
我問: 你不擔心自己會做一世王老五嗎?
羅文: 這些都讓它順其自然,來到就來。
我問: 那你以後真的不結婚?
羅文:世上沒有絕對的可能有一天我也會有結婚的沖動,這是不能說定的。
以上對話摘自一九九一年的一篇採訪,那是我跟羅文做的一個專訪記錄, 說的就是千絲萬縷的兒女私情。
(11)
還是談愛情。
“我拍拖的次數多得記不清,只是我選的女友都是圈外人,你們不認識的,也就沒有報導的價值而已,於是好事者又傳出一些難聽的說話,真氣人!”
他說他戀愛的時候是不顧前因後果全心全意地投身進去,不然,那根本就不是愛情。
他說,他愛過三次。但都是全軍覆沒,弄到自己傷痕纍纍。
第一次,是因為他要去日本發展,所以就跟第一個女朋友分手。
第二次,是因為他要回香港發展,所以就跟第二個女朋友分手。
第三次,因為她的父母反對他們的來往,所以也是無疾而終。
“我喜歡的女性,很現代的,健健康康,帶點艷光的,就像李美鳳那一種類型。”
那時候傳過他追求李美鳳,他說,本來開始是好好的,但經過傳媒的大事渲染,結果是還未有進一步的發展,就已經嚇壞跑了人家。
和沈殿霞,他說沒有這一回事。
“我和肥肥只是好朋友的關係,她當我是弟弟,她的人很好,很照顧別人,但是有時侯她的母愛太強了,強到令人受不住。”
有人曾經如此問過他:“不打算談情說愛?”
他說:“那是很花時間的一件事。”
再問:“有人說你對異性沒有興趣?”
他說:“只是沒有太多的時間。”
有一次李美鳳來馬宣傳,我捉住機會半試探問她:“羅文說他很喜歡你這樣的女子,你們也曾經交往過?”
她聽了,不禁大笑,反問我:“你相信嗎?”
我沒有回答她,因為相不相信那是另一回事,有情人終成眷屬,始終是可喜可賀的, 值得高興的。
(12)
“能將自己的一生獻給歌迷是我個人的心願。”
他如此說過。
就算是遺言吧。
#寫於2002年
男人酒女人淚國語 在 韓雨恩/周書靜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今天講姐弟戀的故事。
姐弟戀沒有不好,但要看是23歲和33歲,還是33歲還43歲。你會看見賈靜雯與修杰楷修成正果是因為修杰楷已經36歲。
林志玲和AKIRA差了7歲,但他老公也有37歲。
男人心境已經成熟,生活環境接觸的人事物相對不同。
若是23和33歲,一個才剛大學畢業沒幾年的年輕人,再怎麼成熟、懂事、聰明,也不可能有30、40歲社會歷練的程度,那是需要時間的造化。
而兩個人世界頻率的門當戶對更是重要。
我們來看看艾米和凱瑞的故事。
艾米32歲,在法國巴黎學設計後回台灣創立品牌,天生麗質的長相與白皮膚,也是自己公司的品牌代言人,上了許多媒體版面,被美譽為台灣時尚女王,在時尚界領域很有影響力。她設計的衣服和香奈兒售價差不多,身邊環境的人都是國際巨星、影帝。她的前男友長的英俊,是知名人士,威望的人物。
他們生活圈、價值觀、眼界相當,就如金童玉女般匹配的門當戶對。
雖然相愛相配,但是因一些因素而分手了。
艾米在領域受人尊敬、崇拜,許多男人都認為她高不可攀。
艾米在剛失戀的期間,去餐廳吃飯,認識了送貨的凱瑞,22歲,凱瑞研究所畢業不想坐辦公室選擇自由的工作,家境也算富裕,土財主的家族,所以文化比較土性。
凱瑞在他的小圈子算是女生喜歡的男生,他的前女友是20歲,染著紅髮金髮,化濃妝,在餐廳打工、檳榔西施、酒吧員工,都是出社會階段學習的小女生。
所以凱瑞遇見艾米的時候,驚為天人,雖然艾米30多歲,但人生中不可能遇見這樣的獨特魅力的女性,所以便開始誠意的追求。
他可以為了見艾米在家樓下等五個小時,為了艾米的果汁騎車40分鐘,下雨也這麼做,會隨時注意艾米手機電量、衣服曝光、會把最好的留給艾米,吃掉她不愛吃的食物、會一早去市場買菜煮好飯菜叫她起床、幫她洗衣服;艾米一句想吃火鍋,凱瑞不是帶去餐廳而是親自熬湯底買最好的和牛與龍蝦回來給她吃,會為了她流眼淚,凱瑞深愛她,因此感動了艾米的心。
凱瑞第一次把艾米帶回家族,因為以前的女友凱瑞認為帶不出場面,艾米第一次進他們家族的時候,被許多凱特親戚認出來是時尚界的名媛。
他們小倆口住在一起,像夫妻般的生活,艾米以前都是有轎車司機接送,現在卻坐上摩特車日曬雨淋。
凱瑞和兄弟朋友在一起就是打麻將、打電動、玩牌,或是去機車行群聚,完全和艾米的生活圈兩個世界,但艾米卻為了愛很入境隨俗。
艾米去了凱瑞的聚會,她一席白色典雅洋裝,配上Dori的貴妃包。
凱特的朋友有些是艾米的粉絲,羨慕凱瑞怎麼交往到她的。
Amy: 天啊,你和名媛交往嗎!
凱特:自己不會看喔。
小梅:她超正的欸。你超強的。
強森:靠兄弟!我羨慕你!
凱瑞當時很有面子。凱瑞也因為有了艾米完全斷了和過去的女生朋友聯繫,他發現自己看不上過去接觸的女生。
但凱瑞的朋友們,也有一些並不會認為艾米是特別的女生,因為不同世界不知道她的與眾不同。
阿奇:幹!凱特,明天去山上跑一下啦
嘴裡叼著煙與檳榔,在路邊停下摩托車休息。
凱瑞:再說啦!我要陪女友啦~
美美:靠背,你每天都陪老婆~啊是怎樣~
美美22歲,一身黑色露背,晚上在按摩院上班,用台灣國語的口音說著。
琪琪:她好像很老了吧,30幾歲可以當你阿姨了欸,你可以喔?哈哈哈
20歲的琪琪穿著夜市地攤貨,和290元的恨天高,叼著煙調侃著凱特。
凱特:你們很囉嗦欸。
凱瑞撥頭上的瀏海,煙灰順勢彈了下來。
阿奇:馬子狗喔⋯⋯好啦,時間差不多了,走吧各自回家嘍~
他們加速油門,在安靜的街道,添了宏亮刺耳的聲響。
這是凱瑞生活圈。
凱瑞才22歲,家庭觀念不重,也對父母叛逆,艾米的成熟與懂事,用心進入他們家族,也教導他孝順父母,艾米的影響,讓凱瑞開始會為媽媽慶生、幫爸爸買衣服,為家人下廚。
交往久了,凱瑞也並不覺得自己女友是特別的。
凱瑞:我朋友開了一家賭場,德州撲克,需要荷官,妳要不要去幫忙一下?
艾米:(驚訝的看著他)你覺得我適合嗎?
凱瑞:怎麼了,有什麼不適合?妳怕算錯錢嗎?
艾米:我的身份⋯你覺得我在賭場當發牌妹...這比較適合你前女友她們吧?
他們的價值觀似乎多了一層過不去的牆。
艾米雖然也愛凱瑞,但她潛意識似乎清楚的知道這生活圈不是她應該待的,不自覺會說出一些大道理。
第一個月
艾米:可以不要再吃檳榔了嗎!我覺得很難看很丟臉,每次粉絲看見我男人這樣能看嗎?你可以提升一下自己嗎? 身為一個男人應該...(大道理)
凱瑞:好,知道了寶貝,我以後不會了。
半年過去
艾米:講了你半年了,檳榔還是沒改啊!你怎麼還是沒長進啊?我前男友你在媒體上都看過,他們都很有質感,為什麼你不能像他們呢?
凱瑞:(心在淌血,但很愛艾米忍痛說)我會努力的⋯⋯
艾米:你答應我半年了啦!整天混日子,早上睡覺晚上不睡覺,夜生活的日子要過多久?和你在一起都在浪費生命!我需要的是帶領我的男人好嗎?
凱瑞:好啦⋯⋯我知道,別生氣,我愛妳啊。
艾米忘了凱瑞才20歲怎能和40的歷練比較,更忘了男人最不能接受和另一個男人比較,傷害尊嚴的事情。
而凱瑞,也還不想失去得來不易艾米這樣的女人,所以一直包容這些傷害。
一年過去
艾米:夠了沒啊,一年了還是一樣爛,你真的比較適合前女友們那種女生可以和你相配。然後也不會對我熱情,都我在和你撒嬌?
凱瑞:我有撒嬌好嗎,我對妳是最好的,而且我看到妳會害羞啊⋯⋯
艾米:都一年了害羞?你前女友都那麼醜,都會想親她們,那我呢?我前男友這麼優秀,他們前女友都是美女,卻對我最熱情,也覺得我最美,你讓我情何以堪啊?
凱瑞:所以我選擇了妳,我眼光提升了啊⋯⋯
艾米:真的受夠了。
凱瑞:別氣了老婆,我愛妳啊⋯⋯
凱瑞摸摸她的頭,牽起她的手,耐心安撫艾米的任性與高傲。
時間一天天過去....凱特很愛艾米,但艾米卻很打壓凱瑞的自尊心。
凱瑞後來離開了貨運公司,自己創業,開了洗車場,賺了不少錢,買了一台300多萬的賓士。
艾米也因為越來越有名氣,各國的時裝秀都接見她,變得很忙碌,也沒有住在凱瑞家了,一個禮拜或兩個禮拜才能見一次。
而凱特也因為有了車子,喜歡和車友出去,加上洗車場要經營,越來越投入,也會和同行的業者變朋友,在車場群聚,還在後面開了一間賭博室,凱瑞心思都在這些上面。
艾米:現在是怎樣?簡訊都這麼晚回,以前都秒回的。
凱瑞:對不起啦寶貝,我在忙,手髒髒的不能拿手機(凱特馬上拍張照給艾米證明)
艾米:然後呢?整天忙那些事情是能多有出息啊?
凱瑞:認真賺錢才能養妳,帶妳吃好吃的啊⋯我愛你啊。
凱瑞留下了眼淚,艾米也心疼他每次的淚水,但卻止不住隔一天的重蹈覆轍。
隔天。
艾米:你整天跟那些不入流的人在一起混日子,吃檳榔、賭博,到底是什麼世界啊?
凱瑞:寶貝別生氣,我知道和妳以前生活差很多,但我真的很愛妳啊。
再隔天。
艾米:是不想我是不是,以前那麼黏我,現在是怎樣啊?
凱瑞:我超想妳啊,可是妳也在錄影,我不敢打啊⋯⋯
艾米:藉口一堆,我前男友都對我很好,我怎麼會看上你啊?分手吧。
(艾米以為凱瑞會如以往的說我愛妳啊。跪求她不要走)
凱瑞:.....那妳回到他身邊吧。
艾米:我會喔,不用你講。
凱瑞:東西搬一搬吧,我會把妳東西送到你家門口。
凱瑞冷漠的傳著這一封訊息。
艾米忍痛的裝蕭灑,她沒想過一個這麼愛她的男人會這樣離去,艾米以前吃定她不會離開所以對他百般刁難。
隔一天,艾米開門看見她的物品被放在門口,雖然分手,卻還留了一封信和禮物給艾米。
「我努力愛妳,但我做的都不是妳想要的,跟著我只會讓妳退步...我忍痛放妳走,這禮物是本來要和妳過情人節的,但現在妳和他過吧,和我在一起妳提起他的次數比我還多。祝福妳吧⋯⋯」
艾米其實內心知道凱瑞對她無微不至,眼淚一把一把的滴在信紙上面,淚水把字都用糊了。
男人ㄧ死心比誰都狠心,凱瑞把臉書以前曬艾米的照片,分享艾米的新聞、雜誌,都刪除了。
凱瑞分手後,覺得是一種解脫,因為他已經好久沒有好好愛過自己,都是為艾米而活。
艾米每一次在凱瑞面前提起前男友,是因為艾米認為前男友太優秀,而凱瑞沒有長進,她很不甘心,一直催促著凱瑞長大,卻忘了他的世界就這麼小;
一隻魚要如何學會爬樹呢?但如果艾米欣賞一隻魚會游泳,也許就會有不同的結果。
而且艾米如果認為凱瑞不好應該放手而不是一直拿過去的感情比較,傷害男性的自尊。
凱瑞臉書感情狀態從「穩定交往」變成「單身」,分手不到一個禮拜,凱瑞變回了沒有認識艾米的樣子。
臉書、IG,開始加了許多網妹,也開始接觸前女友的類型,還有穿高中制服的學生,都是17歲,20初的青少女。
為什麼一個男人原本交往過這麼漂亮的女人,會又回到過去的眼光?
因為年紀。
凱瑞不想再這麼辛苦交往見過世面的女人,他寧可交一個比他年輕比他弱的女孩。
那些女孩涉世未深,比較容易感動,也會崇拜凱瑞,一個小女生看到一個男生有洗車場和一台賓士,就會覺得是很優秀,因為她們的男友可能都還在坐公車或摩托車,但凱特22歲已經月入30萬。
艾米因為是更高端的出生背景、生活環境,自然的不會因此而崇拜,反而覺得凱瑞做的事情都很沒有遠景,認識的朋友都沒有質感,都是嚼檳榔、滿口髒話的同好。
但19歲的女生,會把凱瑞當成偶像,那些女生雖然不漂亮,也沒有氣質,但是凱瑞再也不想碰年紀大的女人了,也不想交美女了,美女自視甚高,讓他壓迫的太累了。
於是,凱瑞回到了以前的眼光,認識以前會把的女生類型。
艾米的痛苦不在於失去凱瑞,因為她的條件其實值得更好的,凱特是配不上她的,痛苦在於艾米糾結自己那麼優秀,為什麼凱瑞分手卻看上那些女生,她很不甘心,她不想和那些女孩在同一個天秤上,對她來說是一種羞辱。
但凱瑞,還是適合那些女孩子。他本來就是在那個池子裡的鴨子,遇上的是鴨子和雞,怎可能去碰天鵝。
22歲的男孩子,要駕馭32歲的女人,太難了,但是20歲的女孩和凱瑞的成熟度相同,眼光、眼界也都在20歲的程度,他們沒有太大的落差;
他們可以熟悉的聊高中時期、大學時期的話題,可以聊翹課、聊錢櫃、聊摩托車、聊汽車,聊夾娃娃機,可以一起玩牌,可以一起熬夜,一起夜遊。
30歲的女人,休假只想逛逛傢俱,待在家裡看書或影片,或拿出筆電處理自己的事情,她們的眼界也和20歲的女孩不一樣。
但若今天凱瑞是32歲,艾米42歲,一樣是差10歲,但是情況有可能會比較好,因為凱瑞經歷了10年的人生歷練,已經不是剛露臉看世界的年紀。
年齡不是問題,但是要看幾歲的時候,遇見了那個差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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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結局實在太妙了,小編先不破梗,大家自行看下去吧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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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妙的結局 / 契訶夫
列車長斯特奇金有一天不當班,在他家裡坐著柳博芙·格裡戈裡耶夫娜,一個四十歲上下、相貌端莊、身體壯實的女人。她專事說媒,另外還幹許多通常只能背地裡悄悄說的事情。斯特奇金不免有點尷尬,不過像平時一樣嚴肅,認真,穩重。
他在房間裡踱來踱去,抽著雪茄,說:「認識您非常愉快。謝苗·伊凡諾維奇向我推薦您,他認為,在一件非常微妙的事情上您將對我有所幫助。這件事至關重要,關係到我一生的幸福。我吧,已經五十二歲了,也就是說,在我這樣的年齡,本該子女成群了。我的職業是穩定的。財產雖說不多,但要養活心愛的女人和孩子們完全不成問題。我私下裡告訴您,除了薪水,我在銀行裡還有存款,這些錢是按我的生活方式節省下來的。我為人正派,滴酒不沾,過著嚴謹而合理的生活,可以這麼說,在這方面我能做許多人的表率。可是話又說回來,我還是有所欠缺─沒有家庭的溫暖,沒有生活的伴侶,我像個到處漂泊的匈牙利人,居無定所,沒有任何娛樂,沒有人可以商量,一旦生病,連個端水的人都沒有,等等,等等。除此之外,在社會上成家的人往往比單身漢更有威信……我這人受過教育,又有錢,可是如果從某種觀點來看我,我又算個什麼人?一個孤苦伶仃的人,跟某個出家人沒什麼兩樣。因此,我十分希望徐門(希臘神話中的婚姻之神)能來牽線─也就是說,跟一位般配的女士締結合法婚姻。」
「這是好事!」媒婆噓了一口氣。
「我孤身一人,在這個城市裡誰也不認識。既然我不認識任何人,叫我上哪兒,找誰去呀?正因為這樣,謝苗·伊凡諾維奇才勸我找一個這方面的行家,她的職業就是促成人們的幸福。所以我才萬分懇切地請求您,柳博芙·格裡戈裡耶夫娜,請您大力幫助,安排好我的命運。城裡的未婚小姐您都認識,您要促成我的好事是不難的。」
「這不成問題……」
「請喝呀,別客氣……」
媒婆老練地把酒杯送到嘴邊,一飲而盡,連眉頭都不皺一下。
「這不成問題,」她又說,「那麼您,尼古拉·尼古拉伊奇,想找個什麼樣的新娘呢?」
「我嗎?那就隨緣吧。」
「講到緣分,當然也對。不過,各人有各人的口味。有人喜歡黑頭發的,有人卻喜歡金發女郎。」
「您知道嗎,柳博芙·格裡戈裡耶夫娜,」斯特奇金莊重地歎息道,「我為人正派,性格剛強。美貌以及一般的外表在我看來是次要的,因為,您也知道,臉蛋不能當水喝,娶個漂亮老婆要操心的事大多。我這麼認為:一個女人重要的不在於外表,而在於內裡,也就是說,她要心地善良,各方面的品性都好。請喝呀,別客氣……不用說,如果老婆長得富態,看著當然舒服,不過,這對雙方的幸福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智慧。可是老實說吧,其實女人也用不著智慧,因為有了智慧她就會自命不凡,就會想入非非。如今這年頭不受教育是不行的,這不用說,可是教育也是各種各樣的。如果老婆能說一口流利的法語或德語,甚至精通各國語言,那當然好,甚至好極了;可是如果她給你,比如說吧,連個扣子都不會釘,那麼能說外語管什麼用?我這人受過教育,即使跟卡尼傑林公爵我照樣能說得頭頭是道,就像現在跟您說話一樣。我需要樸實一點的女人。最主要的是,她得敬重我,她得明白,是我給了她幸福。」
「那當然。」
「好吧,現在來談談現實問題……富貴人家的千金我不要。我不能作賤自己,居然為了金錢去結婚,我希望我不至於吃女人的麵包,而是要她吃我的麵包,還要讓她心裡明白這一點。可是窮苦人家的姑娘我也不能要。我這人雖說有點錢財,雖說我結婚不是出於貪財,而是出於愛情,但是,我也不能娶個窮女人,因為,您也知道,現在物價昂貴,再說日後還要生兒育女。」
「可以找個有陪嫁的,」媒婆說。
兩人沉默了五分鐘。媒婆嘆一口氣,瞟了列車長一眼,問道:「那麼,老爺,那種……單身女人您不能要吧?有好的哩。有個法國女人,還有個希臘女人。都挺搶手的。」
列車長考慮一下,說:「不,謝謝您。承您好心關照,我心領了。現在容我問一下:您給人張羅一個新娘要收多少錢?」
「要得不多。您按老規矩給個二十五盧布外加一件衣料,我就多謝了……至於找有陪嫁的女人,那就是另一個價碼了。」
斯特奇金在胸前交叉抱著胳膊,開始沉思起來。他想了一會兒,歎口氣說:「這價太貴了……」
「一點兒也不算貴,尼古拉·尼古拉伊奇!從前吧,做成的婚事多,收費也就便宜些,如今這年頭,我們能掙幾個錢呀?要是在不持齋的月份,能掙上兩張二十五盧布,那就得謝天謝地了,老實告訴您,老爺,光靠說媒我們是發不了財的。」
斯特奇金疑惑不解地望著媒婆,聳聳肩膀。
「哼!難道五十盧布還少嗎?」他問。
「自然少啦!以前我經常拿一百多呢。」
「哼!真沒想到,幹那種事居然能掙大錢。五十盧布!那可不是每個男人都能掙到這個數目的!請喝呀,別客氣……」
媒婆又乾一杯,眉頭不皺一下。斯特奇金默默地把她從頭到腳打量一番,說:「五十盧布……這麼說,一年就是六百哪……請喝呀,別客氣……有這麼多紅利,您可知道,柳博芙·格裡戈裡耶夫娜,您給自己找個新郎,也不難呀……」
「我嗎?」媒婆笑了,「我老啦……」
「一點兒也不……您的身段那麼好,臉蛋又白又胖,其餘的,也不錯。」
媒婆不好意思了。斯特奇金也不好意思了,他挨著她坐下。
「您還挺討人喜歡的,」他說,「要是您再找一個作風正派,又能省吃儉用的當家人,那麼有他的薪水,再加上您的收入,您就更討人喜歡了,兩口子會相親相愛過日子……」
「天知道您在說什麼,尼古拉·尼古拉伊奇……」
「說說又何妨?我沒有惡意……」
一陣沉默。斯特奇金開始大聲擦鼻涕,媒婆則滿臉通紅,羞答答地望著他,問:「那麼您,尼古拉·尼古拉伊奇,一月有多少收入呢?」
「我嗎?七十五盧布,不算獎金……另外,我們在硬脂蠟燭和兔子上也有些進帳。」
「您打獵嗎?」
「不,我們管逃票乘客叫兔子。」
在沉默中又過了一分鐘。斯特奇金站了起來,開始激動地在房間裡走來走去。
「我不找年輕姑娘,」他說,「我是上了年紀的人,我需要那種……像您那樣……中年以上、做事穩重、有您那種身段的女人……」
「天知道您在說什麼……」媒婆吃吃笑起來,用手絹遮著漲紅的臉。
「這有什麼好考慮的?我覺得您的那些品性正合我的心意。我這人作風正派,滴酒不沾,如果您也中意,那……那就最好不過了!請允許我向您求婚!」
媒婆激動得掉下了眼淚,隨即又吃吃笑起來。為了表示同意,她立即跟斯特奇金碰杯。
「好了,」喜氣洋洋的列車長說,「現在容我來向您說明,我希望您怎樣待人接物,怎樣持家過日子……我這人向來嚴肅、認真、穩重,對人對事光明磊落,我希望我的妻子也跟我一樣要求嚴格,她要明白,我是她的恩人,是她一生中最重要的人。」
他坐下,深深地嘆了一口氣,開始向未來的新娘闡述他對家庭生活、對妻子責任等等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