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勞應強調預防 制度及關懷兼顧,落實分級醫療 改善醫護過勞
-今日(2017/11/15),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邀請勞動部及相關官員,就勞基法修法「放寬七休一限制」、「延長工時帳戶制」及「縮短輪班休息間隔11小時」對勞工過勞及身心健康之影響評估,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質詢時,邱泰源委員理事長首先透過一則民調新聞分享「民之所欲,永存我心」的理念。建請政府持續了解廣大民眾及各行各業的心聲,強調修法應促進勞資和諧及國家社會的富強。委員會應平心平靜的討論,尋求最好的立法策略,為台灣未來及下一代創造健康幸福。對於民意的蒐集,邱委員建議應兼具質量性研究,才能充分呈現民意。
-進入今日過勞的主題,邱委員認為應加強「預防」過勞,才能真正促進勞工的健康。邱委員要求職安署檢討目前的「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指引」和「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之認定參考指引」是否落實,而新研發的「過勞風險評估及個人健康管理系統」則盡速檢討成效,並要求職安署限期提出關鍵績效指標。
-接著,邱委員針對住院醫師與醫院合約和離職違約金等新聞,要求醫事司檢視全台所有教學醫院的契約,不應讓年輕醫師,因為不合理的契約而身陷水深火熱,也要求醫事司檢討公費生合理的契約,作為榜樣。
-邱委員表示,三十多年來在醫院與護理同仁共同奮鬥,特別感佩護理同仁的辛苦,邱委員以安寧緩和醫療為例,病人照護的工作多是護理同仁承擔。邱委員建請主管機關應保障護理同仁的身心健康,讓護理人員在人生不同階段可完成該做的任務,如戀愛結婚生子等。
-最後,邱委員再度強調,解決醫療過勞的關鍵仍是改善醫療體系,落實分級醫療並檢討醫療資源的分配,讓多數的醫療照顧和醫事人力回歸社區,除了能節省醫療資源,也讓女性為多的護理人員較容易兼顧工作與家庭,有助於改善醫護人力的短缺。
「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指引」的推薦目錄:
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指引 在 竹科大小事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勞動權益報您知】~保全業保全人員屬監視性、間歇性工作者,於87年7月27日適用勞動基準法指定之行業,為保障保全人員權益及配合法定正常工時自105年1月1日起實施每週40小時規定,勞動部6月24日修正發布「保全業之保全人員工作時間審核參考指引」,以促進勞工福祉。我們也會加強高市保全業者之宣導,以利業主辦理。
「保全業之保全人員工作時間審核參考指引」,除提供勞雇雙方遵循以為合理之工時約定外,並作為市府審核勞雇雙方書面約定之重要參考。
其主要修正內容如下:一、為人身保全、運鈔車保全與一般保全人員之不同工作態樣,分別為不同工時之規範。二、明定出勤日之間隔至少應有11小時。三、明定一般保全人員之每月正常工時上限為240小時,每月延長工時上限為48小時,每月總工時上限為288小時。四、明定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有使勞工延長工作時間之必要者,應於延長開始後24小時內通知工會;無工會組織者,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延長之工作時間,雇主應於事後補給勞工以適當之休息。五、明定雇主不得使勞工連續工作超過12日,確保例假休息之落實。六、要求業者,就經常輪班、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之保全人員,參酌「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指引」,與勞工作合理之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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