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制度分為境內「居住者」與「非居住者」,納稅人在台居留天數,會決定自身稅務身分及課稅方式。因為疫情關係,本國人無法回台或在台外國無法出境,都可能影響個稅負。幸好,在稅負認定方面,財政部將會依個案從寬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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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文版台灣租稅與投資法令要聞3月號 新上線
📌 本期重點:因疫情影響引發個人居住者/非居住者認定疑義時,可先按以前年度方式申報所得稅。歡迎在台日商參考下方日語摘要。
【日系企業必読!台湾税務アップデート🆕】
新型コロナウイルスによる影響で、被雇用者の居住者・非居住者の判断に疑義がある場合は、過年度の申告方法で先に申告し、税務当局の審査で必要と認められた場合、個別の状況に基づき関連の証拠書類を提出し認定を受けることが可能です。
💡 今月の会計・税務情報:
✅ 新型コロナウイルスによる出入国制限で居住者・非居住者の判断が難しい場合の確定申告について
✅「税引後当期純利益」から積み立てる利益準備金の計算方法について
🔎 詳しくは以下をご覧ください:
▼ 台湾税務アップデート🆕 https://pwc.to/3cYOSjN
▼ PwC台湾日本企業部ホームページ https://www.pwc.tw/j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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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旅外國人權益,針對因疫情無法返臺逾2年,戶籍遷出致全民健康保險、國民年金及勞保老年給付、個人綜合所得稅等權益受影響事,僑委會於1月15日邀集內政部、 財政部、勞動部及衞生福利部等相關主管機關召開研商會議,將相關規定及因應作法提供給僑胞參考:
一、國民年金與勞工保險之老年給付(主管機關: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國民年金給付與勞工保險之老年給付倘因戶籍遷出而被停止,依勞工保 險條例施行細則第 54 條、第 78 條及第 94 條規定,可每年檢送經駐外 館處驗證之身分或居住相關證明文件,由勞工保險局審核通過後,即可續領,倘因準備文件不及,致無法於停止給付當月提出申請,申請審核 過後仍可追溯續領。
二、全民健康保險(主管機關:衞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1.現行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8 條第 1 項第 1 款係採 2+2 原則,意即國人離 臺超過 2 年以上戶籍遭強制遷出後須退保,因退保後即無須繳納健保 費,對其權益並無影響。而戶籍遷出後只要在 2 年內返國恢復戶籍, 即可以再次參加健保、繳納保費並使用健保資源,無 6 個月等待期的 問題。
2.現行健保制度設計已存在相當彈性,曾參加全民健保的旅外國人只要 在出國後 4 年內在臺保有戶籍,權利義務均不會受損。另外,即使出國超過 4 年未曾返國,只要是在國內受僱工作,仍可立即恢復健保資 格。
3.受疫情影響之旅外國人,如有全民健保再加保問題,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中央健康保險署將視個案狀況協處。
三、個人綜合所得稅率(主管機關:財政部賦稅署)
1.個人所得稅部分,現行制度分為境內居住者與非居住者,境內居住者 每年 5 月份結算申報,依所得級距分別適用累進稅率自 5%至 40%; 非居住者採就源扣繳,由扣繳義務單位就每筆收入先行扣繳所得稅, 無須再申報。
2.至境內居住者與非居住者之適用,由個人自行擇一申報,嗣經各該國稅局審核,倘審核結果與原申報不同,個人可再申復,財政部賦稅署 已函知各地國稅局依個案情況分別處理。
四、地價稅率(主管機關:財政部賦稅署)
地價稅率採次年改課原則,因此,109 年度只要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 於該自用住宅設有戶籍(設籍日數不限),即得適用自用住宅用地之地 價稅率(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以 1 處為限);110 年度如於 9 月 22 日前完成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並提出申請,仍可適用自用住宅用 地之地價稅率。
五、投票權(主管機關:中央選舉委員會)
1.查 110 年無中央、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戶籍遷出不影響權益。
2.至公民投票部分,依全民投票法規定,只要 110 年 2 月 28 日(含) 前於國內設有戶籍者,即具有全國性公民投票權。
感謝巴拉圭亞松森廖健勛僑務秘書分享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