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指出,該醫療體系總院長李順安、大甲醫院執行長周百達、苑裡醫院副院長許明賢,負責面試、審核以「醫師助理」或「病歷輔助記錄員」職稱聘請無照密醫,卻讓他們在旗下的醫院支援夜間值班醫師業務、獨自巡房、診視病患。
李順安等人應訊時均否認不法,辯稱醫師助理僅是陪同主治醫師查訪、將檢驗記錄記載於病歷,幫忙聯絡家屬,工作時穿白袍、稱呼醫師只是尊稱,並指很多醫院都這樣。【蘋果日報】
會看診的「人形立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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