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日記 #20190408
#監視器採購
我們警局的監視器,前3年有保固,第8年可以報廢。但問題就出在使用了3〜8年的機子。根據資料,高雄市3年內的監視器數量是2,278台(10%),3〜8年的是14,721台(62%),8年以上的是6,627台(28%)。以監視器平均使用年限是5年來算,如果有30%以上的監視器是壞的,也不令人意外。
8年以上可以淘汰的監視器有6,627台,但今年市政府編列3,000萬要更換678台,也不過汰舊換新10%。沒辦法換新,那重點就是維修!
所以今天質詢的重點是:如何確保廠商在機器壞掉時,廠商能夠盡快維修。過去的採購方式是由市警局統包(包含設備及維修),但因為是全高雄市監視系統的大標案,很可能是外縣市大廠商來投標,維修再轉給高雄下包商,於是就會出現維修時的資訊傳遞落差。
現在的作法好一些,設備由總局統包,維修則由各分局發包。我請教警察局長,如何確保監視器採購品質?設備過去的維修紀錄是否有如實記載?如果用維修紀錄來作為設備品質及維修服務的判斷,是個很簡單的指標。李局長認同這樣的概念,並承諾廠商的維修紀錄會作為未來採購評選的參考。
另外,如何跟民間裝設的監視器座公私合作,針對市府監視器的配置缺口,去媒合民間鄰近的監視器來輔助車禍、事故的調閱,李局長也承諾會這樣來進行。監視器的問題,是市民有感的,我會繼續去追蹤。
#保護行人路權
2017年底〜2018年初,高雄曾經推動加強取締不禮讓行人的汽機車違規,光是一個月舉發的案件數量,高達32,000件,代表高雄市的行人路權真的很糟糕。這些違規樣態包含機車騎上人行道、汽機車不禮讓過斑馬線的行人 ….我請教李局長,這樣的執法是否會繼續推動,李局長承諾會繼續推動,並且要求對於公車及大車轉彎時蜂鳴器的使用。
相對台北已經在58個路口加強執法,當車輛轉彎時,需與行人需保持3公尺距離,若違規者將開罰1,200到3,600元,高雄在禮讓行人路權的執法上,還需要更加強,另外我也會要求交通局必須檢討某些路口斑馬線的劃設位置,必要時斑馬線必須往路口後方退縮,讓汽車轉彎時,有更充分的緩衝時間可以禮讓行人通過!
還有騎樓及人行道被占用的問題👉https://npptw.org/1YpIm4
#消防員救護勤務
高雄市的消防員,平均一個人要服務1,763位民眾,已經遠遠超過1,500人的服務基準量。而消防員在夜間的勤務,最繁重的是救護車的載送工作。新加坡在四月開始,已經開始實施消防救護車不載送「非緊急病患」。
我要求消防局檢討目前的作法,在分級檢傷4、5級時(非緊急),授權現場EMT-P 高級救護技術員有自主判斷權,情況許可下,得請民眾自行處理,不再用消防救護車運送。黃局長回應,目前做法是分級檢傷4、5級時,若民眾要求消防救護車載送,需自費1,700元,避免消防資源被濫用。
#政府的數位治理
我請教研考會,目前高雄市只有研考會下的資訊中心,如何協調各局的資料交換及介接,讓市民在申請補助及場地租借等等措施時,有簡單的介面可以使用?對市民來說,要申請書件時,用一個單一平台登入系統就可以申請,不需要再去書面申請或電話查詢。研考會李主委回覆:已經在研議成立資訊科技局,但時程未定。我再問,在資訊科技局成立前,市府什麼層級來擔任整合的角色,李主委回覆:研考會會負責。
我提出,如果研考會負責個高雄市政府的數位治理,那層級必然不夠,我要求研考會主動向副市長提出,成立跨局的資訊整合平台的必要性,並且必須由市府一級主管來主政!
關於政府數位治理,先前討論請看👉https://npptw.org/TsnzXL
#三民東區的活動中心不足
民族路以東、建工路以北到覆鼎金這個區域,是三民區人口密集區,但活動中心卻連一個都沒有,要辦集會、講座、運動、社交活動等找不到場地,甚至有里長要找鄰長開會,卻無場地可用。我要求民政局盤點此區閒置空間,媒合公共空間,讓里長及市民有活動場地可以申請借用。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43的網紅高雄市議員-林于凱,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質詢日記 #20190408 #監視器採購 我們警局的監視器,前3年有保固,第8年可以報廢。但問題就出在使用了3〜8年的機子。根據資料,高雄市3年內的監視器數量是2,278台(10%),3〜8年的是14,721台(62%),8年以上的是6,627台(28%)。以監視器平均使用年限是5年來算,如果...
監視器採購 在 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質詢日記 #20190408
#監視器採購
我們警局的監視器,前3年有保固,第8年可以報廢。但問題就出在使用了3〜8年的機子。根據資料,高雄市3年內的監視器數量是2,278台(10%),3〜8年的是14,721台(62%),8年以上的是6,627台(28%)。以監視器平均使用年限是5年來算,如果有30%以上的監視器是壞的,也不令人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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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視器採購 在 許家蓓 Hsu Chia-pei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捷運監視器採購大精進 未來將採300萬畫素以上市場主流規格」
經過家蓓及質詢小組議員們的質詢、監督與要求,新的萬大線捷運監視器將會以300萬畫素以上主流規格,並且設計階段將會考慮到以市場主流、最新及成熟合宜之攝影機產品為主,未來就不會有看不清楚或畫面模糊的「恐龍時代」監視器。
監視器系統屬於技術發展快速的電子產品,以前常常會因為「採購建置時間」與「實際使用時間」相隔近十年之久而造成實際使用時已非市場主流規格的落差情況發生,花大錢卻買到過時的庫存舊產品;現在新的做法將讓搭乘捷運的旅客有更好的保障。
附件為1.萬大線監視器招標公告修正內容2.新舊招標文件條文對照
監視器採購 在 高雄市議員-林于凱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質詢日記 #20190408
#監視器採購
我們警局的監視器,前3年有保固,第8年可以報廢。但問題就出在使用了3〜8年的機子。根據資料,高雄市3年內的監視器數量是2,278台(10%),3〜8年的是14,721台(62%),8年以上的是6,627台(28%)。以監視器平均使用年限是5年來算,如果有30%以上的監視器是壞的,也不令人意外。
8年以上可以淘汰的監視器有6,627台,但今年市政府編列3,000萬要更換678台,也不過汰舊換新10%。沒辦法換新,那重點就是維修!
所以今天質詢的重點是:如何確保廠商在機器壞掉時,廠商能夠盡快維修。過去的採購方式是由市警局統包(包含設備及維修),但因為是全高雄市監視系統的大標案,很可能是外縣市大廠商來投標,維修再轉給高雄下包商,於是就會出現維修時的資訊傳遞落差。
現在的作法好一些,設備由總局統包,維修則由各分局發包。我請教警察局長,如何確保監視器採購品質?設備過去的維修紀錄是否有如實記載?如果用維修紀錄來作為設備品質及維修服務的判斷,是個很簡單的指標。李局長認同這樣的概念,並承諾廠商的維修紀錄會作為未來採購評選的參考。
另外,如何跟民間裝設的監視器座公私合作,針對市府監視器的配置缺口,去媒合民間鄰近的監視器來輔助車禍、事故的調閱,李局長也承諾會這樣來進行。監視器的問題,是市民有感的,我會繼續去追蹤。
#保護行人路權
2017年底〜2018年初,高雄曾經推動加強取締不禮讓行人的汽機車違規,一個月舉發的案件數高達32,000件,代表高雄市的行人路權真的很糟糕,包含機車騎上人行道、汽機車不禮讓過斑馬線的行人 ….我請教李局長,這樣的執法是否會繼續推動,李局長承諾會繼續推動,並且要求對於公車及大車轉彎時蜂鳴器的使用。
相對台北已經在58個路口加強執行,當車輛轉彎時,需與行人需保持3公尺距離,若違規者將開罰1200到3600元。高雄在禮讓行人路權的執法上,還需要更加強,另外我也會要求交通局必須檢討某些路口斑馬線的劃設位置,必要時斑馬線必須往路口後方退縮,讓汽車轉彎時,有更充分的緩衝時間可以禮讓行人通過!
還有騎樓及人行道被占用的問題👉https://npptw.org/1YpIm4
#消防員救護勤務
高雄市的消防員,平均一個人要服務1,763位民眾,已經遠遠超過1,500人的服務基準量。而消防員在夜間的勤務,最繁重的是救護車的載送工作。新加坡在四月開始,已經開始實施消防救護車不載送「非緊急病患」。我要求消防局檢討目前的作法,在分級檢傷4、5級時(非緊急),授權現場EMT-P 高級救護技術員有自主判斷權,情況許可下,得請民眾自行處理,不再用消防救護車運送。黃局長回應,目前做法是分級檢傷4、5級時,若民眾要求消防救護車載送,需自費1700元,避免消防資源被濫用。
#政府的數位治理
我請教研考會,目前高雄市只有研考會下的資訊中心,如何協調各局的資料交換及介接,讓市民在申請補助及場地租借等等措施時,有簡單的介面可以使用?對市民來說,要申請書件時,用一個單一平台登入系統就可以申請,不需要再去書面申請或電話查詢。研考會李主委回覆:已經在研議成立資訊科技局,但時程未定。我再問,在資訊科技局成立前,市府什麼層級來擔任整合的角色,李主委回覆:研考會會負責。
我提出,如果研考會負責個高雄市政府的數位治理,那層級必然不夠,我要求研考會主動向副市長提出,成立跨局的資訊整合平台的必要性,並且必須由市府一級主管來主政!
關於政府數位治理,先前討論請看👉https://npptw.org/TsnzXL
#三民東區的活動中心不足
民族路以東、建工路以北到覆鼎金這個區域,是三民區人口密集區,但活動中心卻連一個都沒有,要辦集會、講座、運動、社交活動等找不到場地,甚至有里長要找鄰長開會,卻無場地可用。我要求民政局盤點此區閒置空間,媒合公共空間,讓里長及市民有活動場地可以申請借用。
監視器採購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立法院臨時會今(1)日召開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邀請國防部部長、法務部,針對昨日洪仲丘案偵結,民進黨國防召委蕭美琴質詢國防部長楊念祖時表示,雖然國防部一再聲稱不受外力干擾,偵查不公開,偵辦過程有其獨立性,但偵結時卻充滿政治算計。蕭美琴說,昨天正值高部長卸任,週六又有1985公民活動,軍檢偵辦進度從洪案前10天的緩慢到近10天暴衝式火速偵結,不禁令人質疑軍方調查程序的完備性及完整性。蕭美琴並以江國慶案為例,質疑軍方是否刑求昨日起訴的18名人,才火速破案。對此,楊念祖保證絕對沒有對被告刑求。
此外,針對洪仲丘家屬手機疑遭非法監聽,政戰系統是否針對周六公民活動以不正當手段介入等質疑,蕭美琴也要求楊念祖當場承諾軍方不會從事非法監聽及不當介入。另蕭美琴說,立委依據職權行使法有權監督,行政部門應提供相關資料,但昨天洪案偵結,已沒有偵查不公開的問題,卻遲未等到起訴書,國防部顯然在抗拒,令她相當不滿。
至於就監視器畫面消失疑點,蕭美琴指出,她看不懂軍檢在起訴書中的解釋,社會也無法接受。她在22日考察禁閉室就已要求軍方提供269旅的監視器型號及採購年份等資料,主要了解軍方宣稱的日曬雨淋及線路脫落是否合理,但昨天卻書面回覆稱年代久遠,查不到,實在離譜。她質疑,軍方連監視器物品都無法管理,表示軍方仍想掩蓋事實,也凸顯軍中管理不當問題。她痛批,若軍方連監視器採購年限都查不到,表示採購有問題,甚至有弊案的可能,人民又如何相信動輒上百億的飛彈及軍艦等採購沒有問題,對此,她將追查到底。
此外,後續包括「監視系統及戰情機制的安全管控責任」、「監視器採購維護責任歸屬」、「軍品管理疏失」及「813醫院加班管理制度」、「發言系統失靈」等問題,她都會徹底追究。
蕭美琴也出席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聯席會議併案審查軍事審判法修法,她認為,我國在簽署國際人權公約,與國際接軌的過程中,並未及時處理軍事審判法修法及有關憲政疑慮部分,所有立委必須共同面對。對此,她主張分兩階段處理,首先針對不涉及軍事機密及軍隊管理的刑責可以先移至憲法規定之獨立審判機制;第二階段再全面就軍事審判法在平時,也就是非戰時之適用與否及組織條例修法。她認為,這次的軍中人權改革並非要催毀軍中紀律或作為懲處工具,而是要讓國軍更有公信力,讓審判過程更符合司法獨立性及國際人權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