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我在內政委員會質詢內政部次長,先是延續19日跟騷專法公聽會的議題要求內政部廣納民間意見,並且,也要求內政部 #對違憲的勤務編排制度,#一定要做好修法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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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內政委員會跟蹤騷擾專法公聽會,婦女團體對內政部版「糾纏犯罪防治法」能否達到快速有效防治,均表疑慮,雖然當時內政部徐國勇部長承諾把這些聲音帶到行政院院會討論,但公聽會上各抒己見算蜻蜓點水,還有待政府仔細的蒐集各方意見,我要求次長代部長承諾,內政部將針對跟騷專法立法問題,邀集各界召開公聽會。近來各種性別事件在民眾報警時,警察屢被質疑吃案,但其實這些業務與其他法院、衛生、教育...等機關息息相關,警察難以獨自處理,我也要求跟騷專法立法以前,內政部應該利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內的資訊高手,以線上軟體建置平台讓其他專責機關即時提供諮詢,當作員警受理報案的堅實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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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侵害健康的警察勤務編排制度方面,108年11月大法官就作出釋字第785號解釋宣告違憲要求有關機關修法,然而警政署三度跳針,在108年6月回應本院李彥秀前委員關於員警勤務臨時提案、108年11月釋憲公布以及109年11月本席詢問修法準備進度,都是用108年2月警政署作的一個解釋函,告訴外界警察勤務編排制度已經不會有侵害健康權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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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三度跳針、以不變應萬變的作法,次長當場還推給銓敘部,說釋憲修法負責的機關是銓敘部。我真的很擔心,政府對於不同種類的執法人員,警察、消防、移民、海巡、空勤等面對不同的勤務班表和職業病、職業健康風險,#真的有掌握嗎?有把大法官的違憲宣告當作一回事嗎?我要求內政部 #絕不能被動等待其他機關,#一定要依照機關業務特性超前部署,#盤點職業風險以因應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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