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自 Shu Ting Chen :
當年救同學的孩子、受害的孩子,如今也29、30歲了,他們現在看到新聞是不是又想起恐怖的那天?那些當年不相信孩子、還對孩子說老師人很好的家長,現在後悔了嗎?向孩子道歉了嗎?
#目前學校接獲舉報人數超過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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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轉自人本基金會:
立法院應提案修法,以確保兒童人權不受侵犯,並使性侵害被害人有足夠的行使權利期間:
(一) 刑法關於對兒童性侵害之犯罪行為,應增訂追訴期之例外規定,自被害人成年時起算,並訂溯及既往之條款。
(二) 刑法應增訂隱匿對兒童性侵者者之罪責。
法國因天主教神父性侵男童案件頻傳,在去年8月修訂刑法,直接將隱匿對兒童的性侵事件納入刑責,並延長追訴期間到30年。
(三) 教師法應修訂隱匿校園性侵事件者,經調查屬實,應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
學校裡的大人呢?
才十歲的孩子們自行搶救女同學:
(你能想像這個畫面嗎?)
19年前,N國小的同學陸續發覺張博勝老師有問題,會彼此提醒不要單獨留下。
某日,某女生巡完視聽教室的窗戶,依囑咐進去視聽教室內的音控室。張老師鎖上視聽教室的門,拿著棍子進音控室很兇的說:「把褲子給我脫掉!」女學生說:不要。張師便威脅她:「快一點,否則我要動手了。」女學生大哭。
不久,她聽到視聽教室門口傳來密集的敲門聲(班上其他同學發現她落單了,拼命敲視聽教室的大門),便對老師說:「外面有人在敲門。」張老師卻說:「不要理他們。」
後來有同學打電話到學校,說要找張老師,學校便廣播:請張老師到辦公室接聽電話。
張老師就對正在大哭的女生說:「你做得很好,如果有人威脅你,要說:『不要!』」便離開。
女學生驚魂未定,一直嚎啕大哭,回到教室後也無法繼續上課,班導師就叫她先回家休息。
當天晚上,她曾想告訴爸爸,又擔心張老師如果被打死,爸爸會有刑責;因為不希望爸爸被關,就沒有講。
隔天上學時,學校好像不曾發生什麼事般,很平靜。
以上摘自:
人本教育基金會20190706「狼師橫行校園20年 隱匿者豈能無罪」新聞稿
#隱匿有罪
附圖照片就是該校視聽教室的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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