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路過的人來講其實看不懂法院在搞什麼。
就是會瞪大眼睛:
為什麼法官也要貪小便宜?!
整個是形象問題,
有時候年輕人覺得好奇好玩吧?就去排隊,結果發現愛心便當伙食實在不怎樣。
我們讀者看到傻眼的事,其實也不想管他說的「我非完人或貴族」
(這句話不講大家也知道的)
還不如說自己想要體驗考察民生疾苦吧!
#如果便當真的有剩我是覺得吃光光很好啦
#看完通篇文章我覺得就是讀書菁英不懂社會險惡啦
#被這樣搞一次以後應該會更認真辦案的
其實我很有感這篇文章!
因為我也曾經吃過病人的便當
OMG
不過那是因為病人要出院了也不把便當帶走說他不用了,
那護理站說如果沒有人要吃,便當就要丟掉。
所以我就吃掉了⋯⋯⋯⋯⋯
(不然我要走很遠去買便當啊!)
那時候也很年輕的黃醫師敬上
行政程序中被懲處以前,處分相對人想要做充分的答辯,以目前的現狀就是很多資料看不到,連這個案件裡面被懲處的法官,也是吃了悶虧⋯⋯
行政程序法要求程序公開透明給予當事人閱卷跟陳述意見的制度規範,經常是空的,就算你是法官也一樣,即便到了保訓會、行政訴訟,只要原處分機關掰得出一個公益目的當理由把它列為不可閱,「原則上」你永遠看不到資料...是要作什麼充分的攻擊防禦呢?
有時候都會覺得在行政程序或訴願程序的部分都被浪費掉爭執或救濟的機會...
如果到了法院階段,法官不是太在意原告的訴訟攻擊防禦權利的話,那這一案就GG了...
這案件的當事人這個法官,說自己公法不好,我倒覺得能不能閱到完整資料,以目前的運作很像是命運論,看你遇到誰...跟公法底子好不好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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