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風暴雨不專業專訪 #達叔
那天跟達叔約在北風社,藉機踩點慕名已久的店。
從念的科系,到後來做的一些事情......整個聊天過程最精彩的部分都是一些案件,全都無法收錄,有興趣有交情請自己去騷擾達叔(誤)。
因為彼此活躍的領域比較近,寫稿的時候反而不知從何著手,很多東西太理所當然或感到瑣碎,成為一種挑戰。只好難得的開了瓶餞男醋女,蠻適合寫達叔的稿呀。
吳達彥,人稱達叔,意識不能音樂祭主辦人,鯨魚號樂團吉他手,任職於法律事務所,擅長著作權法、商標法等相關領域。獨立音樂圈遇到相關法律問題時,時常會向他求援,近來也客座 podcast 「 IndieFucks 硬幹」法律專長嘉賓。
大概是因為達叔自己也訪過別人的關係,他切入得太快,直接從自己的學歷講起:台大資管系、台大科法所。
以前不認識他時,總聽人說他在台大待好久,待到成為一個傳奇,也沒有人說得清楚到底是多久。
「我都笑說自己熱音系、資管社,待在熱音社的時間比系上長很多。」
達叔國高中唸私立學校,很憧憬大學的社團生活,也因為曾是五迷(在此「五」=五月天),就順勢加入台大椰風熱音社。
進入玩團的世界後,大學選了著作權法的相關課程,希望能幫助身邊的音樂人朋友解決一些問題,研究所選擇唸科法所,全名為: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大概也是這個想法的延伸。
「那時候面試科法所,要有個比較好聽的理由,我就說是因為有玩音樂又唸資管,想回饋社會。」
在這點上達叔的確也是身體力行,大家遇到發行合約、商標問題、各種法律碰撞,總是會先想到他。
因為做法律研究區塊鏈而接觸到柏蒼,後來又因為音樂節四處拉贊找到了柏蒼參與的「Our Song」app,和他們團隊成了日常幹話群組後,達叔也就順勢客座了其相關品牌podcast「IndieFucks 硬幹」的嘉賓,像是在EP7中和 老王樂隊 、法律白話文一起探討商標法,也在其他集數跟 呱吉 、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一起聊了著作權集管團體。
上述應該就夠忙了,身為一個有玩團有伴侶的上班族律師,人生應該是夠滿了。但我真正認識達叔的原因,是因為他同時是一個台北小型音樂節「意識不能」的主辦人。
意識不能要從第0屆開始算起——當時還不叫意識不能,是「醉生夢死林森北」。
我有一票因為打手遊混咖啡店認識的朋友,團名 川秋沙 Goosander 的前輩們有去演,回來之後在群組一直說有多好玩多好玩。
當時就有點心癢難耐,後來因為瑪啡因的吉他手也是台大椰風的成員、也認識達叔,瑪啡因也算是個迷幻團體(?),就參演了意識不能第一屆,至今每屆都有參與到。
達叔說,當初是他之前的團「50Hz」在找巡演的場地,看到延聲音樂的大廳似乎辦過一些有趣的演出,場租也蠻友善,有個5、6團一起分就能吃下。當時在當替代役的他搞著搞著,就搞出一個音樂節來了,從5、6團擴張到13、14團,以老鼠會的作法一起分攤票房成本壓力,也就cover過去。這是這個音樂節的另個特色,參與團體包下一部分的票房、負擔幾張票,能稍微分擔主辦單位的壓力,演出者也會因販售的票數而有不同的獲利,是建立於跟主辦單位互利互信上、與一般大型音樂祭不同的做法。
(簡而言之就是直銷上下線賣票,夠挺才跟進)
後來正式的第一屆意識不能誕生了,變成兩天的雙舞台演出——「只有一個舞台,setting時間有點無聊,那就把練團室弄成另一個舞台吧。」
夢想就是這樣擴張的啊。
成本也是呢。
這個故事的發展路線一點也不陌生,第二屆的意識不能有了午夜場,第三屆的意識不能除了週六週日外,增加了週五的演出。
選團上,達叔很任性的照著自己的品味,瞪鞋、迷幻、後搖、龐克、實驗電子......知名度很其次,甚至當時的演出精緻度、演奏能力也不是首要,呈現的氛圍以及潛在的發展性才是重點。
第二屆開始的午夜場「睡眠不能招待所」除了演出外,位在林森北的音樂節發展出自己的風格,不管是林森北酒店文化講座、BDSM 繩缚師現場開課、卡拉OK歡唱,都極具特色。
「有時候我會覺得我喜歡辦活動大於彈琴。」達叔在整個訪談說了兩、三次這句話,看起來有點像甜蜜的苦惱。
他說認識的人多了、看表演久了,腦袋有時就會迸出奇怪的點子,不去執行放在那裡就是會不太舒服,觸發聯想的時候甚至會分心無法投入看表演、或該睡覺時腦袋轉過頭。而玩團是一個集合體,總有很多事情要協調進而妥協,但野花惹吵(意識不能的主辦單位名稱)就是可以讓他很任性的做。
正職工作為律師的達叔,收入足以維持自己想要的物質生活,但屬於自己的時間變得瑣碎,也就更珍惜每個施力點。
他說玩團跟辦音樂節,是一種有在掌握自己人生的感覺。
他說,這個圈子的輪替很快,二、三年沒參與,無論是看團還是玩團,臉孔就會完全換一波,離開的人總是就很難回來了。很多大學時期演奏能力比他好的人,畢業後一開始可能只是工作忙,後來也就漸行漸遠。這種例子看多了,心裡總是會有個恐懼:是不是自己也會這樣?
於是達叔有點故意的不斷把時間、金錢、生活圈都砸在獨立音樂文化相關上,直到難以想像離開。
「這個現在是我生命中重要的一塊,跟綁定一樣。」
聊到未來的展望,達叔說當初辦音樂節,其中一部分的原因是有太多想看的團,可萬萬沒想到辦音樂節,自己根本不可能有時間看演出。
「我現在的夢想就是培養出下一代的野花惹吵,讓我可以有時間看團。」
野花惹吵的組成以達叔為核心:固定合作的硬體統籌、實體場佈設計、平面視覺設計、達叔偷偷寄與厚望的幾個年輕小朋友......最讓人印象深刻的是,當年在椰風熱音的護理師朋友,往年都是意識不能的現場執行(aka現場大總管),去年她人在澳洲實習,還特地買機票回台坐鎮。
除了達叔本人妄想能退居幕後當董事、希望能培養新生代外,接下來野花惹吵也有籌備小誌的計畫:小誌的神秘感、可以任性的發揮,十分符合達叔的喜好。內容目前預計是效果器宅的訪問,有興趣的人敬請期待。
最後,依照慣例,我問了達叔對於狂風暴雨的想法。
他說《雨》是他近期聽過私密感最重的作品,很適合一個人在家聽。
「會很憂鬱吧。」我笑著說,其實是想閃躲「了解這份作品在人心中的重量」產生的各種情緒。
「憂鬱嗎?應該是......」他說了一個形容詞,我現在卻怎麼也想不起來,錄音也正好沒錄到這段。
他說狂風暴雨是一種燃燒殆盡的展現,卻在歌詞中感覺到一種保持距離的溫柔,像傾慕、像暗戀,是很強烈同時溫柔的意象。
「細思極美。」他是這樣說的。
期待微小的、冷門的、邊緣的選擇,還是成立於世上。
如同每年撐過年末的壓力爆炸後,我總特別期待年初去意識不能表演、喝酒玩耍。
期待數量與規模不再是至上的追求,收益與結果也不是。
那只是眾多的評估面向之一,此外還有更多層面,更加有趣、更加吸引人。
總有些喜歡是綁定的。
有緣的話今年意識不能現場見啦~
👨💼 達叔 from 野花惹吵、 Whale Done 鯨魚號
📷 meng
✍️ 好笑
#謝孟庭
#雨
#我願做一陣狂風暴雨
#狂風暴雨不專業專訪
#意識不能
#野花惹吵
#著作權法
#律師
#鯨魚號
#IndieFucks硬幹
#獨立音樂
眾 達 法律事務所 面試 在 黃大煒 (Huang Dawei)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https://tw.appledaily.com/entertainment/20190903/FWYSGNMLUW3WHYFWW4CZZ2EQNU/
https://www.peekme.cc/post/1155490
(長文打擾,非常抱歉,敬請體諒)
我們的真心真意和26年來刻骨銘心的經歷過程是那些重名利,自私貪婪的無餐館執照非法營業的MV導演王志伯及侵佔罪犯林家鍵(James Lin)及其委任徐姓律師等人無法感受理解和相信的...
當這個世界是非顛倒,情,理,法及道德皆沉淪時,我們更堅持原則,並相信 【人性本善】...
“邪不壓正” !!!
愛絕對能戰勝ㄧ切!!!
無論還剩多少時間,每一分一秒,無論善或惡,好與壞,就算僅是擦肩而過的陌生人,能在這個世界相遇都是緣份...
人生本來就有好有壞,壞中才能看清虛實真假,好中感恩珍惜努力回報!
因為守法而欠錢借錢其實既不犯法也不丟臉,光明正大!
騙錢騙情騙人還傷人,因自私仇恨報復而想盡辦法欲毀人ㄧ生,置人於死地,才是萬惡之首!!
我們非常感謝這段時間,無論發生多麽荒謬,難以置信卻仍相信我們的所有朋友們,
謝謝這段時間無私,不求回報伸出援手鼎力相助的陌生人,朋友們,
我們感恩在心,也許短時間內無法擔保能否回報,但只要我們還有呼吸,活著的ㄧ天,
我們都還是充滿著希望,而且希望無限!!!
看著陪著Vicky從生死關頭繞了幾圈還能健在,還有什麼好怕的呢?
真心實在,無懼和勇氣是無法交易的,更是無價!!
2019.1.4開始
2019.3.16 10:45am開始
直到今天,我們為顧及已逝故人,百般體恤的結果卻換來無情,非法,致命的打擊和傷害...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很無奈地,需將鼠輩行跡公開,並且由法律來妥善處理!
我們在此先向故人陳女士Rebecca致意,祈禱妳在天之靈安好自在!
這段時間,包括2020.6.11,因無照違法營業餐廳王的MV導演王志伯,侵佔罪犯林家鍵(James Lin)心虛不敢見人,躲在背後操控的,及以變聲方式在鏡週刊不實爆料,兩位違法犯罪者共同委任的前白帽駭客惡檢律師徐仕瑋特別安排公開受訪,利用我黃大煒及我們知名友人們名義曝光增加知名度,發表不實言論等侵權,違法及違反職業道德等行為...
基於我們不打小人,所以認真花費6個月時間,嚴謹審視我們所有相關訊息事證,包括稅務,執照合法與否,等確保我們於情於理於法都遵守並真誠盡其心力後,委任黃秀蘭律師聯繫鏡週刊,得到鏡週刊誠意回應。
(在此,我們特別感謝鏡週刊法務代表,在三方合法良好協商和解後,鏡週刊已於219期鏡週刊公開道歉,至今仍持續努力執行整篇新聞報導電子媒體平台下架流程)
這段時間,我們雖然極其煎熬,有些朋友用異樣眼光質疑,甚至危及Vicky的生命及我黃大煒和POLO等團隊的未來和良好聲譽。但同時也有關心問候支持並提醒我們未來應將寶貴時間留給值得的人....
我們自認從未風光過,無論是Vicky開著保時捷跑車或是限量賓士,或是過去好友Tom林垂言貼心好意送我們以方便接送Vicky已逝父親往來醫院代步的10多年小車(無價),或是大熱天裡滿身大汗氣喘吁吁從中正紀念堂走到台北101,或是全身名牌亦或是簡單ㄒ恤牛仔褲,
我們從未變過....
也從不忌諱隱藏過....
也從未逃避不見面失聯過.......
而會說我們是表面風光認知的人應該是原來她(他)們僅在意他(她)們眼中所見的所謂風光表面,而不是真心無私沒有目的真誠相待...
至於有人不斷公開質疑我黃大煒和POLO【大陸銀行帳戶無法提領及匯入台灣,應該是無照違法營業餐廳的王志伯等人常年慣用黑市匯兌不法管道,所以才不相信和無法理解!】
另外,我和POLO的這些所有海外存款怎麼成了與這些存款毫無關係的人的重點了???
錢! 數字! 這些人眼中只有這些?原來心裡盤算記著的只有這些?
我黃大煒長達30多年來在兩岸三地音樂界領域的地位,專業口碑及努力累積的成就,不買房買車,只專注投資自己的音樂相關事業,有數仟萬人民幣存款是應該的,不是嗎?
有何問題?又與這些犯罪者何關?
且我們早就坦白向所有可能合作關係人誠實以告狀況,這是應有的義務,道德和責任,但在有心人眼裡可能成了炫耀!!!???
我們還需要炫耀嗎?
我們大聲四處炫耀過嗎?我們應該算是很低調吧!
30多年來,我黃大煒自己提著兩個行李箱選擇來台灣(避開家族庇蔭,沒有認識任何人,語言不是太通順)開始我的音樂事業,期間的辛苦艱難不是這些違法犯罪者及共犯等能體會明白的,犯罪報復者及和他們ㄧ樣立場的人搞不清楚狀況便四處散播傷害我們的謠言,甚至因我黃大煒是公眾人物,不念當時我們的善良無私,拼命四處借款援助,卻像殺紅了眼般地牽連無辜,亂扯ㄧ通,還沾沾自喜,自鳴得意!!!
公然叫囂毀謗!!!
王志伯,林家鍵(James Lin),徐仕瑋等...
你們怎麼了?摸摸自己的良心,你們晚上睡得著嗎???
投資餐廳?夜店?請問王志伯,你的合法餐館執照在哪裡?
至今連執照影本都沒見過!!!!
經我們會計師查詢才得知,根本與王志伯在網站徵人刊登簡介
謊編的(是餐館業,資本額)執照完全不符...
我們至今都還沒能看過租約(後來得知其實租約本就已快到期,且承租人和違法執照中的負責人及股東董事皆是王志伯癌逝老婆陳女士ㄧ人! 換言之,王志伯除了法定和名義上是已癌逝公司負責人陳女士的丈夫外,於法並沒有任何文件可證明王志伯本人與餐廳有何法定關係?),沒有餐廳登記公司銀行帳戶資料,卻要求美籍身分的我和POLO及特別邀請POLO在美定居並經營知名餐廳40多年的美籍名廚父親特別來台....
甚至不理會Vicky早就多次告知提醒外籍人士在台投資需經投審會及資金需由海外合法匯入合法執照公司,需申辦工作證等。而我黃大煒與POLO兩人在台合法公司執照,我們因當時誤信非人,早於同年10月29日前便已提供給刻意瞞騙侵佔罪名前科的林家鍵(James Lin)與自稱餐廳老闆的略有知名度的MV導演設計師王志伯(至今執照仍未更換,原違法執照負責人及唯ㄧ董事股東仍是為王志伯已於2019.10.18癌逝的老婆陳女士),
2位罪犯竟自行私下協商,討論處理.....
長達數月,我們等等等....催催催...沒有下文,
而我們痴痴傻傻信任地等著侵佔罪犯林家鍵(James Lin)和無餐館執照違法營業餐廳的王志伯兩人共同負責的原執照增設營業項目更改或成立新公司事項期間,實際燒錢的人是我黃大煒和POLO....
而Vicky,根本不是股東,也不在預設股東名單內,也沒有股份,只是基於保護我黃大煒,POLO需合法行事及責任所需而非常忙碌的志工而已,而Vicky也只是個人,
雖然樂觀堅強,但Vicky也只是個人,且是癌症患者!!!
我們在此公開請問王志伯,你老婆過世後,你告知我們,因你老婆生前多年,包括罹癌3年期間,因你常外遇偷吃非常內疚想自殺,我們擔心著常常約你陪你,但你卻馬上忙著學開車考執照以繼承你老婆留下的BMW X3休旅車,卻遲遲不繼承或更換公司負責人(我們根本不知道原來你有車,你不願意賣車救你老婆,騙我們你山窮水盡,讓我們去湊錢來借你!你賣房不是為了餐廳和治病,是打算另買新房,只是因你常年在台收入沒有報稅,所以沒有稅籍資料而無法申辦貸款成功而作罷),
王志伯,Vicky和POLO只見過你癌逝老婆2面,而我黃大煒則連你老婆都沒見過,她過世,我們2019.10.29全部親自出席告別式,現在想起來,陳女士癌逝,我們可能比你還傷心....
僅因信任及因為Vicky也同為癌友,深知病痛辛苦及醫療費用負擔壓力的同理同情心,甚至Vicky和POLO在同年5月底第一次和你相約在北醫星巴克會面關心,你便開口請求金援時,Vicky和POLO當時便誠實告知,我們存款都在大陸,合法金流有限,連我們自己都靠朋友們先借款補貼過生活,也表示若我們金流方便時,絕對願意借款給陳女士治病等....
2019年初,除了原來預計事業規劃,我們還得忙著我黃大煒10月10日的台北演唱會安排準備,在我們自己辛苦不方便情況下,除了5月底開始,期間王志伯持續表示醫藥費及餐廳都已無法支撐,甚至到9-10月表示他沒能力支付他癌妻老婆赴日醫療費用,讓他生病的老婆非常擔憂,嚴重影響身體狀況,情況緊急之下,我們為了好意幫忙,居然四處借錢,包括為王志伯擔保向同是餐廳股東的侵佔罪犯林家鍵(James Lin)借款,因王志伯告知老婆日本醫療費用分兩筆支付,所以我們分別在9月16-17日(30萬)及10月16-17日(29萬)共籌湊59萬台幣給王志伯支付癌妻赴日治療費用(語音等相關訊息備齊隨時公開),至今這筆費用仍未歸還,王志伯卻自行當作股金,而非頂讓金地放進自己口袋不承認,不歸還!
股金???
我黃大煒和POLO不能如無知犯罪者認知(不知需合法經投審會),直接從餐廳鼠輩的微信帳戶及台灣個人帳戶挪用為餐廳股金(尤其沒有合法執照,)!
再,就算是股金,王志伯怎能放入自己口袋?應該歸還轉為股金不是嗎?
後來我們更發現,王志伯也不願意頂讓,也不願意放手,讓我們離開並解除合作?!
依照王志伯本人變聲親自在鏡週刊的說法,他的認知是-我黃大煒需用公司名義向同是餐廳股東的侵佔罪犯林家鍵(James Lin)借款(侵佔罪犯並無另外出資),由我黃大煒自行ㄧ人出資200萬來幫2位犯罪者投資無餐館執照餐廳?但這200萬是由王志伯放進自己口袋,而不是另外成立合法公司,且也不是頂讓金?而王志伯先前是告知我們他因頂讓不了,也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準備退租了來哀求我們參與並協助!當時侵佔罪犯林家鍵(James Lin)還告訴我們,為何不等王志伯撐不了退租後直接接收就好,何必這麼麻煩?若我們真的這麼壞,Vicky當時就不會在10月中下旬還特別留言給侵佔罪犯林家鍵(James Lin)並告訴他,當然你可認為這樣比較簡單和省經費,但我們就不是這種人,尤其參與餐廳目的就是為了幫王志伯並紀念陳女士,所以更要在王志伯退租前決定合作,意義非常!!!
王志伯於群組留言公開表示,要求以我黃大煒知名度及POLO父親名廚手藝來宣傳,並安排多次試菜。
至於侵佔罪犯林家鍵(James Lin),則是負責邀選投資人,因負責資金所以也負責新合法公司成立或延用舊執照(當時不知原執照違法)更換負責人及增設營業項目等...
後來侵佔罪犯林家鍵(James Lin)找到的林姓投資人(預計投資500萬(並不包括要我黃大煒及POLO支付的200萬股金?? 並在2020.1月初時暫時協議,違法餐廳王志伯,侵佔罪犯林家鍵(James Lin)及林姓投資人他們三人共佔餐廳55%股份!?
而因林姓投資人巧合地先前曾經我母親友人介紹,並在深圳與我母親見過面,並聽到我母親親口興奮地提到電影籌拍,林姓投資人也非常有興趣而安排見面,試菜多次非常滿意,甚至包括主動表示想參與電影投資並開始商談...
後來因侵佔罪犯林家鍵(James Lin)經常與我們同框拍照,經多位友人陸續告知我們, 林家鍵(James Lin)是侵佔罪犯確定,且媒體新聞曾報導,我們連帶查詢,才發現當時林姓投資人也因證劵背信及智慧財產侵權案件被起訴,而三人所有官司訴訟案件的委任律師,同是公開接受鏡週刊專訪的徐仕瑋律師!
餐廳籌備期間,王志伯和林家鍵(James Lin)等直接拖延申辦合法公司及更換負責人等事宜,尤其在Vicky詢問會計師後告知負責人需由台灣籍擔任,我黃大煒和POLO美籍身分不適合後,兩位犯罪者更不想露面,想直接由我黃大煒和POLO名義宣傳並吸收資金,王志伯和侵佔罪犯林家鍵(James Lin)則躲在背後坐收利益好處?!
我們實在不明白,我黃大煒和POLO及POLO自美移民來台的父母, 僅因我們善意及信任支持,有何理由需如此卑賤配合,出錢出力,賣臉和名聲來為2位違法犯罪者賣命,且還被逼需同流合污,逃漏稅違法營業???
我們寧可借錢都不願意以違法黑市管道處理款項有錯嗎?
有問題的應該是躲起來不敢見人,封鎖我們社交網站及解除聯繫的人! 不是嗎???
因疫情,我黃大煒和團隊所有海外各地及台灣演出活動被臨時取消而無法如期還款給友人,保障海外債權人好友權益,由法院執行款項借貸認證及補貼合理合法利息是應該的,這又有何問題?
當時我們誤以為王志伯是因老婆癌逝太傷心,失常不講理,所以我們給予寬容體諒,浪費時間精力和金錢,甚至影響我黃大煒和團隊對岸工作安排地來誠意配合和協助,出錢出力還配合露臉公關,僅為了盡心力協助!
當我們發現並確認違法行為時,我們還在隱忍,只怕錯怪無辜....
但我們萬萬沒想到,這些犯罪者就真如我們直到2019.11月底才取得餐廳鑰匙方能進入勘察,發現沒有合法消防設備,髒亂不堪,瓦斯桶就在大四口火爐邊,抽煙靜電機三年未曾清洗保養,爐具油漬滿到能自行著火的現場,及違法營業3年的原蔬餐廳內外,僅短短ㄧ個月就抓到最少20隻老鼠ㄧ樣...(皆有照片存證)
橫行霸道,無理囂張!!!
這段時間,及接下來我及黃大煒有限公司和POLO終於決定提告的ㄧ連串訴訟,無論多麽艱難,我們都不會放棄, 也絕不會妥協。很多人總覺得是我們找麻煩愛告人,那麼這些作賊喊抓賊的人亂提告怎麼又是我們自己活該???
這是什麼世界???
我們非常感謝翰廷法律事務所黃秀蘭律師,及
遠ㄧ國際法律事務所王中騤律師的專業維護。
打官司是因為有理說不清,我們有社會責任,只能以法處置,
至於是否影響形象?我們就是這個模樣,外表老化,但內心和態度不會變....和官司有何關係?
Vicky臉上明顯的傷疤和黑斑也許對別人來說是很難看,雖然我心疼不已,(因為帶狀性炮疹表面看似已痊癒,但除了經常復發之外,其實Vicky到現在還會不定時突發性陣痛,像是有人用鐵槌敲腦袋的疼痛感!)
但對我們來說,這ㄧ切傷痛,都是生命的歷程體驗紀念....
學習成長很多!!!
Vicky堅持不雷射去疤並保留著,因為是她的人生真實印記!
至於濫用我們的信任與同理同情心的鼠輩囂小人們,
鼠年已過, 老鼠們必會自我毀滅...
我們在此祝福大家新年快樂!
萬事如意!
喜迎金牛!平安健康!
加油!! 萬分感謝!!!❤️🎶🎉😍
黃大煒 , Vicky MeiMei ,POLO
POLO WL
Vicky MeiMei Chao
#黃大煒音樂團隊
#菁萃藝術文創
#majorartsbeijing
#北京美杰音樂
#北京逍遙音樂
#喜迎金牛HappyNewYearOfOx
眾 達 法律事務所 面試 在 我是貓奴隸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以虛偽不實的身分詐欺取貓
正式遭到檢察官起訴。
#碰到這種狀況非常悲憤但一定要記得搜集證據將兇手繩之以法
2019.07.12更新:
https://www.facebook.com/283783295323179/posts/860010097700493/
【茉莉事件全案終結 詐欺犯雲科大碩生謝智鈞遭判三個月又二十天】
大家好,我是溜媽
這場官司爭訟了近兩年,我終究是堅持走完了。
審判結果雖是輕判,但它不僅成為了全台詐欺認養的指標
更讓謝智鈞受到了司法的懲處和背負前科,這就是我最終的目的。
這樣的過程不僅舉步維艱,更受到了許多的質疑
有很多的人給予我支持與鼓勵,我非常的感恩
卻也有不少人指責我,認為不過就是兩隻貓,我何必把事情鬧大?
因此我想清楚告訴所有人,茉莉和香草是我的女兒
當初茉莉被原飼主棄養在自家門口時,全身脫毛、滿身傷痕,瘦骨如柴還懷孕
但因嚴重營養不良,懷孕期間大部分的胚胎都萎縮掉,只有香草一隻存活
我費盡心思的幫茉莉待產補身體,她卻在生產當天難產、大量失血
隨後我緊急將她送醫剖腹,香草才能順利誕生。
我們一起生活了很幸福的五個月,直到香草將近三個月大時才開放認養,
即使內心很想留下她們,但我是流浪犬貓的中途之家,當時已有四五隻貓咪在排隊等著要
進來
有出才能有進,因此我下定決心要替她們尋找最適合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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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認養人的過程中我絲毫不馬虎
除了列出必要的認養條件外
還需透過以下流程:
清楚看完認養條件後才找的到通關密語 → 私訊我通關密語 → 填寫認養申請書 → 線上
訪談 → 對方親臨我工作室面談、與貓互動 → 我親送貓咪到認養人家中並請對方簽認養
契約書
而這些過程雖繁複,但唯一目的是希望認養人能夠嚴謹和重視他們即將要認養的這隻貓咪
,並且透過一來一往的談話來使認養人不斷去思考自己是否真的適合、是否真的願意去照
顧一隻貓的一生,永遠不離不棄。
當初喜歡香草和茉莉的人多達20幾組,大家條件也都很優秀,為何我卻偏偏選中了謝智鈞
?
除了他聲稱符合我指定的基本條件[年滿25歲、有穩定工作、家中無貓隻、經房東同意]以
外
他更聲稱自己為SOHO族在家工作,有大量的時間能夠陪伴黏人愛撒嬌的茉莉和香草。
他和當時的同居女友何X婷親臨我工作室與茉莉和香草互動時,一向好客、不怕生的兩隻
貓,對他們的到來熱烈歡迎。
因此我當時做了送養給謝智鈞和何X婷的決定,沒想到卻將茉莉和香草送往了地獄之門。
因為,他所說的一切,都是謊言。
(註:認養條件中的家中無貓隻,是因茉莉生了香草後持續哺乳,身為母親的天性不容許
任何貓隻靠近香草,會出爪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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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養兩個月後謝智鈞開始推託工作繁忙、到大陸經商等理由,並且傳送的貓咪生活照經我
比對後根本不是茉莉
因此我請律師寄發了存證信函,他收到後便謊稱茉莉抓破紗窗走失,一切才東窗事發。
原來在送養後兩個多月,香草就不明原因右後腿粉碎性骨折,茉莉更不明不白的死了。
直到四個多月後,我才救出了一隻後腿帶有終身後遺症的香草,和一袋腐爛了兩三個月只
剩皮毛和白骨的茉莉貓屍。
而我才終於明白,謝智鈞只是雲科大電子系的碩士生,不僅沒有工作,每週還需靠著父母
匯的2000元生活費過日子
欺騙我沒有養貓的他,在他所居住的套房裡其實還養著一隻摺耳貓,只是故意在我送茉莉
和香草去的時候藏在朋友家
房東更始終沒有答應他可以飼養貓咪,更不知道他的五坪小套房裡住著三隻貓!
而更可怕的是,他當初傳給我生活照裡的那隻偽裝成茉莉的貓,難道代表著在茉莉死後他
又去認養了一隻長得很像茉莉的貓嗎?
(註:摺耳貓已由愛媽Lulu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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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智鈞在偵查庭上態度囂張跋扈,不斷指責我
「都是你把茉莉和香草的故事寫得太可憐,我才會認養她們!」
「都是茉莉自己身體有問題才會死啦!」
「你現在就是想要拿到錢嘛!」
「我哪裡沒符合條件啊!」
當事實擺在眼前時,他仍執意對著法庭說謊,毫無悔意,並且一字一句深深刺痛著我的傷
口
或許因他這囂張跋扈的態度和我所準備的證據充足,使得檢察官終於決定起訴他,將他送
往了刑事審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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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審判庭審理時,謝智鈞一改先前囂張跋扈的態度,開庭不到三分鐘即認罪,從頭到尾
在法官面前裝乖。
即使如此,他對於茉莉的死和香草的骨折仍無法交代,堅稱兩者皆原因不明,並且仍持續
說謊想欺騙法官:
「雲林斗六沒有夜間急診醫院,所以茉莉出事的時候我才沒送她去急診」
殊不知我早已蒐證,當場打臉他:
「距離謝智鈞居住地路程約10分鐘就有一家有提供夜間急診的動物醫院,而這家醫院還是
當初香草骨折時他帶去開刀的醫院!」
所以他簡直是睜眼說瞎話!擺明就是想要掩飾自己犯下的錯誤!
更可笑的是,他還當庭拿出國小輔導股長獎狀、國高中校內義工時數表出來,積極想要向
法官證明他是一個很有「愛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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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全案終結,耗時將近兩年,法院總算是認證了這位詐欺犯的罪刑
詐欺取財罪 → 判刑三個月有期徒刑
未指定犯人誣告罪(警局謊報案件) → 判刑拘役20天
希望藉由此案的判例,能夠幫助到未來有需要因為被詐欺認養而打官司的中途
更希望藉有此案的判例,可以使得企圖想詐欺認養的人有一個嚇阻和借鏡。
雖遺憾的是最終無法以動保法虐待動物等罪嫌來將謝智鈞繩之以法,但能有此結果我已滿
懷感激。
(註:動保法起訴條件必須是「親眼看到他虐貓」或是有茉莉的「驗屍報告」或是謝智鈞
「自己承認」,但茉莉當時的遺體已腐爛近三個月只剩下皮毛和骨頭而無法驗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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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感謝高雄「王芊智律師」在第一時間幫我撰寫與寄發存證信函和撰寫刑事訴狀。
更感謝貓版版友「台北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黃念儂律師」的來信,願意義務性擔任我的委
任律師。
如今事件總算到了尾聲,我也終於能放下心中大石,香草回來後在我家過著公主般養尊處
優的生活,
而茉莉已完成火化,送完她最後一程後終得以安息。
最後我想跟茉莉說:
「茉莉,媽咪成功了喔!終於把欺負你的壞人給判刑了!你掛念的女兒香草現在有爸爸、
媽媽、阿公、阿嬤和舅舅在疼愛,往後你要快樂的當個小天使喔!如果要投胎,記得回來
媽咪身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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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莉事件詳細始末,圖文並茂清晰易懂,附於PTT文內:
https://www.ptt.cc/bbs/cat/M.1562838098.A.B0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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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早上9:15 雲林地方法院第8法院第一次刑事庭,一般民眾皆可進入聽審,請大家一同參與,給溜媽信心與鼓勵,目的是希望能夠讓法官看到全台有多少人在關注詐欺認養與茉莉死亡一案》
大家好,我是溜媽
先在這邊交代茉莉事件的簡易始末:
2017.08.26
當時26歲的認養人謝X鈞為雲科大電子系研究生
與其「同居女友」何X婷一同向我認養兩隻貓「茉莉」和「香草」
茉莉是在自家門前被棄養而流浪於街頭的孕貓
當時她身體與毛髮狀況很糟,並且嚴重營養不良
經由好心人士洪先生撿到送往我這邊待產
香草則是茉莉後來生下的女兒
歷經五個多月的照顧後我將他們開放了送養
謝X鈞從頭到尾謊稱其職業為工程師、收入穩定且家裡無貓隻
他不僅欺瞞雲科學生身份、家訪時藏匿自家貓隻
更對溜媽說的一字一句全是謊言
致使溜媽限於錯誤決策
將茉莉和香草送往地獄之門
茉莉在送養兩個月後不明原因死亡
而香草則是後大腿粉碎性骨折
當這對情侶發現自己謊言快被拆穿時
先是以別隻貓的照片傳給我來假裝茉莉還活著
我一看到照片就驚覺事情不對勁
後來謝X鈞和何X婷收到我委託律師寄的存證信函後竟謊稱茉莉剛走失
住高雄的我和台北的愛媽們千辛晚苦來到雲林尋找茉莉
最後謝X鈞和何X婷卻還給溜媽一具腐爛了兩三個月,滿是泥土和蛆的白骨貓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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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茉莉的事件(2018.01.12)已經將近一年半的時間了
我並沒有將此事遺忘,而是馬不停蹄的蒐證和準備資料來提告
歷經2018年2月到高雄橋頭地檢署提告
2018年3月到高雄橋頭地檢署開了偵查庭
2018年6月到雲林斗六分局做筆錄
2018年8月到雲林地檢署開偵查庭
終於在2019年5月收到了檢察官的起訴書!
認養人謝X鈞以刑法第171條和第339條起訴
分別為
第171條:未指定犯人誣告罪 :這是謝X鈞明知茉莉已死,卻為了取信於我而到警局謊報茉莉走失一事。
第339條:詐欺取財:這是謝X鈞為了從我手上得到茉莉和香草這兩隻貓而說謊把自己包裝成完美認養人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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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另外還有加告動保法的部分,但此部分證據不足所以不予以起訴
所謂的證據是我必須「親眼看到他虐貓」或是有茉莉的「驗屍報告」或是被告謝X鈞「自己承認」
但茉莉當時的遺體已腐爛近三個月只剩下皮毛和骨頭而無法驗屍,而謝X鈞更是堅持茉莉是洗澡完後突然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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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顯茉莉的死有諸多疑點:
疑點1.謝X鈞堅稱茉莉在洗完澡後突然開始氣喘倒地,但他並沒有將茉莉送往醫院,而是在茉莉死亡後直接帶到雲科附近的文化中心埋起來?
疑點2.如茉莉為生病死亡,謝X鈞為何卻心虛不敢告訴溜媽,而是繼續以別隻金吉拉貓的照片來蒙騙我,我一眼就看出那隻貓不是茉莉,但照片場景卻是他家,這是否代表他在茉莉死後又迅速認養了其他隻金吉拉呢?
疑點3.香草後腿粉碎性骨折,謝x鈞與何x婷前前後後說了三種版本,最後以不知道為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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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謝X鈞不說出實話,我們將永遠無法得知真相,永遠無法知道溫柔可愛的茉莉在生前受了什麼樣的對待後孤獨的被埋葬在冰冷的土推裡。
2019 / 6 / 11 星期二早上9:15即將在雲林地方法院第8法庭開第一次刑事庭
若各位愛貓人士剛好有空,或是剛好在附近,希望您能夠一同前往,給我更多的信心與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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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謝X鈞被檢察官起訴的內容:
第一頁
https://i.imgur.com/Q5i9d8r.jpg
第二頁
https://i.imgur.com/9ky0pJQ.jpg
第三頁
https://i.imgur.com/SRye9Q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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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何X婷未被檢察官起訴的內容:
何X婷與謝X鈞為同居情侶,在面試時他們倆是一同來到高雄工作室與我和溜爸進行認養面談,
只可惜檢察官認為認養申請書和契約書都是謝X鈞填寫的,,即使何X婷完整參與了認養面談,
更完整參與了茉莉走失與警局報案的欺騙過程,卻仍以罪證不足不予以起訴。
第一頁
https://i.imgur.com/7luPtsw.jpg
第二頁
https://i.imgur.com/jc4IzpP.jpg
第三頁
https://i.imgur.com/x7rFRf6.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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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2017.08.26謝X鈞與茉莉香草的合照:
茉莉
https://i.imgur.com/Fe5Ncl7.jpg
香草
https://i.imgur.com/vVs45fq.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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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路真的不好走,身心俱疲、花了我和溜爸非常多的時間和金錢,對我們來說茉莉和香草並不單單只是兩隻貓,而是我們的家人我們的女兒。
我們會選擇提告到底的原因是希望謝X鈞和何X婷可以懂得尊重生命並且勇於認錯,更希望他們能夠理解貓咪並不是玩具,而是我們應該用盡力氣去愛護的小生命。
最後,非常感謝高雄王芊智律師在第一時間幫我撰寫與寄發存證信函和撰寫刑事案的訴狀。
更感謝貓版版友台北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黃念儂律師的來信,願意義務性無償的擔任我的委任律師,在我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時給了我無比安定的力量!
真的很謝謝兩位律師的幫助,沒有你們的熱心我們不可能走到這一步,我們永遠感激您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