廟語 ◎林淵智
流年來時,我喜歡陪你
到五條街外的廟裡
看虔誠的人讓香留神,說或不說
都是一種奧秘。將自我視為沙漏
世界則成為容器
以地板為紙,註上膝蓋的戳印
反覆寫下神壇底
意念運行的靜謐痕跡
知道地面比天空安靜。偶有幾隻老鼠
穿越你穩重的信仰像群鹿
穿越一片臨冬的密林
木製的花
在地面開成兩半
一瓣落葉般輕巧打轉,另一瓣
悶敲著磁磚如黑暗起自空茫
眾神的俯視裡我看見煙霧漫起
掩過你鎮日低吟的禱音
你低頭,在煙中悄聲探問
屬於我下半生的命運
雙手觸地如孩提時你擁我在手心
我想起你握起的掌紋兀自生根
密密地種下幾把種子
在我的前半生
我眉間漸次成長的裂縫
便逐日綻開了廟前的菩提
或者就憑愛與歸屬之名,看萬物
外諸般隱喻絕滅後叢生
廟埕前人群來了復去,無法對焦的光
與身體。我總因此感到倦疲
只能以最後一點力氣
用來努力踩住你日漸崎嶇的影子
暗知一切終究只是一座廟宇晚年
向著月色頹唐———由此去
誰也無法辨識的時間的卦辭
還等著誰翻譯,感到疼痛
卻未曾知曉的原因
依舊無人知悉
而我只情願依舊牽著你
的手,向著五條街外的流年
緩步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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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林淵智,2000年生,臺大心理學系,除了詩與生活一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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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泥盆賞析
本詩是2021年中興湖文學獎的佳作作品,從詩題「廟語」是「廟宇」的諧音觀察,便可以得知這是一首關於信仰以及語言的詩;副標題「給阿媽」更直指了詩人書寫的對象,讓作品主軸更加明確。
「信仰」和「語言」分別對詩人有著不同的意義。從作品開篇「流年」一詞的用法來討論,原本意指「流動的時間」的詞語以非常態性的用法現身,「流年來時」使得「流年」的詞意產生一種新的詮釋,可以說是詩人的巧思。雖然是「陪你」到廟裡,但目的卻是「看虔誠的人」。詩人並不著重於敘事的推進,而是多著墨於鋪展內心的情緒。這種以抒情為主的寫作策略在分為五節的詩作中,以其獨特的語言模式紀錄了詩人與阿媽之間的情感。
雖然不是以線性的敘事為主軸,但觀察推進詩作的動力,會發現大量動詞運用在詩中:陪、看、說、成為、視為、註下、寫下、知道、穿越等,單從第一節內就可以發現這些詞語營造出的動態感;而詩人在文句之中也展現出其具備意象調度的能力,如「膝蓋的戳印」、「木製的花」、「掌紋兀自生根」等,也讓整首詩增添了不少的畫面感。
在音韻的安排之外,從節奏上也可以見到詩人獨特的思慮,值得進一步推敲斟酌。詩人對於文字的質地有自己的見解與策略——這首詩作並不是保持同一種聲腔,而是採取時而口語、時而文言的筆法,配合詩人的迴行營造出一種閱讀上的頓挫感。以信仰來承載情感,雖然並不是新穎的寫作策略,但因為詩人有著明確的書寫對象,這種創作意識以簡單「去廟裡」的動作便延伸出廣闊的時間,想這便就是詩人對於信仰與情感(或者,兩者在根本上是同一件事),最真誠的「廟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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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設計:李昱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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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淵智 #暑假無主題詩選 #每天為你讀一首詩
https://cendalirit.blogspot.com/2021/07/20210728.html
知曉知悉 在 林宜瑄-關心社會大小事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連署動員: 搶救雨農橋!! 🙏🙏
緊急呼籲 台北市新工處傾聽民意,避免一意孤行!!
➡️【連署主旨】 有關台北市 士林區 雨農橋 人行道及護欄改善工程爭議,在新工處未辦理「擴大說明會」讓廣大市民及專業人士參與討論該工程爭議之前,堅決反對施工。
若您同意請加入連署的行列,感激不盡。
➡️連署網址:https://forms.gle/UMRsZHqi5R3U9wxd7
【說明】
台北市新工處 2020年接獲福志里里長陳情,在許多福志里里民不知情的情況下,僅在福志里召開簡單說明會討論護欄加高,以及雨農橋人行道拓寬(縮減車道寬度)。名山里及岩山里居民知悉後群情譁然,因此在岩山里辦過補充說明會,並在現場現勘兩次,參與說明會及現勘之民眾絕大部份反對,因為對工程有非常多的疑義,因此要求新工處舉辦三個里的擴大說明會,新工處於4月9日會勘現場承諾五月底辦理擴大說明會。五月下旬新冠疫情爆發,6月2日新工處發文通知,因疫情關係取消說明會,並附上方案及設計說明,並未提及何時施工,6月10日居民發現橋頭有福志里里長邱邱田張貼6月底施工公告,我們無法理解邱里長公告有何根據,除非新工處私下通知授意,完全不回應使用頻率更高且對工程有高度疑義之名山里、岩山里居民意見。
請問新工處:
▶️第一點: 為何只有福志里邱邱田里長知曉開工日期?名山里和岩山里完全未被通知,難道雨農橋是邱邱田個人的橋?他可以代表廣大的市民?
▶️第二點: 現在護欄高度為90公分,若新工處執意要將護欄拆掉做重,依法護欄高度也是110公分即合法,新工處卻非要做120公分不可,為維護雙溪河景觀,護欄高度應儘可能降低,以免重蹈復興橋牽引道破壞景觀覆轍。
▶️第三點:人行道由現在120公分拓寬到150公分,會使得兩側路肩車道各縮減30公分,讓已經很擁擠的車道變得更擁擠,造成不論是汽車駕駛、摩托車騎士、或自行車騎士的安全疑慮及爭道風險。
▶️第四點: 開工之前必須公告設計圖並讓市民表達意見,其中橋頭的圖案設計要以當地特色來設計,以芝山岩文化形象為代表,因為雨農橋與芝山岩關係密切,是古時參道的一部分,設計必須搭配史蹟公園之景觀及文史背景,簡單樸素的橋頭與護欄才得以跟芝山岩景觀相襯,細緻的美學元素絕不可被忽略,以法國韋澤爾峽谷史前遺跡和裝飾洞穴群的模式為範例,本地蛇蛙石和石馬都是不錯的形象代表,尤其蛇蛙石守護芝山岩的西隘門也象徵我們居民長期以來守護芝山史蹟文化景觀的精神。
▶️第五點: 雙溪街轉角處人行道的設計,忽略行人安全,穿越雙溪街的行人,極易遭高速轉彎的機車撞擊,必須改成直角轉彎,強迫機車減速,現有設計恰好相反,人行道往河道退縮,使機車有更多高速轉彎的空間,穿越雙溪街的行人上下人行道之前後更易遭受撞擊,是非常危險的設計。
雨農橋不是這三個里居民專用,更不是福志里里長個人的橋,全台北市市民都在使用,為何此計畫從頭至今新工處只配合福志里里長個人意見,堅持施工?
為了更周全的改善計畫,我們堅持新工處必須舉辦擴大說明會,讓廣大市民及專業人士參與,公共議題本該徵求廣泛公民參與,以期周延。此計畫極度缺乏周延性,更是毫無急迫性可言,在取得市民共識之前堅決反對施工。
聯署發起人 陳寬民
聯絡電話:0952-314-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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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關務特考四等行政法擬答方向:
一、違法授益處分撤銷的除斥期間(最高行政法院102年聯席會議),採「確實知曉時」起算(課本4-105頁);公法上不當得利請求返還方式,行政程序法第127條第3項規定(課本4-122頁)
二、該條例第14條之裁罰有期徒刑丶拘役、罰金係刑事法律之行政刑罰,並非行政秩序罰,其裁處須依刑事訴訟程序由普通法院法官依個案審查,乃經司法判決之裁罰;係對於嚴重傳染性肺炎之成文法之特別規定;適用上,因為該條例為「限時法」,即該法律僅於特定期間內生效(民國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其期間屆滿之後,在該條例期間之犯罪行為如何適用?學說上有不同見解。
三、基於「最適功能理論」對甲的考績丙上評定機關,應為其服務機關(空軍司令部),至於國防部之核定退伍,則為該考績丙上之「法定生效要件」(最高行政法院107年聯席會議決議),此為「多階段行政處分」之例外,乃以前階段機關為對外生效之行政處分;至於行政法院之審查,基於「判斷餘地理論」,除非判斷有瑕疵或裁量顯然違法,行政法院對該高度人性事項的決定,仍宜尊重行政機關的判斷,而不加以審查。(課本4-72頁)
四、行政機關有法律之依據或者依職權,對於法律內容之宣導,提供民眾不特定人知悉,以免民眾違法之行政行為,乃行政機關所為之提供資訊之行政上事實行為(學理上又稱機關警示),並不對外發生法律效果。此種機關提供資訊丶建議之行為,並非「法規命令」,因此並不須遵守行政程序法第157條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之法定程序,因為此提供資訊之行為,亦非行政處分(一般處分),自當無須適用行政程序法第102條規定有關相對人陳述意見之機會,是以甲人民之主張乃無理由。(課本4-18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