齋主並不熟悉蕭颯,或許曾經聽聞過幾次,但從未真正拿起她的書閱讀。對我來說,蕭颯最出名的事蹟,便是1986年曾寫過一篇《給前夫的一封信》。當時我甚至還沒出生,之後的也是略聽聞幾次,但因為年紀輕,未曾真正體會過該篇文字中的情感。這次之所以會閱讀《逆光的臺北》,則是從介紹中,發現本書寫出了女主角勤美自成年到中年的歷程中,臺北所發生的諸多變化。這是我所喜愛的時代變遷題材,故而選擇此書閱讀。
《逆光的臺北》雖用字洗鍊,也並未刻意引經據典,卻是本閱讀門檻頗高的小說。書中雖以臺北房屋來表達階級和貧富差距,但這些不同房屋所在的地點,才是真正精華所在。女主角父親是外省低階軍官,早期來台住在磚造棚戶內,後來政府興建國宅搬遷其中。國宅雖未特別寫出地點,但從其大小和年代,可推測約為70年代所興建的眾多整建住宅,用於安置台北市眾多違建。故事後段,勤美與哥哥都期待這國宅能都更,但談了十多年也未有甚麼成果。
勤美愛戀多年的王光群。其家庭為標準的公務員中產階級,居住於民生東路四段後的富錦街巷弄,位處民生社區內。勤美曾提到此地公園多、綠樹多,其原因是50年代政府闢建民生社區時,以全新的「鄰里單位」,規劃區域內的學校、公園、公家機構及公園等,是台北早期最為成功的中產階級社區。其實相當符合王光群的家族文化。王光群後來出國留學的經歷,更是符合多數中產階級家庭將孩子送出國讀書的普遍現象。王光群回國娶了富家千金以後,買了間位於信義區的房子,替父母買了間天母的豪宅,之後更是在大安森林公園旁邊,買了間高樓層建築。
勤美後來婚嫁的對象黃家輝,經濟狀況和家庭教育並不完善,長大以後從事電影工作,消費觀念有一頓沒一頓,從未有長期規劃。他們居住於早期台北市較無開發的石牌區域,不但得繞過榮總,還是間破舊的四層樓公寓邊間。
汪小姐,是勤美於出版社的前同事,是老闆的親戚,家境狀況相當不錯,住在松江路上。松江路上台北經濟起飛的年代,是銀行及中小企業密集的區域,早期地價相對較高。從故事中也不難發現汪小姐,總是與居住於石牌的勤美相約中山北路晶華酒店,因為這是她們雙方交通上的交會點。
王光群的表親葉國誠,擔任業績不是很好的房仲,加上其同性戀身分久久沒成家。直到前幾年與男友共同咬牙買了一間位於淡水竹圍的房子,但當男友去世以後,似乎也負擔不來房貸。
林惠安,一位將近50歲仍未婚,在貿易公司上班,與黃家輝婚外情多年的單身女子。她並未買房,而是租在台北市東區忠孝東路四段巷弄內的六樓小套房內。故事後段因為種種緣由,搬家到林森北路的小套房內。這是台北市單身大齡女子很有可能的樣貌,甚至連房租價位都符合真實情況。
不熟悉台北市的人,對這些區域大概讀過就算了。但若實地走訪甚至熟悉這些不同區域的房價及氛圍,會對書中所刻劃的階級差異特別有感。本書詳盡刻劃這20多年內台北市的種種變化,從一開始貧民窟、國宅、公寓到近些年的高樓豪宅,都以書中鮮明的人物特質,切合了這些住宅所蘊含的意義。
就像書中所調侃的。每個人都在談論買房,在台北人人都問對方住哪裡,即使書中的舞台遷至舊金山,人物依舊離不開買房的種種壓力。勤美自小的自卑感,就來自於狹小骯髒的國宅。
正如書中故事的結局,當勤美決定放下一切時。她離開了台北,拋下了那些困難的房價問題,搬到了新竹關西的山區,同時她也放下了對王光群多年的思念。
然後我才意會,蕭颯用勤美癡戀王光群多年作喻,諷刺著人人追逐房地產的現實。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石牌 租 屋 套房 在 美花的時尚、慢活、輕旅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久違的來了天母sogo一趟
多年前我也曾經在明德站這裡住了一陣子,很喜歡石牌、明德、芝山這一代的環境,那時還是小小小資女,買房什麼根本不敢想,但心中有憧憬,好希望住在天母sogo前面這一排房子裡啊⋯🏠
多年後再回來才知道,原來這個建案叫「萬象之都」,是屬於夾層屋小套房比較多的房型,就真的恰恰是單身時會很憧憬的那種時尚獨立女性的都會生活房型啊💕(下班就去Jason Market買菜、吃飽飯下樓散步、週年慶都不用排隊🤣🤣🤣太夢幻的生活了~)
#有什麼比住在百貨公司隔壁更夢幻?
#當初真的應該不管三七二十一貸款買的😆😆😆
#當時可自住現在可租人進可攻退可守
#這麼多年了我還是喜歡這裡
石牌 租 屋 套房 在 追奇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過渡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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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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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中和,拔完人生最後一顆智齒,在診所驚見手機螢幕裡的自己,左臉鼓成一顆球,才想起下排比起上排更易發腫。跟護士要了口罩,戴上之後,時光瞬即倒退回四年前。那時正要進行第一顆無用之齒的移除盛典,恰巧又遇到「深埋不見光、橫躺爽著長」的難關,內心尤甚恐懼;非得歷經上網爬文、詢問友人建議等漫長過程,才肯放心下注,追著鐵打名聲,千里迢迢坐車到石牌(還是芝山?)捷運站,再走上好一段路,神醫所在地終抵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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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是慘痛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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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確實在五分鐘內完成了任務,後續的發展卻讓我含恨到難忘。記得至少長達一個月的時間,無論怎麼冰敷,右臉的腫塊就是消不下去,情緒演變從氣憤、悲傷、無奈,乃至最後乾脆到處叫喊「我賣小籠包!要不要買?」在臉書上自嘲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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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回憶那顆智齒,也難逃隨之回憶起那時的一切。與智齒無關,四年前的孟夏,由於諸多複雜因素,承載在不強健的心靈基礎上,生命狀態如走進末期一般,覺得任何處境、問題,都糟糕到不能再糟。那時候也「多虧了」心急的緣故,草率租賃一間無窗套房,每天蹲在沒有陽光的結界裡,欣羨著界線以外的人事物,質問為什麼他們總有快樂的笑顏,我製造不出那樣向上的人生⋯⋯,最後敗者姿態勝出,我丟掉工作、病情加劇、作息顛倒、自行斷食,爛成一灘死水乞求遠在異國的愛人回來——後來她也真的返國四週陪我,我卻沒有因此吞進定心丸,我好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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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細想,更深覺當時的我,就像那顆智齒。對於社會,我是可有可無的,對於遠距的愛人也許亦然。我雖然無用,卻懷有傷害的力量,專門出產疼痛、炎症,副作用綿延不絕至深夜,還讓自己的臉蛋隆起一塊瘤,變得醜陋,變得渙散。「我」強大到連我都不禁害怕——即便醫生將我打碎,切割成三塊,屍首分離的我依然想使盡氣力留下詛咒,在生活的每一角,在空氣的每一道剖面。半年租期,一個人的屋子,沒有人真正走進來過;其中那過分充實的兩、三個月裡,分秒進行的是浩大而死寂的自殘年華。我只拿過一次剪刀,但心裡的傷口錯綜斑斕,深可見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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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持續捱到某天,我才承認自己贏不了心中對抗的魔鬼,被迫放下無謂自尊,答應父親,回高雄放身體一個長假。巧合的是,記憶中,那個準備搬家、撤離的我,臉上腫脹處也終於消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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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今四年過去,在台北拔完最後一顆智齒,早已不求當年網路瘋傳的神醫,而是穿過平凡街巷,鄰近(前一個)居住點的小診所。醫師快、狠、準地除去病灶,接下來的一小時,我乖巧地咬合紗布,自在穿梭於滂沱大雨的道路上,找到站牌,以悠哉步調等待載我回家的公車出現。膝蓋以下的褲管都濕了,頭有點疼,口罩底下遮住腫成一顆球的左臉,手摸上去,麻醉未退,因此沒有知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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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腫得跟四年前有得比啊。」略驚之餘,心裡笑了笑,而後不時自我提點,何時要吃消炎止痛藥,以及進食等其他注意事項——過程中我竟感受不到一絲煩躁與擔憂。照理說,我應該要害怕「再來一次」?對於四年前的姐妹齒、四年前的災難,怎麼會清澈得像別人的故事,和我各自獨立?一時之間我也難以解釋,這究竟是何方拾來的自信(又或者只是天生的懶惰病),使我放了心相信:「很快,它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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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十一點,準備吃藥關燈之前,我走進浴室再照一次鏡子。這顆下午生根在左臉的皮球,「果然」靜靜地洩氣抽身了。剎那間,我居然還心生留戀,好比沒有為它命名,好比它消得太快,我忘了在第一時間留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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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見了智齒。再見了四年。
再見了智齒一樣的我自己。
再見了。
你們都弄痛過我,可是也再弄不痛我了。
如果可拋可留,那這次,我選擇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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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7
#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