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證原住民諮商同意權
#行政院儘速提出礦業法修法版本
今天第四會期正式開議,我提出的《礦業法》修正草案通過一讀,交付經濟委員會審查,希望行政院要趕快提出《礦業法》修法版本加速審查。
日前,長跑多年的原民與亞泥的行政訴訟案,最高行政法院確認居民勝訴,亞泥礦業權展限二十年失效,必須踐行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的諮商同意權。上一屆《礦業法》修法主要卡在原住民諮商同意權,怎麼做都沒有共識,現在法院認證要做,行政部門就趕快提案,不要再拖了。
蔡英文總統,曾經承諾2019年礦業法修法,依照立法院決議,目前所有礦業權展限案通通凍結,就等行政院送版本來和立法院的版本一起審查。
關於原住民諮商同意權,政府、亞泥、居民的「#三方會談」已在進行中,去年我也參加其中一場說明會,當地原住民很積極的提出他們對地方發展的看法,我也到台泥、亞泥等礦場考察,並舉辦三場小型座談,與社區民眾溝通。
民眾黨版《礦業法》全盤大修的特色:
一、#2050碳中和入法。既然國內龍頭廠商,台泥和亞泥都已加入全球水泥及混凝土協會GCCA之「2050氣候願景」,宣示2050碳中和,入法應該沒有大問題。(第六條)
二、礦場關閉計畫,應包含生態與環境復育與安全、產業文化資產保存與再利用、社區經濟發展,並協助廠內員工安置及上下游契約供應商員工轉型輔導。(第47條)
三、廠商回饋金法制化,加上公共利益、資訊公開、民眾參與之精神。(第61條第3項第4款)
四、第九屆委員會修法版本的協商成果。包括取消霸王條款、強制所有礦場補辦環評及原住民諮商同意等。
新會期新氣象,我會持續監督執政黨一拖再拖的「遲交作業」,包括拖了4年的礦業法、拖了5年的耗水費開徵,持續監督疫苗政策、紓困振興、氣候變遷法、營養三法,讓台灣邁向環境永續、健康永續的正常國家。
礦業法47條 在 地球公民基金會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大家還記得礦業法裡,時間與空間兩大霸王條款嗎?礦業「礦業撲滿儲蓄計畫」第一枚金幣,讓我們來複習礦業霸王條款吧,到底是如何霸,又有多霸呢~讓我們繼續看下去吧啦霸霸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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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條款1⃣——時間的霸王🕰:想挖多久就挖多久
依照現行礦業法,業者延長採礦權利的申請,除非有例外,否則礦務局不會駁回,通通都同意,完全不需要重新取得土地使用權,不需要重新做環境影響評估。而且,如果國家公園或其他自然保留區比礦場晚劃定,導致延長採礦權利的時候礦權範圍因此縮減,政府還必須賠償業者的損失。
換句話說,一旦得到採礦的權利,就成為採礦的時間霸王,可以生生世世挖下去。
📄礦業法第3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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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條款2⃣——空間的霸王⛰:想挖哪裡就挖哪裡
依照現行礦業法,取得採礦權利時並不需要得到土地所有人的同意,而採礦時就算土地所有人不同意,只要把錢放在法院,就可以把土地先拿去挖,一個強迫你不得不從的概念。
換句話說,不管地主同不同意,只要得到採礦的權利,就成為採礦的空間霸王,強行佔用土地挖下去。
📄礦業法4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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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很霸道很無敵呢,只要取得一次礦權,礦業法就會保佑你在時間與空間上暢行無阻~這也是為什麼礦業法的修法這麼重要的關係,讓我們一起關注礦業議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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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業法47條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休會之後,每個禮拜在各委員會、院會與黨團協商奔波的日常暫時告一段落,但快樂的時光總是過得特別快,因為該做的事情、要捍衛的法案還很多。
在以防疫為主軸的第一會期,各黨團意見時有相左,最後還是順利共同通過了特別條例及兩次特別預算,如今疫情稍緩,保持警戒之餘,也應該要來處理許多被擱置的法案了。
今天早上和 立法委員 陳椒華 及 王婉諭一起召開記者會,針對即將來臨的臨時會,希望 游錫堃 院長可以儘快召開黨團協商,大家一起來討論臨時會的時程及議程、並且在臨時會中要安排委員會來處理法案。
如讓協助港人的措施能有更明確的流程及依據的 #港澳條例 及建立反紅媒、反中共滲透,建起民主防衛機制的 #廣電三法、#反滲透法 及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都是迫在眉睫需要處理的法案。
另外,在最近美國政府對中國籍航空做出管制時,許多外媒以華航作為參考圖片,華航一再被誤認為中國籍航空,也顯示華航正名的必要性與急迫性, 柯建銘 總召已經表態臨時會 #可以處理,希望本次臨時會大家可以針對華航正名與修改護照等重要議題一併討論。
✊重要法案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廣播電視法
#有線廣播電視法
#衛星廣播電視法
#反滲透法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礦業法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