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租屋正義才是居住正義 從法制面保障人民「住的權益」
「居住正義」一直都是我們追求的目標,行政院日前雖然再度提出《住宅法》修改版本,卻忽略了「健全租屋市場、實現居住正義」的重點,我們希望能更完善法規,藉此改善租屋市場,回應人民居住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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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住宅法》修法版本4大面向
包括提高弱勢名額比例、鼓勵房東協助弱勢房客申請租金補貼、落實及強化基本居住水準的調查與減免社會住宅55年內的地價稅與房屋稅並透過法治面解決租屋黑市問題。讓民眾住得起、住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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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應盡速公布可負擔租金,制定合理社宅租金標準
政府興建社會住宅想解決居住問題,但內政部至今未依法令公布社宅租金的「租金可負擔基準」,只端出「不得低於市價7折」這樣毫無道理的標準。我們認為,租金定價基準應由中央統一訂定,以解決一國多制亂象、落實租金可負擔精神,亦可兼顧不同地方租金水準、家庭收入水準的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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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提《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法版本,健全租賃住宅市場
針對一般房屋租賃我們另外提出《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法版本,其中三大面向包括使房屋租賃契約回歸到租賃專法處理、改以調解機制來處理房屋租賃關係與違反房屋租賃契約可進行裁罰,保障房東及租屋族雙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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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三箭」是蔡英文總統2016年提出的政見,但至今社宅進度和囤房稅都 #一再拖延。安居樂業是民眾最基本的需求,居住問題已造成年輕人不敢結婚生子,導致少子化的國安危機,執政黨應拿出魄力面對人民的居住問題 #別再逃避問題!
#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
同時也有1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10220中山北路七段 雅致三房贈美式木屋庭院頂加 晴園別墅114-36-14-7 地址-台北市士林區天和里14鄰中山北路七段114巷36弄12~18號 影片→https://youtu.be/-eFsIUjWUXY 【物件資料】 售價-2388萬;單價-68.4萬/坪 格局-3房/2廳/2衛/...
「社宅租金標準」的推薦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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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社宅租金標準 在 立法委員 江永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社宅租金標準 在 591房屋交易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關於社宅租金標準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 關於社宅租金標準 在 侯漢廷為民請命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 關於社宅租金標準 在 苗博雅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 關於社宅租金標準 在 內政部稱社宅租金「標準清楚」 柯轟:信口開河!@東森新聞 ... 的評價
- 關於社宅租金標準 在 社團法人台灣芒草心慈善協會- 【 要選市長,就蓋社宅 - Facebook 的評價
- 關於社宅租金標準 在 [新聞] 六都社宅成績揭曉北市最優高雄吊車尾 - PTT 熱門文章Hito 的評價
社宅租金標準 在 立法委員 江永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行政院不足的 #住宅法修正 永昌和NGO一起來補足!】
住宅法106年1月修正公布、擴大推行 #社會住宅政策 以來,已4年未修正;而今 #社宅 不論在數量、租金、乃至分配對象上,仍有很大改善空間及可檢討之處,永昌認為住宅法再修正時機已到!
永昌於是在上週五和OURs 都市改革組織的夥伴們聯手提出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1. 在稅制上鼓勵房東將房屋出租給弱勢;
2. 提高社宅弱勢出租比例;
3. 由內政部訂定全國一致的社宅 #租金標準、終止一國多制,防堵漏洞!
4. 透過融資平台、提供擔保協助民間興辦社宅;
5. 要求內政部統計並公布買賣、租賃市場、以及補貼申請的統計資訊,使有限資源充份且有效使用。
政府要如何回應人民對居住正義的迫切需求?
下一階段的社宅政策目標為何?
永昌認為「量」與「質」並進才是上上策!
社宅租金標準 在 591房屋交易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應該還是要有一個範圍比較好?
不然如果租金比一般租屋貴的話...
好像社宅的意義就....😵😵😵
#社宅 #租金 #標準 #民團
社宅租金標準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10220中山北路七段 雅致三房贈美式木屋庭院頂加 晴園別墅114-36-14-7
地址-台北市士林區天和里14鄰中山北路七段114巷36弄12~18號
影片→https://youtu.be/-eFsIUjWUXY
【物件資料】
售價-2388萬;單價-68.4萬/坪
格局-3房/2廳/2衛/1陽台;加蓋格局-1房/1廳/1衛
建物登記-34.91坪
主建物-27.85坪
附屬建物-陽台2.87坪
公設-4.19坪/12%
土地-6.91坪
月管理費-約1000元有找
室內主要採光面朝向-南;邊間-否;採光-2面
出售樓層-7樓;該層戶數-2戶;挑高-2.8米;共用電梯-1部
【頂加說明】
本物件之屋主為第一手持有,約15坪之頂加的所有/使用權,雖無白紙黑字,但長年經全體社區住戶們「默契默認近40個年頭」為七樓屋主「約定專用」之「既存緩拆」違建。房仲僅作現況陳述。
【特色說明】
一手屋主,原始乾淨屋況,標準方正三房格局
南北座向,鳥語花香,綠意環繞,安靜天母好宅
【社區資料】
大樓外觀朝向-北
警衛管理-無;車位規劃-無
基地面積-238坪;路寬-8米
建築完成日期-70年12月21日
層/棟/戶數-地上7層/2棟/29戶
構造-RC,鋼筋混凝土;外牆建材-二丁掛
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建物謄本用途-住家用
建設公司-太平洋建設;設計人-陳士廉建築師
【生活機能】
其他-郵局、銀行、派出所
學區-三玉國小、天母國中
公園-東和公園、天和公園
商場-新光三越台北天母店A館
市場-家樂福便利購中北店、天母生活市集、全聯天母店
公車-東和公園站、天母圖書館站、天母新村站、天母總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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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商ERA易而安不動產】
知見不動產仲介經紀股份有限公司
經紀人─彭彥祥;證號─(95)01183號
接案人─陳泰源資深經理;營業員證號─(99)148-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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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要看屋,請至少提前1天預約。
2.服務專線→0986-289-679;Line ID→chentaiyuan1223
3.響應環保與e化,看屋時若需紙本資料請主動且提前告知。
4.房仲服務報酬之計收,合計不得超過成交價金的6%或1.5個月租金。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2/210220-114-36-14-7.html
社宅租金標準 在 侯漢廷為民請命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社宅租金應以市民收入可負擔為原則
先簡單點出跳票,政見未落實。然而重點不在跳票,而是如何更好。
社會住宅租金計算,應以市價考量為標準?或是以市民收入可負擔為標準?何者較符合「社會住宅」之概念?
市長坦言,要以市民收入負擔為標準。
因此,市府兩個版本計價模式都考量市價,是戰略錯誤。
房價漲、薪水不漲,社宅租金卻跟著房價漲,那還叫社會住宅嗎?社宅租金以市民收入為標準,才能對房價起到價格錨定效果。
當然如何解決台灣低薪,是另一個問題,過去多篇論述,在此不表。
至於成本,市府在計價公式有大問題,不僅房屋稅地價稅不應計算,興建的費用也應另行計算,不過礙於時間未能詳述,縱使市價對折市府都不虧。
社會住宅,蓋到目前為止,良好效益尚未產出。報導指出,社宅附近房價要不沒影響,要不就上漲。客觀說,社宅平抑房價功能尚未實現。
詳細計算市府在社宅投入,造福一戶平均投入一百多萬元;然而入住市民卻僅受惠二十一萬元,倘若相同金額用在租金補貼,市民可完整受惠一百多萬!因此,社宅必定要創造更大效應、其他目的,花這麼多錢才叫「值得」。
社宅能不能最終讓全民受惠?市府提出五大願景,然而在專案報告中,五大願景或者尚未實現、或者邏輯不通、或者空話一句,這都有賴於市府更詳細論述。
比如,為什麼社宅花大錢能讓全民受惠?市府說因為可以改變城市美學。嗯...兩者間的因果關係不用更詳述嗎?改變城市美學不應該是都更幹的事嗎?
社宅方面,北市領先全台,與其單純苛責,我更希望是自己的建議能被市府採納、實踐有成、最後全台落實。
社宅租金標準 在 苗博雅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苗博雅 #台北市 #質詢
社會住宅是社會安全網的一部分。因社宅受益的,不是只有少數社宅住戶。
有健全的社會住宅,能夠壓制房價、平抑租金,讓市場健全,全民都能受惠。
今天柯文哲市長專案報告指出,按照柯市府過往的租金公式,2萬戶公宅,55年會虧損206億。因此必須要採取2020年9月市長室會議拍板的新租金公式,也就是明倫社宅、木柵社宅高價租金的根本原因。
柯市長甚至說,不能讓公宅成為下一個勞保基金。把公宅比喻為政府破產炸彈。
市長的說法,我認為是在恐嚇市民、愚弄市民。
沒錯,虧損206億乍聽之下很可怕,是天文數字。
但我跟市民朋友報告,市府每年的社福補貼預算,林林總總加起來有150億,是全部無法回收的。
若以社福預算的規模而言,一年150億,55年有8250億。8250億的社福預算,何以206億的公宅資金缺口就是「政府絕對無法負擔」?
55年虧損206億,平均一年虧損3.75億。照顧兩萬戶社宅住戶,平均一戶每年補貼18,727元。政府虧很大嗎?
別忘了,柯市長力推的老人卡補貼,補貼每位老人每年5760元;柯市長選前推出的幼兒學費補助,每個幼童每學期補助13660,一年就是27320元。這兩件事,都是柯市長洋洋得意的政績。
相較之下,弱勢家庭居住公宅,若按照柯市府第一任的公式,每年「每戶」政府多補貼18,727元,為何就變成柯市長口中的政府破產元兇呢?
關於社宅,我的政策立場是:政府應該用公務預算支持社會住宅,租金計算應從「弱勢承租人可負擔」來思考,應該以「住戶所得30%」為基準。不該設定「每分錢都要從租金回收」的超高標準(世界各國沒人這樣做!)
柯市府應該回歸柯文哲市長第一任的社宅租金公式。
我的政策立場,和柯文哲2014年的政見一致,也和2014~2018的柯市府一致。請大家幫忙,幫柯市長找回從政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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