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張忍不住狂笑了。
感覺耶穌帶著鞭子等著哪個白癡不看禁止通行標誌,就打算狠狠把這白目抽一頓的fu
#耶穌被洪七公附身了
同時也有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萬的網紅陳其邁,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中博高架橋引道拆除工程完工!3月8號 06:00,臨時站西路通車。 拆橋噪音、封路改道帶來的不便,跟大家說抱歉。 這九天,要感謝市民朋友配合。 也要感謝許多市民朋友的建言,讓市府能虛心檢討,並與施工單位鐵道局南工處,第一時間解決問題。 更要感謝工程人員犧牲假期全力趕工,讓交通衝擊降到最低,以 #...
禁止通行標誌 在 陳其邁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中博高架橋引道拆除工程完工!3月8號 06:00,臨時站西路通車。
拆橋噪音、封路改道帶來的不便,跟大家說抱歉。
這九天,要感謝市民朋友配合。
也要感謝許多市民朋友的建言,讓市府能虛心檢討,並與施工單位鐵道局南工處,第一時間解決問題。
更要感謝工程人員犧牲假期全力趕工,讓交通衝擊降到最低,以 #九天 完成 #兩個月 的施工進度。
因此,跑完一整天行程後,我特別趕往工程現場,在通車前一夜為 #臨時站西路 做最後體檢、並慰勞辛苦的施工團隊。
明年九月站東路開放通車前,將由「臨時站西路」肩負高雄新站站區南北向共六車道的輸運服務。兩側都設有車站旅客接送區,並新設汽機車臨停區、計程車招呼站、公車停靠區及YouBike租賃站。
未來,站西路與站東路將環抱高雄車站,讓帝冠式舊車站回到中山博愛路的中軸線,寬闊的廣場將成為「#城市客廳」,提供旅人通行、休憩空間,整合表參道計畫,再造高雄車站百年風華。
晚上,工程人員仍在進行最後的標線工作。而明天一早臨時站西路通車,交通局、工務局,以及警察局等,均會超前部署,及時反映調整,讓適應期車流順暢,減少市民不便。
一起期待車站的華麗轉身,讓高雄更進步、更美好!
#用九天迎百年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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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送區與招呼站💼🚖
為了同時服務南北高雄
站西路東西兩側均設有接送區與計程車招呼站
並且採用汽機車分區以增加安全性
✅公車轉乘🚎
市區公車自3/8起即回到原有的ABCD站區服務
此外紅27、52路將延伸駛入臨時站西區停靠
✅臨時站西路交通🚗
臨時站西路兩端交角較特殊,因此實施禁止左轉管制,
九如路雙向也是禁止左轉、建國路則是西往東禁止左轉
請遵守標誌、標線、號誌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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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動高雄青春夢-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交通動線懶人包:
https://www.facebook.com/tbkcdream/posts/1615484821983642
禁止通行標誌 在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第三次定期會單位質詢-交通處-左右轉專用道設計問題
搞什麼道路設計⁉ 害八成的市民都違規 😱
定期會我針對新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不良的問題質詢交通處長。之所以會專注這個議題,是有次助理載著我在南大路直走就突然變成左轉道,我嚇了一大跳(當民代都很怕被說違法)。
過沒多久,就收到有人陳情相同的路段,覺得案情並不單純,一查下去發現不得了,問題可大了。
🚥 #轉彎專用道傻傻分不清楚
質詢一開始,我列舉了好幾個路口畫有「左轉指向線」的車道,讓交通處長猜看看是不是「左轉專用道」。
這些例子大多沒有「專用道」的標字,有些有雙白實線,有些沒有;有些有箭頭綠燈,有些沒有。
處長可能太緊張,回答每個例子都是專用道(我還再三確認),後來問統一規範的時候,才又改口其中幾個只是左轉道,不是左轉專用道。
🚥 #究竟專用道有沒有統一規範
處長表示:嚴格來說,左轉專用車道是要搭配左轉專用號誌和獨立時向;如果沒有左轉燈,那只能叫作左轉車道。
規劃上有一個原則,直行車輛總數的百分之十五如果是屬於左轉車輛的話,那就要設一個左轉車道。
而專用車道是讓你左轉的時候可以停留的車道,但是呢,是不是有配合號誌,是另外一回事。
不過呢,只要是劃有「左/右轉指向線」的車道,不論是屬於專用道或是轉彎道,都不可以直行,只要駕駛人直行都算違規。
(經查,處長的說法跟《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有所出入,文末補充。)
🚥 #你以為的直行不是直行
新竹市的道路設計有個很大的問題,很多路口都是直行走一走就突然變成左/右轉(專用)道。
像是上面說的南大路x公竹路,還有光復路二段x金城一路、建中路,以及公道五路三段x舊社大橋、食品路x西大路等等,不勝枚舉。
走一走變轉彎道問題可大了呢!
如果沒有提前在轉彎道提醒駕駛人的話,很容易到路口才發現,緊張怕違規占用才急著變換車道。
幸運的話,後方沒車可以來得及換,來不及就會違規跨越雙白實線(禁止變換車道線),可罰 600~1800,最慘是如果不幸擦撞到後方車輛,造成交通事故,通常要負全責。
🚥 #這不是陷阱什麼是陷阱
其中我認為問題最大的是西大路地下道出來和南大路的交叉口,我在現場看的時候,幾乎有八成的人都在該左轉專用道直行,所以我很好奇警察局裁罰的標準。
警察局長表示,只要在左轉專用道或是左轉道直行就是違規,要罰 600-1200(正確其實是 600-1800)。
我特別追問:即使是上面提到的南大西大路口,只要有人檢舉 八成的人都要受罰,是不是這個意思?
警察局長:沒有錯。
我的天呀!交通處長和警察局長在議場上毫不猶豫都認為八成的人都違規。他們都不覺得這樣的道路設有問題嗎?根本是意圖使人違規、掉入陷阱!
(經查,警察局長的說法跟《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所出入,文末補充。)
🚥 #偏心式轉彎車道才是根本解方
路口如果沒有設置轉彎車道,往往遇到有車輛要轉彎,就會擋住後方的直行車輛;被擋住的車輛想往外切,結果又卡住隔壁車道的車,造成兩線道的行車效率,有時候剩不到一線道。
即使有設置轉彎車道,但如果沒有偏移或是提早告知,就很容易發生上面說的,直走開一開變轉彎道,影響行車動線和交通安全。
為了改善上述的狀況,有愈來愈多的縣市開始在推動所謂的偏心式轉彎車道,通常都是在有分隔島的主幹道上,像是新竹市的光復路二段。
但其實沒有分隔島,也可以利用標線劃出偏心式的左轉道。像是台中市的民權路和市府路口,只要將分向限制線(雙黃線)畫成有彎度的,就可以讓路段的頭尾都有偏心式的左轉道。
🚥 #市府應全面改善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
在質詢的最後,我向交通處長提出下列三點訴求:
1⃣ 制定一致的行車方向專用道設置標準
2⃣ 提前告知駕駛人前方為左/右轉(專用)道
3⃣ 廣泛運用偏心式左/右轉車道,並以北大路和南大路為先行試辦路段。
感謝處長承諾會全面來檢討改善,也提到目前北大路和東大路都有在辦理偏心式的左轉道。至於南大路的部分,因為有國道客運在行駛,轉彎需要比較大的空間,所以還需要再評估。
未來我會持續來追蹤改善的情況,也歡迎大家留言反應新竹市還有那些左/右轉道應該要改善。
#第三次定期會質詢
#路口改善 #交通安全
#偏心式轉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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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方向專用道」相關規範: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 第 62 條:
車道遵行方向標誌,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使用車道應行駛之方向。懸掛於該指定車道將近處之正前上方。
本標誌應以一標誌面管制一車道,同方向車輛能同時看到管制各車道之所有標誌面為原則。
本標誌得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及「指向線」使用。
📍 第 164 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左彎專用」、「右彎專用」、「直行專用」。
📍 第 176 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設於接近交岔路口之行車方向專用車道上,得視需要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使用。用以指示該車道車輛行至交岔路口時,應遵照指定之方向左彎、右彎或直行。
本標字為白色變體字,自該專用車道之起點開始標寫,標字之前方應標繪指向線,每隔三十公尺標繪一組,連續至交岔路口。
📍 第 188 條:
指向線,用以指示車輛行駛方向。以白色箭頭劃設於車道上。本標線設於交岔路口方向專用車道上與禁止變換車道線配合使用時,車輛須循序前進,並於進入交岔路口後遵照所指方向行駛。
📍 第 213 條:
行車管制號誌箭頭綠燈之應用原則如左:
一、與單行道相交之交岔路口號誌宜以箭頭綠燈指示車輛遵行方向,避免轉入單行道逆向行駛。
二、道路某些方向受到管制,或實際上不能行駛時,其交岔路口號誌宜以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指示車輛遵循方向行駛。
三、交岔路口進行早開、遲閉等號誌運轉時,可以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使在早開、遲閉時段中,僅有部分方向車輛可以行駛。
四、交岔路口准許紅燈右轉,或進行多時相號誌管制時,可增設箭頭綠燈,或以多向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指示車輛行進方向。
#專用道應該怎麼判斷
綜合上面幾條,完整的左轉專用道應該要有:
1⃣ 左轉專用道字樣
2⃣ 左轉指向線
3⃣ 禁止變換車道線
交通處長說的「行車管制號誌箭頭綠燈」反而不是必要的條件。
📂 違規裁罰標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專用車道。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行近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七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真的八成的人都會被罰嗎
按第七項,就法規的解釋,應該在「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直行才會被罰,究竟在交通處長說的(非專用)左轉道直行,警察能不能罰,恐怕有所爭議。
⚠ 溫馨提醒:
按第二項,在有左轉專用燈的路口,只有左轉專用燈亮了才能左轉,燈未亮就左轉會被罰。
按第四項,在設有左/右轉(專用)道的路口,如果不在該車道左/右轉,會被罰。
禁止通行標誌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高雄市議員陳麗娜新聞稿 5.14(二)
金福路禁止大型車標誌變裝置藝術?
翠亨南路是前鎮連接小港的重要道路,市府在金福路到小港路沿線設置禁止通行大型車標誌,卻又廣發臨時通行証,極為矛盾。陳麗娜要求工務局馬上辦理公設保留地徵收、開闢為公園,這樣才能將沿線大型車停車場取消,終結這種「表面禁止,實際開放」亂象。
翠亨南路因鄰近高雄港以及附近工業區、國道等,大貨車、聯結車等大型車輛每天在附近魚貫出入,成為居民心中的大石頭。經查詢高雄交通事故斑點圖網站,翠亨南路金福路到小港路沿線,去年一整年就發生了A1=1件、A2=39件、A3=30件共計70件車禍,平均5.2天發生一件車禍,平均九天就有1人在此車禍身亡。
翠亨南路連結金福路至小港路這一段,因緊鄰住宅區,早已設立「禁止聯結車進入」的禁止標誌,但每天卻都有聯結車穿梭其中,有法等於無法、標誌形同虛設,如同把市民安全當兒戲。
據了解,該路段是公園預定地,現在還未徵收,土地所有權除市有地及國有地外,多數是私有地。在未徵收前,民眾依法可以申請設立停車場及交通服務設施。其中,台糖是交通局核可合法停車場,其他6間私人停車場歸公路總局管,若有申請,也是合法的。既是合法停車場,聯結車就有合法進出的權力,於是只好發一年為限的臨時通行證給他們,就形成「聯結車在禁行聯結車路段暢通無阻」的怪象。
陳麗娜指出,要徹底終結亂象,號誌改善、交警指揮只能治標,她要求工務局應直接徵收,把公園建起來,可解決交通亂象、又能提高生活品質。在徵收以前,市府局處應整合不出有效改善方案、全面禁止聯結車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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